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
模拟法庭开庭笔录(行政模版)(同名44593)
模拟法庭开庭笔录(行政模版)(同名44593)XX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笔录案号:案由: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庭前准备>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被告提供的证人XX在庭外侯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开庭审理>审判长:(敲法槌)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在开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今天本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XX不服被告XX作出的XX一案。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现在核对一下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XX,住所地为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为XX。
原告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XX,住所地为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为XX。
被告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到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
本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审判员XX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2)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陈述和辩论的权利;(4)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据、提起上诉的权利;(5)在诉讼中原告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利;(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剧本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剧本【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原告】:到庭【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被告】:到庭【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己经全部到齐,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45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小马诉被告广东省司法厅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案。
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小马,女,22岁,汉族,深圳大学法学院学生,住北京市XX区X乡XX村X 号。
【原告】代理人:张赞宁,男,27岁,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郭莲辉,男,30岁,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被告】:广东省司法厅,住所地广州市XX区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委托代理人:XXX,男,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第46条规定,本庭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和XXX依法组成合议庭。
由主审法官XXX主审本案,由本院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第32条、第47条、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2)当事人(被告限于诉前)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述和辩论的权利;(4)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提起上诉的权利;(5)在诉讼中原告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
行政模拟法庭流程
行政模拟法庭流程行政模拟法庭的流程一般如下:一、开庭前准备场地布置模拟法庭一般设置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证人席、旁听席等区域。
摆放好国徽、法槌等象征司法权威的物品。
人员确定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等角色由参与者分别担任。
可以邀请专业人士如法学教师、律师等进行指导和点评。
材料准备原告方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被告方准备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审判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材料。
二、开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全体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等。
确认到庭人员情况,向审判长报告。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三、法庭调查原告陈述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被告答辩被告宣读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举证质证原告出示证据,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目的等。
被告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四、法庭辩论原告发言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被告发言针对原告的观点进行反驳,提出自己的主张。
自由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自由辩论。
五、最后陈述原告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强调诉讼请求。
被告最后陈述总结自己的观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六、休庭评议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人员退庭进行评议。
评议内容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确定证据的效力。
适用法律进行分析,形成判决意见。
七、宣判审判长宣布复庭全体人员起立。
宣读判决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包括判决结果、理由和法律依据。
告知上诉权利告知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八、闭庭审判长宣布闭庭敲击法槌。
清理法庭相关人员整理法庭物品,恢复法庭原状。
以上是行政模拟法庭的基本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流程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流程
哇塞,大家知道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的流程有多精彩吗?那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得有个超级重要的开场啊!就像一场精彩演出的序幕拉开。
比如说,书记员会大声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
”这一声,一下子就让气氛严肃起来了(想想那场景,是不是特有感觉?)。
然后审判长会主持庭审呢!他会说:“现在开庭!”那气势,绝对能镇住场子。
接下来就是核对当事人身份啦,审判长会问:“原告,你叫什么名字?”这就好比给案件找到准确的主人公呀!
之后呢,原告会宣读起诉状,慷慨激昂地诉说自己的诉求(哎呀呀,就像在倾诉心里的委屈呢)。
被告当然也得回应呀,会条理清晰地进行答辩。
这时候就像是一场激烈的辩论赛!双方会提交证据,互相质证,嘿,谁也不让谁(想象一下那剑拔弩张的气氛)。
然后证人上场,那真的是至关重要的时刻,大家都竖着耳朵听证人说话呢(证人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哦)。
接着就是法庭辩论环节啦,双方律师唇枪舌战,拼命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权益(哇,那口才,真是让人佩服)!“难道你不觉得我们说得更有道理吗?”整个法庭都回荡着他们的声音。
最后审判长会宣布休庭评议,过一会儿再宣布判决结果(这等待的过程真让人心里七上八下的)。
你们看,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的流程多有意思呀!这可不是走走过场,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挑战和精彩,让人沉浸其中呀!它就像一个战场,各方都在为了自己的立场而战斗,不由得让人对法律充满了敬畏和好奇呢!真的值得大家去深入了解和体验呀!。
