粮库安全生产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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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安全生产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1主要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灾、爆炸

粮食储存过程中主要的火灾爆炸危险为粮食粉尘可能引起的粉尘爆炸事故。

粮食装卸、储存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可燃性粉尘,当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存在点火源,就会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a)粉尘爆炸的特点

粉尘爆炸形成后,随着爆炸的延续,反应速度和爆炸压力也持续加快和升高,并呈现跳跃式的发展,如果爆炸在扩展中遇有障碍物和巷道拐弯处,则爆炸压力将急剧上升,所以,在某些粉尘爆炸事故中,不仅表现出了爆炸连续性的特点,而且也表现了离爆点越远,破坏性越严重的特点。

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粉尘分布越均匀、越接近最佳爆炸浓度,气流扰动程度越高,那么爆炸就越猛烈。在工业生产上,造成最大危害的不是粉尘的初始爆炸,而是其二次爆炸。二次爆炸的威力往往比第一次要大的多。二次爆炸造成的火灾、有毒气体、房屋倒塌、水电失控又会造成人员的次生伤害。

b)本库可能产生粉尘的地点:

原粮接收系统:原粮卸粮坑;原粮输送通道内部;清选机内部;皮带运输机加粮处;刮板输送机通道;提升机进粮处;原粮筒仓内部。

c)产生明火或高温的原因

产生明火的主要原因有:设备轴承故障,摩擦产生高温;输送机、砻谷机等皮带打滑,摩擦产生高温;设备电机超载发热产生高温;埋刮板机、斗式提升机等运动部分故障,摩、刮、磕碰通道产生明火或高温;风运系统或通风除尘系统有铁质杂质或小石子等磕碰金属风管或风机产生火花;风运系统或通风除尘系统风机叶轮故障,刮磨机壳产生火花;砻谷机各齿轮箱缺油或油过多、机头部位轴承损坏或失油、齿轮箱轴承损坏、胶辊砻谷机因断粮胶辊剧烈摩擦、三角带过紧、电机、风扇损坏等引起异常发热、砂辊砻谷机进料流量猛增出料口堵塞、米筛筛孔堵塞、压力门过紧或卡死、有异物进入等引起电机电流增大导致电机产生高温;电气设备故障,发生电弧火花;电气设备短路产生高温或火花;检修动火;检修时用铁质工具敲打设备引起火花;除尘设备、管道未设置导除静的设施或设施失效而导致的静电火花。

电气设备由于过热、短路、过载等引起的高温和弧光,都能引起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粮食湿度过大且长时间积存引起自燃;入仓粮食温度过高积热,引起火灾等。

本库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环流熏蒸杀虫,利用磷化铝产生磷化氢控制害虫。磷化铝是一种常用的杀虫药剂,遇湿易燃物品,当它接触空气中的水份时会产生磷化氢,磷化氢是一种剧毒气体。空气越潮湿,产生的磷化氢也越多。磷化氢中主要是磷化三氢(PH3),但还常常含有少量的二磷化四氢(P2H4),俗称“双磷”。双磷是无色液体,沸点为51℃,其蒸气极不稳定。二磷化四氢在光合作用下会分解成磷和磷化氢,这分解出来的单质磷依附在磷化氢上,在常温下能够自燃。

磷化氢极易燃,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因此,可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电气设备选用防爆型的。

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流动会产生静电聚集到一定的程度会引起爆炸,对车间的生产和作业人员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拟制定本库的防静电规范,指导厂房建设、输送和贮存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中的各个环节。

严格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按规范要求,在粉尘爆炸场所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2)中毒

磷化铝是一种常用的杀虫药剂,遇湿易燃物品,当它接触空气中的水份时会产生磷化氢,磷化氢是一种剧毒气体,杀虫的效果也由此产生。磷化氢气体对人体也有伤害,当空气中含量达到10毫克/m3时,人就会中毒。

磷化氢为剧毒物质,它主要经呼吸道吸入体内。进入体内的磷化氢通过血液分布到全身各个器官和组织,而其中以肝、肾、脾中含量为最高。磷化氢在体内经代谢分解,最终以无机磷和磷酸盐的形式经尿排出。少量磷化氢以原形经肺呼出。

磷化氢的毒作用主要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以及肝、肾、心脏等实质脏器。它作用于细胞的呼吸酶,抑制细胞色素氧化的活性,使细胞发生内窒息,从而产生细胞代谢障碍。

本库粮食在仓储过程中,将根据粮食的实际情况进行通风降温和磷化氢药物环流熏蒸,环流熏蒸作业时人员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没有佩戴防护用品,贸然进入库内,都能发生中毒危险。

(3)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一般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及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甩出、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引起的伤害。

本库存在大量传动机械、带式输送机械、刮板式输送机

械、通风除尘设备等设备在运行时,如果旋转部件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会对人身造成机械伤害事故;设备在组装、检修时起吊设施、场所有发生其中伤害的可能。根据《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03),引发此类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a)各类电机的联轴器(泵、传动皮带、皮带输送机的主动轮及被动轮)、转动部件的联轴节处无安全防护罩,或安全防护罩设计、安装有缺陷(如固定不牢或未固定、安全防护罩未完全将对轮遮挡住、安全防护罩的强度不够、防护罩的网眼不符合要求、防护罩与运动部件距离不符合要求等)。

b)带式输送机靠近人行通道处没有安装护栏、或护栏有缺陷(如护栏高度不够、强度不够、固定不牢、横杆间距过宽)。

c)带式输送机没有划分通道安全距离。

d)检修机器后,未将安全防护装置及时复位。

e)安全防护装置破损后,检查、维护不及时。

f)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图省事而钻过护栏,跨越正在运转的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跑偏时,未停机就进行处理;带式输送机的传动轮粘料时,未停机就进行处理)。

g)多人操作时,联系沟通不够,误开动机器。

h)检修机器时,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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