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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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摘要:针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的特点,商业银行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定对集团企业统一授信可操作性的方法,加强贷后管理,加强监管力度。

近年来,集团客户因其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资信等级较高,渐次成为各商业银行的营销重点。

集团客户是指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以及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贷款承诺、担保、开立信用证等。

一、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分析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目前,各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业务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品种以贷款业务为主,如国有商业银行有八成以上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是贷款;二是集团客户通过下属公司互相担保获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国有商业银行是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主体;四是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贷款呈现“双重集中”的特征,即一家商业银行贷款集中于某一集团客户和多家商业银行集中贷款于该家集团客户并存的现象。

因此,商业银行通过积极开展集团客户各类授信业务,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商业银行自身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但同时也产生了相当程度的风险。

天下金融网(一)授信制度不够完善对多数商业银行而言,有关对集团客户开展授信业务的管理制度基本上以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为指导,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体执行其总行制定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且制度虽然存在,但散见于各个时期的文件。

而少数商业银行还未系统地建立起集团客户、关联企业贷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集团客户授信政策还没有成文的规定。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课件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课件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课件一、引言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

然而,信贷业务同时伴随着各种风险,如果不能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可能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了解和掌握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方法和策略,对于银行从业者和相关管理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二、信贷业务风险的类型(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银行损失的可能性。

这是信贷业务中最主要的风险,其产生的原因包括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恶化、财务状况不佳、市场环境变化等。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等)导致银行信贷资产价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

例如,利率上升可能会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从而增加信用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外汇还款能力。

(三)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银行内部流程不完善、人员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信贷业务风险。

例如,信贷审批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都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合同条款的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银行在信贷业务中面临的风险。

例如,某些贷款合同可能因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被认定无效。

三、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方法(一)客户信用评估银行在发放贷款前,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收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等信息,并运用信用评估模型进行分析。

常见的信用评估方法包括 5C 分析法(品德、能力、资本、担保、环境)和信用评分模型。

(二)风险定价银行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水平确定贷款利率,以补偿可能的风险损失。

风险较高的借款人通常需要支付更高的利率,从而提高银行的收益并降低风险。

(三)担保措施担保是降低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抵押物可以是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质押物可以是有价证券、存货等动产,保证人则需要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还款能力。

(四)贷款审批流程建立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确保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集团客户风险管理》PPT课件教案

《集团客户风险管理》PPT课件教案

以往3年行业销 5%以下
5%~ 10%~14% 14%~ 17%以 6%
银 行
售收入平均增长
10%
17%



供求 状况
45 %
行业地位及变化 趋势
占GDP的 比例下降 明显
缓慢下 降
起伏不定, 比较稳 但幅度不大 定
比例上 6% 升
行业适应性
夕阳行业
当期生产能力利 <65% 用率
一般行 业
65%~7 0%
广




院 银 行
客户自身风险

企业外部风险
企业内部风险
广





银 行
外部风险

宏观风险 行业风险
由于宏观环境因素或条 件的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行业内部的诸多不确定因 素的作用使公司客户面临 的风险。
广





银 行
内部风险

内部风险
道德风险 决策风险 管理风险 财务风险
广




院 银 行
比较有利
非常供不 应求
有利
45% 8%
比较容易 一般
较差
一般
不容易 较好
很不容易 8%

4%
市场开放水平 封闭市场 半封半闭 半封半 开放市场 开放市场 8% 闭
质量、价格及 差 成本
较差
一般 较好

6%
广



学 院
科技创新及应 差
较差
一般
较好

6%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第五条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第六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最新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PPT课件

