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小区噪音污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噪音污染防治,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商户及物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小区噪音管理,降低噪音污染,营造安静、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噪音污染源管理第四条限制噪音产生时间:1. 住宅区域:22: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噪音的装修、施工等活动。
2. 商业区域:22: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噪音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限制噪音产生强度:1. 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2. 装修、施工等活动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75分贝。
第六条噪音污染源管理措施:1. 业主、住户、商户应自觉遵守噪音污染源管理规定,减少噪音产生。
2. 物业服务机构应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产生噪音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物业服务机构应定期对噪音污染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噪音投诉处理第七条业主、住户、商户发现噪音污染问题,可向物业服务机构投诉。
第八条物业服务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采取以下措施:1. 对违规产生噪音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2. 对噪音污染源进行整改,降低噪音强度;3. 对情节严重的噪音污染行为,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机构应做好噪音投诉记录,包括投诉时间、投诉人、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自觉遵守噪音污染源管理规定,积极举报噪音污染行为的业主、住户、商户,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噪音污染源管理规定的业主、住户、商户,物业服务机构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责令整改,恢复原状;2. 通报批评;3. 限制或禁止其在小区内从事产生噪音的活动;4. 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物业服务机构负责解释。
环境噪声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产生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职责1.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3. 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承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 控制噪声源(1)工业噪声:企业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和原材料,对噪声源进行技术改造,降低噪声排放。
(2)建筑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3)交通运输噪声: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车辆管理,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噪声排放。
2. 环境噪声监测(1)环保部门应定期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掌握噪声污染状况。
(2)单位和个人应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
3.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1)企业应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
4.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1)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活环境。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与处罚1. 环保部门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 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3. 对举报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宁,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包括噪声源的发展和利用、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噪声监测和治理、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相关行政执法等。
第二章噪声源的发展和利用管理第三条各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噪声源开发利用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条噪声源的开发和利用项目应当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
第五条噪声源的开发和利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噪声源进行巡查和维护,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噪声源开发和利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噪声源的运行数据和治理情况报告。
第三章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第七条噪声防治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和维护,并经过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噪声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噪声源采取自行维护或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噪声防治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四章噪声监测和治理第十条噪声监测应当由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检测设备的机构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噪声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噪声监测结果达到或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噪声污染治理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噪声污染达标。
第五章违法行为的处罚第十三条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第十四条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进行,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
第六章相关行政执法第十五条对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相关行政执法,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
噪声管理制度12篇
噪声管理制度12篇【第1篇】噪声防护管理制度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平安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平安,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矩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全部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实行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平安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天天对噪声举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托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检测,每三年举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准时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需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需实行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
在无法彻底消退噪音的状况下,必需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削减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伤害。
9、企业应支配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举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举行乐观治疗。
:小学绿色网吧管理制度校本培训管理制度卫星接收站管理制度前厅部仪容仪表管理制度【第2篇】施工环境管理体系:施工噪声的监测施工噪声的监测项目平安环保部负责对施工现场举行场界噪声测量并填写测试记录。
