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1.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及医院感染分级防护制度,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2.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使用紫外线消毒灯,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7.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黏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篇二:1.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科室应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隔离衣或防护服等)。
医务人员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订立本医务人员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从事医疗、护理、行政等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员工,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医务人员安全与防护管理遵从以下基本原则:1.以防备为主,防控与处理相结合;2.依法、科学、规范的管理;3.全员参加,共同维护;4.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防护职责第四条医院领导班子医院领导班子负责订立医务人员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供应必需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相关部门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与管理,保证医务人员具备必需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2.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与消毒,确保医疗区域的卫生安全。
3.财务部门:负责采购、配发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和防疫物资,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需求。
4.医务部门:负责规范医疗流程,供应必需的防护设施和装备,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
5.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保卫医院秩序,做好医疗场合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应自发履行安全防护职责,包含:1.遵守本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安全防护制度;2.定期参加医务人员安全培训和演练;3.切实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合理使用个人防护装备;4.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不隐瞒、不虚报、不拖延;5.乐观参加医院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个人防护装备1.医院供应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口罩、防护服、手套等,医务人员须依照规定佩戴并合理使用。
2.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保养个人防护装备,如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八条医疗废物处理1.医务人员应依照医疗废物分类规定,正确投放医疗废物。
2.医院配置合适的医疗废物容器,并定期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职业安然防护原则及预防控制措施办法一. 职业防护原则1. 根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着装请求:工作服.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2. 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纵的医务人员;传染病风行期的发烧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着装请求:在根本防护的基本上,可按安全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 周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纵,如给特别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纵和作传染病人登仙的医务人员.防护请求:在加强防护的基本上全方位防护,应应用面罩.呼吸防护器.二. 根本预防控制措施1. 医务人员要严厉遵守操纵规程,加强自我呵护意识,控制罕有沾染病的传播门路.隔离防护技巧,削减职业伤害.2. 遵守尺度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资时,应该采纳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渗出物.渗出物等时戴手套,操纵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刻洗手,须要时进行手消毒.(2)有可能产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纵进程中,要包管充足的光线,尽量削减创口出血,并特别留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临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打针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应用的针头不成再套回原针帽内,假如必定要套回,则采取单手复帽技巧,不要将锋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应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锋利器具等.(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产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纵时须戴双层手套.3. 在尺度预防的基本上,根据疾病的重要传播门路,采纳响应的隔离措施,包含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4. 严厉履行手卫生规范.5. 敌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厉进行“沾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纵前,应遵守患者知情赞成和自愿原则下做“沾染筛查”,如病人不合意做,应在“告诉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6. 磨练科吸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陈述“沾染筛查”成果.对于HIV抗体初筛试验阳性的标本,磨练科应立刻陈述病院沾染治理科和病人地点科室负责人,病院沾染治理科指点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干人员要呵护患者隐私.三. 产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吐露后的应急处理1. 用番笕液和流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心理盐水冲洗黏膜.2. 若有伤口,应该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毁伤处的血液,再用番笕液和流淌水进行冲洗,制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该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吐露的黏膜,应该重复用心理盐水冲洗清洁.4. 产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吐露后,医务科实时组织院内相干学科专家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吐露防护工作指点原则》对其吐露的级别和吐露源的病毒载量程度进行评估和肯定,肯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订具体的预防性用药计划.5. 产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吐露后处理和随访.四. 陈述.体检和随访1. 职业吐露产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陈述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2. 职业吐露当事人填写《盘锦市第二人平易近病院职业吐露事宜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病院沾染治理科.3.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吐露防护工作指点原则》和《血源性疾病职业吐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产生职业吐露的当事人立刻进行职业吐露评估并肯定体检项目和相干治疗,体验科协助实行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产生职业吐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包管及随访.五. 应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包管优越的通风情况,应用化学消毒剂时戴手套.口罩,须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准时改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应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准确贮存.六. 化学治疗的防护:配药室经常天然通风,须要时装配排气扇.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打针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料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操纵中掉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刻应用心理盐水完整冲洗,假如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锐器伤后伤口紧迫处理:(1)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2)立刻用流淌水冲洗,向伤口部位偏向中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留意不要一挤一松,防止将污血倒吸入血轮回(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其他处理病人HIV(+)(1)产生艾滋病病毒职业吐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行,最迟不得超出24小时;即使超出24小时,也应该实行预防性用药(2)医务人员抽血检讨Anti-HIV,并于吐露后4周.12周.6月按期追踪检讨Anti-HIV病人HbsAg(+)(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须要打针疫苗或HBIG(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打针疫苗:24小时内打针HBIG并一周后接收HBV疫苗打针(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打针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打针HBIG 并补一剂疫苗(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收疫苗打针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打针HBIG并中断完成疫苗打针通化市环通村庄卫生室医务人员职业安然防护轨制一. 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要严厉遵守操纵规程,加强自我呵护意识,控制罕有沾染病的传播门路.隔离防护技巧,削减职业伤害.二.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纵时必须戴手套,手部皮肤产生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三. 诊疗.护理操纵中,有可能产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具有防渗入渗出机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或围裙.四.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纵中,特别留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五. 应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六. 卖力履行安然打针轨制,制止应用后的一次性针头从新上针头套,制止徒手分类操纵污染器械.针头.刀片等锐器.七.严厉履行手卫生规范八.在尺度预防的基本上,根据疾病的重要传播门路,采纳响应的隔离措施,包含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EHS-010-00 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2012年7月1日发布 2012年8月1日实施高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从严管控临时性危险性作业,规范临时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临时危险性作业管理。
