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管理制度
小区噪音污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噪音污染防治,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商户及物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小区噪音管理,降低噪音污染,营造安静、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噪音污染源管理第四条限制噪音产生时间:1. 住宅区域:22: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噪音的装修、施工等活动。
2. 商业区域:22: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噪音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限制噪音产生强度:1. 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2. 装修、施工等活动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75分贝。
第六条噪音污染源管理措施:1. 业主、住户、商户应自觉遵守噪音污染源管理规定,减少噪音产生。
2. 物业服务机构应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产生噪音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物业服务机构应定期对噪音污染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噪音投诉处理第七条业主、住户、商户发现噪音污染问题,可向物业服务机构投诉。
第八条物业服务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采取以下措施:1. 对违规产生噪音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2. 对噪音污染源进行整改,降低噪音强度;3. 对情节严重的噪音污染行为,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机构应做好噪音投诉记录,包括投诉时间、投诉人、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自觉遵守噪音污染源管理规定,积极举报噪音污染行为的业主、住户、商户,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噪音污染源管理规定的业主、住户、商户,物业服务机构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责令整改,恢复原状;2. 通报批评;3. 限制或禁止其在小区内从事产生噪音的活动;4. 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物业服务机构负责解释。
修理厂噪音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修理厂噪音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维护周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产生噪音的场所、设备、作业过程及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修理厂噪音对职工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实现噪音达标排放。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修理厂噪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噪音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噪音治理管理办公室,负责噪音监测、统计、报告和整改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噪音治理工作,确保噪音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噪音监测与评估第七条定期对厂区内噪音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噪音、车辆噪音、生活噪音等。
第八条噪音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噪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找出噪音污染源,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章噪音治理措施第十条对产生噪音的设备,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治理:(一)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采用低噪音设备。
(二)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降低噪音排放。
(三)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噪音。
第十一条对厂区内噪音污染源,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治理:(一)对厂区内道路、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减少地面噪音。
(二)对厂区内绿化带进行合理规划,降低噪音传播。
(三)设置隔音屏障、隔音墙等设施,降低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对职工噪音防护,采取以下措施:(一)为职工提供合格的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二)加强职工噪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三)定期对职工进行噪音检测,了解职工健康状况。
第五章整改与考核第十三条对噪音治理工作不力的部门、车间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定期对噪音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噪音达标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第十五条对噪音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车间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1.1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保护员工在噪声作业中的健康与安全,减少噪声对员工身体和心理所造成的危害。
1.2 所有参与噪声作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2.1 公司管理人员2.1.1 负责制定和实施噪声作业防护措施,并保障其有效实施。
2.1.2 负责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包括噪声与危害的认识、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以及急救知识等。
2.1.3 监督噪声作业现场的情况,并对违反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1.4 给予员工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应对噪声作业所带来的压力和负面影响。
2.1.5 定期评估和改进噪声作业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2.2 员工2.2.1 遵守噪声作业防护措施的要求,正确佩戴防护设备,并妥善保管和维护防护设备。
2.2.2 参与公司提供的培训和教育,了解噪声的危害及预防措施,并严格按照学到的知识行事。
2.2.3 及时上报噪声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协助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和整改。
2.2.4 积极配合公司进行的健康检查和评估,及时接受必要的医疗治疗和康复。
2.2.5 提供真实和准确的健康信息,配合公司进行相关调查和研究。
三、防护措施3.1 噪声作业前的准备3.1.1 对噪声工作场所进行测量和评估,确定噪声暴露的程度和频率,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1.2 定期检查和维护噪声控制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3.1.3 训练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设备,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防噪音耳塞和耳罩。
3.1.4 制定噪声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操作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暴露的风险。
3.2 防护设备的使用3.2.1 员工必须佩戴指定的防噪音耳塞和耳罩,确保其正确佩戴并有效减少噪声暴露。
3.2.2 每名员工必须有一套专用的防噪音耳塞和耳罩,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3.2.3 防噪音耳塞和耳罩的存放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和损坏。
3.2.4 防噪音耳塞和耳罩的佩戴方法必须符合标准,员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随身携带防护设备。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5篇)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1 目的控制和管理生产运行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健康,实现社会责任。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厂区生产运行活动中产生噪声的防治与管理,包括本厂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单位。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____)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____)三级标准。
