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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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

—————————————————————————————研究开发费用管理与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开发费用管理,规范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提高纳税管理水平,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是以各个研究开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本办法所称研发费用是指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一)人员人工

(二)直接投入

(三)折旧费、租赁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四)设计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费用不能计入。

(六)无形资产摊销

(七)研发成果确认费用

(八)其他费用

(七)与(八)的费用合计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注1: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注2:对公司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加计扣除条件的,可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注3: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本公司提供《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附件五),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将无法实行加计扣除。

第三条研发费用实行“预算控制、足额归集、分项管理、专账核算”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研发项目管理

第四条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研发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查、合同签订和内部成果评审等工作。生产计划部负责研发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市场部负责与研发项目专利申报相关的工作。

(一)研发项目应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附件六),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报技术委员会、财务部、市场部、人事行政部、生产计划部各一份。《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特征及适用的工程项目;

2、项目负责人;

3、立项目的;

4、技术方案;

5、项目组人员安排;

6、研发费用预算、明细及各年金额;

7、研发项目进度安排;

8、相关人员签字及公章。

(二)无论项目成败,项目组均应编制《研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七),交技术委员会审批后,报技术委员会、财务部、市场部、人事行政部、生产计划部各一份,《研发项目结题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特征及适用的工程项目;

2、项目负责人;

3、技术方案及创新点;

4、研发项目成果及效用情况说明;

5、结论;

6、相关人员签字。

第五条生产计划部年初组织市场部、技术部、设计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编制本年度研发计划及相关费用预算,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财务部应将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作为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实施研发项目同时又承担生产任务的部门和人员,要合理界定研发费用与生产费用界限,不得将研发费用随意列入施工成本,也不得将构成工程实体的成本费用列作研发费用。

第七条若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项目研发活动的,财务部应设置有关明细账,对研发费用按不同的研发项目进行归集和核算。

第八条研发费用开支审批程序

(一)工资及工资费用

1、技术部、设计部等有研发项目的部门,应在每月28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本部门的《研发项目人员考勤表》(附件二)。

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相关部门报送的《研发项目人员考勤表》,将工资及工资费用合理分

配至不同的研发项目,并于每月30日前向财务部提供《工资及工资费用汇总表》(附件三)。总工程师、主管设计的副总经理和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研发人员,如同时参与多个研发项目,应将其工资及工资费用按参与项目时间分摊到相关研发项目。

(二)办公用房屋建筑物折旧及租赁费、装修费、水电费、办公费

1、折旧、租赁费、装修费

由财务部根据研发机构人员占用面积,按月计算出研发机构应分摊的费用后,按人数比例合理分配至不同的研发项目。

2、水电费、办公费

由财务部根据不同研发项目组成员占公司办公总人数的比例,按月合理分配至不同的研发项目。

(三)成果确认费、产权注册费

由市场部申请(需注明具体研发项目或课题名称),分管市场部的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列支。

(四)委托外部研发项目发生的费用

由设计部、技术部申请(需注明具体研发项

目或课题名称),主管设计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并附经受托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一研发费用明细表》(附件五),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列支。

(五)其他研发费用

其他研发费用具体包括:材料动力费、差旅费、通讯费、设计费、资料费、会议费、外事费、设备维护费、装备调试费、专家咨询费、新品检验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其他研发费用的开支由项目组长申请(需注明具体研发项目或课题名称),经副总工程师、主管设计的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审签,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予列支。

第九条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研发机构是指按照《国家认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53号)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他形式的研发机构,以及企业内部设置的、经当地市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中心、研究院所,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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