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汇编(2009-2014)
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如何通过财政政策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支持政策文化创意产业的形成、集聚与发展主要靠市场力量,但政府的扶持作用也不可忽视。
发达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也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出台各项财政扶持政策。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十部委(局)制定的《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我国动漫产业进行政策扶持。
其中,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设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优秀动漫原创产品以及建立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等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支持动漫原创开发;对艺术性强、创新度高、深受群众喜爱的动漫原创产品进行奖励;增加对出版、刊载、播出和演出的国产动漫产品的成本补偿;将具备条件的动漫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范围;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006年6月,国务院批准并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明确要求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设立基金,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继续对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从电影放映收入中提取5%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设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整合部分文化事业补助经费,设立中央补助地方文体广播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地方政府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投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发布《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支持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具体化。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明确财政扶持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对文化产业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大幅增加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确定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的具体范围,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国发〔2009〕30号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国务院文件国发〔,,,,〕,,号《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文发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09月26日来源:新华社新华社北京,月,,日电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号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和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重要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1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进出口贸易逆差逐步缩小,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总的看,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同时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还不相适应,与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并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但困难和挑战中蕴含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文化具有反向调节功能,面对经济下滑,文化产业有逆势而上的特点,这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带来了契机。
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及解释
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及解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通知国统字[200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统计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改进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口径、范围,我局在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二○○四年四月一日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一、目的和作用(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科学、系统、可行的文化产业统计,特制定本分类。
(二)本分类为推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界定和规范我国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经营性文化活动提供参考与借鉴;为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管理和文化统计提供科学、统一的范围与定义。
二、范围(一)本分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基础上,规定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适用于统计及政策管理中对文化及相关活动的分类。
(二)本分类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活动主要包括:1、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2、文化传播服务;3、文化休闲娱乐服务;4、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5、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6、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三、分类原则(一)以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本分类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改革精神为指导原则。
(二)兼顾部门管理和文化活动的自身特性本分类在满足反映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的同时,还兼顾了政府部门管理需要,同时考虑了文化活动的自身特点。
(三)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的主要内容来源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它是根据文化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进行的组合。
文化产业保护与文化法律政策
文化产业保护与文化法律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文化产业的繁荣不仅带动了经济增长,也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问题。
为了保护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文化法律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文化法律政策在文化产业保护中起着关键作用。
文化产业的保护首先是指对文化产品和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文化产业的核心,包括了版权、专利、商标等。
只有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才能激励创作者和创业者的创新活力,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文化法律政策还对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进行调控,防止不正当竞争和盗窃行为,维护文化产业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其次,文化法律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创新。
文化产业的繁荣与社会经济环境息息相关。
通过制定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可以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创作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才投入到文化产业。
例如,政府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提供低息贷款等扶持政策,引导文化企业创新发展。
同时,文化法律政策还应鼓励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文化产业的国际化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文化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
另外,文化法律政策在文化产业保护中应注重文化保护与创新之间的平衡。
文化产业保护并不意味着对传统文化的束缚和保守。
相反,文化法律政策应该鼓励创新与融合,保护传统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同时推动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
这需要政府制定灵活的政策,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结合,打破观念的禁锢,鼓励创作者挖掘传统文化的内涵与价值,创造具有现代审美和市场潜力的作品。
此外,文化法律政策还应重视文化产业的教育和人才培养。
培养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加强对文化产业人才的培训与引进,营造良好的人才选拔与激励机制。
同时,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和文化产业的认知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消费正版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文化产业保护与文化法律政策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文化政策法规
讨论:1、如果你是一个出版人或者音乐人,对于盗版你是如何看待的?2、在演出过程中演员假唱,对此你有何评论?3、商场超市播放背景音乐用付费吗?4、你是如何评价韩剧的?5、看过电影《阿凡达》,你对中国的电影有何评价?相关参考书:1、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陈杰、闵锐武编著,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6年。
2、文化产业与政策导论,张玉国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3、国家利益与文化政策,张玉国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4、文化产业政策汇编增订本,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编,2005年。
5、2009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张晓明、胡惠林、章建刚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6、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全面发展——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报告,张玉国翻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
7、文化政策学,胡惠林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年。
8、欧盟各国文化产业政策咨询报告,李庆本、吴慧勇著,大象出版社,2008年。
9、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文化产业政策与立法研究,潘嘉玮,人民出版社,2006年。
相关网站:1、中国文化产业网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3、文化政策图书馆绪论一、政策法律(一)政策、法律的含义1、政策是指一定的社会集团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达到某种政治、经济或社会目的,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而制定的政治对策。
具有普遍性、指导性、灵活性等特征。
2、法律: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具有普适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征。
法律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
(二)政策和法规的区别1、意志属性不同2、规范形式不同3、实施方式不同4、稳定程度不同(三)政策和法律的联系政策和法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都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工具,共同调整、控制和规范社会关系二、文化、文化政策、文化产业政策的含义1、文化的含义(1)文化或者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继承下来的其他的素质和习惯。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主要是指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措施,旨在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文化产业政策:
1. 《文化产业促进法》:该法于2016年颁布实施,主要目的是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保护文化创意成果、鼓励资本投入、加强产业管理和推动国际合作等。
2. 《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文件于2014年发布,旨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破行政垄断,推动文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
3. 《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于2009年发布,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扩大文化市场、鼓励文化创新、建设文化品牌、培育文化企业等。
4. 支持政策: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以鼓励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投入到文化产业领域。
总之,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旨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条文摘录(4条)一、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加大财税支持。
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支持力度。
在体现绿色节能环保导向、增强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内容纳入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
