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零售客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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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版本:A
零售客户管理办法修改次数:1
文件编号:QG/SDXS 360-201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零售客户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零售客户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加油站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零售客户:是指公司通过加油站、撬装加油装置等零售销售环节实现销售的客户群体。
3.2 机构用户:是指非再流通领域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终端消费零售客户。
3.2.1大型机构客户:是指月度油品需求量大的客户,包括汽油月需求量在5吨及以上、柴油月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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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在50吨及以上、不记名卡年采购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机构客户。
3.2.2 中型机构客户:是指月度汽油需求量在2吨(含2吨)至5吨之间、柴油需求在20吨(含
20吨)至50吨
之间、不记名卡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07-01修订2012-08-01实施
年采购额在10
万元(含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机构客户。
3.2.3小型机构客户:是指月度汽油需求量小于2吨、柴油需求量小于20吨、不记名卡年采购额小于10万元的机构客户。
3.3 加油卡客户(以下简称卡客户):是指通过昆仑加油卡实现油品销售支付的客户。
4 重要风险
4.1 客户分类、分级管理标准缺乏科学性或执行不到位,影响后期客户差异化营销政策制定与实施,造成公司营销政策失效。
4.2 客户维护缺失,客户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客户流失。
4.3 客户考核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影响客户开发、维护、管理工作效果。
5 职责
5.1加油站管理处(以下简称加管处)是零售客户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负责制定并督导实施公司零售客户开发政策、管理制度;
5.1.2负责督导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加油站周边市场形态分析、调查掌握竞争对手客户政策、筛选客户开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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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负责省级客户开发、维护、管理,建立省级客户管理档案;
5.1.4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零售客户管理工作,开展客户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
5.2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5.2.1 负责本单位执行与落实公司零售客户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客户开发策略与激励政策;
5.2.2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加油站开展周边市场调查和客户普查工作,开展加油站周边市场形态分析,掌握周边潜在客户,编制客户开发计划;
5.2.3负责地市级客户开发与管理,跟踪客户销量,掌握客户动态,开展客户维护、回访、管理工作;
5.2.4负责督导零管片区、加油站开展区县级、站级客户回访、问卷调查工作,掌握客户需求、意见、建议,处理与解决客户投诉、纠纷问题;
5.2.5负责建立地市级客户管理档案,并组织零售片区、加油站建立区县级、站级零售客户管理档案。
5.3 零管片区的主要职责是:
5.3.1 负责所属管理区域零售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
5.3.2负责所管区域市场调查、客户普查,组织所属加油站开展周边市场形态分析;
5.3.3 负责建立区县级客户管理档案。
5.4加油站的主要职责是:
5.4.1负责本站周边市场形态分析,开展潜在客户、竞争对手客户调查与开发;
5.4.2 负责本站客户维护工作,建立本站客户管理档案。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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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客户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各级客户数量应根据管理幅度和工作量适度掌控,当某级客户过剩或不足时,可实行上、下级转移管理权限,确保客户管理与维护工作质量。
6.1.2管理主体责任原则:各级客户管理主体承担同级客户的开发、维护、管理的责任。客户管理均执行上级督导、本级负责和下级协助的原则,做到整体管理有序,细节执行到位,确保每个客户得到有效管理与维护。
6.2客户分类
6.2.1按照客户属性分类,客户分为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机构客户又分为大型机构客户、中型机构客户、小型机构客户等,个人客户又分为私家车客户、个体运输客户、个体生产用油客户等。
6.2.2按照消费油品种类分类,客户分为汽油客户和柴油客户。汽油客户分为单位客户、私家车客户、出租车客户、摩托车客户等。柴油客户分为客运客户、货运客户、生产建设用油客户、再流通配送客户等。客运客户可分为长途客运客户、短途客运(本市县镇或邻近地市线路客车)客户、公交客户、单位班车客户等。货运客户可分为固定路线运输客户、短途零散运输客户等。生产建设用油客户可分生产企业用油、工程施工用油客户等。
6.2.3按照消费支付方式分类,客户分为持卡客户和现金客户,持卡客户包括加油卡客户和银行卡客户。
6.3 客户分级
6.3.1按照客户重要程度、业务覆盖范围分级,客户分为省级客户、地市级客户、区县级客户、站级客户。具体界定依据如下:
6.3.1.1省级客户
6.3.1.1.1 实行定期统一采购的全省范围的机构客户;
6.3.1.1.2 由公司开发并签订采供协议、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客户;
6.3.1.1.3 不记名卡年采购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客户。
6.3.1.2 地市级客户
6.3.1.2.1 汽油月需求5吨及以上,或柴油月需求50吨及以上的机构客户或个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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