模拟法庭设计指导书
《模拟法庭设计》指导书课程名称:模拟法庭设计(Moot Trial Design)课程编号: 024112012适用专业:法学总学时数:2周学分数:2理论教学时数:0 实验(实践)教学时数:2周上机时数:0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属于法学专业的必修实践课,是法学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模拟法庭的设计,可以加深学生对有关实体法的准确理解,锻炼学生在真实的环境里从事法律实务的能力,从而为模拟法庭演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准备各种证据材料等全部环节。
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前期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结局。
在具体案件中分析法律事实,要使学生灵活运用证据事实,要严格遵循程序来处理事实,对同一事实和材料,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而且要学会从零散的案件材料入手来分析事实,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见,这些训练,促进学生综合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学生应达到的实践能力与标准1.通过实习使学生能全面、系统地掌握刑法、民法、经济法、合同法、婚姻法、行政法、继承法等实体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理论知识,并能综合运用律师实务,检察实务、法律文书等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案例,从而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2. 增长参与者的法学知识方面以外的素质,如组织协调能力、自我展示能力等。
3.每位学生必须参与全体参加的各项活动,没有参加者不记成绩。
4.书写法律文书规范、卷宗整理及时完整并按时作出实习报告。
报告内容应该包括:参加的那个活动、担任什么角色、执行经过、个人体会等各方面。
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三、实习项目的设置第一项模拟法庭的法律环境创造主要任务:熟悉刑事实体法及民事、刑事程序法,沉浸在诉讼和仲裁的法律环境中。
要求学生分别快速阅读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文件:民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
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作者: ————————————————————————————————日期:模拟法庭的要求(一)审前要求1.审理前要求原被告双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都有透彻的了解,并查阅、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模拟搜集相关证据,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准备相关诉讼文书。
2.法官必须对诉讼程序、庭审规则、法律用语有深刻的理解,法官还必须具有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诉讼代理人、合议庭、书记员的要求1.双方各委托诉讼代理人两名。
2.明确采用的诉讼程序,确定合议庭人数。
上诉案件应由合议庭由三人组成。
3.书记员一名。
(三)庭审过程要求:1.按照《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程序操作。
所有参加者都必须严守法庭纪律和法庭秩序。
2.按照行政法律法规,对实体法内容,各方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辩,熟悉、正确、全面地掌握法律法规的内涵、立法本意以及其内部所蕴含的法理,并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准则,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请求、答辩、审判等活动的法律依据。
3.法庭笔录应该归档,作为以后类似活动的必要参考。
并一次提取出相应的模板,方便类似活动中的程序部分工作的开展。
4.教师在庭审结束后应该对案件的实体法争议和程序过程进行评点。
四、准备工作1.案例准备这是基础的准备工作之一。
首先,案例应具有典型性,达到以案学法之目的,避免重复知识点,最好一个案例涵盖三到四个知识点,能让学生法理分析准确。
从民事地调解、和解、仲裁、诉讼到刑事、行政、经济等各类案件都可以选取,甚至交叉适用,把法庭当课堂,视法庭为实验室;其次,所选案例最好能与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现实处境相联系,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盲点及学习法律的意义;最后,注意案例分析的方法不能直接逼迫学生接受现有知识和结果,要先由学生自己判断,使课堂上产生意见分歧,进而阐述立法本意,让学生切身感到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模拟法庭剧本
虚拟法庭剧本陈兵诉青海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案王恩祥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请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原被告是否到庭?原被告:到庭书记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5、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庭案件的审判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想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进入)书记员:(走到审判长面前)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回到座位)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
原告代理人:陈兵,男,青海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07级学生。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
原告委托代理人:李跃进,西宁市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
被告:被告青海大学,法定代表人:王远方,校长。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
委托代理人:张成,青海政法大学副教授。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原告:没有审判长:被告,你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被告:没有审判长: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
行政法模拟法庭脚本
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宣读完毕,请全体起立(起立完毕)。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入庭,坐定)。请全体坐下。
书记员:(转身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第三人不同意调解,本合议庭不再做调解工作。合议庭需要对本案休庭十分钟进行评议。下面宣布休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休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本案由合议庭评议后作出判决,现在宣布判决(审判长起立)。
(XX法院民事判决书
开庭阶段
审判长:xx法院民事审判第X庭现在开庭,(敲法槌)。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原告及其代理人请把你们的基本情况向法庭陈述一下。
原告:
原代:
审判长:原代宣读授权委托书。
原代:(宣读)
审判长:被告及其代理人请把你们的基本情况向法庭陈述一下。
被告:
被代:
审判长:被代宣读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刚才法庭认真听取了各方第三人的辩论意见,各方当事人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代:没有。
被代:没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原代:(发言)请法庭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被代:(发言)请法庭驳回原告起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评议宣告判决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原告:不愿意。
一律关闭通信工具,
遵守法庭
秩序,爱护法庭和设施,不准吸烟。
(二)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随意走动和进
模拟法庭
案由:非法拘禁、抢劫财物案情:2014年10月11日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纪大酒店5003 房间。
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10月16 日上午九点被害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
