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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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分析报告

失业保险分析报告

失业保险分析报告1. 引言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经济援助和职业培训,以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本报告将对失业保险进行分析,探讨其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2. 失业保险的定义失业保险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保险机构,旨在向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的制度。

该制度通常要求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失业者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获得失业救济金。

3. 失业保险的作用3.1 为个人提供经济援助失业保险可以为失业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应对生活中的基本开支。

这有助于减少失业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3.2 为失业者提供职业培训失业保险通常还提供职业培训服务,帮助失业者提升自身技能,增加重新就业的机会。

这有助于提高失业者的就业竞争力,更快找到新的工作。

3.3 维护社会稳定失业保险的存在可以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降低社会动荡的风险。

它可以减轻失业者的焦虑和压力,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4. 失业保险的影响4.1 对个人的影响失业保险对个人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经济援助:失业保险可以帮助个人应对生活开支,减轻经济压力。

•职业发展:失业保险提供职业培训机会,有助于个人提升能力,找到更好的工作。

•心理健康:失业保险的存在可以减少个人的焦虑和压力,有助于维持心理健康。

4.2 对社会的影响失业保险的存在对社会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社会稳定:失业保险可以减少社会动荡的风险,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就业市场:失业保险对就业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它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鼓励个人更积极地参与就业活动。

5. 失业保险的问题与挑战虽然失业保险有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5.1 资金来源失业保险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其中一部分来自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另一部分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

然而,资金来源的不稳定性可能限制了失业保险的发展和覆盖范围。

5.2 制度滥用一些人可能滥用失业保险制度,通过故意失业来获取救济金。

这种滥用行为可能导致失业保险机构资源的浪费,并对正常失业者造成不公平。

失业保险财务分析报告(3篇)

失业保险财务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本报告旨在对失业保险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剖析,包括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支付以及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

通过对失业保险财务数据的分析,评估其运行效率,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情况分析1. 基金筹集渠道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1)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

(3)财政补贴:政府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不足部分进行补贴。

2. 基金筹集情况分析(1)企业缴纳情况:近年来,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逐年上升,但受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波动较大。

(2)个人缴纳情况: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稳定增长,但增长速度低于企业缴纳部分。

(3)财政补贴情况:财政补贴在失业保险基金筹集中的比重逐年提高,成为基金的重要来源。

三、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分析1. 基金支出结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1)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失业金、医疗补助金、取暖费、丧葬补助金等。

(2)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支出:用于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

(3)管理服务支出:包括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

2. 基金使用情况分析(1)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近年来,失业保险待遇支出逐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支出:随着失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支出逐渐增加,有助于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率。

(3)管理服务支出:管理服务支出相对稳定,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运转。

四、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情况分析1. 支付率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率是指基金支出总额与基金收入总额的比率。

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2. 支付情况分析(1)失业金支付:随着失业人数的增加,失业金支付总额逐年上升。

(2)医疗补助金支付:随着医疗费用的提高,医疗补助金支付总额逐年上升。

失业保险领域存在的问题

失业保险领域存在的问题

失业保险领域存在的问题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和帮助其再就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失业保险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分析:一、保险覆盖面不足目前,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较窄,许多失业人员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这主要是由于失业保险的参保门槛较高,一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难以参保。

此外,部分地区的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不够,导致许多潜在参保者不了解相关政策。

二、审核机制不完善在失业保险的审核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操作。

例如,部分地区审核流程繁琐,导致失业人员难以及时获得保障;部分地区对失业原因的认定不够准确,导致部分真正有需要的人员被排除在外。

三、救助体系不健全目前,失业保险的救助体系尚不健全,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失业人员的救助需求。

例如,部分地区仅提供短期的救助措施,无法满足长期失业人员的需要;部分地区救助标准过低,无法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保险金发放不及时部分地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不及时,导致失业人员的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这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下、资金拨付环节繁琐等原因所致。

五、促进再就业功能弱化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再就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失业保险政策对再就业的促进作用有限。

例如,一些地区缺乏有效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措施,导致失业人员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六、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关于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部分地区的政策法规缺乏统一性,导致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

同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较弱。

七、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部分地区的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滞后,导致信息共享不畅、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失业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给相关部门的决策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八、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失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是确保政策实施的重要环节。