a) 测试的时光:结构、装修等各施工阶段,于施工开头后3 日内举行1 次;各阶段施工正常举行后再举行一次, 测量时光分为昼间及夜间两部分,夜间测量为在22 时以后举行。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范文(3篇)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安宁、建设和谐社区,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噪声环境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严格控制噪声排放,降低噪声污染水平。
2. 保障居民休息、学习和工作的环境质量。
3. 加强对噪声环境污染源的监管,确保噪声环境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 提高社会公众的噪声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5. 不断完善噪声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三、管辖范围本噪声环境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噪声源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厂、施工工地、交通运输等。
四、责任部门1.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噪声环境管理工作。
2. 区县环保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噪声环境管理工作。
3.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噪声环境管理任务。
五、管理措施1. 噪声源的排放控制(1) 全面落实噪声源的排放控制标准,对于超标排放的噪声源,责令限期整改,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 在建设项目中,噪声源应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规定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3) 对于交通工具的噪声污染,加强对车辆、船舶等的技术管理,防止噪声超标排放。
(4) 对于存在严重噪声污染的产业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其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2. 噪声管控区划(1) 根据城市规划和噪声环境状况,划定不同噪声管控区域,分级管理。
(2) 噪声管控区划依据噪声分贝等级和噪声源类型进行划分,对不同区域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
3. 噪声源监管(1) 加强对噪声源的监管,确保其噪声污染达标。
(2) 建立噪声源排查制度,定期对可能存在的噪声源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
(3) 对于违规排放噪声的噪声源,积极追究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4. 噪声环境监测(1) 建立噪声环境监测体系,监测范围覆盖全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 对于噪声环境监测结果异常的地区,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噪声环境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章制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活动。
第三条噪声污染是指超过规定限值,扰乱或损害人类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条环境噪声的治理要采取综合防治的方式,包括源头治理、传输途径治理和受体治理等。
第二章噪声污染的预防与控制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预防和控制噪声污染,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噪声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测。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噪声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和噪声限值标准。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提供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噪声污染治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条噪声污染治理项目应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前期评估和环评审批,确保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噪声污染治理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噪声污染源应当采取噪声减排措施,包括改进技术和工艺、安装隔音设备、降低运行噪声等。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设置相应的噪声防护设施和控制措施,保证周边环境噪声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噪声管制时间,不得在法定时间段内进行噪声污染活动,如施工作业、机动车辆行驶等。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进行定期的噪声监测和评估,确保噪声污染控制效果达标。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有责任监督和检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公司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噪声排放,改善企业声环境,减少对人和环境造成影响,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1.3定义(术语)1.3.1工业噪声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3.2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3.3偶发噪声偶然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
1.3.4噪声污染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1.3.5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放工业噪声的最大排放值。
工业噪声许可排放许可限制包括厂界昼间许可排放限制和厂界夜间许可排放限值。
1.4参考文件下列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 1301)2管理职责2.1集团安全环保部2.1.1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2.1.2负责对各子公司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
2.2集团各部门2.2.1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其所辖范围内噪声污染防治工作;2.2.2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子公司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3各子公司3.3.1负责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制度,开展教育与培训;3.3.2负责实施工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3.3负责对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检查与考核。
3要求3.1总体要求3.1.1工业噪声排放企业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排污许可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噪声污染防治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工业企业、城市居民区、交通运输行业等。
第二章噪声源的分类与管理要求第三条建设项目的噪声控制(一)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噪声环评,确定噪声限值。
(二)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采用减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三)建设单位应设立噪声监测点位,定期监测噪声排放情况。
(四)建设单位应保证噪声污染控制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工业企业的噪声控制(一)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确定噪声排放标准,并制定噪声控制方案。
(二)工业企业应采取合理的工艺措施和设备,降低噪声排放。
(三)工业企业应定期进行噪声监测和自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要求。
(四)工业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噪声防护,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第五条城市居民区的噪声控制(一)城市居民区应制定详细的噪声管控规划,划定各功能区的噪声限值。
(二)城市居民区应加强噪声源的管理,严禁违法违规噪声排放。
(三)城市居民区应加强对居民的噪声教育,提倡安静文化。
(四)城市居民区应加强噪声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噪声问题。
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第六条减少噪声源(一)各产业部门应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减少噪声源的产生。
(二)各单位和个人应避免在居民区或噪声敏感区进行噪声扰民的活动。
(三)噪声源无法避免时,应合理布置,采取隔声措施。
(四)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噪声源的数量和规模。
第七条提高隔音性能(一)建设项目、工业企业和居民区的建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隔声要求。
(二)加强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确保隔音效果。
