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管理程序
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员工在噪声作业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噪声作业管理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一切噪声作业活动,以及涉及噪声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环节。
第三条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噪声作业行为,保障员工在噪声作业中的安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绝肥力降低生产环境的噪声水平,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
第四条管理原则: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噪声危害,确保员工健康和生产安全。
第二章噪声作业安全管理组织与责任第五条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负责具体的噪声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是作为委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噪声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关部门要保证噪声作业环境安全,并对噪声作业进行不定期的监测、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执行。
第七条噪声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停止违章操作,或者报告单位领导。
第三章噪声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噪声作业前应进行噪声量测定和评价,分析噪声的特性和其产生的原因,确定对策和控制措施。
第九条对于无法靠技术手段降噪的噪声作业,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发放合格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噪声作业现场应设立噪声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噪声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警示边界,配备专职看护员,严禁未经允许的人员进入。
第四章噪声作业安全培训第十二条新员工接受岗前培训之后,由培训鉴定合格后,方可上岗进行噪声作业。
第十三条对进行噪声作业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噪声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噪声作业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噪声的危害及防护知识、噪声作业的规范要求、应急处理措施等。
公司噪音污染管理制度
公司噪音污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噪音污染管理,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噪音源划分根据噪音源的性质和来源,将公司内部噪音源划分为以下几类:1. 机械设备噪音: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产生的噪音;2. 人为噪音:包括员工聊天、电话响铃、办公设备响声等人为因素导致的噪音;3. 建筑结构噪音:包括楼梯脚踏声、门关声等建筑结构本身产生的噪音;4. 外部环境噪音:包括街道车辆噪音、附近建筑工地噪音等外部环境因素导致的噪音。
四、噪音测评公司将定期对各类噪音源进行测评,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估和处理。
若发现存在超标噪音源,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五、噪音治理1. 机械设备噪音管理:公司要求采购低噪音化设备,以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于已有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噪音产生;2. 人为噪音管理:公司鼓励员工文明用语、文明行为,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噪音;同时,应提供合适的办公环境和设施,减少噪音传播;3. 建筑结构噪音管理:公司应加强建筑结构管理,减少建筑结构本身产生的噪音;同时,可以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噪音传播;4. 外部环境噪音管理:公司应与周围环境协商合作,减少外部环境噪音的影响;同时,对于无法避免的外部环境噪音,可以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其对公司的影响。
六、员工保护公司将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对噪音暴露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对有噪音危害的岗位进行相应的防护培训和防护设施配置,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七、责任追究公司将建立噪音治理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个人的噪音管理责任,对于噪音治理不力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违纪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保留对制度的修改或调整权利,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或调整。
噪声管理程序
噪声管理程序编号:ZT/XQ-002 版次/修改状态:AZ实施日期:2023/4/12 修改日期:2023/4/7==============================================================================1. 目的根据噪声源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巡检操作人员不受噪声的危害。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运行部、设备部、循环经济部、质量管理部在石膏破碎系统、煤破碎系统、水泥磨系统,生料磨系统、煤磨系统、窑系统、罗茨鼓风机机房、空压机、汽轮机等工作点位的活动。
3. 职责3.1 生产运行部、循环经济部、质量管理部和设备部负责噪音区(源)的控制,减小外排噪声强度。
3.2 安全质量环境保护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检查其合理佩戴。
3.3 安全质量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对噪声区的监测和巡检人员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4. 程序内容4.1 噪声源本程序适用的噪声源主要包括:石膏破碎车间等生产线上噪声超过85分贝的场所。
4.2 管理依据根据《水泥工业劳动安全质量、工业卫生设计规定》,应满足以下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应满足三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3 噪声源管理4.3.1 生产运行部各工段巡检工严格依据各自的作业指导书巡检、润滑,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3.2 罗茨鼓风机、空压机、汽轮机等单独厂房内,室内可考虑采取消声、隔声措施,罗茨风机进出管及旁路管道装设消声器,并保持其有效使用状态。
4.3.3 粉磨工段负责水泥磨及生料磨生产过程中厂房门窗的关闭。
4.3.4 包散工段负责水泥库底罗茨风机运行过程中厂房门窗的关闭。