3 职责3.1 安环部是噪声环境归口管理部门,对噪声污染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噪声污染的环保改进方案。
3.2 生产部控制生产运行活动中的噪声污染。
3.3 仓库部控制运输活动产生的噪声。
4 工作内容4.1 主要噪声源:4.1.1 车间机械装置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如升降机运行,空压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4.1.2 运输活动产生的噪声4.2 生产活动噪声控制:4.2.1 生产部应根据防止噪声的有关要求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2 生产部应对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按照《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降低噪声音量。
4.2.3 对生产过程、设备运行中产生的高噪声,安环部应组织生产部提出具体治理方案,从而减轻噪声污染。
4.2.4 对操作岗位上无法解决的高噪声问题,生产部应采取隔声等防护措施,确保岗位操作人员不受到噪声污染的影响。
4.3 运输车辆噪声控制4.3.1 厂区内实施限速、限鸣号等控制措施,确保降低运输噪声4.3.2 仓储部对外来运输车辆宣讲有关规定,控制外来车辆噪声。
4.4 安环部至少每____个月组织一次厂界噪声检测。
管理体系试运行过程(认证前)需进行一次检测。
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相关法律资质。
检测结果记录在《环境和安全监测情况一览表》内。
4.5 安环部监督噪声环境控制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或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提出改进方案。
5 相关文件5.1 《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CY/QES-P-105.2 《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CY/QES-P-215.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CY/AH-W-015.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____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____6 记录6.1 《环境和安全监测情况一览表》R-P21-8是指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制定的,用于管理和控制噪声环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噪声管理与监测等方面。
第三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便民的方法,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第四条建立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机制,对噪声源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合理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噪声源的评估应包括噪声源的类型、数量、产生的噪声水平等内容,通过专业设备进行测量和分析。
第六条噪声源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包括减噪装置的安装、声学设计的优化等,管理措施包括限制作业时间、加强巡查检查等。
第三章噪声管理与监测第七条建立噪声管理与监测制度,定期对生活区、工作区、公共场所等进行噪声监测。
第八条噪声监测工作应主要监测噪声源的产生水平、传播路径、影响范围等,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对于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应加强噪声管理,要求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标准。
第四章机构与人员第十条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噪声污染防治法》: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针对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
2.噪声排放标准:________指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用于衡量噪声源是否达到规定的噪声水平。
3.噪声监测:________指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环境中的噪声进行实时或定点测量、分析和记录的过程。
4.噪声源:________指产生环境中噪声的物体、设备、工艺等,是造成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
附件:________无。
防噪声管理制度
防噪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噪声污染,保障人民生存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施工、生活等活动,有可能产生噪声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噪声污染防治应坚持防治结合、综合防治的原则,坚持污染者付出成本的原则,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第四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有关单位应当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防治噪声污染的义务,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环境。
第六条生产、施工、设备设施的设计、选择、安装、维护和管理,必须符合噪声控制的技术要求。
第七条建设工程范围内,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噪声控制和管控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工人和施工人员等人身健康的危害。
第八条居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尤其是在夜间和节假日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第九条进行涉及噪声控制的设施、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投资,应当与基建工程和生产经营建设工程建设投资同等对待。
第十条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噪声防治的技术标准与规范。
第十一条噪声防治装置、设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噪声信号的检测和控制设备应当定期检测,确保其所使用的准确有效。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队应当加强对噪声的管理和控制。
有噪声污染的生产过程,必须配备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加强对噪声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噪声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工厂厂区、厂园周围和室内应当采取有效的隔音、隔振、降噪措施,降低噪音的辐射。
第十五条生活噪声的管理:居民区内严禁大声喧哗,违反者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开发噪声的管理:进行土地、房地产、道路等建设项目时,必须对噪声进行测量,制定科学的噪声控制方案,在项目前后建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居民噪声管理制度细则
居民噪声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宁与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民区内的所有居民及相关管理人员,居民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三条居民应当尊重他人的生活权利,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不得制造过多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四条居民应当配合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管理机构进行噪声管理工作,如发现噪音扰民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二章噪声管理责任第五条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得制造、放任或者容许制造噪声扰民。
第六条各小区物业公司及居委会应当加强居民噪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噪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噪声检测及排查,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
第七条物业公司及居委会应当设立专门的噪声管理岗位,负责居民区内噪声污染问题的监测、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居民会议,宣传普及噪声管理知识,提高居民的噪声管理意识。