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政策措施:加大财税支持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对文化服务出口、境外投资、营销渠道建设、市场开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化贸易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
中央和地方有关文化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和基金,要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
2.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
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3.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正文:----------------------------------------------------------------------------------------------------------------------------------------------------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现就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三、为承担国家鼓励类文化产业项目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
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76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7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日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推动我省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关于法人登记和工商管理(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转制后的企业名称,可用原单位名称(去掉主管部门),或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名称。
(二)转制后须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三)新申请设立从事文化服务类的非公司制企业,出资额实行申报制,其数额不受限制,暂停收取注册登记费。
(四)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非货币财产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70%。
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
(五)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国家有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除外)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其子公司由3个降为2个。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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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图书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 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图书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从事图 书出版的,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 登记,收回图书出版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 署备案。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 形的,图书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 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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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 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定所称图书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 法规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 册手续的图书出版法人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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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设立图书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图书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办单位、主管单位; (三)有确定的图书出版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有适应图书出版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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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图书的出版
第二十条 图书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图书内容符 合国家法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 书,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出版单位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批 准的业务范围出版。具体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图书出版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涉及国家 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 重大历史题材的选题,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选题备 案管理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不得 出版。
政策法规汇编(第二版)
第一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政策法规(一)国务院发布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二)部委联合行文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6、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初步结果核查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24号)(三)发改委发布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 004〕1134号)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1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1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1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1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2804号)1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1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742号)1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7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177号)1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1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890号)2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2050号)2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4〕1047号)(四)银监会发布22、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银监发〔2007〕75号)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 09〕155号)24、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0〕98号)2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26、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2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 10〕244号)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09号)29、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7号)30、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非银发〔2011〕2号)31、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做好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及信托产品营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非银发〔2011〕14号)32、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查工作的通知》(非银发〔2011〕15号)33、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非银发〔2011〕16号)34、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34号)3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据报送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190号)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通知》(银监办发〔2011〕191 号)3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12号)38、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 13〕8号)39、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0号)4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全口径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 013〕175号)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 014〕39号)4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4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 40号)4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50号)(五)财政部发布45、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09〕3 88号)46、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0〕22号)47、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 014〕351号)48、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初步清理甄别结果自查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5〕2号)(六)其他部门发布4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4〕149号)(七)未明确文号或出处的50、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5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关于规范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审核标准的工作指引(初稿)》52、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5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5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关于试行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的函》55、《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有关要求》56、《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57、《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5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5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意见》60、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收益债券业务指引》61、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第二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法规(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二)国务院发布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 010〕120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10、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1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12、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1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 0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三)部委联合行文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16、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1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1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1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20、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21、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091号)22、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23、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2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2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四)发改委发布26、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2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基础〔2014〕981号)2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 724号)(五)财政部发布29、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74号)30、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 6号)31、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 12号)3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33、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财金〔2014〕156号)3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 014〕214号》35、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36、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37、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库〔2015〕27号)38、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39、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64号)(六)住建部发布40、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12〕89号)(七)未明确文号或出处42、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9.04•【文号】•【施行日期】2003.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现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就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一)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