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开庭前准备阶段】【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4、请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
5、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长】:请坐!【书记员】(面对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孙昊、严宇已在羁押室候审。
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侯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请指示开庭◆【宣布开庭阶段】【审判长】:(敲法槌)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昊、严宇涉嫌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现在开庭!请法警传唤被告人孙昊、严宇到庭!(法警去审判长那拿文书,再去下面带2 被告人和2 法警上来。
)【审判长】被告人,孙昊。
【孙昊】:到【审判长】你还有别的姓名吗?【孙昊】:没有【审判长】:被告人孙昊,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基本情况【孙昊】:我叫孙昊,1987 年5 月22 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现住湘桥区桥东卧石路1号【审判长】:被告人孙昊,你以前是否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孙昊】:没有【审判长】:被告人孙昊,你是何时何因被羁押的?【孙昊】: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于2015年3月1日被潮州市湘桥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6日被逮捕【审判长】被告人严宇。
模拟法庭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学类本科毕业实作——模拟法庭操作规程一、实施模拟法庭操作的目的为适应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技能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学校在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深化教学模式改革,通过组织和实施模拟法庭操作,加强法学类学生的实践环节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实施模拟法庭操作的组织与指导机构模拟法庭统一由各教学点组织实施,具体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
各教学点应当设置模拟法庭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应有具体负责教学管理的学校领导、教学部门的领导、法律专业负责人及实践基地法院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由专业负责人拟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报指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为保证模拟法庭应有的质量和水准,使参加模拟法庭实践的学员在技能上都得到较大的提高,各教学点应当选定一个法院作为固定的实习基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法院进行旁听,以增加自己的感性认识。
各教学点与法院应当签订协助指导合同,并同时聘请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思想作风好的审判人员作指导教师。
三、模拟法庭指导教师组模拟法庭(为一个学生小组单位)应当由3名指导教师组成的教师指导组具体负责指导。
单个教师不得对模拟法庭进行指导。
指导教师的资格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选聘,并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
一个教师指导组指导模拟法庭一般以2个为宜,但不得超过3个。
四、模拟法庭的组成、准备与试演1. 确定模拟法庭小组人员。
(1)模拟法庭由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组成。
(2)民事案件应有原告1人、被告1人,原、被告代理人各1人;可根据案情,设证人1人。
(3)行政案件应有原告1人、被告行政机关1个,原、被告代理人各1人;可根据案情,设证人1人。
(4)刑事案件应有公诉人2人、法警1人、被告人1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人。
如果设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还应有被害人1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人。
模拟法庭使用管理制度
模拟法庭使用管理制度一、法庭管理制度的总则1. 法庭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庭权威,提高法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良好的司法独立和廉洁的司法环境。
2. 法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公正廉洁、服务民生、科学管理的原则,加强法官、法官助理和其他法庭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队伍建设,保障法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法庭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法庭组织管理、办案流程管理、司法保障管理、队伍建设管理等方面,针对对外展示、内部运转、人员激励、事务管理等环节做出细致规定。
二、法庭组织管理1. 法庭组织管理是法庭管理制度的基础,具有监督、决策、执行、协调、服务等多重职能,要求法庭各部门和人员要围绕法庭中心开展工作,强调协作、互助、服务,并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法庭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 法庭组织管理包括审判管理、助理管理、后勤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要求上下级领导要相互配合,密切沟通,形成统一合力,确保法庭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三、办案流程管理1. 法庭办案流程管理是指对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和指导,要求法庭依法独立、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每一个案件,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2. 法庭办案流程管理包括立案受理、庭前程序、审判程序、判决公布等多个环节,在每一环节中都要求法庭工作人员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尊重当事人权利,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是公正的,结果都是合法的。
四、司法保障管理1. 司法保障管理是指对法庭工作过程中的危机事件、突发事件、纠纷事件、安全事件等进行预防、干预和处理,保证法庭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法庭秩序的稳定。
2. 司法保障管理包括安全保障、数据安全、纠纷解决、应急救援等多个方面,要求法庭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确保法庭工作的平稳进行。
五、队伍建设管理1. 队伍建设管理是指对法庭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激励、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保障法庭队伍的稳定、专业和高效。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流程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流程《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流程:一场有趣又严肃的法治之旅》嘿呀,提到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流程,那可真是一次特别的体验!从最开始的准备阶段,就感觉像是要登上一场华丽的舞台演出。
每个人都在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原告方磨拳擦掌、跃跃欲试,被告方则是严阵以待、不敢有丝毫松懈。
等进了法庭,那气氛,一下子就庄严起来了。
法官坐在上面,那就是权威的象征啊。
双方律师就好像武林高手过招一样,你来我往,一会儿引用这个条文,一会儿又说那个案例。
咱就说原告律师吧,那口才,真的是滔滔不绝,说得头头是道,让人感觉不支持他都不行。
被告律师也不甘示弱啊,条理清晰地进行反驳,那场面可太有意思了。
证人上场的时候,那紧张的样子啊,就像第一次上台表演的小朋友。
说话都有点结结巴巴的,但也在努力把知道的情况说清楚呢。
法庭辩论的时候,那真是激烈啊!这边刚说完,那边立刻就反驳,有时候我都在想,他们的脑子怎么转得那么快啊?时不时地还来点幽默的小段子,让紧张的气氛稍微缓解了一下。
书记员就一直在那里认真记录着,感觉他就像是这场法治大戏的记录员,把每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原原本本地记下来。