(三)加强对新建建筑物和装修工程的噪声管理。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5篇)
噪声环境管理制度1 目的控制和管理生产运行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健康,实现社会责任。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厂区生产运行活动中产生噪声的防治与管理,包括本厂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单位。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____)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____)三级标准。
3 职责3.1 安环部是噪声环境归口管理部门,对噪声污染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噪声污染的环保改进方案。
3.2 生产部控制生产运行活动中的噪声污染。
3.3 仓库部控制运输活动产生的噪声。
4 工作内容4.1 主要噪声源:4.1.1 车间机械装置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如升降机运行,空压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4.1.2 运输活动产生的噪声4.2 生产活动噪声控制:4.2.1 生产部应根据防止噪声的有关要求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2.2 生产部应对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按照《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降低噪声音量。
4.2.3 对生产过程、设备运行中产生的高噪声,安环部应组织生产部提出具体治理方案,从而减轻噪声污染。
4.2.4 对操作岗位上无法解决的高噪声问题,生产部应采取隔声等防护措施,确保岗位操作人员不受到噪声污染的影响。
4.3 运输车辆噪声控制4.3.1 厂区内实施限速、限鸣号等控制措施,确保降低运输噪声4.3.2 仓储部对外来运输车辆宣讲有关规定,控制外来车辆噪声。
4.4 安环部至少每____个月组织一次厂界噪声检测。
管理体系试运行过程(认证前)需进行一次检测。
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相关法律资质。
检测结果记录在《环境和安全监测情况一览表》内。
4.5 安环部监督噪声环境控制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或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提出改进方案。
5 相关文件5.1 《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CY/QES-P-105.2 《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CY/QES-P-215.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CY/AH-W-015.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____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____6 记录6.1 《环境和安全监测情况一览表》R-P21-8是指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制定的,用于管理和控制噪声环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噪声管理与监测等方面。
第三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便民的方法,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第四条建立噪声源的评估与控制机制,对噪声源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合理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噪声源的评估应包括噪声源的类型、数量、产生的噪声水平等内容,通过专业设备进行测量和分析。
第六条噪声源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包括减噪装置的安装、声学设计的优化等,管理措施包括限制作业时间、加强巡查检查等。
第三章噪声管理与监测第七条建立噪声管理与监测制度,定期对生活区、工作区、公共场所等进行噪声监测。
第八条噪声监测工作应主要监测噪声源的产生水平、传播路径、影响范围等,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九条对于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应加强噪声管理,要求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标准。
第四章机构与人员第十条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噪声污染防治法》:___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针对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
2.噪声排放标准:________指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用于衡量噪声源是否达到规定的噪声水平。
3.噪声监测:________指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环境中的噪声进行实时或定点测量、分析和记录的过程。
4.噪声源:________指产生环境中噪声的物体、设备、工艺等,是造成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
附件:________无。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背景介绍噪声污染是现代城市环境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中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以监管和控制噪声排放。
目标该制度的目标是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宁,减少噪声污染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通过合理的策略和措施来控制和防止噪声排放,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
核心要素1.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噪声排放的标准和限制,建立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
2. 监测与评估:建立噪声监测系统,定期对噪声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超标排放问题。
3. 许可与审批:制定许可与审批制度,对涉及噪声排放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限制。
4. 技术支持:提供噪声控制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推动控制措施的研究和发展,鼓励采用先进的噪声控制技术。
5. 宣传教育: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噪声污染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执行与监管1. 主管部门: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管理执行和监督检查。
2. 处罚措施:建立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打击和查处。
3. 监管机制:建立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机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
效果评估建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后,应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结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保护公众利益和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有效的监测和审批机制、技术支持和宣传教育等方式,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创造一个宜居的城市环境。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一、制度宗旨本制度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通过规范噪声源管理、加强环境监测、提高公众意识等措施,力求达到减少噪声污染、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各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交通枢纽等。
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声环境质量。
三、管理责任1. 政府职责: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监督执行标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 企业职责: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控制,确保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 公民职责:公民应增强环保意识,合理使用电器、乐器等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并积极参与噪声污染的监督和举报。
四、噪声控制措施1. 严格施工作业时间,限制高噪声作业在夜间进行。
2. 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和产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噪声。
3. 在噪声敏感区域设置隔音屏障,减少噪声传播。
4. 加强对公共场所如娱乐场所、餐饮店的管理,严格执行噪声排放标准。
五、监督检查1. 建立健全噪声监测网络,定期发布噪声环境状况报告。
