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设计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成都市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成府发[2001]5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成都市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成都市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成府发[2001]54号2001年1月1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了成都市今后五年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加快构建西部战略高地进程,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适应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营造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环境。
投资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
在自身积累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引导和调动一大批各类投资者到成都投资,对推动成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跨越式发展极其重要。
要做到这一点,取决于投资环境和市场机会。
必须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投资市场,为各类投资者营造公开、公正和公平的投资环境,营造成都参与西部大开发的比较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要求改革投资体制,“确定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银行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的新的投资体制。
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改革投资管理方式,减少对企业和社会投资的行政性审批。
对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非限制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
建立以政策引导、信息发布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要从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出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服从大局,克服阻力,处理好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敢于突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陈旧观念和体制障碍,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为促进成都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7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智慧教育云平 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结果公告
8
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东升、西航港、 怡心片区排水管道维护服务采购项
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
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9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西航港街道 办事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西航 港街道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 府西航港街道办事处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6336.4 5141.5 5141.5 3846.5 3846.5 2200.0
2023-07-24 2022-11-16 2022-11-16 2023-06-01 2023-06-27 2022-12-2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2 日 生成
3 / 33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
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人民政府黄 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 龙溪镇环境卫生及环境维护服务外 镇人民政府
包项目
2
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直管区域 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 (外线)清扫保洁道路基础信息统 理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交201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交2011年市级政府投
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7.05
•【字号】成发改投资[2011]715号
•【施行日期】2011.07.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交201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
计划执行情况的通知
(成发改投资〔2011〕715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市级各有关公司: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成发改投资〔2011〕500号)下达给各单位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和协调,确保项目年度计划顺利完成,现就提交2011年上半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
本单位负责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上半年执行情况书面材料(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划执行及资金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计划安排等内容)和有关表格(电子版)。
二、时间
请于2011年7月12日17:00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和电子表格提交到我委,我委将汇总形成简报上报市政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昆、王茂;
联系电话:61881538,61881555;
电子信息联系方式:通过成都市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发送到投资处,或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到*****************.cn。
附件:《成都市201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附件
成都市201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成都市2015年本)的通知-成府发〔2015〕3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成都市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成都市2015年本)的通知成府发〔2015〕3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和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5〕26号),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目录。
一、企业在成都市范围内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具有相应权限的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市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节能审查、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成府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10〕2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投资效益,科学确定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投资体制改革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投资控制(一)加强年度计划管理。
市政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使用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各类专项建设资金、政府信用融资资金等政府性资金的项目投资计划。
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防止过度的原则,统筹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经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报告。
(二)加强立项管理。
除须报请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外,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市级政府投资公司实施的项目,必须报经市发改委办理立项手续。
其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化、政法、重大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等,应在报经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批准立项。
(三)严格评审管理。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须由市发改委委托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招标控制价须由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委托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任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倒置、简化或省略评审程序;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发改委和市政府有关行业招投标监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招标核准和备案手续。
项目投资协议书6篇