然而,部分地区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政策执行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漯河市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漯河市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员基 本 生活 得到 切实 保 障 失 业保
险基 金保 障 能力 增强 .基 金管 理得 到有 效规 范 . 基 金运 行 安全 平稳 注 重学 习 培训 . 完 善相 关 制度 . 加 强 监 督检 查 .提 高 了失业保 险 工作 人 员
的 政 策 水 平 和 业 务 能 力 ,提 升 了 为
压力 巨大 . 基金 抗风 险能力 下 降 。
( 三) 业 务 工 作规 范 化 、 信 息 化 相 对 落 后
单位 未参 保
3 . 经 济发 展 大 环 境 影 响 征 缴
参保 企业 和 失业 人员 服务 质量 失 业金 按 时足额 社会 化 发放 率 为百分
之 百 .对 失 业 人 员 开 展 了 形 式 多 样 的免 费技 能 培训 . 拓 展 了就业 渠 道 .
错误 认 为养 老保 险 、医疗 保 险是救
都相 继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产 、 改制, 企业 经济 效益 不
好, 职 工大 量失 业 . 导致失 业保 险 费 征 收源头 萎缩 .而享 受 失业 保险 待 遇 的人 员越来 越 多 从 掌握 的情 况
来 看 .这 一 现 象 在 县 区 表 现 尤 为 突 出 .从 数 量 上 和 增 幅 上 都 呈 急 剧 递
失业 保 险工作 总 体形 势好 失 业保 险 全年 主要 目标 任务 已提前 完
成 .较 好 地 贯 彻 执 行 了 失 业 保 险 政 策规 定 . 扩 面征 缴工 作稳 步 推进 . 失
2 . 事 业 单 位 参 保 缴 费有 差 距 。
《 失业 保 险条 例》 明确 规定 事业 单位 及 其 职 工属 失 业 保 险 参 保 范 围 . 并 且 规定 单位 应缴 纳 的部分 列入 财政 预算 一 部分 人认 为事 业单 位是 “ 铁 饭碗 ” 不存 在失 业 问题 . 加 之各 级 财 政 收入 状况 不 同 .使 事业 单位 参保 缴 费整 体形 势不 乐观 。 目前 . 部分 全 供事 业 单位 没有 实现 足额 按 时参保

失业保险法律分析案例(3篇)

失业保险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市场也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市场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失业现象也日益凸显。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失业保险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案例简介:李某,男,35岁,原在某纺织厂担任车间主任。

由于企业转型升级,李某所在的纺织厂需要进行大规模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李某被列为裁员名单。

李某认为自己的岗位重要,不应被裁,遂与企业发生争议。

在协商无果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李某是否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李某失业保险待遇?3. 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及期限如何确定?三、法律分析1. 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本案中,李某符合上述条件,其在纺织厂工作期间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因此,李某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本案中,李某在失业期间有权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为李某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因此,企业应当支付李某失业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2)失业保险金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失业保险案例分析

失业保险案例分析

失业保险案例分析失业保险案例:蒋某最近心情很不好,原来她和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如果年轻一点,解除了也就解除了,可蒋某今年已经47岁,马上就要达到退休年龄了。

原来工作了几十年的时间,该缴纳的社会保险都缴了,如今都成了失业人员,还要靠领失业金过日子,以前的社会保险费不就白缴了吗?失业保险案例评析:(1)本案的焦点是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能不能办理退休的问题。

实际上蒋某的担心是多余的,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或者因为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退出劳动岗位后获得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第五点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所以,只要蒋某所在的单位和其个人都依法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不管她是失业人员还是在岗人员,都应该为她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2)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

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工本人对账,审核缴费记录和计算个人缴费年限等信息,为下岗职工免费查询并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公示和发放《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

对再就业的(包括从事个体经济)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征收社会保险费,记录个人账户;对未实现再就业或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开辟个人缴费服务窗口,方便自谋职业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无力缴费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妥善保存其社会保险关系,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个人账户的结存情况,说明领取相关待遇的条件和办法,并向社会广泛宣传。

所以,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积极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好自己的相关手续。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现状分析与监管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现状分析与监管

