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几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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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BOT融资模式
1、概念: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2、解析:
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协议
(2)私人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维护并取得合理利润
(3)政府拥有监督权,调控权
(4)最终私人企业将项目交由政府
二、BT融资模式
1、概念:
BT(Build——Transfer),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2、解析:
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与私人单位(包括外国企业)签订协议
(2)私人单位负责融资、建设
(3)私人单位将竣工项目交由政府
(4)政府依据回购协议向私人单位支付项目总投资及回报
三、TOT融资模式
1、概念: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

指政府部门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2、解析:
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
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与民间投资者签订协议
(2)投资者有偿获得已建成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经营权并运营管理
(3)投资者收回全部投资及合理回报
(4)合约期满交由政府
四、TBT融资模式
1、概念:
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

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实质上,是政府将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理,获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来自待建项目),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2、图示
3、关键点:
(1)此种模式下有两个项目: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
(2)政府将已建项目的经营权转让给投资人,使其获得经营收入
(3)投资人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并使政府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收益
(4)投资人最终将项目经营权归还政府
五、PPP模式
1、概念: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一般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解析:
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3、图示
4、关键点:
(1)政府特许新建项目公司并提供扶持
(2)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与建设
(3)特许企业开发并运营项目
(4)贷款人获得项目直接收益和转化效益
5、备注:
(1)在PPP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3)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4)三大特征:第一,伙伴关系:私营部门与政府部门的伙伴关系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即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公共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第二,利益共享: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第三,风险共担: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与此同时,私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个领域,却正是政府管理层“官僚主义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

六、PFI融资模式
1、概念:
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英文原意为“私人融资活动”,在我国被译为“民间主动融资”,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2、解析:
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

3、图示:
4、关键点:
(1)涉及与BOT类似的“建设—经营—转让”
(2)但是与BOT不同的是,第一,项目主体单一:一般是本国民营单位是项目主体,BOT 还包括外国公司;第二,项目管理方式开放:PFI模式中,政府侧重与私营单位的协商,BOT 模式中更多是框架性执行性的文件;第三,实行全面代理制:PFI模式中,私营公司一般不具备开发能力,而是广泛采用代理制,BOT模式中私营公司一般具有开发能力。

七、ABS融资模式
1、概念:
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2、解析:
关键是找一个可以发行债券的目标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3、图示:
4、关键点:
(1)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
(2)目标公司选择能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对象
(3)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政府项目未来现金收入的权利转让给目标公司
(4)目标公司直接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由目标公司信用担保,由其他机构组织发行,并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5)目标公司通过项目资产的现金流入清偿债券本息
八、BOO模式
1、概念:
即Building-Owning-Operation,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2、解析:
是一种正在推行中的全新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

这一模式体现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政府监督、企业运作”的建、管、护一体化的要求。

3、图示:
4、关键点:
BOO项目中,项目公司有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拥有并经营项目设施,不用交还给政府。

九、EPC模式
1、概念
EPC【Engineering(工程)Procurement (采购、获得、取得)Construction(建造)】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2、解析
在EPC承包模式下,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车服务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管理的管理和控制。

同时,业主也把管理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商,总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经济利益和工期方面的责任和风险,但总承包商业拥有更多的获利机会。

3、图示
4、关键点:
(1)复杂的工程项目,以设计单位为龙头的EPC总承包具有明显优势。

(2)项目前期准备必须充分,合同管理务必精细。

(3)EPC总承包中,业主应注意五个方面的工作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做好基础工作;建立以各专业的技术人员为代表的业主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委托行业内各专业的权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资深专家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重点阶段进行把关;对主要设备材料建立供应商,对总承包商推荐的供应商短名单进行审查;五是强化过程监控
(4)保证清晰有效的内外协调。

(5)切实发挥好监理的专业技术优势和作用。

(6)努力提高管理队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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