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6〕119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秘〔2016〕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制度建设,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6〕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立根固本、权责匹配的原则,突出公示、监督、处理三大重点,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内容(一)财政资金设立审批1.严格专项资金设立。
建立专项资金设立准入制度,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申请设立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不属于本级事权或共同事权的专项资金,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目标接近、资金投向相近的资金。
2.规范项目资金审批。
确需设立的专项资金,必须向同级政府或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并列入专项资金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新设的专项资金应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政策目标、资金需求、资金用途、项目期限、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
3.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专项资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执行期满后自动撤销,确需延期的重新申请。
每项资金都要建立年度评估制度,对政策到期或调整、巡视巡查发现重大问题、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专项资金应予以取消。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含五篇)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含五篇)第一篇: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新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农村财务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也是农村干群之间的焦点问题,新钢街道自2004年9月起实施农村财务双代管,由经管站全面代管各村财务工作。
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农村财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初步实现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公开化,基本杜绝了农村村干部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坐收坐支、或巧立名目乱收乱支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农村经济稳定、稳步、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加速进步,各村村级集体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出现了集体资产入账滞后、账面资产清理不及时、个别村现金收入不代管等现象的出现。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村务申请备案制度需事前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交书面请示,待批复后方可实施并交经管站备案的事项有:1、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有权的出让及转让金、出让金的使用。
2、村办企业经营权、所有权的变动。
3、以集体名义价值超过万元的经济担保、质押担保、入股事项等。
4、各村(居)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各村(居)预算外开支、超定额开支以及大型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6、村(居)干部享受固定补贴、误工补贴及各类奖金补助的人员和标准。
7、面向村民的筹资、酬劳。
8、村(居)主管会计、现金出纳人员变动。
9、土地补偿费的使用计划。
10、村(居)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
二、规范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程序(一)明确代管资金的使用范围凡属村集体组织实现的一切收入,包括各项经营收入、承包费、土地出让费、借贷款以及内外部归还的各种应收款项、上级拨款、以资代劳款、变卖资产等款项全部由街办经管站存入专户,各项收入一旦实现,必须在3日内送存经管站,严禁隐瞒收入,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类经费的支出。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乡镇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乡镇财务管理细则一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财纪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一归口镇财政所管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小钱柜,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解缴财政部门规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挫支,挫支按违规处罚,坚决执行“开户一个行,管理一本帐”的原则。
二、经费审批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所有发票由镇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1000至5000元的开支,由镇长党委书记商量同意后,方可列支;5000元以上的开支,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列支,否则,不予报销。
每个月的15号和30号为发票集中审核审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三、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且金额在本人月工资额内,须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必须在其本人下一个月工资中全部收回,否则借款由出纳负责。
四、办公费、差旅费报销制度:办公费、县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其包干额度在月补助工资表中发放,计生站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实需外出抓生育对象,其补助标准长途车按车票报销,住宿每人每天补助5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助25元,市内交通每人每天补助6元。
五、购物管理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等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添置办公用品,必须先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由财政所统一负责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签单,否则一律不予报帐。
六、电话管理制度:行政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实行包干负责制,原则上只接不打,镇干部与各村工作联系一律使用个人手机,行政办公室电话只负责会议通知和上传下达任务。
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
为适应“乡财县管乡用”和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促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全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预算编制收入预算由于我县乡镇财政未设立金库,收入全额上解,支出由县局进行“零基预算”,故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可不考虑“一般预算收入”和“上解支出”,只计算可用财力。
乡镇收入=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代管财政专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指县财政核定的乡镇人员及公用经费计划指标、各项转移支付拨款及年末税收体制分成收入。
代管财政专户收入:指乡镇各种事业性收费、接受捐赠收入、县级以上各部门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县级以上各部门补助收入指上述“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部门拨入的比较稳定的补助收入,非稳定收入如“向上级争取资金”不能列入年初预算计划;不与收支结余挂钩的专项资金,不能列入代管财政专户收入。
支出预算各乡镇要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采取“零基预算”办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全面、完整、准确地编制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按用途分部门编制。
其明细项目为财务软件中相关经济科目内容。
其中人员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公用支出的明细项目,要分别计算出占其总额的比重。
各明细项目的比重一般为:办公费10%—15%,交通费5%—10%,招待费5%—10%,会议费5%—10%,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占总额的50%;其他支出不得超过公用支出总额的5%。
2、项目支出暂定为3万元以上专项支出、转移支付及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3、对村级转移支付必须按文件规定的标准足额预算。
4、预备费:一般为年度基本支出总额的1%—3%。
二、预算审批每年2月底3月初,各乡镇财政所编制完成财政收支预算,报乡镇主要领导,由乡镇领导召开本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预算计划通报会,对收支计划的测算程序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征求各站所意见,对确需调整的相关收支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区财政局夷财办发XXX号精神,按照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乡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按照“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所在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的职能,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财政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从开始,用3年的时间实施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服务零距离、工作零缺陷、群众零投诉、单位零抱怨、上级零问责”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一)大力推进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按照干部队伍专业化的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确定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财政管理的范围,按照全区统一设置的所长、副所长、办公室、预算会计、资金会计、统管会计、专管员等岗位,定岗定责不定人。