第三章噪声管理措施第九条居民区内严禁使用高噪声电器设备,如高音量音响、吵闹的机械设备等,不得在夜间或者早晨等安静时间使用。
第十条居民在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施工时间规定,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进行噪声施工。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合理安排生活作息时间,尽量避免产生过多噪音,如播放音乐、聚会聊天等应当注意音量控制。
第十二条居民应当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损害他人的生活权益。
第四章噪声管理奖惩第十三条对于自觉遵守噪声管理规定,表现良好的居民,可以给予表彰奖励,如文明居民称号、奖金奖励等。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噪声管理规定,进行扰民行为的居民,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罚款等处罚。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及居委会应当定期对居民区内的噪声情况进行排查,对于有投诉举报的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居民区内的餐馆、超市等商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应当注意控制噪声污染,不得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环境噪声管理制度
环境噪声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维护公民健康,有效防止环境噪声对人体和动植物造成的危害,制定环境噪声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商业服务、娱乐场所等各类场所产生的环境噪声管理。
三、责任主体及责任1.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监管,制定宏观措施,推动环境噪声治理。
2.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噪声监测,建立噪声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3.企业单位应制定环境噪声管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个人应注意自身行为是否对环境噪声造成干扰,主动减少噪声污染。
四、环境噪声管理原则1.依法治理。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噪声排放。
2.科学管理。
依据科学数据和标准,合理规划、控制噪声来源。
3.技术先进。
采用噪声治理技术,提高环境噪声处理效果。
4.声源控制。
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五、环境噪声管理措施1.建立噪声排放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整改。
2.建立噪声浓度监测系统,做到实时监测、预防为主。
3.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采取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4.对于环境噪声严重的行业、企业,要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加大治理力度。
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噪声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六、环境噪声治理机制1.建立健全环境噪声治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治理效果。
2.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引入环保设备,提升环境治理技术水平。
3.加强监督管理,对环保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噪声治理取得实效。
4.强化环保协同管理,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环境噪声治理。
七、环境噪声管理考核评价1.制定环境噪声管理考核指标,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力求实效。
2.对环境噪声治理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措施。
3.对环境噪声管理工作成效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4.加大对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噪声治理,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关于噪声的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关于噪声的管理规定范文噪声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建立安静、和谐的环境,减少噪声对人体健康和心理的危害,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噪声管理规定。
二、基本原则1. 控制噪声产生源,保持环境安静;2. 进行噪声治理,降低噪声水平;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噪声意识。
三、噪声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噪声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动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工艺操作、机械振动、交通车辆、建筑施工等。
四、噪声限值标准根据噪声的不同类型和用途,制定以下噪声限值标准:1. 室内噪声限值标准:1.1 办公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主要用于工作和学习的室内空间噪声限值为35分贝;1.2 住宅区内居民户的室内空间噪声限值为40分贝;1.3 其他室内空间噪声限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 室外噪声限值标准:2.1 住宅区内白天的噪声限值为55分贝,晚上为50分贝;2.2 商业区、办公区、休闲娱乐区的噪声限值为60分贝;2.3 道路交通噪声限值按照《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定》执行;2.4 其他室外区域噪声限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五、噪声管理措施1. 建设噪声隔离设施:对产生噪声源的设备或设施进行隔离,采取隔音、吸音措施,减少噪声传播;2. 控制噪声产生源:对设备和机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控制,采取静音技术,降低噪声水平;3. 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老化和不正常运行导致噪声增加;4. 建设绿化带和隔音墙:在噪声源周围建设绿化带和隔音墙,减少噪声的传播;5. 安装噪声监测设备:对噪声源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噪声水平;6. 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噪声管理制度,对噪声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噪声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罚款;4.停产整顿;5.吊销许可证。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本单位将定期进行噪声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噪声意识,确保大家共同遵守噪声管理规定。
噪音管理制度
噪音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活动能够安静有序进行。
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生产工作场合及相关设施。
2. 定义2.1 噪音指超出正常环境背景噪声的声音,为连续或间断性产生的声波信号。
2.2 噪声源指产生噪音的设备、工艺或行为,包含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人员活动等。
2.3 噪声掌控区域指应依据噪音对工作产生的影响程度划定出的特定区域。
3. 噪音管理责任3.1 总经理负责订立和执行噪音管理政策,确保各部门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员工供应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
3.2 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在生产过程中监督和管理噪音掌控措施的执行,防止噪音超标。
3.3 员工遵守噪音管理制度,乐观参加噪音管理活动,并自动报告任何噪声问题和改进建议。
4. 噪音掌控措施4.1 设备和工艺选型在采购和设计阶段,优先选择低噪音的设备和工艺技术,并考虑噪音掌控设备的增设。
4.2 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定时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避开设备因故障产生异常噪音。
4.3 隔音措施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和工艺,应在其四周设置隔音设施,减少噪音对四周工作区域的干扰。
4.4 工作时段布置依据噪音的影响程度,合理布置工作时段,避开噪音对员工正常工作和休息的干扰。
4.5 员工培训开展噪音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噪音意识,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设备。
