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内容,申请条件与申报流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内容,申请条件与申报流程

一,建设内容

1,加强优势特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立足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2,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

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推动产地型冷库及预冷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推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建立顺畅的营销体系,确保产业增值增效。

3,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

发挥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好格局。

4,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聚。搭建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建立行业协会、信息网站等,实现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互惠共享。

5,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目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实利益联结。鼓励各地推广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形式,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申请条件

1,主要支持省域内基础好、规模大、有特色、比较优势显著的重点产业。

2,申报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应将其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

3,申报实施集群建设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优势产业,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规划;4,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5,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

6,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多家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较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三,项目申报流程

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采取竞争性申报的方式,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建设申报指标。

2,编报建设方案。编制拟申报的省级实施方案,每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需单独编制三年建设方案,要有清晰的发展思路,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确保项目落实到县市、落实到主体。

3,差额考评确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书面审查,并根据审查评分情况进行排序,

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拟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公开公示名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