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中国传媒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可编辑).doc
中国传媒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可编辑)精选资料中国传媒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学院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原则(一)党政联席会议应当制度化、规范化。
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书记、院长一般不能同时外出因故同时外出时一般不召开会议决定重要问题。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或副院长主持。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学院正、副院长,党总支正、副书记等,党总支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其他列席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分别由会议主持人研究确定。
(四)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会议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
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对议题作出的决定以应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参加会议人员应自觉遵守例会制度,按时到会,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会议时间不能安排其他工作。
(六)要维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严肃性。
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院长、书记征得党政联席会议多数成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七)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应根据工作需要传达至学院师生员工或有关人员。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应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党政联席会议应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详实、准确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及时存档备查。
二、会议的议事范围(一)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本单位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年度经费预算党建工作、德育工作、学生培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引进、教师培养、毕业生留校招生工作人事安排与人员的奖惩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五篇)
学校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为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领导____中的领头作用,推进学校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工作科学高效运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学校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由学校党、政、工领导组成,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1、学校贯彻__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重大改革措施,教育、教学、教研重大事项。
5、学校____、调整,学校办学规模的确定。
6、学校权限内人事问题____决定。
含中层领导干部竞聘、推荐和使用,后备干部的培养,学校教职工的录用聘任及调配,教职工违纪问题的处理等。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____决定和实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9、学校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重要维修及新建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及决算、重要设施,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奖惩、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案。
11、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的研究。
12、其他应由领导____决定的事项。
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实施前还须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方法1、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政工领导要经常沟通,主持人应尽可能在会前征求其他领导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3、联席会议议题由____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学校有关职能处室需提交党政工会议讨论的事项,事先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提出,经审定同意后列为议题。
4、联席会议举行时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参加的情况下才能举行。
5、联席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3篇)
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_______,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学校党总支、行政、工会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襄河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行政和工会在联席会议中的责任(一)学校党总支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负有对工会的领导责任,党总支要保证__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和发挥工会、教代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作用,协调、解决教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
支持教代会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校长和校行政要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教代会意见和建议;落实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培养干部的民主作风、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教代会提案,为教代会的召开和工会的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三)工会要认真承担起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教育教职工在学校党总支、行政的领导下,坚持__教育方针,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及工会的日常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督促教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教职工、把提案落实情况反馈教代会代表。
二、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和会议时间(一)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党总支书记、正副校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工会委员。
(二)联席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正常情况下应在教代会年度会议前后一个月内召开。
如有特殊需要每年可以增加一次,但不能安排在同一学期。
三、联席会议研究的主要问题(一)确定校长向教代会提交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二)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讨论的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XX职业技术大学关于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XX职业技术大学关于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修订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学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
第三条根据议题,党政联席会一般由院长或学院党组织书记主持。
第四条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团委书记等。
根据议题需要,经书记和院长商定,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应同时外出,因故必须同时外出时,一般不召开会议;如遇非常情况必须召开时,可指定党务副职或行政副职主持。
第六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议后临时决定召开。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主要有以下内容:(一)传达和讨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各项决定、决议在学院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二)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研究决定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三)讨论年度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经费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等重要事项;(四)讨论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和处分、年度考核等关系师生员工权益的重要事项;(五)讨论招生就业、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校友联络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六)讨论本学院师德、师风、学风建设等重要事项;(七)讨论研究维护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八)其它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议题,应先广泛的开展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专题会议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机制,推进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部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第一条学院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
学院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决策的基本形式。
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由学院书记、部长、副书记、副部长组成。
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二、组织原则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
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重大事项由学院部长主持;讨论党务、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由学院党委书记(以下简称“书记”)主持。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议须有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召开。
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能举行正式会议;如有紧急情况,书记、部长可采取灵活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决议采取表决方式形成,并得到到会半数以上人员同意,方为有效;会议决议应通知未到会的班子成员。
第八条学院应做好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和会务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记录可由学院党委秘书或行政秘书负责,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缺席情况,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不同意见、会议决议等。
第九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应妥善保存,重要会议的纪要或形成的决定,应发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责任人,并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或组织部备案。
三、议事程序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
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有关规定和上级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对本规则制订如下。
第二条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党政联席会议是系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本部门改革与发展重要事项的会议,是系的决策机构。
系党组织和行政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
第三条系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院党委行政决议决定开展工作。
系要建立支部书记和系主任经常性沟通制度,支部书记和系主任要带头增进班子团结,要主动承担各自岗位职责,共同做好本系工作。