项目投资协议书6篇项目投资协议书 (1) x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投资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x项目在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乙方项目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万元,年纳税总额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天。
三、用地规模: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
项目用地亩,其中代征地亩,净用地亩。
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万元/亩。
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万元。
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 %,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
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双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5号双流县政府:你县《关于审批〈双流县城市总体规划暨双流县卫星城总体规划(2014-2020)〉的请示》(双府发〔2014〕6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双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双流县分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双流区域。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是成都市中心城双核之一,是天府新区金融、商业、行政和科创中心;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双流区域是国际航空枢纽,天府新区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以临空产业为主导的卫星城。
三、规划期限为2014至2020年,2030年为远景展望。
四、规划区为双流县全域范围,在成都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行为,应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金马河、锦江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五、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7平方公里以内,用地边界为北至九江镇界、东至成自泸高速公路、南至大林组团、西至成新蒲快速路,其中双流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与双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城区之外的各级城镇规划规模应在镇总体规划中具体论证确定。
六、坚持“四态合一”的规划建设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化的城市形态、高端化的城市业态、特色化的城市文态、优美化的城市生态融合发展。
2024年乙二胺项目建议书及建设实施方案
乙二胺项目建议书及建设实施方案目录序言 (4)一、运营管理 (4)(一)、公司经营宗旨 (4)(二)、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 (5)(三)、各部门职责及权限 (6)(四)、财务会计制度 (9)二、SWOT分析 (11)(一)、优势分析(S) (11)(二)、劣势分析(W) (12)(三)、机会分析(O) (13)(四)、威胁分析(T) (14)三、法人治理 (16)(一)、股东权利及义务 (16)(二)、董事 (17)(三)、高级管理人员 (19)(四)、监事 (22)四、乙二胺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3)(一)、积极试点示范,稳妥推进XXX产业化进程 (23)(二)、做好政策保障,健全XXX管理体系 (24)(三)、推进国际合作,提升XXX竞争优势 (25)(四)、保障措施 (26)(五)、乙二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27)五、进度计划 (28)(一)、乙二胺项目进度安排 (28)(二)、乙二胺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29)六、乙二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 (31)(一)、乙二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 (31)(二)、环境保护措施与治理方案 (32)七、建筑工程可行性分析 (33)(一)、乙二胺项目工程设计总体要求 (33)(二)、建设方案 (35)(三)、建筑工程建设指标 (36)(四)、乙二胺项目选址原则 (36)(五)、乙二胺项目选址综合评价 (38)八、风险评估分析 (38)(一)、乙二胺项目风险分析 (38)(二)、公司竞争劣势 (40)九、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41)(一)、人力资源规划 (41)(二)、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42)十、乙二胺项目质量与标准 (43)(一)、质量保障体系 (43)(二)、标准化作业流程 (44)(三)、质量监控与评估 (45)(四)、质量改进计划 (47)十一、乙二胺项目运行方案 (47)(一)、乙二胺项目运行管理体系建设 (47)(二)、运营效率提升策略 (49)(三)、风险管理与应对 (51)(四)、绩效评估与监测 (52)(五)、利益相关方沟通与合作 (53)(六)、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转型 (53)(七)、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54)(八)、运营经验总结与展望 (55)十二、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57)(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57)(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58)十三、乙二胺项目沟通与合作机制 (59)(一)、沟通体系构建 (59)(二)、合作伙伴选择与合作方式 (62)(三)、利益相关方管理 (63)(四)、团队协作与合作文化 (65)(五)、跨部门协同与协作平台 (67)(六)、沟通与合作中的问题解决 (69)(七)、共享资源与互惠机制 (70)(八)、沟通与合作绩效评估 (71)序言在当前企业竞争激烈和市场环境多变的背景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运营方案成为了确保项目顺畅推进与完成的关键性文件。
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络文/李恩付一、充分认识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络在双循环中的重要性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纵观全球的情势,站在全局的高度,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行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体现。
自2013年上海率先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全国建立了包括沿海和内地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1个自由贸易港,在简政放权、投资管理改革、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内生性改革等重要领域方面,大胆开展先试和探索,获得许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差异发展,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十四五”规划建议统筹国际国内大局提出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好服务于国内国际双循环,应对外部环境挑战、打通国内市场壁垒,促进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重要举措。
从国际看,截至2021年8月,我国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与自贸伙伴贸易额占比达到35%。
从国内看,截至2022年一季度,全国在上海、广东、福建、河南、湖北、四川、重庆、陕西、浙江、海南、北京、辽宁、安徽等设立21家自贸试验区,初步形成横跨东西南北中协调、沿海与内陆统筹协同开放格局,实际使用外资1008.8亿元(不含证券、保险),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7%的外商投资。
自2017年4月1日挂牌以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减少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截至2022年4月末155项改革试验任务,已实施154项,提炼形成430余项改革创新案例,其中“多式联运‘一单制’”等13 项制度创新成果被国家层面采纳并面向全国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连续两年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排名中位列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片区城市首位。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成都市双流人民政府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9月28日在成都市双流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局长王佑涛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目前,2016年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全区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6年全区财政决算情况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确定的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聚力实干、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调整预算收支任务,全区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区财政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9,7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同口径增长7.1%(2016年5月“营改增”体制发生变化),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4,88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4,80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0万元、调入资金82,031万元,收入总计1,089,561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2,590万元(其中:人大批准的当年财力安排支出734,199万元,省市专项支出和上年结转支出138,391万元)、上解支出42,871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100万元、安排预算调节基金43,989万元,支出总计967,550万元。
