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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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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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炼钢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 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 制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以转炉、 电炉为主要冶炼设备的炼钢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 核、 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也适用于 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不适用于评价高合金钢等特殊钢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56 GB 21256 GB 28664 GB 32050 GB 50632 GB/T 24001 GB/T 2333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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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价指标体系 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内容见表 1~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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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转炉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表
一级指标 指标项 权重值 序号 1 2 3 指标项 转炉公称容量,t 炉衬寿命,炉 转炉煤气净化装置 分权重值 0.20 0.08 0.20 二级指标 Ⅰ级基准值 (1.0) 20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5000 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Ⅱ级基准值 (0.8) 15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3000 采用改进型湿法除尘技术 配备转炉一次烟气、二次烟气除 尘设施;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 装置、上料系统设有除尘设施 Ⅲ级基准值 (0.6) 100t 以上转炉配置率 100% ≥10000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设有含铁尘泥集中加工处理设施,含铁尘泥综合利用率 100% 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 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及能源消耗量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污染事故防范措施,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建有环境管理体系,并取得认 建有环境管理体系,能有效运 行;完成年度环境目标、指标和 环境管理方案≥80%, 达到环境持 续改进的要求;环境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有效 建立有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危险 废物贮存设有标识,转移联单完 备,制定有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建立有环境管理体系,能有效 运行;完成年度环境目标、指 标和环境管理方案≥60%, 部分 达到环境持续改进的要求;环 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 文件齐备 建立有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危 险废物贮存设有标识,转移联 单完备,制定有防范措施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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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炼钢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 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 制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以转炉、 电炉为主要冶炼设备的炼钢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 核、 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也适用于 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不适用于评价高合金钢等特殊钢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56 GB 21256 GB 28664 GB 32050 GB 50632 GB/T 24001 GB/T 2333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五: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录前言 (1)1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2)2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2)3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分值 (14)4铝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26)4.1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26)4.2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28)4.3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28)4.4铝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29)5指标解释 (29)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铝工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氧化铝厂、电解铝等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铝业公司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铝行业,包括氧化铝厂、电解铝厂、铝用碳素厂(含阳极和阴极)。

2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与内容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1-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1-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2)5 评价方法 (9)6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10)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和推动钢铁行业(烧结、球团工序)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指数总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Ⅰ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工序)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烧结、球团工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1256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34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632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18916.2-2012 取水定额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3号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3 术语和定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3)5 评价方法 (10)6 计算方法与数据采集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生产企业钢压延加工工序及钢压延加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吕杰、杨奕、程茉莉、董博、陈剑、李艳萍、姜琪、杨宝玉、吴礼云、刘玉忠、赵若楠、张青玲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工序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热压延部分适用于生产钢材产品品种为普碳钢的中厚板、棒线材、热轧薄板产品的热压延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冷压延部分适用于工作辊辊身长度大于900mm,3mm 以下厚度的冷轧板产品以及热镀锌(不含彩涂、不锈钢、电工钢)产品的冷压延加工工序(含酸轧、退火、热镀锌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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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钢铁行业(热压延工序)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表
一级指标 指标项 权重值 序号 1 2 0.25 3 4 5 1 资源与能源 消耗 0.25 2 3 1 产品特征 0.05 2 1 2 污染物排放 控制 3 0.20 4 5 6 钢材质量合格率,% 废水排放量*,m3/t 产品 化学需氧量单位排放量, kg/t 产品 石油类单位排放量,kg/t 产品 颗粒物单位排放量,kg/t 产品 二氧化硫单位排放量,kg/t 产品 氮氧化物单位排放量,kg/t 0.40 0.30 0.15 0.15 0.10 0.15 0.15 二级指标 加热炉余热回收 热轧薄板、 棒线连铸坯热送 热装技术 辊道连接保温设施 采用轧机烟气净化处理技 术 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主轧线工序能耗(中厚板/ 棒线/热轧薄板)*,kgce/t 产品 燃气消耗(中厚板/棒线/热 轧薄板),kgce/t 产品 吨产品新水消耗, m3/t 产品 钢材综合成材率,% 分权重值 0.40 0.20 0.20 0.12 0.08 0.40 0.36 0.24 0.60 45/48/48 39/32/40 ≤0.60 棒线/热轧薄板≥99 中厚板≥90 棒线/热轧薄板≥99.8 中厚板≥97 ≤0.20 ≤0.006 ≤0.0002 ≤0.019 ≤0.02 ≤0.10 二级指标 Ⅰ级基准值 (1.0) 双预热蓄热燃烧+加热炉汽化冷却 热装温度≥600℃,热装比≥40%,热 轧薄板采用薄板坯连铸连轧技术 采用该技术 Ⅱ级基准值 (0.8) 单预热蓄热燃烧+加热炉汽 化冷却,或双预热蓄热燃烧 热装温度≥400℃, 热装比 ≥30% 采用该技术,并稳定达标 采用低氮燃烧 48/53/50 43/35/42 ≤0.75 棒线/热轧薄板≥98 中厚板≥89 棒线/热轧薄板≥99.5 中厚板≥96 ≤0.30 ≤0.015 ≤0.0009 ≤0.025 ≤0.05 ≤0.15 53/58/53 47/39/45 ≤0.90 棒线/热轧薄板≥97 中厚板≥88 棒线/热轧薄板≥99.0 中厚板≥95 ≤0.40 ≤0.020 ≤0.0012 ≤0.050 ≤0.07 ≤0.17 Ⅲ级基准值 (0.6) 单预热蓄热燃烧或加热炉 汽化冷却 热装温度≥300℃, 热装比 ≥20% -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体系20页PPT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体系20页PPT
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1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 13 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13 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 14 5 指标解释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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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由烧结、焦化、炼铁、炼钢以及轧钢等各
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由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 业。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 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 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 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 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 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 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I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工序)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 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装备及技术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 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烧结、球团工序)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 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 排污 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56 GB 21256 GB 28662 GB 50632 GB/T 23331 GB/T 24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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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体系 ................................................................................................................................2 5 评价方法 ........................................................................................................................................9 6 计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10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清洁生产指标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清洁生产指标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清洁生产指标一、定义1 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 中厚板轧钢中厚板轧钢是指以生产厚度为4mm~250mm 的板带钢产品为目的的轧钢生产工序。