最新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PPT课件
4、禁止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 从事低水平重复建设、经济效益差、负债水平高的集团客 户准入
49
集团客户风险分析(12)
三、集团客户授信应关注事项
(二)授信调查中关注
1、债权应与资产产权和经营收益权相匹配 2、债权与现金流相匹配 3、应对集团总体授信规模进行控制 4、充分考虑客户需要:品种、额度 5、担保措施落实可靠
26
客户风险分析(3)
• 非系统风险
--大客户(看宏观,即政策、行业) --中客户(看财务) --小客户(看押品和产品)
27
客户风险分析(4)
• 区分客户类别
• 国有企业:调整利润 • 民营企业:掩盖利润 • 上市公司:虚增利润 • 跨国公司:专移利润 • 集团公司:找不到利润
28
客户风险分析(5)
• 分销类行业:强的批发网/特约经销商网络、公司控制的 零售点、拥有自己的分销渠道和网点、低成销成本、快速 配送等
25
• 常见的几种成功关键因素
• 销售类行业:技术支持、顾客服务、订单处理、产品线很 宽、商品推销技巧、有吸引力的款式/包装、顾客保修和 保险、精明的广告等
• 一般管理能力类行业:有利的公司形象/声誉、总成本很 低、便利的设施选址、礼貌的员工、能够获得财务资本、 专利保护
•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22
客户风险分析(2)
• 系统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 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
—--区域经济环境:区域环境、区域产业布 局、区域产业结构演变
——行业分析:行业竞争环境、行业生命周 期、行业成本结构、行业竞争结构
23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供 供应商的 应 商 议价能力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2007.10商情财经研究金融保险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与控制叶寅(绍兴市商业银行,浙江绍兴312000)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跨地区、跨行业和集团化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随着其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层次的逐渐增多,银行授信额度的也急剧增加,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些集团企业频繁进行关联交易、资金串用和相互担保,导致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呈现系统性、整体性、连带性、波动性、多发性、严重性。

有效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在发展中的一项重任。

1集团授信风险的主要形式1.1集团的经营风险集团的经营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普遍风险,这是指企业经营总会有风险,如所有企业都会面临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二是特殊风险,这是指在同样的风险环境下,企业集团的风险会高于普通企业。

这是因为企业集团以融资促投资的发展模式和资金统一管理方式的结合,对集团的资金管理提出非常高的要求,如果集团管理效率跟不上集团规模增长的速度,集团的经营风险就可能出现在某个节点上。

1.2集团的偿债风险集团的偿债风险表现为:一是银行无法控制和掌握集团类企业的信用总量,由于集团(关联)客户成员复杂,集团成员增加迅速,银行无法掌握集团(关联)客户整体情况,而集团关联企业贷款多采用担保贷款,它们相互担保的贷款实际上成为信用贷款,增加了银行授信的风险性;二是主要财务指标显示集团的资本结构是高风险型的,大多数集团的债务与净资产比率过高;三是借款人和用款人主体不统一使银行无法了解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一旦发生问题,借款人往往可以破产方式逃避银行债务。

1.3集团的道德风险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导致了集团信贷行为的道德风险,即客户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社会信用监督、约束机制缺失。

一是企业财务报表真实性问题。

企业往往根据需要随意调节合并报表有关关键数据,报表真实性较差,企业还通过关联交易掩饰借款人财务报表,信贷人员如不能及时发现企业关联交易行为,往往会导致交易风险失控,最终形成信贷风险;二是银行难以掌握贷款的实际用途,集团财务管理通常是分头融资,统一调度。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直接或者间接与关联方发生的金融关联交易。

从这个概念上分析,这里有一个连接点,连接点就是商业银行与跟他有关联关系的主体之间发生的金融关联交易。

由于不同的主体,就是主体的差异,把关联交易划分为内部关联交易和外部关联交易两种形式。

——最突出的表现是产业资本入股商业银行,直接控制商业银行的经营并从中获取高额授信,主要为法人上关联;此外一种表现是商业银行与其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系的客户进行的关联交易,为自然人关联。

固然,法人关联交织自然人关联,比如:直接向银行投资、入股的企业里也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是说法人关联套着自然人关联;同样,自然人关联套着法人关联,比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他相关的各种关系的个人或者他本身所投资的企业、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也构成为了关联关系。