第四条系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职权与议事范围:(一)落实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二)系发展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总结。
(三)系思想政治工作、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提出系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建议人选,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决定,以及岗位调配、人才引进、奖助学金评选、师生奖惩、入党入团、培训进修等工作的意见建议,部分事项按规定向学院呈报或备案。
(五)系年度经费预算、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办学资源大规模调配方案等事宜。
(六)系服务社会、对外交流合作、应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中的决策。
(七)涉及系教职员工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系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一)系党政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
大学学院政联席会制度为充分发挥学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联席会议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学院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的工作体制和决策形式。
第二条政联席会议由学院政班子成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有关列席人员,列席人员根据议题内容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
第三条根据议题分别由政主要负责人主持。
一般情况下,研究决定有关政治思想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干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风廉建、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时由委书记主持,研究决定行政方面的工作时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副院长)主持。
第四条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
第六条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贯彻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对所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不断增强领导班子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
第七条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涉及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应当回避。
与会人员对于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不得向外泄露,保密事项由政联席会议的主持人确定。
第八条政联席会议议题由政领导、所属单位或部门提出,由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并提议召开会议。
除突发事件外,未经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政联席会议议程。
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分歧较大的议题,原则上不予讨论。
第九条政联席会议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
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经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
第十条政联席会议做出决定,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决策。
对于分歧较大的议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应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党政联席会议是研究决定学院党政重要工作事项的会议,是学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组织形式。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维护全局、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由院长或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学院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或党委干事负责会议通知、列席会议并进行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出会议纪要。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分别讨论开学初和学期末学院的计划安排和总结,如遇紧急情况或重要工作问题需研究时,可临时召开。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2、研究和讨论学院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研究和讨论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等关系学院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4、研究讨论学院经费预算和大额开支事宜;5、研究讨论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及本科学生免试推研等的推荐意见;6、讨论确定学院办公室主任、党委干事、辅导员、系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人选,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7、研究引进、聘任、辞退和解聘人员事项,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备案;8、研究建立、修改、废止学院各种规章制度;9、研究讨论学院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及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10、研究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召开例会时,先进行前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参会人员应事先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必要时准备书面材料。
第七条召开专题会议或决定重要事项要事先提出预选方案,供会议讨论决定。
会议通知要明确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形成集体决议后,每个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学校党委、行政反映。
第九条分管领导为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落实的责任人。
不能按时落实的任务应查明原因,及时与主管领导协商解决方案,并在下次会议上说明情况。
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XX大学XXXX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XX大学XXXX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学院>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集体合力,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把“八项规定”、“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现根据《XX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X大党发〔20XX〕63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学院工作由党总支和行政共同负责,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最高决策形式。
学院党建、党风廉政、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学、培训、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章党政联席会议人员构成第三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书记、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和工会主席组成。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章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提出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书记、院长协商确定。
其他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可向书记或院长提出议题建议,是否纳入会议议题由书记或院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五条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前成员应相互沟通,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协商,交换意见。
除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临时动议或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涉及学院发展战略、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必须要解决的事件达不成共同意见可以提交外,凡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共同商定的议题,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未事先与书记或院长进行沟通的,不得擅自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提出讨论议题。
第六条提交议题的相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第七条学院办公室负责以书面形式将会议议题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并协助会议主持人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方式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
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管理、学院文化、统战、工会、综合治理及相关制度建设等议题,由书记主持;关于招生、教学、培训、经费、科研、师资、督导、人员聘用、其他重要行政事务及相关制度建设等议题由院长主持。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第一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晋中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和民主化水平,有力推进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最高决策形式。
凡属议事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都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副书记、正副院长。
根据会议内容,经书记、院长商定,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科学、规范、和谐、高效。
第二章议事内容第五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重要议事内容包括:(一)学习传达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处理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确定学院的发展方向、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专业设置问题。
(三)研究确定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安排。
(四)根据人事编制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研究年度进人计划,研究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稳定及学术梯队(团队)的选拔和培养措施。
(五)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事宜;研究决定教职工评先评优、奖励与处分;选派出国及国内进修人员。
(六)研究决定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原则及教学质量监控问题。
(七)根据机构设置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有关机构及管理服务岗位的设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
(八)研究决定招生计划、招生规模、学生教育与管理、学生奖励与处分、学生就业等问题。
(九)研究决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一次性支出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资金,教学、办公等重要设备的购置、调配;研究收入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教学、科研、实验工作量计算办法等;每学期通报财务收支情况。
(十)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学院内部管理制度。
学院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学院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为优化二级院(系)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充分发挥院(系)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议事原则1. 一事一议原则。
坚持一事一议,完成某一议题讨论后,方可进行下一议题讨论。