3连铸坯热送热装指铸坯在400℃以上热状态下装入加热炉,而铸坯温度在650~1000℃时装入加热炉,节能效果最好。

4双预热蓄热燃烧指将燃烧器与蓄热体相结合,利用工业炉产生的高温废气,通过蓄热体将低热值高炉煤气、助燃空气预热到较高温度后再进行燃烧的技术。

5加热炉汽化冷却指利用加热炉产生的高温废气,通过换热器产生高温蒸汽以回收废气中的余热的技术。

6工序能耗工序能耗是指每生产1t 板材消耗的燃料、电力等能源介质及水、蒸汽等耗能工质共消耗的热量,单位GJ/t。

7生产取水量指企业生产全过程中,生产每吨钢需要的新水取水量。

包括企业自建或合建的取水设施、地区或城镇供水工程、发电厂尾水以及企业外购水量,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苦咸水和企业排出厂区的废水回用水。

8板材成材率 指合格板材产量占钢坯/锭总消耗量的百分比,其反映生产过程中原料的利用程度。

二、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本标准所设各项指标均采用钢铁行业和环境保护部门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有关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2.1生产取水量QVi Vui =式中:V -生产每吨钢材取新水总量,m 3/t 。

Vi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取生产新水量总和,m 3。

Q -在同一计量时间内,企业钢材产量,t 。

2.2工序能耗)钢材产量()回收的总热量()的总热量(消耗的燃料及耗能工质)工序耗能(t GJ GJ t GJ -=/因工艺、产品规格的不同,工序能耗值的相应修正,参见 YB9051。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组2017年8月目录1 前言 (1)1.1指标体系编制出台的背景 (1)1.2指标体系编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1)2 行业概况 (2)2.1高炉炼铁工序发展概况 (2)2.2高炉炼铁工序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5)2.3高炉炼铁工序能耗、水耗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3 编制过程 (6)4 适用范围 (7)5 指标体系编制指导思想 (7)6 指标体系编制原则、依据和参考资料 (7)6.1编制原则 (7)6.2编制依据 (8)6.3参考文献 (8)7 编制方法和技术路线 (9)7.1编制方法 (9)7.2编制技术路线 (10)8 指标体系框架的确立 (12)9 指标内容的确定 (12)9.1指标权重值的确定 (12)9.2二级限定性指标的确定 (12)9.3二级指标基准值的确定 (12)10 指标体系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4)10.1经济合理性 (14)10.2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 (14)10.3对高炉炼铁工序节能、降耗、减污、减碳、增效的推动 (15)11 指标体系实施后节能减排潜力分析 (15)11.1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的改进 (15)11.2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 (15)11.3完善高炉炼铁工序清洁生产组织管理 (16)12 初审会修改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6)1 前言1.1 指标体系编制出台的背景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案),满足各行业推行清洁生产的迫切需求,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中央编办,加快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编整合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的要求,经公开征求编制建议并筛选,研究制定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第二批)》,并于2016年4月8日在互联网上联合颁布2016年第8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计划。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废 物处置方法处置废 物;严格 执行国家或 地方规定的废物转移 制度;对危险废物要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 度,并进行无害化处 理。
5. 生产过程环
1.每个生 产工序要 有操作规 程,对重 点岗位要 有作业指 导书;易 造成污染 的设备和
1.每个生产 工序要有 操作规 程,对重 点岗位 要 有作业指 导书;生 产 工序能 分级考核
2. 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专门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 理人员,开展环保和清洁生产有关工 作。
3. 环境审核 4. 废物处理
按照《钢铁 企业清洁生 产审核指 南》的要求 进行了审 核;按照 GB/T24001 建立并有效 运行环境管 理体系,环 境管理手 册、程序文 件及作业文 件齐备。
按照《钢铁企业清洁 生产审核指南》的要 求进行了审核;环境 管理制度健全,原始 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 有效。
指入炉的生铁料量与废钢铁料量之和同合格钢水产量之 比。 9 炼钢工序生产取水量
指炼钢工序(含精炼与连铸工序)每生产 1t 钢水所消耗的取
水量。
10转炉工序能耗
指报告期内,转炉工序(不包含精炼和连铸)每生产一吨
合格粗钢,扣除工序回收的能 源量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
量,电力折标煤系数取 0.1229kgce/kWh。
说明:①由国家指定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可扣除非连铸产品产量后计算连铸比。 ②电炉兑热铁水≤300kg/t。③含无组织排放量。
一、术语和定义 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 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 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 使 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 康和环境的危害。 2 炼钢

国家已公布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已公布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已公布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已公布的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一)国家进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28号(2005年6月2日)1、《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2、《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3、《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二)国家进展改革委公告2006年第87号(2006年12月1日)1、《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2、《铬盐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3、《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4、《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5、《铝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6、《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