最后法官宣判的时候,那可真是全场安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大家都竖着耳朵听着判决结果,心里都在祈祷着自己这方能够获胜。
总之啊,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流程就像是一场法治的盛宴。
有庄严的时刻,也有幽默风趣的瞬间。
让我们这些参与者和旁观者都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它不仅是一场模拟,更是一次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威严的好机会。
以后要是还有这样的活动,我肯定第一个报名参加,再去体验一次这场既严肃又有趣的法治之旅!。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庭审流程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庭审流程《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庭审流程:一场法律的好戏》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庭审流程,那可真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好戏呀!一开场,就好像大戏拉开帷幕一样。
法官大人端坐审判席,那威严的气势,让人心生敬畏,就好像舞台上的主角闪亮登场。
这时候,原被告双方也都精神抖擞,准备大干一场。
原告那可是带着满肚子的委屈和不满来的呀,就好比是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要在法庭上讨个说法。
被告呢,通常是行政机关,也得正儿八经地应对,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这是在“舞台”上,众目睽睽之下呀。
然后就是双方举证环节啦,这就像是亮出各自的“秘密武器”。
原告拿出各种证据,试图证明自己的冤屈,边说还边比划,那神情仿佛在说:“看,铁证如山,你还能狡辩?”被告也不示弱呀,拿出自己的证据来反驳,那场面,就像两大高手过招。
接着就是质证环节,双方对对方的证据进行挑刺儿,这时候,那可真是针尖对麦芒呀,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
感觉就像两个小孩在争一个糖果,谁也不让谁。
法庭辩论环节那更是激烈,双方律师那口才,简直了!说得是天花乱坠、唾沫横飞,就像是两个超级演说家在比赛。
他们引经据典,各种法律条文信手拈来,让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最后法官大人宣布休庭,去“后台”思量思量怎么判案。
等再开庭的时候,那就是宣布判决结果啦,这就像是大戏的高潮和结局。
原告和被告都紧张地等着,心里头那是七上八下的呀,不知道这出戏最后会以怎样的方式收场。
参加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庭审真的是一次特别的经历。
它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和庄重,但同时也有着它有趣的一面。
就像一场精彩的舞台剧,有主角、有配角、有冲突、有和解。
在这里,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权益或者职责而努力,而且还能学到好多法律知识呢!总之呀,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庭审流程可真是充满了趣味和挑战,让人既紧张又兴奋。
下次要是有这样的机会,我还想再去凑凑热闹,再看一场法律的大戏!。
(完整word版)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
行政诉讼法模拟法庭剧本【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到庭【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被告】:到庭【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己经全部到齐,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45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小马诉被告广东省司法厅不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案。
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小马,女,22岁,汉族,深圳大学法学院学生,住dt京市XX区X乡XX村X号。
【原告】代理人:张赞宁,男,27岁,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郭莲辉,男,30岁,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被告】:广东省司法厅,住所地广州市XX区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委托代理人:XXX,男,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第46条规定,本庭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长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和XXX依法组成合议庭。
由主审法官XXX主审本案,由本院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第32条、第47条、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2)当事人(被告限于诉前)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述和辩论的权利;(4)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提起上诉的权利;(5)在诉讼中原告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行政模拟法庭是在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文书等法学理论课程以及观摩案件审判、开设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的基础上,根据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一门重要实践教学课程。
目的在于巩固学生所学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进一步掌握行政诉讼审判程序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掌握行政审判的基本规律,培养学生的程序观念和正确运用实体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实践、理论创新能力,提高学生法律文书写作及辩论(口才)能力。
总的要求: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
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
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并能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
以下就行政模拟法庭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要求分别阐述。
一、行政法部分(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掌握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含义以及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三)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的基本含义,掌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相关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基本概念。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督。
(四)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国务院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概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构成、分类、成立和效力,以及一般合法要件。
(六)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含义、特征、种类、作用和程序。
(七)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含义、原则、特征、种类和程序。
(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含义、特征、原则、种类与设定、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
(九)行政合同行政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效力、履行。
行政法模拟法庭剧本
【原告】:高松,男,39岁,汉族,丰台区桥梁厂工程队工人,住北京市丰区区花乡四合庄南梗村11号。