2. 强化日常巡查和定点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噪声污染问题。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噪声污染举报机制,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六、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直至停业整顿等。
七、宣传教育1. 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知识的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2. 在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举办讲座、展览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3. 利用媒体等多种渠道,增强全社会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认识和支持。
八、制度修订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本制度应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管理需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引言1.1 背景介绍噪声污染是指在正常环境中产生的超过一定噪声水平的声音。
噪声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制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和控制噪声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质量。
适用范围包括各类工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餐饮娱乐等产生噪声的领域。
2.噪声污染的分类与测量2.1 噪声污染的分类根据噪声来源和性质,噪声污染可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
2.2 噪声的测量方法噪声的测量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规定,常用的测量方法包括声级计、频谱分析仪等。
3.噪声污染源的管理3.1 建筑工地噪声污染的管理建筑工地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如采用降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3.2 工业噪声污染的管理工业企业应制定噪声控制计划,使用降噪设备,对超标噪声进行处置等。
3.3 交通噪声污染的管理交通噪声污染应通过合理规划道路、设置噪声屏障、对噪声车辆进行限制等方式进行管理。
3.4 餐饮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的管理餐饮娱乐场所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如隔音装置、音量控制等。
4.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4.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规明确了对噪声污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4.2 《建筑工程噪声污染控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地噪声的控制标准和要求。
4.3 《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控制规定》该规定规定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控制的标准和要求。
5.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附件一:噪声测量报告样本附件二:噪声控制设备清单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噪声指超过人体听觉阈限的声音,对人们生活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6.2 噪声污染指超过环境声音指标的噪声,对人类健康和生活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现象。
6.3 声级计一种用于测量环境中噪声水平的仪器。
7.结束语本制度的目的是管理和控制噪声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共同努力保持良好的环境和生活质量。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⒈引言噪声污染是城市环境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创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制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噪声污染防治的实施和管理,并确保相关法规得以遵守。
⒉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涉及噪声污染防治的行业和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项目、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住宅区域等。
⒊定义及解释为确保文档内容的清晰和统一,下面列出了部分涉及到的法律名词及其解释:(1) 噪声:指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对人类及其他生物体产生不可忽视的干扰和影响的声音。
(2) 噪声污染源:指产生噪声的设施、设备、工程或其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建筑工地等。
(3) 噪声源防治:即通过技术措施、管理手段等对噪声源进行控制和减少。
(4) 噪声限值:指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各类环境、地区、场所所应达到的噪声水平。
(5) 噪声影响评价:通过采集、分析、评估噪声源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以便确定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⒋噪声排放控制为减少噪声污染,控制和管理噪声源是至关重要的措施。
以下是噪声排放控制的关键要点:(1) 各类噪声源的排放限值不同噪声源应根据其性质和环境要求设置相应的噪声排放限值,并建立监测和检测机制,确保限值的合规性。
(2) 噪声源防治技术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源,应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噪声隔离、降噪设备安装等。
(3) 噪声源运行管理噪声源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维护保养、噪声监测等,确保噪声源的安全运行和噪声控制效果。
⒌噪声影响评价噪声影响评价是评估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的过程。
以下是噪声影响评价的关键要点:(1) 评估范围和方法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和涉及的区域,确定评估范围和适用的评估方法,如室内噪声评估、居民区噪声评估等。
(2) 数据采集和分析采集噪声源及其周围环境的相关数据,并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以确定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噪声污染不仅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还会干扰正常工作和学习。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实现城市噪声污染的有效控制,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2. 原则:综合防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
环境适应:根据不同环境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标准和管理措施。
公众参与: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促进社会共治。
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噪声污染,加强执法力度,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管理措施1. 噪声控制标准:制定噪声控制标准,按照不同场景和时间段分类管理。
例如,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区域的噪声控制标准有所不同。
2. 建设规划措施:在城市规划中加入噪声控制要求,在新建和改建项目中,要符合相应的噪声控制标准。
特别是在敏感区域,如学校、医院等,要严格控制噪声产生源。
3. 噪声监测和评估:建立噪声监测网,定期进行噪声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噪声问题。
4. 源头治理措施:采取技术手段减少噪声污染源,如加装噪音隔离设备、优化设备和交通工具的设计等。
5. 教育宣传措施:加强公众对噪声污染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推广噪声减少的生活方式,鼓励使用低噪音产品和设备。
6. 多部门协作: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7. 执法监督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者进行惩罚,形成有效的噪声污染治理机制。
四、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定期公布监督结果,对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五、防噪声污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防噪音污染管理制度
防噪音污染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噪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噪音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噪音污染的管理是当务之急。
本制度旨在规范噪音排放、减少噪音污染,保障公众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噪音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工具、娱乐场所等。