7、《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三)国家进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24号(2007年4月23日)1、《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2、《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3、《磷肥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4、《轮胎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5、《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6、《陶瓷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7、《涂料制造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四)国家进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41号(2007年7月14日)1、《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2、《发酵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3、《纯碱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4、《机械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5、《硫酸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6、《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五)国家进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63号(2007年9月29日)《电解金属锰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分表附件3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分表使用讲明1、“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分表”仅适用于国家尚未公布行业清洁生产评判指标体系的行业。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级指标 Ⅱ级基准值 (0.8) ≥20.0 ≥90.0 ≤0.9 ≥97.5 ≤0.2 ≤0.10 ≤0.30 0 ≤320 ≤0.5 100 100 配备余热回收装置并利用 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 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及能源消耗量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污染事故防范措施,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50 ≤1.0 ≥99 ≥95 Ⅲ级基准值 (0.6) ≥15.0 ≥88.0 ≤1.2 ≥97.0 ≤0.3 ≤0.12 ≤0.3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指导和 推动钢铁行业高炉炼铁工序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减少和避免污染物 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 “指标体系”) 。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指数总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 Ⅰ级代表国际清 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 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 、中 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姜琪、李艳萍、熊樱、买帅、吕杰、杨奕、刘锟、杨宝玉、 吴礼云、张青玲、刘玉忠、张昕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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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指标项 权重值 序号 6 7 8 9 1 2 污染物排 放控制 0.15 3 4 5 1 资源综合 利用 2 0.10 3 4 1 清洁生产 管理 0.10 2 3 4 指标项 入炉料球团矿比 例,% 炼铁金属收得率,% 生产取水量,m3/t 水重复利用率,% 颗粒物排放量*,kg/t 二氧化硫排放量, kg/t 氮氧化物(以二氧化 氮计)排放量,kg/t 废水排放量,m3/t 渣铁比(干基),kg/t 高炉煤气放散率,% 高炉渣回收利用 率,% 高炉瓦斯灰/泥回收 利用率,% 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 利用 产业政策符合性* 达标排放* 总量控制* 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分权重值 0.03 0.06 0.14 0.08 0.27 0.13 0.13 0.20 0.27 0.40 0.30 0.20 0.10 0.15 0.15 0.15 0.15 ≤300 ≤0.2 100 100 Ⅰ级基准值 (1.0) ≥30.0 ≥95.0 ≤0.6 ≥98.0 ≤0.1 ≤0.06 ≤0.20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
附件 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体系................................................................................................................................ 4 5 评价方法...................................................................................................................................... 15 6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17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解析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解析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3)5 评价方法 (8)6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和推动钢铁行业高炉炼铁工序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指数总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Ⅰ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生产工艺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高炉炼铁生产工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632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3号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3 术语和定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通过优化工艺流程、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等措施,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式。