【原告】代理人:郑杨,女,22岁,汉族,北京市丰台区蓝天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被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区交通支队,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路3号。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己经全部到齐,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11条、 第45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彭浩诉被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区交通支队行政不作为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法定代表人:沈琪斌,支队长
委托代理人:钟炜杰,男,37岁,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区交通支队法制科科长。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6条、第46条规定,本庭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长王言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倩和张静超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王言主审本案, 由本院书记员王予力担任法庭记录。
【被告】:明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 32条、 第33条、第62条、 第65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被告】对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实陈述事实。
2008年7月份,原告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车号9565.当时报案单子车号为9556,原告要求警察找饭馆老板和炸油条的伙计,警察说:现在炸油条的找不着了。原告叫警察拿出当时立案的现场记录,一问就是不知道,立案时根本就没去现场调查,就连原告母亲在什么位置离开现场和在什么位置撞的都不知道,丰台区交通支队接二连三的工作出现问题,证据在眼皮底下丢掉。原告认为,由于交通队工作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造成不能追求肇事者的责任,给受害者的生命和原告家庭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因而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被告丰台区交通支队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
模拟法庭任务书内容要求
模拟法庭任务书内容要求
模拟法庭任务书内容要求如下:
1. 模拟法庭的庭审案件应当具有典型性,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具有代表性,能够通过庭审案例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 模拟法庭的任务书应当明确庭审案件的基本案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庭审的程序要求和庭审的争议焦点。
3. 任务书应当要求学生在模拟法庭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并要求学生在庭审中展示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4. 任务书应当要求学生根据案件情况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并要求学生在庭审中进行口头辩论和质证。
5. 任务书应当要求学生对庭审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和适用、对庭审技巧的掌握等。
6. 任务书应当要求学生撰写庭审总结报告,对庭审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7. 任务书应当要求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庭审纪律,尊重法庭秩序和当事人权益,不得有任何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以上是模拟法庭任务书内容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课程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模拟法庭审判长词
——请大家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诉讼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其他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4、不得发言、提问5、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罚款、拘留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开庭➢请坐!➢江城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刘佳到庭➢被告人讲一下你的姓名➢。
➢被告人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讲一下你的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在哪里出生的➢。
➢什么民族?➢。
➢文化程度?➢。
➢学习(工作)单位?也就是在哪所学校读书的?➢。
➢被告人讲一下你的家庭住址➢。
➢你以前是否受到刑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这次是什么时候被羁押的➢。
➢什么时候被逮捕的?➢。
➢因为什么问题被羁押的?➢。
➢江城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被告人收到了吗➢。
➢收到多少天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江城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江城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佳涉嫌盗窃罪一案。
本法庭由本院审判员刘思薇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东烁,人民陪审员刘牧易成合议庭。
江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安萍、陈晓萌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刘佳多的委托,江城市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炜瑜、翟纯出庭为被告人刘佳进行辩护。
被告人听清楚了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1、可以申请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如果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众审理的,可以要求申请调换)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3、被告人除可以自行辩护之外,可以委托辩护人代为辩护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做最后的陈述➢被告人刘佳,告知你的上述权利听清楚了吗?➢…….➢你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下面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被告人刘佳,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有何陈述?➢……➢讲完了吗?➢……➢下面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询问➢……➢下面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进行发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本案审理到此,合议庭评议后将作出宣判。
模拟法庭
第二章模拟法庭开庭指引[本章内容概要]本章全面地阐述了模拟法庭运行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是本书的重点内容。
模拟法庭教学是综合性、系统性、持续性的工程,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模拟法庭庭审程序是从原告(或公诉人)起诉始到法庭宣告裁决止,历经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裁定等阶段,它融法庭审理程序与法学教育实训目标于一炉,形成了一套首尾相衔、严谨周密、形象生动的教学模式。
一、模拟法庭总纲模拟法庭总纲是针对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所作出的程序性安排,从宏观上引导模拟法庭审理活动规范化运行。
主要包括实训目标、开庭公告、出庭人员、主要案情、开庭审理和庭后教师点评等六部分。
(一)实训目标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庭前准备阶段,应当简明扼要地介绍通过本次模拟法庭训练所要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提醒学生始终围绕实训目标而开展活动。
(二)开庭公告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按照诉讼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发布开庭公告,介绍本次模拟法庭的开庭时间、地点、出庭人员和案由。