根据我所人员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人员岗位,各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具体量化,做到上岗人员工作职责清楚、工作目标明确。
并做好与区局相关股室或二级单位及时沟通,确保区局安排的工作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2、大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1)在干部职工的学习上,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
实行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做到学习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全年有效果,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方式进行。
财政所每月安排专人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和集中辅导;学习教育与检验工作实效联系起来学习;对照本职工作任务针对性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基[2010]16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基〔2010〕1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现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财政厅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发挥就地、就近资金监管优势,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1.监管范围。
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性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和农村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对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范围的各项政府性资金。
2.监管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基层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成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国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财政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财政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2.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三、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
2.完善财政管理制度(1)制定乡镇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职责和权限。
(2)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工作。
(3)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定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
(4)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提升财政管理能力(1)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2)开展财政管理培训,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求。
(2)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支出。
(3)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财政监管(1)建立健全财政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内容和方式。
(2)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6.加强宣传引导(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乡财政所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嘿,各位亲爱的同事,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乡财政所的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这可是我根据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结合我们乡的实际情况精心打造的哦!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总体目标咱们乡财政所的财政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是实现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简单来说,就是让我们的财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乡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具体措施1.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我们要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这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各个环节。
同时,还要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优化财政预算管理预算是财政工作的核心,我们要优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
具体做法如下:(1)加强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保预算编制与实际相符。
(2)实行零基预算,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
(3)强化预算执行,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建立财政资金项目库,对项目进行筛选、评估,确保投入产出比。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
(3)定期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及时调整资金投向。
4.加强财政队伍建设财政队伍是财政工作的主力军,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财政干部廉洁自律。
5.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财政信息化建设是提高财政工作效率的关键。
我们要加大投入,完善财政信息系统,实现财政数据的实时、准确、完整。
同时,还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财政数据安全。
三、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
2.组织动员召开全乡财政工作会议,对财政规范化建设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9.24•【文号】财预[2008]406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在职能转变与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切实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现就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要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
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
要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要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要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
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要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发挥乡镇财政在落实涉农补贴政策中的作用。
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如何加强乡镇财务管理
如何加强乡镇财务管理加强乡镇的财务管理应该怎么做呢?加强乡镇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小编为你带来了“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如何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健时期,国家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
新世纪以来,国务院连续8年发布一号文件关注三农问题,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加快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到全力推进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
在此期间,国家投入了大量的扶贫、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移民扶持、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
我们在对乡镇财政收支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乡镇对各种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且带有很大的普遍性。
一、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专款不专用。
有些乡镇存在一定程度的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主要表现在以虚列多报工程项目资金、将项目资金作经常性收入核算、将公用经费列作专款支出、将专款结余调账转作单位的正常性基金;二是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有些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对乡镇企业、个人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三是乡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不当。
专款作经费入账,专款结余转经费结余。
财务手续不建全不规范。
乡镇财务人员缺乏专款管理知识,各项专款计划、使用、结余没有明细台账,对专款管理不清;四是乡镇政府缺乏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监管不到位,有的甚至没有内部监督机制。
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善的原因一是乡镇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有些乡镇领导没有意识到乡镇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将其纳入乡镇重要工作来抓;二是部分专项资金缺乏配套工作经费,难免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些不合理费用。