收支总量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122,011万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结余122,011万元,净结余为零。
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10•【字号】成发改环资[2014]150号•【施行日期】2014.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成发改环资〔2014〕150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发改(经发)局、财政局、经信局:为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4〕92号)要求,现就我市2014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2014年推广任务和财政补贴标准2014年,国家下达给四川省的推广计划为700万只(紧凑型荧光灯600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100万只),我市推广任务180万只,其中紧凑型荧光灯160万只、高频双端直管荧光灯20万只。
(推广任务见附件1)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有条件的区(市)县可以在国家和省级补贴基础上制定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各推广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更优惠的推广政策。
二、推广产品及生产企业中标产品生产企业是通过国家统一招标确定的。
今年向我市提交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承诺书的企业有:漳州和泰电光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镇江强凌电子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6家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产品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从产品质量、环保标准、能效标准等方面严格评选出的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1 -战略合作协议书甲方: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徐刚乙方: 成都芯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立平乙方是中国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与成都市政府全面合作的集开发、运营、投资、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实施平台,负责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通过产业集聚、产业链条建设、产业人才培育,打造“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
公司以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理念,按照军民融合、产城融合、科技文创融合的融合思路,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着力于实现区域内的产业集群和产业结构升级。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推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区利用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章战略合作概述第一条战略合作内容:以甲方为主导,以乙方作为项目落地实施主体,通过乙方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开发运营服务,进行“成- 2 -都芯谷”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打造和产业资源的系统化整合。
第二条项目选址:项目拟选址位于双流区境内,老城区以西,规划范围北至花园路,南至涧槽南路,东至金河路,西至成新蒲快速路,拟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最终面积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条件确定)。
第三条乙方定位:拟作为该“成都芯谷”项目用地的唯一投资、开发、运营主体,为构建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信息服务生态全产业链提供一体化的规划建设模式和全生命周期运作模式,将“成都芯谷”打造成全球信息服务产业区域聚集的标杆之作和传世之作。
第四条项目战略意义:积极响应国家对未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宏伟规划,把握集成电路产业国际产业资源梯度转移的趋势和机遇;充分发挥成都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及“一带一路”关键节点的区位优势,强化其在西部经济发展中承载技术创新、产业资源转移和支撑的战略地位;专注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形成世界级的创新政策高地和产业服务特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工业总部基地建设的意见-成办发[2008]4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工业总部基地建设的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工业总部基地建设的意见(成办发〔2008〕4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拓展我市工业总部经济发展空间,构建现代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总部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现就规范我市工业总部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各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二、有关定义(一)工业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是指在我市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内建设的为工业总部企业发展提供平台和载体的工业性建设项目。
(二)工业总部企业,是指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的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具有设计研发、销售、采购、结算、投资营运中心功能,对一定区域内的下属机构和关联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部或分支机构。
三、项目用地性质工业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因城市规划调整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按原用途收回。
企业不得以工业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名义变相从事商业或房地产开发。
四、项目规划控制要求(一)工业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工业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工业性科研用房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在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工业性科研用房建设项目受理。
(三)工业性科研用房的最小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五、房屋产权办理及使用要求(一)工业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产权性质为工业性科研用房。
房屋管理部门要按照最小分隔单元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为工业总部基地项目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4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6日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成委发〔2018〕10号)精神,加快创业投资企业和创投资本的聚集,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高地,结合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吸引创业投资企业落户以公司制形式在蓉新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在蓉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须注册在成都市)管理资产规模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区(市)县按35:65比例承担。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二、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改善办公条件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对入驻高品质科创空间的创业投资企业,3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50%的场地租金减免,最高减免金额500万元。
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公示本)项目名称: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四川精迅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3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规划符合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6)环境质量状况 (22)评价适用标准 (26)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0)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4)环境影响分析 (4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64)结论与建议 (65)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
收集你家乡所在地区近几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案例(2-3个)