(三)出庭人员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本次模拟法庭出庭人员的姓名和所扮演的诉讼角色等信息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指导教师和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主要案情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案情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旁听人员事先对案情有初步了解,回顾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理论和知识,初步得出自己的感性见解和看法。
(五)开庭审理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时一般采用普通一审程序,避免采用简易程序或特别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严格参照真实法庭审理程序进行,以便让所有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由衷地产生一种威严感、崇敬感和责任感。
(六)教师点评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当对本次模拟法庭审理情况和参与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点评,指出精彩亮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方法。
二、模拟法庭运行规程模拟法庭运行规程是按照模拟法庭总纲的要求,在法庭审理的各个阶段所应当遵循的具体操作规程,它包括庭前准备规程、开庭审理规程、庭后总结与评价规程和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规程等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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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行政模拟法庭是在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文书等法学理论课程以及观摩案件审判、开设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的基础上,根据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一门重要实践教学课程。
目的在于巩固学生所学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进一步掌握行政诉讼审判程序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掌握行政审判的基本规律,培养学生的程序观念和正确运用实体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实践、理论创新能力,提高学生法律文书写作及辩论(口才)能力。
总的要求: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
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
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并能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
以下就行政模拟法庭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要求分别阐述。
一、行政法部分(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掌握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含义以及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三)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的基本含义,掌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相关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基本概念。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督。
(四)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国务院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概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构成、分类、成立和效力,以及一般合法要件。
(六)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含义、特征、种类、作用和程序。
(七)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含义、原则、特征、种类和程序。
(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含义、特征、原则、种类与设定、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
(九)行政合同行政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效力、履行。
(十)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含义、原则、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政调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案卷制度。
(十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含义、原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
(十二)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特征、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审计监督。
(十三)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含义、特征、赔偿责任的构成、范围、方式与计算标准、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和行政追偿程序。
(十四)行政补偿行政补偿的含义、特征、范围与方式、标准与补偿程序。
(十五)行政法中的其他基本问题(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九)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1996年5月6日)(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1996年5月6日)(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7年4月29日)(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十四)公证程序规则(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二十一)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二十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二十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受费办法》(二十四)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受费办法》补充规定(二十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二十六)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二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十八)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行政模拟法庭基本操作规程(第一审行政案件开庭庭审规则)一、模拟法庭开庭前的准备工作首先确定好参加模拟法庭的同学名单,将之分成审判方、原告方(包括代理人在内)、被告方(包括代理人在内)以及其他人员(如:第三人、证人等角色);其次在老师的指导下精选案例,或者由老师编选案例,学生选择的案例必须要经过指导老师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下面将各方的庭前准备工作分别阐述如下:(一)、审判方的庭前准备1、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指定一名同学担任审判长,明确合议庭的职责和权限。
2、确定书记员的主要职责:按照合议庭的要求及时填制有关的诉讼文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及当事人须知,负责开庭审判等诉讼活动记录、其他应承担的职责和审判长交办的有关事宜等。
3、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案卷的有关材料,掌握案件争议的焦点,熟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审判长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围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拟出庭审提纲。