4.3.5 循环经济部原料供应工段负责石膏破碎机生产过程厂房门窗的关闭。
4.3.6 烧成工段负责煤磨罗茨风机运转过程中厂房门窗的关闭。
4.4 噪声防护4.4.1 安全质量环境保护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发放耳塞、耳罩等噪声防护用品。
噪声控制程序
噪声控制程序1.目的将厂界及生产工序上的噪音控制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使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厂界噪声和安全职业卫生噪声的控制。
3.权责3.1管理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工作。
3.2 管理部联系市环境监测站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噪声监测。
3.3 当噪声超标时,管理部负责跟进改进维护、改善及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提出改善并作记录。
3.4 管理部对全公司的噪声源进行评估。
4. 内容及要求4.1 噪音来源4.1.1 各生产工序生产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如生产车间设备运转噪声等是噪声的主要来源。
4.1.2 厂房的排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发出噪声。
4.2 噪音控制要求4.2.1 公司厂界噪声控制标准为≤65dB(分贝);4.2.2 公司安全职业卫生噪声控制标准为≤85dB(分贝)4.2.3 当监测发现噪音≥85dB时,外界监测应向有关部门反映,着手改进;4.2.4 当噪音>95dB时,噪声产生部门应着手改进生产线设备机械传动部分,如更换配件,加润滑油等,并填写好“设备维修记录表”;生产维修部应着手改进与本部门相关的厂房的排风机、房顶风机、空压机、冷气系统等;4.2.5 当噪音>115dB时,应停止生产,立即改善。
4.3 安全措施4.3.1 长期处于噪音环境的员工听力会受损害,重者会影响其身心健康,应严格控制噪声使之符合要求;4.3.2 处于85dB以上噪音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耳塞。
4.4 噪声控制标准室内:≤85dB(A)(在同一工种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以上)厂界:白天≤65dB(A);晚上≤55dB(A)(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4.5 厂界噪声监测4.5.1 厂界噪声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管理部联系市环境监测站进行;4.5.2 厂内车间操作现场噪声每年进行监测一次,则管理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4.5.3 管理部负责建立并保管噪声监测报告。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1 目的和范围对噪声进行有效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有关生产作业活动中噪声的控制。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程序。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XXXX-CX-14《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XXXX-CX-15《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管理程序》XXXX-CX-20《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XXXX-CX-07《信息交流与沟通控制程序》3 术语和定义3.1 厂界噪声指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中设备设施所产生的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声音。
3.2 工位噪声指作业岗位产生的对人体具有影响的声音。
4 职责4.1 总经办4.1.1 对噪声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4.2 生产部4.2.1 负责产噪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4.2.2 负责有关噪声防治措施的具体实施。
4.3 各相关部门4.3.1 负责本部门噪声源的控制及管理。
4.3.2 对本部门产噪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3.3 监督、检查、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 工作流程5.1 噪声来源本公司噪声源主要包括:空调、缝纫设备、蒸汽管道泄压、机动车辆等。
5.2 噪声的控制5.2.1 源头预防1)工艺人员在进行产品工艺设计时,应遵守国家和市环保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在满足产品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噪声污染小的设备和清洁工艺,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在工艺改进、设备更新或改造时,应以降低工业噪声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引进低噪声设备,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3)对易产生高噪声设备应采用建筑隔音或加装隔音措施,控制噪声的传播。
5.2.2 过程控制1)生产部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
企业噪声管理控制程序
企业噪声管理控制程序引言噪声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工作效率有着负面的影响。
为保护员工的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应该制定和实施噪声管理控制程序。
本文将介绍一个完整的企业噪声管理控制程序,包括噪声评估、控制方法、培训和监测。
噪声评估首先,企业应该进行噪声评估,以了解工作场所的噪声水平。
噪声评估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评估范围:确定需要进行噪声评估的工作区域。
2.选择适当的测量设备:选择适合测量噪声的设备,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3.进行测量:在选定的区域内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
4.分析和评估: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噪声超标的情况。
控制方法根据噪声评估的结果,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方法来减少噪声水平。
1.工程控制:通过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如隔声墙、隔声窗等,来减少噪声的传播和影响范围。
2.行政控制:通过行政措施,如调整工作时间、轮岗等,来减少噪声暴露时间和个体暴露量。
3.个人防护措施:对于噪声无法通过工程和行政控制措施来消除或减少的情况,应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耳塞或耳罩等。
培训为确保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以及了解噪声对健康的影响,企业应提供噪声管理培训。
1.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噪声的健康影响、噪声测量和评估方法、噪声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
2.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3.培训材料:准备培训所需的材料,包括培训手册、PPT和演示等。
