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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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张家岗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是建设适应素质教育的高质量师资队伍的客观要求。教师工作作风与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考核结果是对教师进行奖惩、培训、聘任、辞退以及教师职务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教师资格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根据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一、内容和测评标准
(一)依法执教(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3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3分)
3、自觉学习和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4分)
(二)爱岗敬业(12分)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深厚感情。(4分)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4分)
3、认真准备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4分)
(三)关爱学生(1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2分)
2、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2分)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2分)
4、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分)
5、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分)(四)教书育人(16分)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实施素质教育,(5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4分)
3、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4分)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3分)
(五)为人师表(42分)
1、谦虚谨慎,顾全大局。(2分)
2、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3分)
3、关心集体,积极投身集体活动,维护学校荣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3分)
4、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2分)
5、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2分)
6、不以职谋私,不私自以补课、辅导、复习等各种理由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3分)
7、不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2分)
8、未经组织批准,不从事经商活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3分)
9、不准从事有偿家教。(4分)
10、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以身作则。(5分)
11、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3分)
12、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吸烟或使用传呼机等通讯工具。(5分)
13、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得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3分)(六)终身学习(10分)
1、具有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4分)
2、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分)
3、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3分)
二、方法和结果运用
1、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基础上才能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程序参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
2、职业道德量化考核是一项改革的尝试,事实上如果严重地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任何一条,都足以使教师成为不称职、不合格教师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因此每一小项的权重都只具有合格基础上的评估优劣作用。考核满分为100分,共分8个考核单项,根据个人职业道德表现,逐项进行测评,各项均完全做到的,得满分。8个单项中各小项如有违反行为,该小项不得分。若
违反该小项行为情节恶劣,该单项不得分。
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90分以上者,考核结论为优秀,考核结论为优秀以下的,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
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70-89分者,考核结论为良好,考核总评分在60-69分者,考核结论为不合格,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且不能参加教师职称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分在60分以下者,视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情节轻重,未构成犯罪的,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取消教师资格等处分。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