三、责任部门1.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噪音污染进行监测、评估和管理。
2.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噪音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公安部门:负责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处罚。
四、噪音排放标准1. 工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控制噪音排放,定期进行噪音监测。
2. 建筑工地: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限制施工时间。
3. 交通工具:车辆排放的噪音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4. 娱乐场所:娱乐场所的音响设备应设计合理,保证音量不超过规定标准。
五、噪音污染治理措施1. 加强噪音源管理:对可能引起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查和整治。
2. 减少环境噪音:采取隔音和降噪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监测评估:定期对噪音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噪音污染的认识,促使大家共同参与噪音治理。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噪音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警告、强制整改等处罚措施。
七、督查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噪音污染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
八、总结噪音污染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以治理。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落实噪音污染管理责任,确保环境质量得到保障。
希望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减少噪音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让人们拥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防治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防治施工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修装饰、市政工程等。
1.3 本单位成立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和改进。
第二条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环保专员、设备管理员和施工班组长组成。
2.2 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噪声防治方案,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3 安全总监负责监督噪声防治方案的执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4 环保专员负责监测施工现场的噪声水平,记录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5 设备管理员负责确保施工设备符合噪声控制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6 施工班组长负责指导班组成员遵守噪声防治措施,及时反馈问题。
第三条噪声控制措施3.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噪声防治方案,包括施工计划、设备选择、隔音措施等。
3.2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减少噪声源的产生。
3.3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或法定休息日进行高噪声作业。
3.4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音屏或隔音墙,减少噪声传播。
3.5 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防治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噪声监测与记录4.1 在施工现场设置噪声监测点,定期监测噪声水平。
4.2 环保专员负责记录监测数据,分析噪声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4.3 建立噪声监测档案,保存监测记录和相关报告。
第五条应急处理5.1 建立噪声污染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5.2 一旦发现噪声超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5.3 对周边居民进行及时通知和沟通,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
第六条教育培训6.1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污染防治知识的培训。
6.2 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第七条监督检查7.1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防治措施进行检查。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噪声的预防、监测、控制管理工作。
2、环境监测站负责作业场所、厂界噪声的日常监测。
3、技术部负责噪声隐患的立项、委托设计、资金落实和改进工艺,减少噪声污染的管理。
4、机械动力部负责噪声防治设备的管理。
5、各使用单位负责噪声防治设备的日常维护。
(二)噪声监测1、噪声监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
若工艺设备及防护措施变更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2、岗位噪声监测方法按GBJ122-88执行,技术细节及记录报告的填写参照有关国家标准。
厂界噪声监测采用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监测方法》进行。
3、噪声测量仪器应当按规定定期接受法定部门检定,噪声监测人员应当受过有关专业培训。
4、环境监测站将监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对全公司噪声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三)预防控制措施及要求1、在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设计卫生标准,做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控制和减少高噪声源。
2、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 Aeq,8≥85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取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噪声。
3、各单位要根据作业环境噪声性质和基本情况,分别采取设置隔音监控室、对强噪声机组安装隔声罩、对混响声较强的场所做吸声处理、在声源或声通路上装配消声器和对设备进行隔振处理等措施。
4、在购买、引进或加工制造中,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零件和新工艺,代替旧的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同时对消除噪声危害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购买、引进、投用。
5、未经安全环保部的批准,任何单位不准随意拆除消音处理设施。
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四)处罚1、对公司内部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严重程度扣发奖金。
2、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相关单位和个人,按合同条款给予处罚。
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保护环境和居民生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行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企业的绿色发展,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负责噪声污染监测、检测、评估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确定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第三章监测与评估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噪声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测,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配备噪声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对各种设备、车辆和工艺流程的噪声进行检测和评估。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噪声污染评估制度,定期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四章预防控制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改造、降噪设备安装、生产工艺改进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生产布局,减少噪声传播路径,建立隔声墙、绿化带等设施,降低噪声传播的影响。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噪声危害的认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章治理措施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和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装隔音设备、更换噪音小的设备、调整生产工艺等。
噪音管理制度