庭审提纲应当包括法庭调查和辩论的重点、顺序和步骤,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当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5、合议庭召开开庭准备会议,讨论确定庭审提纲,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具体分工。
6、其他必要的准备活动(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原告方的庭前准备1、制作起诉书,起诉书是一种说理性很强的法律文书,关键是把理由写好,把事实说清,也是为了有力地阐明理由,当然,起诉书制作必须规范、准确。
2、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主要是根据起诉书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予以确定。
3、进一步熟悉案情,深入、全面、准确地把握案情和证据。
4、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
5、拟定好对证人、鉴定人等相关诉讼参与人的发问提纲。
6、拟定好代理意见等诉讼文书,准备好法庭辩论的提纲,主要从事实和法律两个角度出发。
7、其他必要的准备活动。
(三)、被告方的庭前准备1、制作好答辩状,答辩的内容也是以答辩的理由为准,主要是针对原告起诉的理由进行申辩说理。
2、拟定好向模拟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向模拟法庭提交本案所涉及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3、进一步地掌握案件情况,分析案情材料。
4、拟定好向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的发问提纲。
5、拟定好辩论意见等文书。
6、其他必要的准备活动。
(四)、其他方的庭前准备,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 宣布开庭(一)书记员作庭审准备工作1.开庭前,书记员清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并收回开庭传票.2.书记员宣布并安排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原告是否到庭?(原告回答)书:原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原告诉讼代理人回答)注: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的查明按同上方法进行3.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书: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2)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以及出入法庭,须经审判长许可。
(3)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
但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不得旁听,如在庭内,请退出法庭。
(4)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6)在法庭内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不得使用。
(7)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庭.5.(在审判长,审判员就座后)书记员宣布:坐下6.书记员(继续站着,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如有缺席的说"缺席的有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报告完毕!(书记员报告后坐下)(二).审判长宣布开庭.7.审判长宣布:×××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或不公开)审理×××不服×××(行政机关)○○(案由)一案,现在开庭,(不公开审理的,应讲明理由) 8.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1>问:原告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问: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到庭?)<2>问: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代理权限,与原告的关系,住址.是律师代理的,问: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如代理权限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应问明情况并责令当事人变通授权委托书注:按上述方法核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9.审判长宣布:经法庭审查,以上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10.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如有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也应宣布名单)11.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平等的履行诉讼义务.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有权申请回避:<3>有权提供证据;<4>有权进行辩论;<5>在一审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经原告同意和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变更或撤销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6>有权提起上诉;<7>有权申请法院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实事求是的提供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3>应当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4>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在诉讼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5>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12.审判长逐一依次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刚才告知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楚?(原、被告,第三人回答:听清楚了)13.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本案合议庭组成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回避.(审判长逐一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均不申请回避的)14.审:当事人不申请回避,本法庭依法正式成立.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问请要求回避的对象和理由)注:(1)如当事人对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由审判长作出决定,决定驳回的由审判长宣布×××申请回避无事实依据和正当理由,予以驳回.书记员应记录在案.如申请回避有理,由审判长宣布:准予×××的回避申请,本案将在更换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勘验人)后,继续开庭审理,若当庭不能更换,宣布休庭,开庭日期另行通知.(2)如当事人对审判人员提出回避申请,审判长应宣布休庭,并请示院长,由院长作出决定,由审判长宣布院长的决定,记录在案,如决定准予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开庭日期另行通知.(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对申请人员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三.法庭调查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应围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进行,重点是查清案件事实.下面由被告宣读或陈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16.被告:宣读或陈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或未予答复的行政案件,原告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除外)17.审:下面由原告陈述起诉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18.原告:(宣读起诉状或陈述起诉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19.审:由被告针对原告刚才的陈述进行答辩20.被告:(宣读答辩状或陈述答辩意见)21.审:由第三人陈述或答辩22.第三人:(宣读或陈述意见)注:陈述或答辩中对经过双方确认的事实,法庭应当记录笔录,无须再作进一步调查.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对此,法庭应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单独审理.23.