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建立和财务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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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建立和财务监督管理
[提要]现阶段医疗卫生行业和行风评议中,“看病贵、看病难”仍然是群众最不满意地方,也是长期造成医患关系矛盾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慈善救助基金,切实解决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公立医院;医疗慈善救助基金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7月11日
近年来,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虽然已基本建立,但是由于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医疗补助筹资标准、补助标准等方面并不统一,存在地区差异,而且较多的乡镇地方居民参保意识薄弱,或者因为医疗结保率低下感觉不到参加医保的好处而不愿意参加医保,因此“看病贵、看病难”仍然是医疗卫生行业和行风评议中群众最不满意地方,也是长期造成医患关系矛盾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慈善救助基金,切实帮助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众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以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就公立医院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建立及如何进行监督管理谈几点看法和设想。
一、公立医院医疗慈善救助基金建立的意义和作用
(一)能够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服务性质。政府要求公立医院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因此,将慈善事业与医疗卫生事业相结合,将募集的善款成立医疗慈善救助基金。公立医院立足根本,通过慈善救助基金把医疗服务回馈给社会,有力地体现了其人文精神的要求,真正把公益的本质体现在实处,落到实处,尤其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突出的医疗环境下,公立医院面向贫困病人,关注弱势人群,展示人道主义的闪光点,倡导济困助贫的思想,宣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改善公众对医疗职业者的观念,缓解医患之间日渐紧张的关系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是履行社会公益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有利于解决公立医院的欠费问题,弥补医院的运行成本,减轻政府和医院的负担。我院是一家以妇女儿童为服务对象,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为一体,医疗、教学、科研并重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不但承担着本地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服务,而且还承担着华南地区一带人民群众的医务服务需求。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着许多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他们没有社会保障,支付能力比较低或十分有限,在医疗工作和下乡义诊中经常碰到这样的景象,有的患儿明知有病要拖到不能够再拖的情况下才去看病,结果小病变成大病;有的是卖了地、卖了房才能够看病;有的则自动放弃治疗,甚至出现了为避免拖累家庭而自杀的极端例子。近3年以来,我院的医疗欠费持续上升,医疗欠费额达到2,800多万人,而财政补助仅为欠费额的4%左右,因为人道主义的救助病人而导致巨额欠费,医务人员常常会陷入救助的道义责任和医疗欠费的夹缝中,给所有的病人就医是他们的职业天性,但是自身的运行压力使他们在救治穷困病患时常常顾虑重重、畏首畏尾,难以协调好治疗与患者费用的问题。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建立可以借助慈善基金的支持,接纳这些低收入的重病患者和无医保保障患者放心地接受全面治疗,以慈善医疗救助作为现有医保体系的良好补充,一方面帮助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另一方面也弥补医院的运行成本,减轻了医院和政府的负担。
(三)通过建立医疗慈善救助基金,为合法捐助搭建慈善救助平台。公立医院有责任在慈善救助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还需要得到更多社会慈善力量的支持。2007年卫生部为鼓励社会捐赠资助卫生事业发展,保护捐赠资助人和受赠受助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贫困患者救治、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医学交流、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设施建设等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慈善捐赠和慈善受赠都需要一个平台,因此捐赠用于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用于解决贫困患者欠费或进行人道主义补偿,既有利于患者又有益于医院,也让一些与医院有友好合作业务的单位以合法的途径支持医院的发展、造福社会,为企业家的爱心救助活动提供一个高效、透明、快捷、便利的慈善渠道,基金的建立可以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共建爱心和谐社会。
(四)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医院的业务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近年来,我院通过下乡义诊,救助弱势人群、“三无”病人、患有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但又没有支付能力等情况的医疗康复费用等,医院在国内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在华南地区的凝聚力愈来愈强,通过慈善救助基金开展多专业、多病种、多渠道的救助,宣传了我院医疗技术支持,重点优秀专科,培养专业医疗技术人员,为医院的医疗协作工作搭建了合作交流平台,为医疗业务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更好地体现JCI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理念。
二、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财务监督管理
(一)设立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为了规范医院接受社会各界慈善救助基金的行为,保证各项基金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成立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策划、联络医院基金项目的设立、协议签订和基金的运作管理,督促、检查基金的工作方针和捐赠协议的执行情况。
(二)慈善救助基金建立的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公立医院单独建立医疗慈善救助基金,基金必须以法人或其授权人的名义接受捐赠,并与捐赠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方式、数额、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接受的基金要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捐赠资金进入医院账户后,必须向捐赠人出具加盖法人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合法票据。医院建立的慈善救助基金,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财务部应按规定设置专门科目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另外一种方式是医院采取与慈善机构、公募基金会或取得募捐许可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建立由专业慈善组织机构实行专户管理,由专业的慈善管理机构制定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章程和办法,监督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
(三)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使用
1、医疗救助基金要严格按照项目和使用用途实行专户管理,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使用。
2、制定严谨的使用审批流程或慈善医疗救助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基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捐赠协议书》或相对应的《慈善医疗救助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进行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超标准申报使用,并严格按照相关的申请和审批流程进行办理。
3、医院对救助对象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要做好事前审核把关工作,应有严格的程序与审核。主管医生、护士要细心观察患儿家庭平时的衣着、饮食、生活、语言、籍贯等方面的情况来确认救助患者家庭的困难程度,充分了解救助对象是否有新农合、医保和商业保险等医疗保障体系的资金,如果有的话要应优先使用医疗保障体系的资金,一般情况下,救助对象属于公医医保病人的申请应严格加强控制,从严把关,对无力支付全额费用的真正贫困家庭患儿给予医疗救助,避免有支付能力的人钻政策的空子等情况发生。
4、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使用主要是对救助对象治疗缺口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限额的补助,医院要加强资助对象住院按金的追收工作和控制救助对象欠费的增长,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已经交纳的住院按金不得随意办理退回,如发现无故退回救助对象住院按金情况,所申请的医疗慈善救助基金不予批准使用,并由医院的欠费科室承担损失。
5、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要公开化和透明化,建立透明的基金追踪管理系统,将每一笔捐赠款的捐赠渠道、资金流向,受益人和受赠渠道等通过此系统定期公布给捐赠人和社会,增加捐赠人对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信任,增加社会各界对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认可。
(四)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的监督检查
1、医院的财务部、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医疗救助项目是否属于公益非营利性质、是否涉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情况,提出是否接受捐赠的意见,并报中心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