对于钢铁行业,特别是中厚板轧钢过程,清洁生产指标是评估企业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表现。

钢铁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各个行业的支撑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钢铁生产的特殊性,会伴随着能耗高、排放多、资源消耗等问题,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清洁生产指标来评估企业的生产水平和环保程度。

1.能耗指标:衡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源利用的效率。

包括单位能源消耗指标和能源利用率等。

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能源消耗,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

2.排放指标:衡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的排放情况。

包括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水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固体废物产生量等。

通过降低排放指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资源利用指标:衡量企业生产过程中对资源的利用情况。

包括原材料利用率、水资源利用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等。

通过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消耗,保护环境和降低成本。

4.产品质量指标:衡量企业生产的钢板产品的质量。

包括产品的尺寸准确度、表面质量、机械性能等。

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生产效率指标:衡量企业生产过程的效率和生产能力。

包括单位产量能耗、单位产量时间等。

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提高产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除了以上指标,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一些企业的特殊指标。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的清洁生产指标的制定需要根据具体的工艺流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清洁生产指标,可以引导钢铁企业探索和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推动钢铁行业向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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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录前言 (1)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2)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2)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7)4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11)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1)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14)5 指标解释 (14)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由烧结、焦化、炼铁、炼钢以及轧钢等各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由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为普遍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考虑到长流程生产企业与短流程生产企业生产工序和工艺过程的不同,本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各自的实际生产特点,对其二级指标的内容及其评价基准值、权重值的设置有一定差异,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长流程生产企业、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分别见图1~图4。

图1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3图2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4图3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5图4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6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在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就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国家或行业对该项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

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的平均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或“否”两种选择来评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

它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实际效益和水平的影响程度大小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短流程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4。

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而不断完善,达到新的更高、更先进水平,因此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及指标的基准值,也应视行业技术进步趋势进行不定期调整,其调整周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应超过5年。

表1 长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注:1 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表2 短流程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注:1 评价基准值的单位与其相应指标的单位相同。

4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企业清洁生产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以企业在考核年度(一般以一个生产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并与生产年度同步)各项二级指标实际达到的数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综合得出该企业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

定量评价的二级指标从其数值情况来看,可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该指标的数值越低(小)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如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另一类是该指标的数值越高(大)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如二次能源回收量及其利用率、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固体废物利用率、高炉喷煤量、连铸比、连铸机作业率、钢材〈最终产品〉综合成材率等指标)。

因此,对二级指标的考核评分,根据其类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模式。

4.1.1 定量评价二级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计算对指标数值越高(大)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S i=S xi/S oi对指标数值越低(小)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S i =S oi /S xi 式中:S i —第i 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如采用手工计算时,其值取小数点后两位;S xi —第i 项评价指标的实际值(考核年度实际达到值); S oi —第i 项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

本评价指标体系各二级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的正常值一般在1.0左右,但当其实际数值远小于(或远大于)评价基准值时,计算得出的S i 值就会较大,计算结果就会偏离实际,对其他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产生较大干扰。

为了消除这种不合理影响,应对此进行修正处理。

修正的方法是:当S i >k/m 时(其中k 为该类一级指标的权重值,m 为该类一级指标中实际参与考核的二级指标的项目数),取该S i 值为k/m 。

4.1.2 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计算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的计算公式为:P 1=∑=ni 1(S i ·k i )式中:P 1—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n —参与定量评价考核的二级指标项目总数; S i —第i 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K i —第i 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值。