噪音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营造安静、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噪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等场所。
三、噪音标准四、噪音污染防治措施1. 设备选型: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隔音、减震处理。
2. 噪音源隔离:对产生噪音的设备和场所进行封闭、隔离,减少噪音传播。
3. 噪音监测:定期对噪音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员工培训:加强员工噪音污染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五、噪音投诉与处理1. 员工有权对违反噪音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投诉。
2. 投诉渠道: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书面形式或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3. 投诉处理:相关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调查核实,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 对投诉人信息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六、违规处理1. 违反噪音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2. 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七、持续改进与监督1. 公司将持续关注噪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的变化。
2. 设立噪音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噪音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噪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八、宣传教育1. 通过公司内部刊物、公告栏、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噪音管理制度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噪音污染防治意识。
2. 开展“静音行动”,倡导文明生产、文明办公,营造和谐安静的工作环境。
九、跨部门协作1. 各部门应相互支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噪音管理工作。
2. 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相关部门需充分考虑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符合噪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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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噪声是指超过环境所容许的声音水平的任何声音。
噪声污染是当前城市面临
的一个重要环境问题,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健康,建立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1. 法律法规背景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基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环境保护法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城市噪声污染环境质量标准
这些法律法规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并规定了相
关的责任和义务。
2. 目标和原则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减少噪声污染对人们生活和健康的影响,保
障公众的权益。
为实现这一目标,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应遵循原则:•预防为主: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的产生。
•源头治理:优先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噪声污染的产生。
•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法律手段。
•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对噪声污染防治的意识和参与程度。
3. 机构设置和职责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机构设置应根据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般而言,应设立相关的环境保护部门或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构,负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政策、标准和规划。
•组织噪声污染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噪声污染监测网络。
•负责噪声污染的排放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工作。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
4. 监管措施和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标准,以保障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管措施主要包括:
•制定噪声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对企事业单位的噪声排放进行限制。
•对噪声源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重点噪声源进行强化监管。
•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强化执法力度,对于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监管标准主要包括:
•城市噪声污染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不同环境的功能区划分,规定各功能区的噪声限值。
•建筑工地噪声振动标准:规定建筑工地的噪声振动限值,确保周边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交通噪声限值:规定不同类型道路的噪声限值,限制车辆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 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健全的噪声污染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是有效防治噪声污染的重要措施
之一。
环境监测主要包括:
•环境噪声监测:通过布设噪声监测站点,监测噪声水平和噪声源的分布情况。
•建筑工地噪声监测:对建筑工地的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噪声振动限值的符合。
•交通噪声监测:对道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噪声进行监测。
环境评估主要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噪声源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噪声影响评价:对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进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6.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是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噪声污染的危害和影响:向公众普及噪声污染的危害和影响,增强公众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
•噪声污染防治知识和技术:向公众普及噪声污染防治的知识和技术,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公众参与主要包括:
•噪声污染监督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噪声污染的监督和举报工作,发现噪声污染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噪声污染治理建议:允许公众提出噪声污染防治建议,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决策的制定。
7. 执法检查和处罚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强化了执法检查和处罚的力度,确保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执法检查主要包括:
•定期检查:定期对重点噪声源进行检查,确保噪声排放达标。
•不定期抽查:对噪声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处罚措施主要包括:
•行政处罚: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改正等。
•刑事处罚:对严重违法的噪声污染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利益。
结论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确保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通过合理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制定科学的监管措施和标准,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强化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强化执法检查和处罚,将能够有效减少噪声污染对人们生活和健康的影响,实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