有些乡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公用支出及人员支出,或是填补别的项目资金的空缺等;三是基层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较低,且兼职现象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镇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四是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8•【字号】湖政办发〔2021〕17 号•【施行日期】202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湖政办发〔2021〕17 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是国家财政体系中的“最后一公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乡镇(包括街道,下同)财政管理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管理职责各区县(包括南太湖新区,下同)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乡镇党委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压实乡镇长管理财政的主体责任,充分履行综合财政管理职能。
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重点做好税源财源建设、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管以及乡镇预决算编制、执行及预算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与乡镇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财政保障体制各区县要按照“权责一致、保障有力、监管到位、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区县与乡镇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区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现乡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加强乡镇“三保”能力建设,各区县对乡镇基本支出的经费保障应不低于同级部门标准。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探索辖区内生态补偿机制。
切实增强乡镇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各区县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职责,规范设置乡镇财政管理机构,配足配强财政工作人员,做到“有人、有岗、有职责”。
实行“乡财乡管”财政体制的乡镇可在本级机构控制数内设置独立的财政管理机构。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吉财村〔2021〕1223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吉财村〔2021〕1223号乡镇财政作为我国五级财政最基层的一级财政,直接面对“三农”,是深入落实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执行者,在巩固基层政权,服务保障民生,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9]43号)要求,我省各地乡镇政府于2020年实施了新一轮机构改革,改革对乡镇政府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重新进行了整合,按其职能性质设置乡镇综合性审批、服务、执法等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下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以服务为中心,认真履行乡镇财政职能(一)明确职能定位。
县市财政要协调乡镇政府理清细化乡镇财政职能职责清单,做到财政财务工作有人有岗有责,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确保乡镇财政工作正常运转。
同时要引导财政干部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在职能定位上确立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将工作状态由以管理为主转换到以公共服务为主的角色上来,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
县市财政要指导乡镇财政对照职责清单和岗位设置,组织对财政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流程进行一次再梳理再完善,该保留的要保留、该修改的要修改、该整合的要整合,整合形成职责清晰、内容完整、流程规范、简明实用的乡镇财政管理规章规范,为有序推进乡镇各项财政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浅谈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措施
浅谈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措施乡镇是我国农村社会管理的基本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对于乡镇发展至关重要。
在实践中,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监督不到位等。
本文将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出发,探讨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提高乡镇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一、问题分析1. 资金使用不规范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经常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乡镇干部滥用财政资金,用于个人私利,导致财政负担加重;一些项目资金使用不透明,存在着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转,也损害了公众利益。
2. 财务监督不到位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财务监督不到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部门对于财务收支情况缺乏有效的监测和监督,导致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些乡镇干部财务意识淡漠,对于财务规章制度不够重视,也导致了财务管理上的失控。
3. 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乡镇财政部门未能及时公布财务信息,使得社会公众对于乡镇财政的使用情况缺乏了解,也无法监督财政的使用情况。
二、解决措施1. 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为了解决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乡镇需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建立起严密的审批机制和资金监管制度。
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使用的透明化管理。
为了解决财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乡镇需加强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力度,完善财政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和审计制度。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建立财务监督委员会等机构,加强对财务人员行为的监督力度。
为了解决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乡镇需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公布各项财政信息,让公众有序了解财务使用情况。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对于财政信息公布的监督和管理。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7.08•【字号】丰政字〔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建立完善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体制,发挥财政体制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均衡性和普惠性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统筹与激励相协调原则。
调动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壮大乡镇财政实力的积极性,确保乡镇基本运行,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激励奖惩制度,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全面落实乡镇政府发展区域经济、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明确划分乡镇政府事权,将乡镇范围内财政、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事权下放,扩大乡镇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
在划清乡镇事权后,相应扩大乡镇财权,将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支出和下划事权基本支出纳入保障基数,新增社会事务管理支出和发展支出设立发展基数。
(三)支持黄各庄镇、黑沿子镇两个重点小城镇建设。
(四)支持丰南经济开发区发展。
二、主要内容实行“划分范围、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减支、分类管理、自求平衡”的财政管理体制。
参照各地财政收入规模,将全区15个乡镇划分为四类,第一类:丰南镇、黄各庄镇、小集镇、钱营镇(公财收入亿元以上);第二类:西葛镇、柳树瞿阝镇、大齐各庄镇(公财收入2000万元以上);第三类:大新庄镇、黑沿子镇、王兰庄镇、尖字沽乡(公财收入1000万元以上);第四类:岔河镇、唐坊镇、东田庄乡、南孙庄乡(公财收入1000万元以下)。
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必要性
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必要性1. 引言1.1 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性乡镇财政管理是乡镇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考核的重要工作,直接影响着乡镇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民生的改善。
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乡镇财政管理是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财政管理,可以有效监督财政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和滥用资金的现象,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能够最大程度地造福乡镇居民。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有利于提升乡镇层面的经济发展水平。
通过规范财政管理制度和程序,可以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激发乡镇经济的活力,推动乡镇经济的稳步增长。
加强财政管理可以有效防止财务风险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预防财务风险的发生,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只有加强财政管理,落实好财政监督责任,才能有效推动乡镇经济的发展,改善乡村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 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1. 资金使用不透明:许多乡镇的财政收支情况不够清晰,存在资金流向不明、账目不清的情况,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不够规范和有效。
2. 财务风险较大:由于财政管理不严谨,很容易造成财务风险的发生,例如财政资金挥霍浪费、财务造假等问题。
3. 财政管理制度不健全:乡镇在财政管理方面缺乏规范的制度和规定,导致工作人员在执行财政管理时缺乏相应的指导和规范。