4.6 定期检测定期对各工作区域进行噪音检测,确保噪音掌控措施的有效性。
5. 噪音管理监督与执法5.1 监督相关部门需要对各工作区域的噪音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看法。
5.2 检查与评估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对公司内部的噪音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3 惩罚对于违反噪音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6. 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6.1 应急处理公司应订立噪音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噪音事故时能够快速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噪声管理制度
噪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的保护员工健康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效率和品质,减少噪声对员工和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我公司内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车间,以及办公区域和附属设施等工作场所。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该项制度。
第二章噪声监测与评估第四条公司将对噪声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以确保生产设备和办公场所的噪声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五条为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公司将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噪声控制设计,并对生产流程进行优化,减少噪声产生。
第六条当发现噪声超标或超过公司规定的限制值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的噪声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第七条公司将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隔声墙、隔音设备、隔音材料等,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在新建或改造项目中,公司将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噪声控制设计,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九条对于噪声控制设备和设施,公司将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效果。
第四章噪声应急处理第十条当发生异常噪声事件时,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对员工和周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噪声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噪声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
第五章员工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将针对噪声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让员工了解噪声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三条公司将向员工宣传噪声管理的重要性,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噪声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督导检查和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噪声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场所的噪声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噪声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十五条对于噪声控制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公司将开展定期的督导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
室外噪音管理制度范本
室外噪音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社区安宁、美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居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噪音定义与标准2.1 本制度所称噪音是指户外活动中产生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音。
2.2 噪音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第三条噪音排放规定3.1 各类户外活动产生的噪音,应符合国家噪音排放标准。
3.2 音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
3.3 在特定时段内,禁止产生超过规定分贝数的噪音。
特定时段包括:(1)夜间: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7:00;(2)考试期间:高考、中考等国家考试期间;(3)其他需要指定的时段。
第四条噪音管理措施4.1 居民在户外活动中,应自觉遵守噪音排放规定,尽量降低音量,避免对邻里造成干扰。
4.2 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加强对噪音排放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4.3 居民对噪音污染有权提出投诉,物业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及时处理,确保居民合法权益。
4.4 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由噪音排放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活动申请与批准5.1 需要在社区范围内举办可能产生较大噪音的活动,如群众体育活动、文艺演出等,须提前向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5.2 申请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数及可能产生的噪音情况等。
5.3 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应对活动可能产生的噪音影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
5.4 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遵守物业公司提出的相应要求和限制,确保活动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六条违规处理6.1 违反本制度的,由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组织进行制止,并责令立即改正。
6.2 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6.3 拒绝配合管理的,可采取强制措施,如断电、断水等,直至违规行为停止。
第七条宣传教育7.1 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加强对噪音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轻噪声对员工的危害,制定本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噪声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操作、维护、清洁等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噪声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控制噪声风险的发生;(二)科学评估,合理设置噪声防护标准;(三)采取技术措施,降低噪声产生和传播;(四)个体防护与集体防护相结合,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噪声防护意识;(六)监督检查,改进噪声防护工作的措施和方法。
第二章噪声评估与监测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对噪声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并进行定期监测。
第六条噪声评估包括噪声源的识别与定位、噪声指标的测定、噪声的时间和空间分布等内容。
第七条噪声监测应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
对于超过噪声防护标准的场所,还应进行专项监测。
第八条噪声监测的方法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噪声监测技术标准,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操作证书。
第九条对于监测结果超过国家噪声防护标准的场所,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露点或隔离噪声源。
第三章噪声作业防护措施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噪声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噪声作业防护措施方案。
第十一条噪声作业防护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两方面。
