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申报规定-国网人才评价〔20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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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2009年2月18日修定)
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申报者及所在各单位:
为了便于大家准确掌握申报条件,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特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
一、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含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
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规定学历。‚规定学历‛是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有关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的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含后续学历,下同)。即评定或认定资格的规定为:取得中专学历认定员级、助理级资格,取得大专学历认定助理级和评定中级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认定助理级、评定中级和正副高级资格,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认定中级和评定正副高级资格。其中: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资格;中级资格满4年,可评定副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评定正高级资格。
三、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符合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以下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本专业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要求。
‚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
‚本专业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后所从事的与拟申报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
‚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分为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四、不符合规定学历和规定(现资格、本专业、资格后本专业)年限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属于‚破格申报‛,须执行《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条件》(详见附件一)。
五、符合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学历和规定(现资格、本专业、资格后本专业)年限的标准:
1.关于申报评定中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
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可申报评定中级资格。
2.关于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中级资格年限满5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5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3年;硕士学位,中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博士学位,中级资格年限满2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2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1年,可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
3.关于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具备规定学历,副高级资格年限满5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5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3年,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
4.关于双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双学士学位者,如果在现资格前取得第二个学位,则资格后本专业年限从取得现资格时间算起;如果在现资格后取得第二个学位,则资格后本专业年限从取得第二个学位时间算起。
5.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属于首次参加资格评定的人员,其‚本专业年限‛的基本要求为:大专毕业后(含后续学历,下同)满7年、本科毕业后满5年,可直接申报评定中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5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12
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7年,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
6.关于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即原报考中级资格时应具备规定学历和‚本专业年限‛(详见附件二)。对于通过考试取得中级资格的人员,在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时须具备:博士学位,中级资格满2年且‚本专业年限‛满2年;硕士学位,中级资格满4年且‚本专业年限‛满5年;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中级资格满4年且‚本专业年限‛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本专业年限‛满9年;大学专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本专业年限‛满11年,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
六、申报者必需提交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证明‛(详见国网人才评价[2009]1号文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所在单位根据免试规定出具‚免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者在履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手续前,要仔细研读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认真对照进行自我评价,确信自己不仅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条件‛(含本申报规定,下同),而且已达到了《评审条件》的
‚评审标准‛(即: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业绩与成果)的规定要求。
其中,申报者必需按其申报专业‚评审标准‛所规定的数量要求,提交取得现资格后本人撰写的论文(已发表)和技术报告等作品(如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规定:‚独立撰写2篇及以上技术报告‛或‚2篇及以上学术或技术论文‛):1.关于论文、论著。发表或经学术交流或经学术部门评选的‚论文‛或‚论著‛,申报时须提供书、刊的封面、目录(交流或评选的证书)和本人撰写的内容即可,不必将整本书、刊一同提交。
2.关于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应为申报者在当时完成专业技术项目之后,对完成或解决某项具体技术工作问题的报告,申报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证明。
八、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全过程须统一使用《国网人才评价中心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管理软件》,并一律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须通过Internet网络完成。届时,申报者可在‚中国电力人才网‛网站()下载‚国网资格报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或‚考评结合‛评定高级会计师资格录入工具)软件,并依靠该软件完成《评定表》相应信息的录入、打印、报名、审查、申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