4. 不正当行为难以监管:一些乡镇在财政管理中存在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等不正当行为,但由于监管力度不足或制度不完善,这些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5. 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由于财政管理不到位,乡镇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往往不高,导致资源浪费和发展效果不佳。
2. 正文2.1 加强财政管理能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管理能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乡镇财政管理中,如果财政资金使用不当,将导致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甚至财政赤字等问题的出现。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经验,现就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要性乡镇财政自建立以来,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收入规模大幅下降,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明显缩小,不少乡镇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债务负担过重、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
为推动建立县乡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迫切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
二、推进范围和原则根据各地乡镇经济和财政情况确定乡财县管的实施范围,不搞“一刀切”。
除财政收支规模大,并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乡镇外,原则上推行乡财县管。
推进乡财县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积极创新。
在保证乡镇资金使用权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二是因地制宜。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定推进进度。
三是提高效率。
要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
三、主要内容实行乡财县管,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
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设置、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
财政局在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财政局座谈会个人发言
财政局在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财政局座谈会个人发言去年以来,我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市财政局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区财政干部的艰辛努力,取得了较明显成效,全区十八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目标。
今年,通过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标准化建设效用,我区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简要发言: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关键xx区地处xx市城市核心部位,辖3乡7镇8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有近30万城市人口,同时又拥有近20万农业人口。
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着xx区独特的发展环境。
既有不可复制的发展优势,同时也面临着难以回避的阶段性发展困难。
xx作为全省统筹城乡的试点市,xx区担负了更重的试点历史重任。
xx区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也非常光荣,全区所有财政干部都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发展主题,加强保障,加强监管,助推经济发展。
乡镇财政作为国家财政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和乡镇政府重要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作为连接国家与农民、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在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广大农民增收,推进民生工程,坚持依法理财,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完善财务管理等方面,履行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各级财政用于“三农”资金规模越来越大,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多,乡镇财政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对乡镇财政工作提出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客观上要求加强乡镇财政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乡镇职能作用,直接为“三农”服务。
二、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是前提自全省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视频会议召开后,就立即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及时展开相关工作。
成立了以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财政局局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主任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行政领导为成员的“xx区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武陵源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武陵源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来源:日期:2011-08-19 作者:字体【大中小】为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武陵源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暂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自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29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有关意见发送至wlyfzb@武陵源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乡…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本细则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对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类财政资金均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包括乡村基本支出经费、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统筹规划、逐步纳入、分类监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分期分批纳入监管范围。
第四条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补助对象的利益得到较好维护;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乡村两级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章财政补助性资金的监管第五条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作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
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阳光化,构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手段先进、经营高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就“三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农村集体“三资”依法属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村经济合作社)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实物投资、债权股权、无形资产和集体土地、山林、滩涂等。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三资”管理制度,探索新的监督模式,全面完成村集体清产核资,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不断深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发生重大变更;农村“三资”管理人员待遇较差,队伍不稳;监督机制发挥作用不明显,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到位;管理、公开手段相对落后,未实现三级联网,群众不能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重资金管理、轻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等等,各镇(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
股改后,各村要及时申领或变更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制定完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细则、股东代表会议等制度;原自然村成立新村经济合作社的,要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形成登记簿、合同等台账;各村经济合作社要按照《关于村级财务移交的指导意见》(平农发[2012]216号)文件要求,做好银行开户、财务清查,签订财务交接协议或形成会议决议,实现村级财务顺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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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联络员:请认真阅研《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乡镇财政改革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拟定于这周五召开座谈会,请认真做好准备。
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各区财政局: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基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7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两基”建设,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履行乡镇财政职责,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工作目标是:争取通过5年左右时间,按照乡财县(区)管模式,逐步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符合现代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