第十二条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二)加装隔振、隔音设备;(三)优化作业流程,减少噪声产生;(四)改进工作方法,减少员工的暴露时间;(五)合理布局、隔离噪声源;(六)提供噪声防护设备,如耳塞、耳罩等。
第十三条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立健全噪声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设立噪声防护专职人员;(二)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噪声防护意识;(三)定期检查、维护噪声防护设备;(四)建立噪声作业台帐,记录噪声作业情况;(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噪声事故的应对措施。
噪声管理制度范本
噪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社区环境,保障居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噪声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家庭娱乐噪声、硬件设施噪声、公共场所噪声、街面服务业噪声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分工负责,协同治理;(三)宣传教育,提高意识。
第四条管理职责(一)社区管理部门负责噪声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二)居民应当遵守社区噪声管理制度,自觉减少噪声污染;(三)相关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家庭娱乐噪声管理(一)家庭娱乐活动应选择合适的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休息时间影响他人;(二)家庭娱乐噪声应在室内进行,避免影响室外环境;(三)高音响活动如家庭舞会、卡拉OK等应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避免对相邻居民造成影响。
第六条硬件设施噪声管理(一)小区内的水泵、变配电设施与居民楼应分离设置,并符合规范要求;(二)小区内的水泵、变配电、电梯等设施应定期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降低噪声;(三)对产生噪声的设施应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七条公共场所噪声管理(一)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高音喇叭;(二)禁止商贩在公共场所进行叫卖;(三)禁止居民和其他人员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四)居民在楼道内应保持安静,避免大声喧哗,注意脚步音响,防止产生噪声。
第八条街面服务业噪声管理(一)街面服务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应在室内进行,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三)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音响设备应采取隔音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九条处罚措施(一)违反本制度的,由社区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二)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管理部门所有。
物业小区噪声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小区噪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小区居民的安宁、美好的生活环境,使居民享受到充分的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噪声管理原则2.1 小区内的噪声排放应遵循合理、合法、文明的原则,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2.2 小区居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噪声治理。
第三条噪声排放规定3.1 居民在收听广播、收音机、电视或进行娱乐、聚会、卡拉OK等活动时,应尽量降低音量,户外音响度以不影响邻里投诉为主。
3.2 每日22:00至次日7:00期间,户外音响度不得大于30分贝,如造成邻里投诉,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予以制止。
3.3 每日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00禁止进行装修活动,如确需装修,应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3.4 小区内禁止机动车辆鸣笛,以免产生噪声污染。
3.5 居民不得携带宠物在楼宇内流窜,避免对其他居民造成干扰。
第四条噪声治理措施4.1 物业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小区噪声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噪声污染问题。
4.2 物业服务中心可设立禁止喧哗区域、禁止施工时间等管控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
4.3 物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噪声污染。
4.4 对于违反噪声排放规定的居民,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
第五条居民义务5.1 居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其他居民造成的噪声干扰,应主动停止排放,并承担相应责任。
5.2 居民应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噪声治理,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宁环境。
第六条违规处理6.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居民,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并可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3)暂停使用相关设施;(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6.2 居民对物业服务中心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噪音管理制度
噪音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营造安静、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噪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等场所。
三、噪音标准四、噪音污染防治措施1. 设备选型: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隔音、减震处理。
2. 噪音源隔离:对产生噪音的设备和场所进行封闭、隔离,减少噪音传播。
3. 噪音监测:定期对噪音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员工培训:加强员工噪音污染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五、噪音投诉与处理1. 员工有权对违反噪音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投诉。
2. 投诉渠道: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书面形式或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3. 投诉处理:相关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调查核实,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 对投诉人信息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六、违规处理1. 违反噪音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2. 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七、持续改进与监督1. 公司将持续关注噪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的变化。
2. 设立噪音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噪音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噪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八、宣传教育1. 通过公司内部刊物、公告栏、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噪音管理制度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噪音污染防治意识。
2. 开展“静音行动”,倡导文明生产、文明办公,营造和谐安静的工作环境。
九、跨部门协作1. 各部门应相互支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噪音管理工作。
2. 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相关部门需充分考虑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符合噪音管理要求。
噪声治理管理制度
噪声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噪声污染,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安宁,加强噪声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噪声治理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企业、建设工地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的场所和活动。
