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读者借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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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开发区读者借书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经开区读者借阅证的管理,更好地为经开区读者服务。经合肥学院图书馆与经开区办公室协商,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办理方法

1、读者办理借阅证,须填写《合肥经开区办理借阅证信息表》,并盖公章,按照单位集中统一办理(每月1次)。

2、财务处负责办理合肥学院“校园一卡通”(借阅证)。办卡时缴纳一张电子彩照和15元成本费。

3、作为对国家资产外借使用的保障,办证时同时缴纳

押金:管委会人员

100元/人;其他人员200元/人。

4、图书馆凭学院财务处押金收据,开通“校园一卡通”认证。

二、借阅证的有效期及续、退办法

每个借阅证有效期为三年,如协议续签,可以继续延长使用。读者如需注销一卡通,须将所借图书及违章欠款全部还清,予以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归还押金单,到财务处领取押金(无息)。

三、借阅证使用方法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如转借他人,予以扣证,暂停借

阅3个月。借阅证转借他人使用或遗失后,造成书刊丢失或毁坏、过期未还情况,借书证原有持有者负全部责任。归还图书可代还,不需要借阅证。

四、借阅量及借期

每卡可借阅中文图书5册。其中专业书借期为90天,小说书借期为25天。逾期不还者,按本馆规定处理。

五、图书丢失损毁赔偿办法

读者需保持所借图书的完整,如发现有损毁或丢失的,按本馆规定处理。

六、以上办法有图书馆负责解释,并可能随着管理方式的变化而修改。

合肥学院图书馆合肥经开区办公室

2013-10-21

有需要办理借书证的人员,请按规定填写借阅证信息表,并交公司盖章后于10月28日前连同押金公司综合部。

合肥经济开发区办理借阅证信息表

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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