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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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摘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通过对我国住房公积金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对策。
【关键词】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0.引言
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之一,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自1998年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市场得到飞速发展,与此同时,公积金制度也得到快速发展。尽管如此,但随着我国各城市房价水涨船高,一大部分城市居民买不起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居民贷款购房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1.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起源
改革开放以前,对于住房,我国实行的是福利分房制度,它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但随着我国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福利分房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和运行轨道,并暴露出财政无力负担其费用、分配不公、容易滋生腐败等一系列弊端。在此情况下,我国于1998年进行住房制度改革,逐渐取消福利分房,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在这次住房改革中应运而生。
2.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积金制度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对个人购房和保障房建设都提供了贷款支持,大大改善了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
2.1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个人购房提供贷款支持情况
据统计,2005年至2011年,我国住房供给金缴存额一直持续增加,贷款发放额却在有的年份较上年递减,且每年的贷款发放额都远远小于其缴存额,有大量结余。
2.2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保障性住房提供资金支持情况
为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我国进行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其资金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而我国城市低收入家庭多,对保障性住房需求也多,导致我国财政无力负担,资金不足成了制约保障性住房规模建设扩大的主要因素。为了缓解这一问题,我国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时,首先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在这一政策的带动下,我国多地试行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住房公积金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做出了巨大贡献。
3.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3.1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比较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城的加速,我国城镇居住人口越来越多,需要在城市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而目前我国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比较
窄,很多民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广大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没有被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之内。
3.2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规范,差距大
首先,全国缺乏统一的缴存比例。不仅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地区之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差较大,经济发展水平差不多的地区之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相差也较大。其次,同一地区中,虽然各单位缴存比例一样,但缺乏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算方式,造成单位与单位之间缴存数额悬殊很大。有些单位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低至几十元数百元,而有的单位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高达几千元。
3.3住房公积金用途比较单一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内容,但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比较单一,只能用于住房贷款或房屋修建,不能用于租房和支付购房首付,这就造成了两个方面的不良后果:一是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高,个人贷款率偏低,每年有大量结余;二是很多买不起房租房居住的人和很多想买房但因为凑不齐首付的人使用不到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提取手续繁琐复杂
在公积金的使用上,我国全国各地几乎都有这样一共同特点: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贷款条件多。这让许多前来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人忙于奔波之中,烦不胜烦,从而使有些人宁愿选择利息较高的商业贷款而放弃公积金贷款,严重影响了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
积极性。
3.5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制度
公积金的内控制度、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决策监督工作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仍然存在。我国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岗位职责制度和内部审核制度,资金管理分散,甚至挪用到其他与住房无关的项目上去,一旦亏损,给公积金造成无法换回的损失。
4.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
4.1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将民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广大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让这些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让公积金这一惠民制度向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倾斜。
4.2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缩小差距
首先,根据各地方经济发展和房价水平的差异,规定一个地方内相对统一相对固定的缴费比例;其次,在全国范围内规定一个统一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方法,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尽力缩小公积金在缴存上的差距。
4.3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公积金除了用于住房贷款或房屋修建外,还应该可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和房租,让低收入者也能使用上自己缴纳的公积金,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中心应与开发商、多家银
行间建立合作关系,让购房者在购房时可以在多家银行间选择用公积金贷款,减少公积金贷款的难度,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
4.4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做到自由提取
公积金作为劳动者收入的一部分,原则上应该做到劳动者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上自由提取,但目前我国对公积金的提取有过多的限制。各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节省劳动者提取公积金来回奔波的时间。在考虑自身工作量的同时,对于每年公积金提取的次数可以规定半年提取一次或一季度提取一次,这样既可以让劳动者按时提取充分利用自己的公积金,也可以提高自身工作效率。
4.5建立规范有效的公积金管理制度
各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于各工作岗位应该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者身上,公积金的使用应该规范化,做到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挪用。公积金委托管理机构投资进行增值保值时应明确受托方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让委托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了解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
5.结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尽管还存在诸多问题,但在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上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住房问题是一项民生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党的十七大更是提出要让百姓“住有其所”,要正真让百姓“住有其所”,这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更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