三、噪声治理管理要求1. 公共场所(1) 商业娱乐场所应设置隔音设施,合理安排音响设备,制定活动噪声控制方案,并定期检测和评估噪声水平。
(2) 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加强场内噪声控制,提升室内环境舒适度。
(3) 公共交通工具和设施应合理设置隔音措施,保证乘客安静舒适的出行环境。
2. 生产企业(1) 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定期进行噪声排放检测和治理。
(2) 相关部门应强化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噪声治理措施,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3. 建设工地(1) 建设工地在施工前应编制噪声预测和控制方案,采取隔音、降噪等技术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噪声不超出国家标准,并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四、噪声治理管理措施1. 立法和政策(1) 完善噪声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噪声排放的监测、控制和处罚要求。
(2) 制定相关噪声治理的政策措施,促进各类单位履行噪声管理的责任。
2. 监测和评估(1) 建立健全噪声监测网络,加强对噪声源的实时监测和数据收集。
(2) 对公共场所、生产企业、建设工地等单位的噪声排放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不超出国家标准。
3. 技术支持(1) 加强噪声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供隔音、降噪等技术支持,帮助相关单位改善噪声环境。
(2) 推广先进的噪声治理设备和技术,提升噪声治理的效果和水平。
4. 教育和宣传(1) 加强对公众的噪声管理知识宣传,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噪声污染的危害,并树立环保意识。
(2) 加强对单位和个人的噪声管理培训,提高其噪声治理技能和意识。
五、噪声治理管理责任1. 政府部门(1) 加强对噪声治理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推动全社会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工厂噪音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噪音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噪声控制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区域,以及与噪音控制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污染,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噪音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主管生产、安全、环保的厂领导协助厂长实施噪音控制措施。
第五条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设备的噪音控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减少噪音产生。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降低噪音。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噪音监测、评估和整改工作,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噪音控制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九条设备噪音控制1. 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现有高噪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换。
2. 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降低噪音。
3.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生产过程噪音控制1. 合理安排生产工序,避免噪音集中产生。
2. 优化生产流程,减少噪音源。
3. 对产生噪音的生产环节进行封闭处理,降低噪音传播。
第十一条环境噪音控制1. 对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减少噪音传播。
2. 对厂区内道路、广场等进行硬质化处理,降低路面噪音。
3. 对厂区内建筑物进行隔音处理,降低噪音传播。
第十二条噪音监测与评估1. 定期对厂区内噪音进行监测,了解噪音源及传播情况。
2. 对噪音超标区域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
3. 对整改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第十三条教育与培训1. 对员工进行噪音控制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噪音控制培训,使其了解噪音危害及防治措施。
3. 定期组织噪音控制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
第四章罚则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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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管理制度
(HBQY-AH-17)
1 目的
加强噪声的控制管理,减少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处在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的控制。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噪声治理工作的监督。
3.2各科室、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范围内的噪声控制管理。
4 管理规定
4.1管理处存在的主要噪声源:
--- 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发电机、空调、厨房设备等。
--- 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 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
--- 其它。
4.2噪声的控制措施
4.2.1 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a)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b)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c)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
d)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循检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e)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
4.2.2 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a)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b)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
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c)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d)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e)进入管理处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
f)做好道路养护工作,提高路面质量,在相关路段设置隔音屏障。
4.2.3养护、其他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
a)工程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符合国家规定的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b)施工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c)对超过噪声标准的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前告知相关部门。
4.2.4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
a)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
b)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c)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
4.2.5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
4.2.6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在购置新的车辆及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4.3 接受者的防护
4.3.1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4.3.2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