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2.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会议相关决议应以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对讨论的议题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后仍有分歧的议题可进行举手表决;必要时也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3. 慎重决定原则。
会议对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意见分歧,赞成、反对人数相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次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4.回避原则。
会议议事内容若涉及会议成员个人及家属有关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出国、奖惩和培训等需要回避的问题时,应予以回避。
二、议事范围1. 二级院(系)年度计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经费预决算等重要事项;2. 二级院(系)绩效工资二级分配方案、党务工作重大事项、实验室重大项目建设、校企合作、教学科研等重要事项;3. 二级院(系)教职工需求计划、教师培训、表彰、处分等重要事项;4. 二级院(系)招生、实习实训、学生就业、学生重大处分等重要事项;5. 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和安全稳定等问题;6. 涉及二级院(系)发展以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议事时间及参加人员1. 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例会。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2.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和工作职责一般由书记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部门其他党员正职领导主持。
3.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人员范围必须包括二级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和、教学秘书。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1.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定义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党委和政府机关联合召开的一种会议,目的是促进学校党政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解决学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2.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组成: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党政办主任组成,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3.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主要包括:1. 加强党政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指挥,推动学校党政工作有序开展;2. 分析学校党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学校党政工作;3. 研究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4. 研究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政策,提出有效的实施意见;5. 对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提出建议,促进学校党政工作的有效实施;6. 组织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活动,指导学校党政工作的有效实施;7. 对学校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评估,研究和推进学校党政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4.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党委和行政机关共同召开的会议,它的工作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点:(1)会议召开由学校党委和行政机关共同决定,并由学校党委主持;(2)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共同出席;(3)会议内容包括学校党政工作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决定等;(4)会议纪要由学校党委书记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5)会议纪要的执行由学校党委和行政机关共同负责。
5.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作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如下:1. 加强党政领导: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组织形式,可以加强党政领导,保证学校管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2. 加强政策落实: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可以分析当前学校的发展情况,研究解决学校存在的问题,加强政策落实,推动学校发展。
3. 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可以推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本文主要针对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目的在于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有效对策。
文章首先介绍了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背景和形成过程,然后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包括权责不明确、会议效率低下以及决策过程繁琐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明确权责分工、优化会议流程以及简化决策程序等对策。
在总结分析部分对研究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有望为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化提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问题、对策、权责分工、会议流程、决策程序、背景、形成、效率、决策过程、权责不明确、繁琐、总结分析、展望未来。
1. 引言1.1 研究目的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引言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高校内部重要的决策机构,旨在协调党委和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推动学校事务顺利进行。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
本研究旨在深入分析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期为高校改进决策机制和优化管理流程提供参考和建议。
本研究将明确分析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背景和形成过程,全面了解其内在机制和运行模式。
接着,研究将重点聚焦于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权责不明确、会议效率低下、决策过程繁琐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在此基础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研究将提出具体的对策,如明确权责分工、优化会议流程、简化决策程序等。
通过总结分析当前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的实施效果,展望未来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1.2 研究意义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高校院(系)党政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高校院(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高校院(系)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选取这一议题,旨在深入探讨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解决当前高校院(系)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有效路径和方法。
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联席会议是由校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会议职权1、联席会议主要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共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和解决有关教职工权益等重要问题。
2、审议属于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以及涉及部分职工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等。
4、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就部分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以及涉及部分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做出决议。
5、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6、校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7、讨论制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研究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提交大会主席团审定。
8、听取各专门小组和参加校务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的工作汇报,指导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9、讨论研究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审议工会主席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有关民主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制度1、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的成员由党政工等成员组成。
2、联席会议的程序。
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议题,由校长或工会提出,经校工会委员会确定,然后进行讨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联席会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
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后,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由行政领导负责落实。
3、联席会议的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遇有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4、联席会议由校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5、与会人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各尽所能,献计献策。
6、各方代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传达会议内容,妥善调节和处理教职工之间、职工与领导之间的各种矛盾。
7、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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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研究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二)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讨论的有关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确定需要向教代会提交审议的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确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五)解决教代会建设的重要问题。
(六)解决其它重要问题。
如重点解决阶段性的突出问题;落实政策性的问题;与党政部门合作,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检查校务公开情况,参与人事安排等。
二、参会人员
根据会议议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正副校长、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每年年初和教代会年度会议前一个月内召开。
如有特殊需要可增加次数。
四、基本程序
(一)确定议题。
由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二)集体研究。
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三)组织讨论。
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四)进行表决。
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
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学校工会筹备。
(二)党政工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由行政提出需要在教代会年度会议上讨论审议的内容及本年度内由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
(四)由工会、教代会提出以教代会为主要载体、对重大问题实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
(六)会议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会议作出的决定与其他党政会议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