(下面分三种不同情况)<1>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审: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请求有何证据原告就此举证审: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无异议.被告质证,作出确认或否认的表示.审: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有无补充.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回答.审:第三人对原告提出的×××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无异议.第三人质证,作出确认或否认的表示审:第三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无补充.第三人的诉讼代理人回答.(原告每次举证,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质证后,合议庭应当庭合议,对该项证据的效力予以评议,如合议庭意见一致.)审: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的具体内容)经双方质证,本庭认为该项证据……(简要说明予以确认或不予确认的理由),本庭对该项证据予以确认(或不予确认)(如合议庭意见不一致,需休庭合议的)审: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的具体内容)经双方质证,本庭待休庭合议后作出认定.<2>在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具体的方式与<1>雷同)<3>除了<1>和<2>两种情况之外,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直接进入第24.24.让被告陈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即要求被告当庭出示,宣读,播放有关证据加以证实,然后征询原告及第三人的意见,由原告及第三人进行质证,提供反证或进行辩驳.原告提供反证的,由被告及第三人进行质证.(如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较多,法庭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询问被告,由被告一一陈述,一一举证.被告每举出一个证据,法庭随即应征询原告及第三人对该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意见,让原告,第三人质证.被告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在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取得的).(即被告举证,原告,第三人质证,问答方式与第二十三项中第<1>种方式雷同.25.被告陈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事实根据而提供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证据时,应当请法庭传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到庭.审:请法警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法警从休息室带证人出庭)审:你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与当事人的关系证人回答审:证人×××,本院依法审理……(案由)一案,现通知你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证人有自主作证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受到干扰和威胁时有权请求排除干扰,有权请求法律保护,同时证人有如实向法庭作证的义务,必须全面客观的客观陈述你所了解的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如果故意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证人回答审:现在由你陈述证言证人陈述证词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有无问题需要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发问.证人作证完毕,办理具体手续后,由法警带出法庭)(对鉴定人,勘验人员,制作现场笔录人员出庭接受询问,法庭应当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及案件的关系,并告知鉴定人等,如实说明鉴定情况的法律义务和故意作虚假说明的法律责任.当鉴定人等宣读完毕后,法庭也应当询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无不同意见,有无问题需要发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发问).26.要求被告逐项宣读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内容.审:被告对原告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是哪种行为应说清楚)有无法律法规依据.被告回答.(如有,宣读法律依据内容)审:原告对被告所适用法律的问题有无异议原告回答审: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有无补充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回答(再依次询问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据此查明核实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无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情形)27.要求被告陈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审:被告所实施的行为是采用什么形式作出的?何时作出的,何时送达的,是否执行?(依次询问)被告依次回答审:原告对此有无异议?(再依次询问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次回答(主要是查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28.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这里的"当事人"只能为原告或第三人)29.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审:本院依职权调取了×××证据,下面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如下说明……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法庭刚才宣读的证据有无异议?(依次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30.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准许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对补充的证据仍应进行质证.审:原告(被告,第三人)有无对相关证据进行补充的.(如有,继续进行质证)审:法庭调查结束注:<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有多人的,应逐一询问;<2>在询问当事人后,一般应接着询问其诉讼代理人.<3>在调查中,法庭对于有关重要问题或当事人没有讲清楚的关键问题可适当提示当事人补充说明,也可主动发问,但应以当事人相互举证,质证为主;<4>书证,物证均应交对方当事人辨认,并询问有无异议.<5>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则上由当事人宣读和要求法庭出示给对方辨认.<6>庭审中,证人应在休息室等候传询,不得旁听开庭.<7>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证人诱导式的询问或带威胁攻击性的语言,审判长应予制止,另一方当事人也可提出反对,由审判长决定反对是否有效.<8>经过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庭认定的,合议庭应当认定;当庭不能认定的,需要继续调查,核实或者需要进行鉴定,勘验的,应当再次开庭质证后,予以认定.四.法庭辩论31.审: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在法庭调查已经认定的事实基础上,围绕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来进行,不得重复法庭调查的内容.32.辩论发言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4>互相辩论具体方法如下:审:原告发言原:(发言)审:原告诉讼代理人发言代理:(发言)(依次要求被告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审:现在进行互相辩论,由原告先发言.辩论中不要重复前面已陈述的内容.](依次由被告,第三人发言)33.辩论一般进行一至三轮.在辩论中出现蓄意中伤和语言不礼貌及辩论内容与本案无关等情形时,合议庭应及时制止引导.注:辩论中,合议庭发现没有查清而当庭可以查清的事实,可由审判长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查清后,再继续法庭辩论;当庭不能查清的,可宣布休庭,下次开庭审理.34.(辩论进行两轮后)审判长应提醒各方当事人:各方的辩论意见,本庭已充分注意,并已记录在案,已陈述的意见不要重复,然后询问各方有无新的补充意见. (如无新的补充意见)审:法庭辩论结束.35、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