3 责任公司各部门。
4 程序4.1 高危险性作业:指对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
4.2 高危险性作业的分类4.2.1 动火作业:指除固定动火区、固定用火作业外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从事电气焊(割)、使用电钻、砂轮、喷灯等临时性动火作业。
4.2.2 有限空间作业:指一种相对狭窄或有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有限空间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4.2.3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2.4 临时用电作业:指临时搭建的较大用电作业。
4.2.5 拆除(工程)作业:指大型设备设施、物品物件等在拆除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性的作业。
4.2.6 起重吊装作业:指利用起重机吊运设备、大型物件等转移过程的作业。
4.3 高危险性作业的要求4.3.1 公司对高危险性作业实施审批许可制度,凡需进行高危险性作业的部门都必须经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EHS部负责高危险性作业的审批许可管理。
4.3.2 动火作业管理要求4.3.2.1 凡在公司所属范围内从事临时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4.3.2.2 动火作业分三级执行:一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库区、储罐区等重要部位;二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临时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指除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临时性动火作业。
4.3.2.3 动火作业的办理程序4.3.2.3.1 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或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应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漏项,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XXXX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以下预防控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对诊疗护理传染性病人应按要求进行分级防护(1)一级防护1)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2)防护配备:白工作衣、工作裤、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
3)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2)二级防护1)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房的工作人员:医、护、技、工、勤;转运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司机。
2)着装要求: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进入传染病区时穿隔离衣、戴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戴防护镜;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戴手套;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戴面罩;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穿鞋套。
(3)三级防护1)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2)防护要求: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必须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及安全防护制度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等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一、预防1、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对于择期进行手术、介入治疗、内镜检查、及其他侵入诊疗(包括胸穿、骨穿等)的病人,手术前要进行手术免疫全套(HIV抗体、HBsAg HCV 抗体、梅毒血清学试验)检测,麻醉科医师在术前查房时要检查患者是否检查手术免疫全套,如为HIV、HBV HCV或梅毒阳性患者要及时告之参与手术的医师和护士;对于急诊手术,主管医师要检测手术免疫全套(快速检验HIV、HBV、HCV、Trust)。
检验科对于要求快速检验手术免疫全套应在2 小时及2 天内主动向临床报告检验结果。
3、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的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专用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XXX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并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在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佩戴手套,并在操作完毕后立即脱去手套并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佩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和防护眼镜;如果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则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三)如果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在进行侵袭性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医务人员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一、前言在医务人员的职业中,因为不可避免的接触疾病发源地,存在着如医源性、职业暴力、医疗器械污染等方面的职业危害,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医务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职业安全防护。
二、医源性伤害的防护1.接触患者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戴好口罩、带好手套、穿好防护服等,有效地避免接触患者分泌物、排泄物和呼吸道分泌物。
2.对于伤口、烧烫伤等,应该进行及时处理,并进行必要的物品消毒。
3.熟练掌握消毒技术,避免石棉、甲醛等对身体的危害,同时需要定期更新因疾病感染和预防等方面的消毒和消毒用品的使用方法,以延长使用寿命。
4.保持清洁,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5.入职接受培训,了解接触传染病的常识,掌握相关应急处理技能,增强对职业危害的认识,提升安全意识。
三、职业暴力危害的防护1.先进好的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有效防止职业暴力的发生。
2.在患者交流中,要言辞礼貌,保持良好的沟通技巧,注重语言的选择和语气的掌握,赢得患者的尊重和信任。
3.要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和诉求,尊重患者的权利,耐心解答,避免过度解释引起矛盾。
4.遇到患者的不友善,一定要协调前去解决,并且合理合法处理纠纷。
5.时刻保持平和稳如的心态,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保持冷静。
四、设备污染防护原则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说明书,正确使用医疗器械。
2.领取和使用器械时,应该检查器械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器械污染的情况。
3.加强器械的清洁消毒,杀灭病菌,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4.注意存放位置,避免被宠坏,不得冷热混存,防止被微生物污染。
5.注重维保,及时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有问题需要及时维修,在峰值期避免使用频繁的设备,减少过多的压力。
五、总结在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方面,需要时刻注意前期准备,加强对医源性伤害和职业暴力危害的认识,避免职业伤害的发生。
同时,对于设备污染防护,可以提高操作的规范和科学效率,降低设备出现故障的风险,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安全。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环境。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资料和信息。
二、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活动的特点和风险,制定具体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并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一)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医疗活动,防止交叉感染和职业病的发生;(二)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器材,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三)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四)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五)在接触传染病患者、放射性物质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六)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以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一)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设备和器材;(二)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如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三)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设施;(四)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设施;(五)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设施。