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现状分析与监管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是由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和就业帮扶,缓解失业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然而,尽管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提高就业率和社会稳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监管建议。

1.基金规模大幅缩水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的缴纳所组成的,但由于近年来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压力大等原因,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导致基金规模大幅缩水。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余额为99.22亿元,比2018年底减少2.13亿元,且连续三年出现“亏损”情况。

这使得本应给失业人员提供生活救济的失业保险基金资金链出现问题,且缺口日益扩大。

2.资金利用率低山西省社会保险基金利用率不高仍是一个显著的问题,2019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余额达88.99亿元,占总余额的近90%。

这种趋势表明,由于基金管理机构的运作不够高效,利用率低,资金未得到充分利用。

3.基金收益率下降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益率直接影响到基金的盈利能力和保值能力。

但目前,由于经济萎缩、股票市场下滑等原因,基金的收益率不断下降,给失业保险基金带来了压力。

截至2019年底,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的总收益率为2.8%,相较于2018年下降了0.11%。

这表明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益率不能满足基金的需求,造成了基金利用不充分的局面。

二、监管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提高基金管理效率,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能够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

1.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能够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2.提高基金管理效率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应建设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基金的收益率和资金利用率。

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是指通过失业保险制度的激励作用,鼓励失业者积极寻找工作,加快就业速度,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但是,该功能在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
1. 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不高。

部分失业者因各种原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使得他们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对策:通过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等措施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

2. 失业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定存在透支现象。

某些地区为了达到就业率的考核指标,可能存在虚报失业人数等问题,使得失业保险制度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对策: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打击违法违规现象。

3. 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灵活性。

由于失业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定较为笼统,不能充分照顾到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导致失业保险制度对于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性发挥受到一定限制。

对策:建立分行业、分地区、分企业的应对策略,以应对不同群体的需求。

同时,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失业保险政策规定。

总之,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应当从各个方面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高保障水平,使失业保险制度成为具有强有力推动就业的作用。

失业保险基金大量结余问题分析

失业保险基金大量结余问题分析

失业保险基金大量结余问题分析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已达1514.5亿元,其增长远远高于基金收入与支出的增长。

失业保险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对非失业者提供物质帮助,使他们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得以维持,从而为他们再就业提供缓冲期,使失业者尽快就业,同时还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指导。

但是目前失业保险存在着基金结余无法合理使用的窘境。

本文在回顾失业保险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失业保险制度回顾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国的失业保险建立过程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

在这期间主要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该规定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的缴费,企业按照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基金存入银行后由银行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利息。

当时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包括国有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和被辞退的职工。

另外,还确定了失业保险领取的水平和缴费时间相挂钩的原则。

1989年4月,劳动部又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1993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该规定把覆盖的人群扩大到了七类九种人员。

待业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收入,支付不足的由财政补贴。

企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6%缴纳待业保险费。

待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待业职工的待业救济金,待业职工领取待业救济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补助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费和救济费,待业职工的转业训练费、扶持待业职工的生产自救费、待业保险管理费等。

待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

该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由城镇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财政补贴以及其他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构成。

关于失业保险的调研报告---完整模板

关于失业保险的调研报告---完整模板

关于失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一、失业保险问题的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在人口压力和激烈的就业竞争机制下,失业人口的比例增长不容忽视。

我国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即把失业保险逐渐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它已经成为失业保障制度发展的趋势。

我国从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这项工作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目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保人数偏低,覆盖范围比较窄,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广大民众的需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杏林小区的部分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走访,获得了一些反馈意见和数据资料。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由我们第六实践小组的同学开展并完成。

我们的实践小组主要与杏林社区合作,在该小区开展了关于失业保险问题的调研活动。

二、失业保险的研究目的及意义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差,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市场体系、市场主体、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但还不完善,保险业仍然处在初级阶段,发展的道路还很漫长。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当前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也与相关法规不尽健全和完善大有关系,而且原有的两部失业保险法规早已无法满足客观现实的需要,为确保失业保障的强制性和统一性,确保失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我国的失业保险法已是当务之急。

强化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加强对失业者的再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适当加大转业训练、生产自救、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的投人,才能降低失业救济的成本,这也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