监测为确保噪声管理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企业应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1.定期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噪声监测,确保噪声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记录和分析:记录监测结果,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噪声管理控制措施。
3.改进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和分析,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以进一步减少噪声水平和保护员工的健康。
结论通过制定和实施噪声管理控制程序,企业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噪声污染,保护员工的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
物业处理夜间噪音流程
物业处理夜间噪音流程
1.用法规的手段来实施管理。
比如制定《邻里生活温馨提示》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将这些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在小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业主群、物业管家朋友圈等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争取得到广大业主、住户的认可与支持。
2.物业做好相关问题的安抚、调节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噪声停止。
拒不整改的,留存相关证据,协助报警处理。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出现这类纠纷问题,应该以教育调解的方式,用“法、理、情”的手段处理解决这类物业相邻关系的纠纷。
不要动不动就找派出所或其他政府部门干预,以免小事变大,影响管理者和用户之间的融洽关系,妨碍以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噪音 粉尘 排放管理制度
噪音粉尘排放管理制度一、噪音排放管理制度一、为了达到噪音控制要求,公司要建立《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制度》,对公司内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工艺进行全面调查,明确噪声污染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噪音源的检测:对公司内部各生产车间、生产线进行定期检测,确定噪音源强度和影响范围,针对超标的噪音源要立即采取降噪措施。
三、噪声防治技术措施:对于无法避免产生噪音的设备,应采取技术措施进行降噪,例如安装隔音设备、降噪罩等。
同时要对员工进行耳塞或耳罩的配备,确保其在噪声环境下的安全。
四、噪音管理责任制:公司要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或专职的环保人员负责噪音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五、噪声监测记录:建立噪声排放监测记录,包括监测设备、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等信息,并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六、噪声应急预案:对于突发的噪声污染事件,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置措施、报警程序等,确保迅速有效地应对噪声污染事件。
二、粉尘排放管理制度一、粉尘源调查:公司要对各生产车间、生产线的粉尘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确定粉尘排放的主要来源和影响范围,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粉尘防治技术措施:对于粉尘排放较大的设备和工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如安装除尘设备、加装封闭罩等,确保粉尘排放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粉尘监测和控制:建立粉尘监测系统,定期对粉尘排放进行监测和控制,掌握粉尘排放浓度和变化趋势,及时调整生产工艺,进行整改措施。
四、粉尘管理责任制:公司要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或专职的环保人员负责粉尘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粉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五、粉尘排放监测记录:建立粉尘排放监测记录,包括监测设备、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等信息,并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六、粉尘应急预案:对于突发的粉尘污染事件,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置措施、报警程序等,确保迅速有效地应对粉尘污染事件。
厂区声噪管理制度
厂区声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厂区内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有效管理和控制噪音污染,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的生产和办公区域,对于噪音管理和控制提出明确要求。
第三条厂区噪音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管理和执行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厂区内的噪音管理工作。
第四条厂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依照本制度规定,积极参与噪音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静、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遵守本制度是厂区内所有员工的责任,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噪音监测和评估第六条厂区将定期进行噪音监测,确保噪音水平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第七条厂区将对噪音来源进行定期评估,确定噪音污染的主要来源和影响范围。
第八条厂区将根据噪音监测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噪音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厂区将建立噪音监测数据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以备查核。
第十条厂区将对噪音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噪音管理的水平。
第三章噪音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厂区将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行为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控制和减少噪音污染。
第十二条厂区将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不产生过多噪音。
第十三条厂区将对员工进行噪音防护培训,提高员工对于噪音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厂区将设立专门的噪音管理岗位,对噪音管理工作进行专门负责和监督。