目前,文化产业已形成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门类。
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通过市场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经济价值。
(二)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步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大举措。
对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三)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我国社会对文化的需求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人们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更加自觉,更多关注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文化需求不断增长;文化与市场的结合更加紧密,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的实现更加依赖于市场;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文化消费选择更具自主性;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消费手段和方式更加科技化和现代化;国际文化交流更加频繁,文化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发展文化产业对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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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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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 件
文化法规的主要内容
文化艺术 广播影视 新闻出版 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市场管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
文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经过立法程序通过 内容:涉及文化产业的各个方面,如文化产品、文化市场、文化机构等 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文化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作用:保护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文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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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及分类
定义:文化产业政 策是国家制定的, 引导和支持文化产 业发展的法律、法 规和措施的总和。
分类:文化产业政 策分为文化产品政 策、文化市场政策 和文化产业组织政 策。
目的:促进文化产 业的发展,提升国 家文化软实力。
文化产业政策是文化法规的基础
文化产业政策引导文化法规的制定 文化产业政策为文化法规提供依据和支持 文化产业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为文化法规的完善提供条件 文化产业政策与文化法规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文化产业法规是文化产业政策的法律保障
文化产业政策是基础,为文化产业法规制定提供依据。 文化产业法规是保障,为文化产业政策落实提供法律支持。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文化产业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依据文化产业政策,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的协调发展
文化产业政策与 法规的关联性
文化产业政策与 法规的互补性
文化产业政策与 法规的制约性
文化产业政策与 法规的促进性
国际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的概况
各国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的差异和 特点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目录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目录一、国家层面:(一)纲要性文件:(二)国务院各部门配套指导性文件:(二)宏观金融政策:(三)宏观财税政策:(四)对外文化交流指导政策:二、浙江省:文化走出去: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浙江省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工作十一五规划》;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促进浙江省广告产业提升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广告业首次从传统服务业提升为文化创意产业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区有关问题的答复》解答了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区相关企业认定与扶持的问题。
财税方面,浙江省财政将通过安排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办法,对政府重点鼓励领域的新办文化企业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
在工商管理方面,允许非公资本投资成立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资本在三年内分期注入。
设立“浙江创意产业发展基金”。
加大资金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为创意产业企业发展解决资金困扰问题。
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后期赎买和奖励等方式。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为创意中小企业提供软贷款和担保贷款业务服务。
(注:上述三项散见于各类政府规章与文件精神中,没有形成单独的文件。
)三、杭州市:杭州市扶持创意产业的金融举措:针对如今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难现状,杭州于2009年2月发行“宝石流霞”基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
本次发行的“宝石流霞”是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系列产品的第二期,发行总额为6000万元,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元。
该基金是一款专门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信托产品,首批在杭州市注册纳税、主营业务经营时间超过2年、年度销售及盈利符合要求的29家企业,成为首批被扶持企业,被扶持企业发放贷款金额从20万元到800万元不等,户均207万元。
入选的企业中信息服务业、现代传媒业和设计服务业占总额度的66.34%。
首期“平湖秋月”已于08年9月正式完成,来自西湖区的20家科技型、创新型的小企业成为当期5000万元信托贷款的受益对象,来自西湖区的20家科技型、创新型的小企业成为当期5000万元信托贷款的受益对象。
文化行业中的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
文化行业中的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在当今社会,文化行业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
然而,文化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一系列的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支持和规范。
本文将从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角度,探讨文化行业中的相关问题。
一、文化政策的重要性文化政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文化政策的制定对于文化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文化政策可以引导文化行业的发展方向,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
其次,文化政策可以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文化遗产,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此外,文化政策还可以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推动经济的发展。
在文化政策的制定中,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注重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创新和创意,提升文化产品的附加值。
其次,要注重文化多样性,保护和传承各地的独特文化。
此外,还要注重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二、文化法律法规的作用文化法律法规是指为规范文化行业运作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文化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于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护文化产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文化法律法规可以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在文化行业中,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等。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维护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文化法律法规可以保护文化产权。
文化行业的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等。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加强对文化产权的保护,鼓励创作和创新,提高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文化法律法规可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为文化产业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的互动关系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
文化政策的制定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而法律法规的制定也需要考虑文化政策的导向和目标。
文化政策的制定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依法合规。
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法规
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法规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规范和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述。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对文化创意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权利和义务、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创作激励,鼓励创作者积极创作,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专利法《专利法》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中与技术发明和设计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技术创新和设计创意。
该法对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和权利保护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它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法律保护,鼓励和保护技术和设计的创新成果,促进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商标法《商标法》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中与商标注册和保护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
这个法律规定了商标的法律地位、注册程序、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它为企业和个人在文化创意产业中使用商标提供了法律依据,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品牌建设。
四、著名商标保护法《著名商标保护法》是我国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中涉及著名商标的保护而制定的特殊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著名商标的特殊地位和保护措施,以防止他人擅自使用和侵犯著名商标,这对于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非常重要。
五、广告法《广告法》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广告发布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广告的审查、发布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旨在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告在文化创意产业中起到了宣传和推广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法律层面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
六、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中与文物保护和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文物的保护、管理、使用和出境等方面的内容,保护了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