失业保险主要是解决失业与重新就业之间的短期生活困难问题。

我们不能把失业者特别是年轻的失业者长期养起来,关键是要让他们掌握一技之能,通过培训重新就业。

这客观上要求调整现有的失业保险制度,通过改革现有的失业保险费的筹集、发放办法,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中用于技术培训、转岗训练的费用比例的办法,从以往简单的生活保险转化为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由消极保险转化为积极的失业保险,以避免单靠救济导致职工不求进取甚至主动失业的现象,从而使职工重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缓解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

《T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问题研究》

《T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问题研究》

《T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T市在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失业人员的福利待遇,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对T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现状、问题及成因进行研究,以期为解决问题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二、T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状T市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包括发放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T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规模逐渐扩大,支出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目前,T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失业保险金发放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主要部分,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T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2. 医疗补助金发放医疗补助金是用于支付失业人员医疗费用的资金。

T市根据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医疗补助金。

3. 其他支出除了上述两项支出外,T市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他支出,如职业培训、再就业等。

三、T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存在的问题尽管T市在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支出结构不合理T市在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方面存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一方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较低,无法满足部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其他支出的比例较低,如职业培训、再就业等支出相对较少,无法有效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2.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T市在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方面,部分资金可能被用于非必要的支出,导致资金浪费;另一方面,部分资金可能无法及时拨付到需要的地方,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3. 监督管理不到位T市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一方面,监督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和纠正,导致资金流失和浪费。

基本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就业中心工作总结

基本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就业中心工作总结

基本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就业中心工作总结概述本文档旨在对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总结就业中心的工作情况。

以下是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及总结。

基本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根据最新的数据和统计信息,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下面是一些关键指标的分析和总结。

1. 缴费情况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情况稳定,缴费率与往年相比持平。

许多企业积极缴纳基金,确保失业员工能够获得合法的保障。

2. 支出情况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在可控范围内,并且合理分配。

失业人员的待遇得到保障,基金的运行效率得到了提高。

3. 基金规模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规模逐年增加,这为应对失业风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基金规模的增长也反映了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的积极变化。

4. 风险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是确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监测和应对策略等方面。

就业中心工作总结就业中心在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以下是对就业中心工作的总结。

1. 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中心高效地完成了失业人员的登记和申领工作,确保失业员工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和就业服务。

2. 培训和就业服务就业中心积极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并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成功帮助了许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3. 数据统计和分析就业中心完善了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掌握失业人员的情况以及就业市场的动态,为相关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 宣传和教育就业中心积极宣传失业保险基金的政策和制度,提高失业人员对基金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各方面对失业保险的支持和参与。

结论基本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良好,得益于就业中心的高效工作。

但我们也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基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以上为基本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就业中心工作总结。

感谢各位同事的努力和支持,让我们一起为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失业保险案例分析题【精选资料】

失业保险案例分析题【精选资料】

案例分析:1、华侨张某2004年回故乡河北某地兴办实业的同时,积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由于技术引进和革新滞后,当地失业率逐年上升,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即使运用调剂金和财政补贴,仍然不能满足当地失业人员需求。

针对这种情况,张某打算直接与政府合作,捐赠资金给失业保险基金,有系统、有规范地用于当地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

问题:失业保险基金能否接受张某的捐赠?2、某县级市近几年来经济发展迅速,经当地政府统计,近年来,该地区失业率长期走低。

在失业保险费缴纳额度大幅度增加的同时,申领额度呈现稳中略降的趋势。

面对失业保险基金“资源过剩”的局面,该劳动与就业服务中心抽调了部分基金作为当年度中心福利发放给失业保险经办人员。

请问:该劳动与就业服务中心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作机构福利的做法是否合法?第三章案例分析1、韩某2007年到某机床厂工作,2010年3月合同期满后,韩某离开机床厂。

至今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虽然机床厂为他缴纳了失业保险,但是韩某没有意识到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半年后,经朋友提醒,韩某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询问。

他认为,自己是忘记了申领,而不是主动放弃,法律没有规定失业保险金不能延期申领,,自己应该不受时间的限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问题:韩某忘记申报失业保险,是否可以不受申报期限制?2、小玲2003年到某印刷厂工作,个人和单位当年都参加了失业保险。