收集你家乡所在地区近几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案例(2-3个)案例一:成都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持续推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投资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2019年,在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的组织指导下,成都市在双流区、新津片区启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作。
在双流区,当地对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流程、中介服务等全过程进行重构,推行集“代办制、联办制、模拟制、容缺制”为一体的全程集成办理模式,将企业需完成的30项审批事项优化为28项,其中的15项由企业承诺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由过去197天优化为约60天。
在新津区,当地采用“四步工作法”,“轻”事前审批,“重”事后服务,推动工业项目开工前“零审批”。
第一步,企业申请进入“零审批”,各相关部门一次性告知准入标准和办事须知;第二步,企业完成施工图审查、环评,同步完成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登记;第三步,开工建设的同时完成承诺事项的相关手续;第四步,验收合格即投产。
初步实现“先建后验”试点项目仅用1个月就实现开工,用时不到原来20%。
案例二:泸州市,典型案例为“0证明城市”改革变“群众跑”为“部门找”。
针对饱受诟病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泸州市以“清单之外无证明”为目标,全面取消各类无谓证明。
聚焦“三方源头”,以审批机构索要方、办事群众提供方、证明材料开具方为清理源头,按“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替代取消”原则,通过“直接取消、当事人告知承诺、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审批机构自行调查核实”等五种方式全面替代证明材料,同步建立市、区(县)两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减证便民”工作已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司法公正领域和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广泛实行,切实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
截至2020年底,共清理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索要的证明6923项,取消后全市每年约减少各类证明材料150万份。
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信息共享、社会信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这三项机制,为“0证明”提供监管保障。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申请迁入调档、迁出登记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企业申请迁入调档、迁出登记2、办理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办理窗口:双流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4、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58171607、投诉电话:85817120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5、《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登记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到发照窗口领取《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四、申请材料(一)迁入调档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迁入地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企业向拟迁入登记机关申请从原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适用本规范。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书可自拟。
3、企业迁入调档同时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5、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政企之间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政企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建设“XX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委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的科学发展战略,更好地推进东港区198区域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培育城市新兴产业集群,牢牢抓住中国经济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服务”的战略机遇,打造高水平、高起点的现代服务产业,大力发展产业发展基地,促进东港区经济乂好乂快发展,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在坚持优势互补、口负盈专、监管到位、快速推进四项原则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充分协商后就全面深度合作、优质高效建设“XXXX项目〃具体事宣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1.2项目区位及项目用地:XXXX项目位J:成都市武候区西而的198区域,北至青羊区绿舟公园,南接双流航空港,西与双流现代商贸区接壤,东与光华新区、东港工业园毗邻,分为金机和文马两个片区,项目总用地范围约22995亩(详见附件1: XXXX项目区位图)°1. 3项目建设内客1. 3. 1武候198项目分为公共产品项目和产业开发项目两大类。
1.3.2公共产品项目包括:土地整理、新型社区、公建配套,保障型物业和公园绿地等项目.其中土地整理项目包含项目区域内的拆迁赔付、项目整体规划设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
1.3.2产业开发项目包括:产业发展基地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产业开发配套项目、企业投资的公园绿地项目(指通过招商引进社会资金建设的集中绿地项目)。
1.4项目建设周期武候198项目的建设工作遵循“一次性整体规划、按年度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在加快推进拆迁安铭工作的基础上,力争用3-5年基本完成公共产品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加快产业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在8-10年以内基本完成所有项目的建设工作>1.5项目总投资XXXX区域内的全部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亿元,其中公共产品项目投资约为人民币亿元(详见附件2:公共产品项目总投资及投资计划表),产业开发项目投资约为人民币亿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事项清单附件2企业投资项目入园会商意见表附件3企业投资信用承诺书(范本)发改部门(1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审查事项承诺书编号: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本单位拟(新建、扩建)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现将节能审查事项承诺如下:(一)项目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国家明确要求需要核准或限制、禁止、淘汰类项目。
(二)若项目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开工主体工程建设前完成固定资产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并报区发改局留存;项目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前报送项目节能报告并取得区发改局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三)项目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
(四)主要用能设备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设备或生产工艺;新建高耗能项目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五)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省能耗准入标准;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六)积极采用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七)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
(八)工程建设过程中,自觉接受发改部门的事中监督和现场检查,并对发改部门提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及时改正。
(九)适用法律法规及国家节约能源规范标准准确无误,无规避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单位自愿承诺以下法律责任:(一)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发改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发改部门将对问题项目进行公示,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竣工验收时,未通过节能验收或节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已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由发改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限期改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如出现违法违规、企业失信的情况,发改部门有权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按照“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原则实施联合惩戒。
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规建部门(2项)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事项承诺书编号: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建设局(人防办):本单位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人防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现将防空地下室建设事项承诺如下:(一)施工图设计前,领取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