第十五条厂区将对噪音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第四章噪音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厂区将建立健全的噪音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噪音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十七条厂区将对噪音应急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厂区将建立噪音应急处理演练机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噪音应急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十九条厂区将对噪音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噪音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ISO14001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ISO14001-2015)
1.0目的
减少公司生产运作产生的噪音对现场、周边环境、临近居民的影响
2.0范围
公司生产现场、工厂的周边环境
3.0权责
3.1制造科负责本部门作业现场的噪音控制。
3.2制造科负责厂区内噪音大的噪音发生源的控制和改善的工程项目
3.3管理科负责噪音委外检测
4.0程序
4.1噪音分为作业现场和厂区周界场所两种;
4.2作业现场的噪音控制不在环境管理体系所管理的范围内。
执行《车间噪声控制作业指导书》
4.3厂区周界的噪音管理
4.3.1按照国家噪音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进行控制;
4.3.2厂区周界的噪音标准为Leq:(dBA):
4.3.3厂区周界的噪音控制要考虑到周界相关方的意见;
4.3.4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应对设备、工程方面进行改善;
4.4管理科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部门对厂区周界进行噪音测定,并记录归档;
4.5当公司的显著噪音源的设备、建筑等发生变更时,必须对其噪音影响进行监测、控制管理;
4.6当厂区周界的噪音超过标准时、或受到相关方的意见时,按照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4.7制造科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以维护设备的良好运行。
设备运行时有异常时,由工务负责进行维修。
5.0相关文件
《车间噪声控制作业指导书》
6.0相关记录
噪声检测报告。
噪声污染控制程序(含表格)
噪声污染控制程序(ISO14001-2015)1.目的为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排放标准的要求,维护公司内及周边环境安宁。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噪声场所和厂界噪声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3.1制造部负责作业场所的噪声管理。
3.2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厂界噪声委外监测。
4.定义4.1显著噪声源:明显产生噪声的设施,如冲、剪、压设备、打磨机、切割机、风机、空气压缩机等。
4.2周边噪声:公司噪声源对厂界处所形成的噪声污染。
5.程序5.1噪声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作业场所和厂区周界场所两种。
5.2作业场所噪声管理必须遵照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平均量不超过85分贝(8小时接触)。
5.3工作期间对设备应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以降低噪声,制造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噪声大的设备尽量放置在靠墙角并远离居民区位置,以降低噪声污染。
5.4 生产车间操作工在搬运、中转产品时应尽量做到轻拿轻放,以降低噪声污染。
5.5超过85分贝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配戴有效的防噪声护具,超过90分贝的噪声场所,应采取工程方面的控制或减少操作人员的暴露时间。
5.6厂区周界的环境噪声管理应符合相关标准,以及符合公司所在噪声管理区域划分的有关规定。
5.7正常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每三年一次对公司排放的噪声进行监测,若遇异常或重大变更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并保存监测记录。
5.8当厂区显著噪声设施变更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厂区周界的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测定,符合相关标准后,才可以使用相关设备。
5.9当厂区周界噪声测定超过管理规定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并依据《不符合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相关文件《不符合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7.记录噪声监测报告(外部提供)噪声环境监测报告.d oc 噪音监测记录表s。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1 基本要求.1.1 建设单位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技术文件和批复提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落实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1.2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3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4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2 工作程序.2.1 噪声排放源设置排放标志牌,并定期检查,当发现标志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褪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2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2.3 企业应定期开展对环境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做好台账记录。
噪声控制程序
噪声控制程序
1.目的对施工中产生的噪声确保达标、减少对人身的伤害。
2.范围
适用于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和对噪声环境下工作员工健康的保护。
3.职责
3.1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噪声控制措施。
3.2项目部负责实施控制。
3.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噪声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
3.4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噪声控制措施,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监督执行。
4.程序
4.1噪声产生主要来源于金属管道的机械切割。
4.2噪声影响的控制方法
4.2.1噪声的控制通常采用隔断声源的措施,如关闭门窗或用其他材料将声源封闭起来。
4.2.2采用源头治理的方法:如改进施工工艺。
4.2.3对识别出来的产生噪声的重要环境因素控制工序,制定作业指导书。