2007年6月,印刷厂与她解除了劳动关系。

她去登记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核查单位缴费记录后告诉她,因为该印刷厂3个月来一直欠缴失业保险费,小玲的缴费近期缴费时间不足一年,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问题:欠缴失业保险费企业的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赵某2005年来到A省甲地工作,与单位签订了三年期合同。

单位为其参加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

2007年,单位由于经营结构调整,缩减非技术人员,与赵某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业难 的问题 。
3 2 拓 宽失 业保 险金 筹集渠 道 . 强对 失业 保险 基 金的管 理 . 加 失业保 险 金 的筹 集 是 失业保 障 制度 的核 心, 失业保 险 金 的筹集 是首 要 问
题 。现阶 段 须按 照 三方 共 同 负担 的原 则筹 集 失业 保 险 基金 。不断 增加 财政 投入 , 据 实际情 况, 根 制定 适 当的缴 费 比率, 设立 失业 保险 基金 。 须加 强对 失业 保险 基金 监管做 到 , 专款专 用 , 拓宽 投资 渠道 , 做到 基金 的保 值与 增值 。 同时加 强 失业保 险基 金监 管, 高运 作效率 。按照 政事 分开 、分工 协作 、 提 收支 两 条线原 则 , 户统 一管 理 。在保 障 生活 的 同时要 做 好再 就业 方面 的保 专 障 。 全 面落 实 《 业保 险金 申领 发放 办法 》规 范失 业保 险经 办业务 流程 , 要 失 , 使 失业保 险 基金 支 出更加 合 理 。
复 杂性加 重 了失业 保 险实施 的难 度 。 1 2 失业 保 险基金 问题 我 国失业保 险基金 的筹资 费率低, 基金管 理混乱, 基金滚 存严 重, 障水平 保
其次 , 加强 对灵 活就业 人 员的失 业保 险, 要 灵活就 业 人员 具有 自身的特 殊 性, 应针 对具 体特 点, 合理确 定标 准和 操作 办法 , 要有利 于劳 动力 的合 理流动 , 确保 灵 活 就业 人 员 能够 顺 利 参 保 失业 保 险 。
家 失业 保 障 水 平 高低 的重 要 标准 。
模 式可 借鉴 , 我国 正处 于城 市化 、工 业化 和现 代 化进 程之 中加 之又 面 临经 且 济 转型 、社 会转 轨和 就业 压力 大 的形势 , 失业保 险制 度在 发 展 中还存 在着 一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导致了失业人员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和保障。

本文将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 覆盖范围狭窄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较窄,许多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和临时工等劳动人口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特别是城市失业保险覆盖率较低,很多失业人员无法获得失业金。

2. 经济承担不足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经济承担主要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但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愿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了很多失业人员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此外,失业保险基金的缴纳标准和金额也存在缺陷,无法满足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

3. 行政管理不规范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行政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包括失业人员登记、审核、发放等环节都存在管理不到位、效率低下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一些失业保险基金被挪用、侵占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4. 对失业人员服务不足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人员的服务不够周全,很多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金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包括审核时间过长、资料要求不清晰等问题,导致了失业人员难以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和保障。

二、对策建议为了解决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措施:1.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应加大对失业人员的保障力度,扩大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和临时工等劳动人口在内,确保每个失业人员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的合理保障。

2. 完善失业保险缴费机制应完善失业保险缴费机制,促使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失业保险费,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应适时提高失业保险的缴纳标准和金额,以满足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

3. 规范失业保险行政管理应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失业人员登记、审核、发放等环节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同时,应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遏制基金的挪用、侵占等现象。

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率分析报告

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率分析报告

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率分析报告本报告旨在对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率进行分析,以便了解当前的保险参保情况并提供政策建议。

以下是对该问题的分析结果:一、背景介绍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是一项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援助和职业培训的政府福利计划。

该计划的有效运行需要广大劳动者参与其中,以确保更多的人能够获得失业保险的保障。

二、参保率分析根据我们的研究发现,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的参保率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许多劳动者缺乏对失业保险的了解,对该计划的福利和保障不够清楚。