若某项一级指标中实际参与定量评价考核的二级指标项目数少于该一级指标所含全部二级指标项目数(由于该企业没有与某二级指标相关的生产设施所造成的缺项)时,在计算中应将这类一级指标所属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值均予以相应修正,修正后各相应二级指标的权重值以K i ′表示:j i i A K K ∙='式中:A j —第j 项一级指标中,各二级指标权重值的修正系数。

A j =A 1/A 2。

A 1为第j 项一级指标的权重值;A 2为实际参与考核的属于该一级指标的各二级指标权重值之和。

如由于企业未统计该项指标值而造成缺项,则该项考核分值为零。

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的计算公式为:P 2=∑=''1n i i F式中:P 2—定性评价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F i —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第i 项二级指标的得分值; n ’’—参与考核的定性评价二级指标的项目总数。

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为了综合考核钢铁企业清洁生产的总体水平,在对该企业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考核评分的基础上,将这两类指标的考核得分按不同权重(以定量评价指标为主,以定性评价指标为辅)予以综合,得出该企业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和相对综合评价指数。

4.3.1 综合评价指数(P )综合评价指数是描述和评价被考核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清洁生产总体水平的一项综合指标。

国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之间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之差可以反映企业之间清洁生产水平的总体差距。

综合评价指数的计算公式为:P=0.7P 1+0.3P 2式中:P —企业清洁生产的综合评价指数,其值一般在100左右;P 1、P 2—分别为定量评价指标中各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和定性评价指标中各二级指标考核总分值。

4.3.2 相对综合评价指数(P ˊ)相对综合评价指数是企业考核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与企业所选对比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的比值。

它反映企业清洁生产的阶段性改进程度。

相对综合评价指数的计算公式为:P ˊ=P b / P a式中:P ˊ—企业清洁生产相对综合评价指数;P a 、P b —分别为企业所选定的对比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和企业考核年度的综合评价指数。

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对钢铁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价,是以其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依据的,对达到一定综合评价指数的企业,分别评定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企业。

根据目前我国钢铁行业的实际情况,不同等级的清洁生产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数列于表5。

表5 钢铁行业不同等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按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以及产业政策要求,凡参评企业被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认定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未“达标”(指总量未达到控制指标或污染源排放超标)或仍继续采用要求淘汰的设备、工艺和产品进行生产的,则该企业不能被评定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企业”。

5 指标解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的指标解释与《中国钢铁统计》和《钢铁企业环境保护统计》中指标概念一致,其它指标解释如下:1 炼钢耐火材料消耗炼钢工序(包括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等)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消耗的耐火材料量。

其计算公式为:2 高炉产渣量每生产1吨生铁产生的高炉渣量。

其计算公式为:3 转炉煤气回收量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回收的转炉煤气折合标准煤量。

其计算公式为:)生铁年产量()高炉渣年产量(铁)=高炉产渣量(t kg t /kg )合格钢水年产量()量(炼钢工序耐火材料年耗钢)=炼钢耐火材料消耗(t kg t /kg4 余热利用量钢铁生产各工序所有可利用余热的吨钢利用量。

其计算公式为:5 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综合利用产品的产值。

其计算公式为:6 外排废水量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外排的废水量。

其计算公式为:7 COD 排放量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外排废水中的COD 量。

其计算公式为:8 石油类排放量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外排废水中的石油类量。

其计算公式为:9 SO 2排放量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外排废气中的SO 2量。

其计算公式为:)合格钢水年产量()年排放废水量(钢)=外排废水量(t m t /m 33)合格钢水年产量()量(年排放钢)=排放量(t kg t /kg COD COD )合格钢水年产量()量(年排放钢)=排放量(t kg t /kg 22SO SO )合格钢水年产量()标准煤量(全年回收转炉煤气折合钢)=转炉煤气回收量(t kgce t /kgce )合格钢水年产量()年排放石油类量(钢)=石油类排放量(t kg t /kg )合格钢水年产量(元)综合利用产品年产值(钢)=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元t t /)合格钢水年产量()的全年实际利用量(各工序所有可利用余热钢)=余热利用量(t kgce t /kgce10 烟(粉)尘排放量每生产1吨合格钢水外排的烟粉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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