4.2.4对工程可能或已产生噪声的施工工程,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限制施工时间。
4.2.5在施工前,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要识别噪声源,制定预防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4.2.6在施工前,由项目部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经项目管理中心审批后可开始施工。
4.3防护
4.3.1行政人力资源部和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噪声环境下工作
员工劳动用品配备。
4.3.2项目管理中心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措施的管理,配备耳塞等防护用品必须佩带。
4.4检查项目管理中心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测,对不能有效控制噪声或超过有关国家规定、标准时,有权令其停工整改,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沟通
可行时,项目管理中心应在开工前向相关方通知开工日期,相关方能对于施工带来的种种不便提早准备。
5.记录
ISO体系运行检查表。
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程序范文
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程序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单位及其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产生等。
第三条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程序由本单位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第五条本程序应以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防治目标的实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废水污染防治控制第六条废水污染防治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废水排放量,提高污水处理效果,达到国家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第七条废水的排放前应进行污水处理,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第八条废水的处理工艺应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
第九条废水处理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条废水排放标准的监测应定期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废气污染防治控制第十一条废气污染防治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废气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废气的排放前应进行废气处理,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废气的处理工艺应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
第十四条废气处理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废气排放标准的监测应定期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第十六条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噪声产生,改善环境音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七条噪声的产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
第十八条噪声源的控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噪声排放标准的监测应定期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章监测与报告第二十条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控制应进行定期监测,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指标的检测。
第二十一条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污染防治控制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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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有限公司
x CO.,LTD.
编号:FDH-QP-PW-4410 版本:1.1
修订日期:2013.07.28
拟案单位:x课
发行章:
修订记录
一、目的
本程序通过对噪声源的控制,以达到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并使噪音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类噪声源的控制。
三、定义
无
四、职责
4.1公司最高管理者:对噪音控制、执行进行监督。
4.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噪声源控制,做好机器的正常保养活动。
4.3工务课:负责公司环境厂界噪音及公司岗位噪音进行监测。
4.4生产部:负责对设备噪音超标时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噪音
五、内容
5.1噪音来源及产生参见《噪音来源及产生一览表》。
5.2噪音的监测标准:
5.2.1厂界噪音控制要求,厂区东、南、西面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即:昼间:60DB,夜间50DB。
5.2.2生产场所8小时日间测量工业噪音的平均音量不可超过85分贝。
5.3噪音的控制和防护:
5.3.1由于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机器的设备,各使用部门在设备选型时,应考虑噪音的
影响,并注意安装、维护、保养。
5.3.2 吸风机、空调机、空压机等工作时可采取适当措施,如:隔离、减震等方法
控制噪音。
5.3.3 各部门负责其作业人员需要时(生产场所噪声超过85分贝)佩带耳塞。
人资
课教育培训应对产生或控制噪声污染岗位的人员根据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有关
噪声污染控制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其操作能力,按
公司《教育训练作业程序》执行。
5.4噪音的监测:
5.4.1本公司噪音监测均为委外监测。
5.4.2厂务对厂界噪音每年委外监测一次,工务课对岗位噪音每年委外监测一次,并
做好《环境监测报告》。
5.4.3委外测定机构,应有相应检测资质。
5.4.4监测记录保存于文管中心,保存期为5年。
5.5不合格处置:
5.5.1若委外监测数据超出噪音排放标准,应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降低噪音,如隔音
叶窗,减震或其它消音防护材料。
六、参考文件:
《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
《教育训练作业程序》
《记录管理程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七、附件:
《环境监测报告》(环保局提供)
《岗位监测报告》(职业病防治中心提供)
八、相关表单
《噪音来源及产生一览表》 FDH-QP-PW-44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