其次,一些创业者和自由职业者也加入不足。

此外,受地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不同地区和群体的参保率存在差异。

三、问题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率低下的原因,我们进行了以下问题分析:1. 信息不对称:缺乏针对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和教育,导致很多人对该计划存在知之甚少的情况。

2. 经济因素:某些行业或地区的经济状况较差,造成人们对参保计划的积极性降低。

3. 公共设施:一些边远地区的人们由于交通不便、办理手续复杂等原因,参保意愿低。

四、解决方案为了提高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的参保率,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1. 加强宣传教育: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2. 简化参保手续:简化参保手续,提高办理效率,特别是针对边远地区需要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3. 鼓励雇主参保:政府可以通过给予雇主一定的税收优惠或其他激励措施,鼓励他们为员工提供失业保险。

4. 融合保险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与其他社会保险机构合作,共同推动失业保险的参保率提升。

五、结论与建议综上所述,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率的分析表明存在问题,但也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失业保险的效益,需要政府部门、行业个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我们建议社会保障部门在推动失业保险参保率提升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简化参保手续、鼓励雇主参保,并积极融合保险资源,以实现更广泛的社会保障目标。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分析报告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分析报告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分析报告【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分析报告】近年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逐渐增加,这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分析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情况,本文将从总体支出情况、支出结构和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总体支出情况分析失业保险基金的总体支出包括失业保险金、再就业补助、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等多个方面。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截至去年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的总支出达到X亿元。

其中,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核心内容,占比约为80%。

由于失业保险金是针对失业员工的救济金,因此支出金额受到经济周期和就业形势的影响较大。

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失业人数逐渐增加,导致失业保险金支出不断攀升。

二、支出结构分析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再就业补助、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等几个方面。

1. 失业保险金支出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员工发放的生活补贴,目的是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失业保险金支出占据支出结构的绝大部分,其金额与失业人数成正比。

随着失业人数的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也相应增加。

2. 再就业补助支出再就业补助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的一次性资金援助,旨在鼓励和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再就业补助支出在总支出中占据一定比例,数量和金额受到政策和就业形势的影响。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再就业补助是一种积极的激励机制,能够促进他们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3. 职业技能培训支出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力,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重要的支出内容。

失业人员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职业技能培训支出虽然不占总支出的很大比例,但对于促进就业和提高劳动力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4. 公共就业服务支出公共就业服务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的一系列就业服务,包括职业咨询、招聘信息发布、就业指导等。

公共就业服务的支出主要用于建设和运营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具体的服务,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

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流动情况分析

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流动情况分析

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流动情况分析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就业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参保失业保险来获得一定的保障。

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机构,需时刻关注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流动情况,以更好地提供服务和改进制度。

本文将对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一、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情况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许多人选择在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工作和生活,从而导致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流出情况有所增加。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推出了吸引人才的政策,例如提供更高的失业保险金和更优厚的福利待遇,从而吸引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

这种流动情况将对不同地区的就业市场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带来挑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不同群体之间的流动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流动情况不仅存在于不同地区之间,也存在于不同群体之间。

不同年龄、教育程度、就业行业和性别的人群在失业保险参保方面的情况存在差异。

年轻人可能更倾向于在大城市谋求发展,因此他们更有可能从农村流动到城市。

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可能更有机会在不同地区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而不同行业的人员流动则受制于各自行业发展的不同速度。

这种多样性需要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

三、个人原因导致的流动情况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流动情况不仅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个人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例如,个人追求更好的职业发展、家庭原因或其他社会因素可能导致人们主动选择流动到其他地区。

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部门需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例如为流动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和培训机会,以便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措施为了更好地管理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流动情况,社会保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流动人员的情况和需求,以便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政策支持。

宜春市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当前突出问题和建议

宜春市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当前突出问题和建议

宜春市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及当前突出问题和建议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自1986年以来最早与养老保险同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十年来,失业保险以其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功能,为我市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为4.8万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 1.4亿元,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300万元,转移就业促进资金31元。

随着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结束和两条保障线的全面融合,失业保险将在未来承担两条保障线的重任。

新形势下,失业保险的作用更加突出,问题更加突出。

一、现状分析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失业保险参保人员153,150人,比1999年公共机构未扩大时的248,000人净减少95,000人,降幅为38.3%。