现阶段乡镇财政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下,主要承担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服务发展职能等。
主要职责是: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协助监督各项政策资金管理;第二,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做好协税护税、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确保预算收入任务完成;第三,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组织制定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统筹分配乡镇财政资金,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参与上级安排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第四,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加强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参与上级在区域范围内各项资金监督管理;第五,负责财税政策咨询辅导,指导单位申报政策扶持项目资金,负责调查统计乡镇区域内公共产品供需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提供政策建议。
三、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健全乡镇财政机构队伍。
乡镇按照财政管理的要求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采取灵活的人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人员调配机制、准入机制和交流机制,通过不同渠道不同途径解决财政所人员配备问题。
(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管理应以双重领导、严格考核、交流换岗为原则。
各县区财政局与各乡镇加强配合,协调制订队伍建设规划,运用切实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
各区财政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定期轮训、持证上岗”的要求,加大对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乡镇财政要以“求真务实,为民理财”为宗旨加强财政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服务型的乡镇财政机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不断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适应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要求。
(四)增强乡镇财政机构经费投入。
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镇财政机构建设,保障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关心乡镇财政干部,重视解决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对财政所聘用的人员,要妥善解决好养老保险和医保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和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推进信息化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服务平台建设。
每个乡镇财政机构都要设立财政服务大厅,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乡财县(区)管、会计集中核算、为农服务事项和财税法规政策咨询等有机整合到财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
将农村服务大厅转型为财政业务延伸至会计结算、国库集中支付、村账乡管、支农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等,服务对象涵盖农民、五保户、村干部、乡镇事业单位等。
要不断改善服务大厅的办公条件,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将乡镇财政服务大厅打造成乡镇财政综合服务平台。
四、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一)完善公共财政预算。
乡镇财政要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安排支出预算。
全面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
各县区财政局实行预算统编,指导各乡镇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各乡镇财政所具体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区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二)细化预算编制。
要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明确预算编制和重点支出保障的要求,督促乡镇做细做实财政预算,将属于乡镇范围的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各种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预算编制要全部细化到款级以下。
(三)规范预算执行。
要健全预算执行机制,强化预算约束。
加强收入预算执行的组织协调和分析检测,既要确保应收尽收,也要防止和杜绝吸税、引税、垫税、空转等现象。
乡镇财政年度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的追加(减),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资金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要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完善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和授权支付制度,健全支付审批制度,加强支付的审核管理。
县(区)和乡镇要协调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申报、县(区)财政审核拨付、县(区)乡共同监管的机制。
各县(区)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人员配备,按乡镇为单位分别建账,设专人管理,核算各乡镇支出情况,加强对乡镇财政支出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
(四)加强财政决算编制。
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年度财政决算。
规范年终清理、年终结算和年终结账工作,加强决算审核汇总工作,维护财政决算的严肃性。
(五)加强乡镇财政收入管理。
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
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
四、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一)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1、监管范围要覆盖本级财政所有资金。
乡镇财政本级的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速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3、协助上级财政做好在区域内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工作。
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在工程项目上协调各部门加强监管,协助市、县(区)财政做好资金管理工作,防止套取、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现象发生。
(二)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1、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
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2、认真核实补助信息。
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
3、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
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相结合等有效地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
4、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
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乡镇财政要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程参与监管。
建立健全项目进度台账制度、按月监管制度、决算审核制度等,项目资金的支付实行县级财政或乡镇财政直接支付制度。
乡镇财政要做好巡查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项目跟踪监管台账,定期统计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
五、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区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要求,以乡镇财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乡镇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
要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
(三)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
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预算内外收入管理、支出审批、现金管理、资金划拨结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重点完善强化支出管理的有关措施。
乡镇领导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四)加强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按照我省“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各区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逐步建立省、市、县(区)、乡四级联网的乡镇财政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乡镇用款通过网上申请,区财政局通过网络审核并办理拨款,乡镇通过网络进行报账,减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要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确保网络高效运行。
七、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征缴行为。
加大乡镇财政部门预算和综合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乡镇财政政府采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好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支持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加强财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