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表现形态:一是对商业银行进行直接、间接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商业银行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即在商业银行之上的关联方,如:光大集团与光大银行);二是与商业银行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者之间的关联交易(即与商业银行平级的关联方,如:中信实业银行和中信证券同受中信集团控制);三是受商业银行直接、间接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者经济组织与商业银行进行的关联交易(即在商业银行之下的关联方,如:商业银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系,但借款人属相互关联企业或者自然人,这些关联借款人分头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相互担保,然后将贷款资金在相互关联企业或者自然人之间进行所谓的“资本运作”,相互之间形成为了密切的、但是往往又难以为外部所了解的资金关系(主要体现为集团客户)。

也就是说:外部关联交易它不是与商业银行自身有关联,而是商业银行客户对象之间产生的关联关系,商业银行与它的有关联关系的客户之间的关系,构成商业银行的外部关联。

由于借款人报告的不完整或者故意隐瞒,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或者地理位置遥远等原因,商业银行对这一部份资金的去憧憬往难于了解和追综。

银行授信风险管理.pptx

银行授信风险管理.pptx
0.3%*90%*50,000m =135m v.s.10%*20%*10,000m =200m
信用風險組成要素
Probability of Default (PD) Borrower Risk
Loss Given Default (LGD) Transaction Risk
Exposure at Default (EAD) Exposure at Default
資本適足率 之計算/維持
備抵呆帳 之提列
資產組合 風1險5 管理
信用風險衡量─計算信用風險因素
Financial Performance Growth Prospects Operating Performance Industry competitiveness Management Quality
– 負債異常增加 (擔保品於銀行融資後,又 向租賃公司借款,且有民間設定抵押)
– 營運長期虧損 (價格↓接單不順↓以債養債) – 應收帳/票過長 (為建下游通路放寬A/R期間,
A/R占營收↑,又逢廠商倒帳 /原3-4個月期 票,客戶改採180天T/T)
6
2 負面表列 三
– 自有資金不足 (長研發、長製程產業,資 金需求大 /無財支持,無以為繼)
(二) Individual Non-Financials: (a) 年齡 (b) 教育程度 (c) 職業 (d) 婚姻狀態 (e) 扶養人數
3
4. 企業審查徵信五P
借款戶資力 (People) 1
借款用途 (Purpose)
還款來源 (Payment) 2 債權保障 (Protection) 3
Loan repayment schedule Information of default event (type and date) Facility type Seniority of the facility Recovery information Collateral information Cost incurred by collateral / transaction Obligor industry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可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控制是指关联方有权决定授信对象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本指引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引所称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授信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培训课件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培训课件
许商、分销商或普通代理商。
直接关联人:关联方识别的起点
直接关联人:第一层级的关联方 从识别的角度出发,直接关联人是指不借助任 何第三方,而仅依据其自身与建行(或建行的 附属公司)之间存在某种的关系而成为建行关 联方的主体。 但总行也可根据关联方的重要程度,直接指定 某一主体为直接关联人。
直接关联人分为:直接关联法人和直接关联自 然人
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外的法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 联方(二)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国际会计准则》定义的关联方(二)
(6)对方是受(4)或(5)项提及的所有个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主体,或者这样一个主体的重大表决权,直接或间接地 掌握在(4)或(5)项提及的所有个人手中;
(7)对方是为主体或作为主体关联方的任何主体的雇员福利而设的离职后 福利计划。
10.在考虑各种可能的关联方关系时,应当关注关系的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 形式。
10.1.4上市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 系,但该法人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 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外。(中行与建行同受汇金公司控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 联方(三)
10.1.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 人: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方 (一)
第六条 商业银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商业银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总行和分行的高 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二)商业银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 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 (三)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 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 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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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关联方 潜在关联方 根据行为性质推定的关联方
关联方的确认程序
《办法》对商业银行关联方的确认程序 做出了规范
▪ 报告制度 ▪ 关联交易委员会责任 ▪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报告义务
关联交易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
▪ 授信 ▪ 资产转移 ▪ 提供服务
关联交易类型
一般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管理
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办法》规定对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的 行为,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20万至 50万元罚款
