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自评分指标解释指标说明投入(20分)目标设定(5分)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2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3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配置(15分)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4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某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自评分指标解释指标说明“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5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某100%。
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5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某100%。
东莞市敬老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
东莞市敬老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一、绩效评分体系概述在东莞市敬老院部门中,为了更好地评估整体支出绩效,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评分体系。
该体系旨在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评分,客观地反映出敬老院部门的绩效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科学依据。
二、评分指标及权重分配为了保证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敬老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包括以下指标及其相应的权重分配:2.1 人员支出(40%)•人员工资:占比20%•奖金及福利:占比10%•培训费用:占比5%•人事管理费用:占比5%2.2 设备支出(30%)•设备采购费用:占比15%•设备维护费用:占比10%•设备更新费用:占比5%2.3 日常运营支出(20%)•食品采购费用:占比10%•物品采购费用:占比5%•水电费用:占比5%2.4 其他支出(10%)•活动费用:占比5%•咨询费用:占比3%•其他杂项费用:占比2%三、评分标准为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敬老院部门制定了一套评分标准,以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1 评分等级及分值•优秀:95-100分•良好:85-94分•较好:75-84分•一般:60-74分•较差:40-59分•差:0-39分3.2 评分细则根据不同指标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评分细则,如下所示:3.2.1 人员支出评分细则•人员工资:–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95-100分–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85-94分–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持平:75-84分–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60-74分–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40-59分–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0-39分•奖金及福利、培训费用、人事管理费用等指标的评分细则类似,具体分值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2.2 设备支出评分细则•设备采购费用:–高于同类设备平均价格:95-100分–略高于同类设备平均价格:85-94分–与同类设备平均价格持平:75-84分–略低于同类设备平均价格:60-74分–低于同类设备平均价格:40-59分–显著低于同类设备平均价格:0-39分•设备维护费用、设备更新费用等指标的评分细则类似,具体分值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表
3.资产对外使用(出租等)、资产处 置事项是否按规定报批;
是
达到目标值得0.5分,否则不得分。
0.5
4.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 产收益是否按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是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5.公务车定编审批手续是否按照规 定办理。
是
达到目标值得0.5分,否则不得分。
0.5
预决 算管 理 (22 分)
0.5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
整;
是
达到目标值得0.5分,否则不得分。
0.5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达到目标值得0.5分,否则不得分。
0.5
资金使用 合规性(2.5分)
部门(单位)使 用预算资金是 否符合相关的 预算财务管理 制度的规定,用 以反映预算资 金的规范运行 情况。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 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
1.5
2.9月支出进度。
三65%
支出进度在65%-75%之间(含65%)的 得1.5分,支出进度三75%的,得2分; 未达到目标值的不得分。
1.5
3.12月支出进度。
三90%
支出进度在90-100%之间(含90%)的 得1.5分,支出进度达到100%的,得 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不得分。
1.5
部门预决算
1
2.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 职责。
是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3.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 规划。
是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4.是否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 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参考样表
4
固定资产
利用率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3
产 出(25分)
职责履行
(25分)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此项指标根据《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岳阳市加快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5〕11号)和《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岳发〔2015〕19号)附件2第一大项“工作实绩指标”(700分)考核内容设置。
①虚列套取扣4-7分
②依据不合规扣2分
③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④超标准开支扣2-5分
⑤超预算扣2-5分
7
财务
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①财务制度健全(1分)
②严格执行制度(1分)
③会计核算规范(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3
项目管理
25
组织实施
10
组织
机构
1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并将其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5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
7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
5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2
2
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
2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4
4
效 果
(20分)
履职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结余资金总额]×100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与预算公用经费的比率,用以反映 指标小于等1.05,3分;超过1.05,每1%扣 3 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控制程度。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 0.1分,扣完为止。 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 指标小于等1.05,2分;超过1.05,每1%扣 2 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 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4
可持续影响
指标2
4
满意度
社会公众 指标1 或服务对
(6) 象满意度 指标2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 指标大于等于95%,5分;低于95%,每1%扣
3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0.2分,扣完为止。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部门(单位)名称:瑞丽市人民政府农业局
评价年度:2017年
一级 二级指标 指标
目标设定 (5)
投入
目标明确性
在职人员控制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 小计
预算完成率 预算调整率 支付进度率 结转结余率
2 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 扣完为止。★毁损、待报废、盘亏资产不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
得分
履职效
能(35分)
工作目
标(5分)
目标设定(4分)
目标依据充分性(2分)