今年1-9月,全市征收失业保险费2276万元,完成现行征收计划的96.6%;1-9月,全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10109人,比去年同期8366人净增1743人,增长20.8%;失业保险费用支出总额263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331万元增长98.3%;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8343万元,比去年同期净增43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余额5347万元,比上年末净减少330万元。

总体来说,第一,与去年同期和过去相比,缴纳失业保险的人数和资金筹集都在减少,县市工作非常不平衡。

比如宜丰县前三季度收缴失业保险费36万元,任务完成率只有18%。

二是受“并轨”和失业保险待遇提高的影响,享受待遇人数增加,基金支出剧增,基金存量减少,支付形式严峻;三是失业保险欠费金额再次增加,欠费势头没有改变。

二、当前突出的问题(一)失业保险来源萎缩,潜力难以挖掘1.国有企业参保人数严重流失,失业保险来源锐减。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深入,曾经是失业保险主力军的国有企业参保人数从1997年的峰值21万人下降到实际参保人数不到6万人,下降幅度超过70%,而且这种下降趋势还在继续,特别是地方国有企业由于改制力度大、节奏快,封新、静安、宜丰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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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保险的问题的分析
一、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和利用
如何改进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并提高其使用效率,是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的一大问题。

《规定》中指出,失业保险资金的来源有: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和国家财政补贴。

可见失业保险资金主要由企业和国家两方负担。

98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切实作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把职工个人也列为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对象,变原来的两方负担为企业、国家、个人三方负担。

这种做法在增加失业保障资金来源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提高了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

但目前失业保险资金的筹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许多企业不理解失业保险制度,认为
失业保险是“一平二调”、“劫富济贫”。

并以各种方式拖欠、抵制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出现了类似少报职工人数或工资总额等“失业保险漏税行为”。

这些现象的出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认识上存在偏差,另一方面也与目前采取的统一费率制不无关系。

在《规定》中指出,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是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6%~1%,从98年开始国家将这一费率提高到3%,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失业保险金的缴纳费率由政府统一规定,无法体现企业失业率和其保险费缴纳之间的关系,对效益好失业
率低的企业来说,因其只有很少甚至没有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所以这些企业常常把缴纳
保险费看作是对效益差失业率高的企业的无偿补贴,使得这些企业不愿参加统筹失业保险,即使参加了也抵制、拖欠保险费。

而反观效益差、失业率高的企业,统一费率无疑助长其懒惰与依赖思想。

改变这一现状,采取根据失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目前,在一些国家这种做法已得到实施。

其具体措施是,政府根据各行业的情况,对失业率高的行业按高的费率来征收保险费,对失业率低的行业按相应低的费率来征收。

这种作法,一方面可以改变现在“鞭打快牛”的局面,另一方面也使失业率高的行业,放弃依赖思想,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减少失业。

失业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与失业保险的两大功能相对应,失业保险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有两个:失业救济和促进再就业。

1995年全年全国共支出失业保险资金18.9亿元,其中用于失业救济、促进再就业的有15.1亿元,其它3.8亿并未用于正常的使用方向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失业保险资金的收支管用由劳动部门单独承担,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导致失业保险资金流失严重,挪用、挤占多提管理费等现象十分普遍。

即使是一些看似被用于失业救济的资金,是否真正用到了应该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身上也未可知。

在有些地方,一些手持“大哥大”的人竟排在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队伍中。

因此,建议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资金运营要分开,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行政监督检查,社会监督方面,应建立由人大、政协、工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公众代表组成的监事会,对资金的收支运营进行监督。

在发放救济金的过程中,对领取者的资格要作详细的调查,防止从事“地下经济活动”的失业者领取救济金。

减少失业保险机构的费用开支,使救济金真正起到“救济”的作用。

另外,应设法提高失业保险资金的自身增值能力,可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投资于一些风险小、收益稳定的项目,变单纯靠外界“输血”为“输血”与自我“造血”相结合,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生活保障功能
劳动者一旦失去收入,失业保险就要对其基本生活起到保障作用,保障的水平应能够维持其基本生活,以利于社会安定。

但我国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无论保障范围还是保障水平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1997年2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受国家劳动部就业司委托,对城镇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状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活动。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在28.9%的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中,只有2.2%的人可以从国家拿到失业救济。