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对文物的合理保护和利用尤为重要,这也是《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所在。
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汇编
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汇编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汇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也逐渐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为了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下面就是一些重要的政策汇编。
1.《文化产业促进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该法规定了文化产业的范围和分类,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规定了文化产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2.《旅游法》该法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繁荣。
该法规定了旅游业的范围和分类,明确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规定了旅游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3.《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该规定规定了文化市场的范围和分类,明确了文化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规定了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
该意见规定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同时也规定了文化产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快发展旅游业,促进旅游业的繁荣。
该意见规定了旅游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明确了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同时也规定了旅游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总之,文化和旅游产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我们相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文化和旅游产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文化法律法规
文化法律法规文化法律法规是国家对文化事业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文化事业良好发展的基础。
文化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著作权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下面将对文化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技术创作成果的法律,明确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使用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署名保护权、修改权、发表权、署名修改保护权等多项权利。
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改编、传播、展览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作品。
二、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是针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的法律规定,旨在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根据文化产业促进法,国家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鼓励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为文化产业提供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文化产业促进法还规定了文化产业的分类及管理机构的职责,保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是管理文化产业市场秩序的法规,主要规定了文化市场的经营行为和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的主体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公平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监督执法措施,保障文化市场的正常运行。
总结:文化法律法规是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各项法规的出台为文化产业的兴旺发达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
只有严格遵守文化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合法经营,文化产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希望各个文化从业者都能够深入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共同为文化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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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政策文件汇编(2009-2014)目录1、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9月26日发布) (3)2、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 (7)3、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产函〔2010〕1169号) (10)4、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12)5、文化部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14)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 2011〕49号) (16)7、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2012年第3号) (18)8、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产发〔2012〕7号) (25)9、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 (42)10、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5月7日) (46)11、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2〕17号) (60)12、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 (63)1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 (68)14、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 (71)15、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4年3月20日) (74)16、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我省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通知(豫商服贸〔2014〕3号) (78)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 (79)18、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4〕63号) (85)19、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 (88)20、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 (91)2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 (94)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1〕47号) (103)2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方案的通知(豫政〔2013〕24号) (106)2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4〕86号) (113)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9月26日发布)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和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重要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进出口贸易逆差逐步缩小,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总的看,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同时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还不相适应,与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并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但困难和挑战中蕴含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文化具有反向调节功能,面对经济下滑,文化产业有逆势而上的特点,这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带来了契机。
要抓住机遇,大力振兴文化产业,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切实维护我国文化安全,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坚持走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积极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三)规划目标。
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1、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原则,基本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文化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活力进一步增强。
2、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重点行业和项目对文化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以资本为纽带推进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取得重要进展,力争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经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值超百亿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3、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初步形成,文化原创能力进一步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广泛运用,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显著提高。
4、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
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城乡文化市场进一步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逐步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文化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增加。
5、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
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初步形成,对外文化贸易渠道和网络进一步拓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大幅增长,文化贸易逆差明显缩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增长点。
三、重点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要着重发展文化科技、音乐制作、艺术创作、动漫游戏等企业,增强影响力和带动力,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影视制作业要提升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
出版业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数字出版产业转型。
出版物发行业要积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形成若干大型发行集团,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印刷复制业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色印刷,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刷复制基地。
演艺业要加快形成一批大型演艺集团,加强演出网络建设。
动漫产业要着力打造深受观众喜爱的国际化动漫形象和品牌,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
(二)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继续推进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多媒体数据库和经济信息平台、“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
选择一批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三)培育骨干文化企业。
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培育一批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进一步做大做强。
(四)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各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
对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建设若干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和加快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
(五)扩大文化消费。
不断适应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努力降低成本,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加快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
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六)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重点建设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渠道。
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动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
支持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
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广电网络的区域整合和跨地区经营。
推进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的跨地区整合以及数字影院的建设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