1是否依据法律法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设定;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④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比较
2
目标管理(1分)
目标管理有效性(1分)
1是否有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的相关工作机制;②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保障目标执行和落地。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①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的相关工作机制;②目标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
1
能有效保障目标执行和落地。
整体工
作(15分)
整体工作完成(15分)
①依据法律法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设定;②符
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
工作计划;④具有科学性
和前瞻性…
2
工作目标合理性(2分)
①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可实现、可完成;②是否将部门整体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使其为可衡量、可比较。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可实现、可完成;②将部门整体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使其为可衡量、可
30%®算
金额财政未下拨齐
6
预算调整率(2分)
预算调整率二(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o得分二指标实际完成值×2o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比率等于0,得满分;比率在0%-10驰之间的,得1.5分;比率在10%-20⅜之间的,得1分;比率在20%-30%之间的,得0.5分;比率大于30%,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备注自评得分投入预算配置16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5以100%为标准。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5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备注自评得分编制数。
“三公经费”变动率6“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6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6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6重点支出安排率5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部门重点工作支出。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5过程预算执行2预算调整率5预算调整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5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评价标准备注自评得分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出进度4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根据有关规定,按进度要求按时拨付资金。
3资金结余5无结余,5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4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6以100%为标准。
市政府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5
重点支出
安排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5
5
过 程
(4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3
3
政府采购
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公务卡刷卡率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资产管理
(10分)
管理制度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并将其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5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
7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
5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2
2
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
2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4
4
效 果
(20分)
履职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模板】
违规问题数:部门在本次评价中以及在审计、监督检查中被发现的违规问题数。
违规问题数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6分;每发现一起违规问题酌情扣2-6分,其中情况较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直接扣6分。
效果(20分)
履职效益(20分)
综合效益(8分)
主要考核评价部门履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根据部门履职具体综合效益指标及实际情况具体设置评分细则和标准。
加强监管效益(6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照满意度调查确定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次,给予该项指标打分:优秀(6分);良好(4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_________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产(25分)
职责履行(25分)
项目实际完成率(8分)
部门履行职责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完成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完成工作数)×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8分;100%>结果≥95%,得7分;95%>结果≥90%,得6分;90%>结果≥85%,得5分;85%>结果≥80%,得3分;80%>结果≥75%,得2分;结果<75%得0分。
部门已完成工作中质量达标个数占已完成工作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已完成工作中质量达标个数/已完成工作个数)×1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基础信息完善性
(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结果≥50%,得4分;50%>结果≥40%,得2分;结果<40%,得0分。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8分;100%>结果≥95%,得6分;95%>结果≥90%,得4分;90%>结果≥85%,得2分;结果<85%,得0分。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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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问题数:部门在本次评价中以及在审计、监督检查中被发现的违规问题数。
违规问题数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6分;每发现一起违规问题酌情扣2-6分,其中情况较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直接扣6分。
重点工作办结率(7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目标值100%;以7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7,<80%的扣7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照满意度调查确定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次,给予该项指标打分:优秀(6分);良好(4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部门已完成工作中质量达标个数占已完成工作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已完成工作中质量达标个数/已完成工作个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目标值100%;以5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质量达标率×5,<80%的扣5分。
效果(20分)
履职效益(20分)
综合效益(8分)
主要考核评价部门履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根据部门履职具体综合效益指标及实际情况具体设置评分细则和标准。
加强监管效益(6分)
_________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产出(25分)
职责履行(25分)
项目实际完成率(8分)
部门履行职责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完成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完成工作数)×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8分;100%>结果≥95%,得7分;95%>结果≥90%,得6分;90%>结果≥85%,得5分;85%>结果≥80%,得3分;80%>结果≥75%,得2分;结果<75%得0分。
完成及时率()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5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完成及时率/目标值×5,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