第三部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 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2003年10月23日发布 《中国银监会令[20031条
▪ 总则 ▪ 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 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 ▪ 附则
内部关联交易
内部关联交易
内部关联交易的几种形态—从关联法人 之间的交易看
▪ 在商业银行之上的关联方 ▪ 与商业银行平级的关联方 ▪ 在商业银行之下的关联方
外部关联交易
外部关联交易 外部关联交易的表现形态
国际上对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和做法
巴塞尔委员会 香港银行业条例 台湾银行法
我国对关联交易管理的立法现状
2004年4月发布 《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3号》 2004年5月1日实施
《办法》的结构
共六章 47条 ▪ 总则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的管理 ▪ 法律责任 ▪ 附则
《办法》名称与规范内容的解释
内部人与股东 上方关联、平行关联、下方关联 商业银行与企业
《办法》对关联方的界定
• 13、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20.7.3120.7.3119:59:1519:59:15July 31, 2020
• 14、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aking me with you on that splendid outing to London. It was the first time that I had seen the Tower or any of the other famous sights. If I'd gone alone, I couldn't have seen nearly as much, because I wouldn't have known my way about.
本空白,系统内部沟通机制急待完善 关联企业组织机构错综复杂,管理人员、
股权投资相互交织,信息不透明,监控 难度大
谢谢!
• 9、春去春又回,新桃换旧符。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这醉人芬芳的季节,愿你生活像春天一样阳光,心情像桃花一样美丽,日子像桃子一样甜蜜。20. 7.3120.7.31Friday, July 31, 2020
。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7时59分15秒19:59:1520.7.31
• •
T H E E N D 15、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2020年7月下午7时59分20.7.3119:59July 31, 2020
16、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头,那么任何风都不是顺风。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7时59分15秒19:59:1531 July 2020
• 10、人的志向通常和他们的能力成正比例。19:59:1519:59:1519:597/31/2020 7:59:15 PM
• 11、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20.7.3119:59:1519:59Jul-2031-Jul-20
•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19:59:1519:59:1519:59Friday, July 31, 2020
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做出了规定
对商业银行部分关联交易行为做出了禁止性 或限制性规定
对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审计、信息披露等做 出了规定
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
《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向监管部门报 告关联交易的义务
强制纠正措施
《办法》规定了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 内部人、股东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强 制性纠正措施的条款
集团客户
集团客户 ▪ 集团客户的四个特征
对集团客户的授信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 对集团客户授信的风险 对集团客户授信的原则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
德国和比利时建立的大额授信监督管理制 度对银行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 客户贷款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德国
比利时
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与集团客户 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提纲
第一部分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
第二部分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部分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 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部分:商业银行关联交易
什么是商业银行关联交易
▪ 内部关联交易 ▪ 外部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对商业银行的危害
• 17、一个人如果不到最高峰,他就没有片刻的安宁,他也就不会感到生命的恬静和光荣。下午7时59分15秒下午7时59分19:59:1520.7.31
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
▪ 重视不够 ▪ 透明度不高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 引导、监管和信息服务等环节还薄弱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与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机制 ▪ 具体规定
信息管理和风险预警
建立信贷信息管理系统 设立授信风险预警线 商业银行之间依法提供信息和查询
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关联交易问题
关联企业内部相互担保 关联企业多头授信 关联企业间无偿占用资金 关联企业间以贷还贷 关联企业挪用贷款 关联企业相互投资等
对关联企业授信管理的问题和难点
对关联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呈现上重下轻 的局面
对关联企业概念不清,风险认识不足 对关联企业的信息行际之间沟通渠道基
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了对关 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现行法规对关系人和关联方的规定
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对商业银行内部关联交易的规范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
对商业银行外部关联交易的规范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
理指引
第二部分:《商业银行与内部人 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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