(二)依据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进行设计。
(三)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现行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工程中选用的人民防空专项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人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自觉接受人防部门的事中监督和现场检查,并对人防部门提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及时改正。
(五)及时进行防空地下室竣工专项验收。
(六)适用法律法规及国家人防工程技术标准准确无误,无规避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按规定“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均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单位自愿承诺以下法律责任:(一)对工程建设工程过程中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等单位违反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二)自觉接受人防部门的监督,由于建设时期未接受监督或未按人防标准要求建设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经人防专项验收,不符合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的项目,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认真整改。
经整改仍不满足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的,自愿一次性足额缴纳下室易地建设费。
(三)如出现违法违规、企业失信的情况,人防部门有权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按照“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原则实施联合惩戒。
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事项承诺书编号: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建设局:本单位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夜间施工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二)严格夜间施工现场污染防治1.噪音污染防治(1)施工单位应当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相对远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的位置。
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
(2)应采用柔性吸音隔音屏进行围挡作业。
应采用低噪声振动棒、热切割、水切割等低噪音设备和工艺。
(3)夜间施工不得采取捶打、敲击、金属切割等易产生高噪音的作业方式。
不得对道路进行破碎作业,不得使用震动碾压设备作业。
2.扬尘污染防治(1)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2)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3)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裸置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
3.其他污染防治(1)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施工污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河道、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作土方回填。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自觉接受规建部门的事中监督和现场检查,并对规建部门提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及时改正。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单位自愿承诺以下法律责任:(一)若违反夜间施工有关规定,本单位自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将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准予开工通知书》,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二)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项目,经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尚未完善施工方案、工艺和防尘防噪措施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夜间施工的资格,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气象部门(2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核事项承诺书编号:成都市双流区气象局:本单位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避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现将工程建设避免危险气象探测环境审核事项承诺如下:(一)工程建设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
(二)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大气本底站》(标准编号:GB 31224—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标准编号:GB 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标准编号:GB 31222—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标准编号:GB 31223—2014)、《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13615—2009)等标准要求,编制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无违反国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的情况。
(三)因实际建设需要,确实无法避免对区域自动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及时报告区气象局。
区域自动气象站的新建、迁建费用由本单位负责。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自觉接受气象部门的事中监督和现场检查,并对气象部门提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及时改正。
(五)适用法律法规及国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准确无误,无规避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单位自愿承诺以下法律责任:(一)对工程建设设计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或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导致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应立即予以纠正,调整设计或拆除违法部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二)自觉接受气象主管部门的监督,在气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验收中,发现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如出现违法违规、企业失信的情况,气象部门有权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按照“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原则实施联合惩戒。
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一类建筑)事项承诺书编号:成都市双流区气象局:本单位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气象法律法规及雷电防护的要求,现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事项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现行国家相关防雷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符合要求,无违反国家相关防雷技术标准的情况。
(二)开工时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由气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提供的相关防雷设计文件进行复核。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自觉接受气象部门的事中监督和现场检查,并对气象部门提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及时改正。
(四)工程未取得《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批准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后,每年按防雷检测规范向法定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申请年度检测。
(五)适用法律法规及国家防雷技术标准准确无误,无规避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单位自愿承诺以下法律责任:(一)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擅自改变防雷设计的,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二)自觉接受气象部门监督管理,对于防雷设计复核和隐蔽工程跟踪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如出现违法违规、企业失信的情况,气象部门有权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按照“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原则实施联合惩戒。
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城市管理部门(2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事项承诺书编号:成都市双流区城市管理局:本单位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于该项目涉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事项承诺如下:(一)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相关要求。
(二)建筑垃圾排放以及消纳地点需报城管部门备案。
(三)施工现场建立“两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