这就说明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过窄。

关于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1993年《规定》将实施对象规定为七类:(1)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2)濒临破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3)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4)企业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5)按照国家规定被撤销、解散企业的职工;(6)按照国家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简的职工;(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

可见,这部法规所规定的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职工。

虽然在执行过程中,许多省市把这一范围扩大到国有企业和镇、区、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但大多数区县以下的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基本上未开展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是所有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而且象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是重要的就业渠道
劳动者失业后,由于失去了收入来源,大部分失业者收入下降,生活水平较低,上面提到的北师大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失业后月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占总调查人数的57.8%。

在其日常开支方面,有71.2%的下岗职工每月的支出主要用于食品,维持生存。

按恩格尔定律,这属于很低的生活水平。

据统计,1995年失业保险资金收入34.61亿元,实际的失业救济金支出有17.89亿元,被救济的153万登记失业人员一年内人均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只有
1169.3元,即每人月均97.44元。

而全国职工的人均工资为5500元,被救济人均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只相当于在职职工人均工资的21.26%,远低于国际上失业救济金的平均水平。

这说明我国失业保险的保险水平有待提高。

失业救济金究竟按什么标准进行发放,可以考虑按以下三个原则:一、失业救济金应界定在失业前工资标准以内,即不超过失业前的工资收入。

二、失业救济金不应等同于甚至低于社会最低生活标准,失业保险的功能之一就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而不是最低生活,如果用保证最低生活标准来确定失业救济金,则失业救济金就丧失失业社会保障的意义。

三、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既应考虑保障失业者本人的基本生活,也要考虑如何保障其家属的最低生活。

目前世界上推行失业保险的国家中,很多国家都考虑到这一点,如德国规定失业保险费的发放标准是:需要抚养子女的为本人失业前纯工资的69%,无子女的为60%。

我国规定的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的120%—150%。

这本来已经极为有限,但很多地方甚至未达到这一水平。

因此,目前失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过低,起不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的作用,适当提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水平,保证失业救济金按标准发放,已成为失业保险工作的努力方向。

三、强化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
前面提到失业保险有两大功能,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这两大功能是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前者为后者提供基础和保障,而没有后者,前者也就失去了意义,而且我国的国情和财力状况也决定了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不可能搞单纯的失业救济。

只有强化失业保险制度的促进再就业功能,适当加大转业训练、生产自救、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的投入,才能降低失业救济的成本。

庞大的富余人员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最大障碍,一些企业为解脱包袱轻装上阵,将大量的富余人员推向社会。

这无疑大大加重了社会失业保险制度的负担,而为了确保数以千万计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将不得不提高失业保险费率,这样反过来又将包袱推给了企业,形成了恶性循环。

因此,一方面企业应多从自身挖掘潜力,尽量减少失业,另一方面政府要对接受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一些优惠政策,而失业保险机构也可以采取一些资助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促进再就业功能。

失业保险机构可资助就业压力大的企业挖掘潜力,尽量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资助企业多接受就业困难的群体,如高龄劳动者、残疾人等。

鼓励企业对职工进行内部专业培训,失业保险机构可提供部分资金。

1998年国务院规定,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下岗职工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失业保险机构就可直接资助这些机构。

这样从外部劳动力市场与内部劳动力市场两方面加强人力投资,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减少失业风险。

另外,目前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者积极求职的经济激励方面仍有缺陷。

虽然也规定了提供失业职工的转业培训费,扶持失业职工生产自救等内容,但这些项目多数得不到保证。

而且,现行制度中对于失业者跨区域求职的要求,未规定给以资助,却通过户口、居所等人为限制失业者的地区流动。

而国外一些国家,如日本,失业者异地就业,需要举家迁移,可向失业保险机构领取搬迁费,这样无疑加速了劳动力市场的人才流动。

总之,用积极的促进再就业来代替单纯发放失业救济,是我国失业保险改革的趋势。

最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

当前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也与相关法规不尽健全和完善大有关系,而
且原有的两部失业保险法规早已无法满足客观现实的需要,为确保失业保障的强制性和统一性,确保失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我国的失业保险法已是当务之急。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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