三、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二)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三)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四)组织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工作;(五)组织处理职业病和职业伤害事故;(六)组织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评估。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六、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危险和风险,因此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的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以下是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的一些重要原则:1.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应该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以防止直接接触病原体或其他有害物质。
个人防护装备应根据工作环境和任务的特殊要求进行选择,并确保正确佩戴和使用。
2.洗手: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洗手规程,并根据需要进行正确的手卫生措施。
这可以有效地减少病原体的传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3.安全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的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这包括正确使用防护装备、应急处理措施、废物处理等。
4.废物处理:医务人员需要正确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避免其对环境和他人造成污染和危害。
废物处理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开分类、密封妥善处理。
5.预防伤害:医务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伤害。
如避免拖拽重物、正确使用手术器械等。
6.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应合理使用药物,遵守相关的用药规范和操作要求。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保养药物仓库和设备,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7.应急处理:医务人员需要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这包括地震、火灾、传染病暴发等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8.心理健康: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避免过度劳累和压力。
他们可以通过锻炼身体、交流心理压力、寻求帮助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
9.病人安全:医务人员的职责是保护病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他们应遵守相关的医疗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和有效性。
以上是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的一些原则,医务人员应认真遵守并持之以恒。
只有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工作,才能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一、目的保护医务人员安全,防止发生医院感染二、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三、依据[1] 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2] 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3] 卫生部:《隔离技术规范》.2009[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 480号四、内容(一)医务人员防护原则: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疑似传染病病人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和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
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或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二)医务人员分级防护:1、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感染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药剂科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索证管理。
2、各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每季做一次空气培养、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登记记录。
每半年对紫外线辐射的强度进行监测。
各科使用的器械消毒液由药剂科统一配制,使用中的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一次性用品用后科室进行毁形.4、定期对换药室、注射室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知识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 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 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 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 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 /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 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在医疗环境中,医务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职业风险,包括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和心理社会性等方面的危害。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必须遵循一系列的防护原则。
生物性危害是医务人员面临的最常见风险之一。
细菌、病毒、真菌等微生物可能通过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或者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
为了有效防护生物性危害,首先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这意味着无论患者是否被确诊患有传染性疾病,医务人员都应将其视为潜在的传染源,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例如,在进行可能产生血液、体液喷溅的操作时,如手术、穿刺等,应佩戴防护眼罩或面罩;接触患者前后要规范洗手,洗手是预防感染传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在处理传染性患者时,要根据病原体的传播途径采取额外的隔离措施。
比如,对于空气传播疾病,如肺结核,患者应安置在负压病房,医务人员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对于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要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医务人员要穿戴隔离衣、手套等。
化学性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可能会接触到各种化学消毒剂、麻醉气体、抗肿瘤药物等。
长期接触这些化学物质可能对皮肤、呼吸道、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因此,要遵循正确的使用和储存化学物品的原则。
在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要确保通风良好,佩戴合适的防护手套和口罩;对于麻醉气体,要定期检测设备的密封性,防止泄漏;在配制和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在专门的配药室进行,并穿戴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护目镜等。
物理性危害同样需要关注。
锐器伤是医务人员常见的物理性损伤之一,如注射器针头、手术刀片等。
为了减少锐器伤的发生,应使用具有安全设计的医疗器械,如自毁式注射器、防刺伤的手术器械等。
在处理锐器时,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将使用后的锐器立即放入专门的锐器盒中,切勿徒手弯曲、折断或重新套上针头。
此外,长时间的站立、弯腰、搬运重物等可能导致医务人员出现肌肉骨骼损伤。
医疗机构应提供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备和工作环境,如可调节高度的工作台、舒适的座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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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原则
及预防控制措施方法
一、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
对于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三、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定具体的预防性用药方案。
5、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处理和随访。
四、报告、体检和随访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
2、职业暴露当事人填写《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暴露事件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当事人立即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并确定体检项目和相关
治疗,体验科协助实施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保障及随访。
五、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戴手套、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正确贮存。
六、化学治疗的防护:配药室经常自然通风,必要时安装排气扇。
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
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其他处理
病人(+)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
病人(+)
(1)医务人员(+)或(+):不需要注射疫苗或(2)医务人员(-)(-)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并一周后接受疫苗注射(3)医务人员(-)(-)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并补一剂疫苗(4)医务人员(-)(-)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 4小时内注射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通化市环通乡村卫生室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 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二.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 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或围裙。
四.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五. 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六. 认真执行安全注射制度,禁止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上针头套,禁止徒手分类操作污染器械、针头、刀片等锐器。
七、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八、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