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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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各类特种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和效率。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从事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

2. 定义与责任2.1 特种作业人员:指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

2.2 监管部门:指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监督的相关行政部门。

2.3 负责人:指特种作业活动的组织者或负责任的管理人员。

3. 任职与培训3.1 特种作业人员需按照规定要求通过相关考试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3.2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4. 工作安全与健康4.1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类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安全与健康。

4.2 特种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良好的使用和维护状态。

4.3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负责人或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5. 工作流程与操作5.1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活动前,必须详细了解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或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5.4 特种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和维护作业现场,并保持其整洁和有序。

6. 突发事件应对6.1 特种作业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行动,并配合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合作。

7. 违规与处罚7.1 特种作业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工整顿、降低岗位级别等。

7.2 特种作业人员如因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培训与评估8.1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以提高自身的操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物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物业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物业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其依法、依规、依制度进行作业。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新入职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等。

第四章作业管理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确认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发生特种作业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物业高危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高危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高危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高危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建设、检维修、改造等项目中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转动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

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四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向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

第五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申请。

项目实施部门应在对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应事先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第三章作业过程管理第七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按照审批的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八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危险作业按照审批的内容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九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第四章作业后清理第十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在作业完成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无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对作业后的现场进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结束该作业。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实施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部门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物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一)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物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保养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特种设备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说明。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1.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

五、特种设备检查与检验1.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年度检验。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六、特种设备事故处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七、特种设备档案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包括设备技术文件、使用维护记录、检验报告等。

2. 特种设备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八、培训与教育1.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九、监督检查1. 物业管理公司应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2. 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物业管理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物业管理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0 目的规范和完善电工、电梯、制冷、电焊、锅炉等特种作业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0 适用范围适用大厦范围内的所有特种作业管理。

3.0 职责3.1 工程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特种作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批。

3.2 工程部主管负责本系统特种作业的计划安排、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3.3 工程部各专业技工负责对特种作业的申请和实施。

3.4 工程部各专业技工负责按照此规定进行特种作业工作。

4.0 规定4.1 本规定的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制冷作业、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动火作业、高空作业。

在针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4.2 电工、制冷、电梯、锅炉作业应严格按行业标准和规定进行,禁止违规违章操作。

4.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4.4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需按国家规定进行复审。

4.5 特种作业人员须熟悉本岗位技术及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4.6 动火作业组织措施:4.6.1 按“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动火作业施工方的主要职责和监管方的监管职责,逐级落实安全防火责任。

4.6.2 动火作业施工方必须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监管方指定现场安全监管负责人。

双方负责人负责组织和落实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4.6.3 施工方安全负责人必须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4.6.4 在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到管理处进行动火作业审批,同时将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人员的操作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管理处审核备案。

4.6.5 动火作业施工方负责人必须熟悉施工现场情况,并对现场的设备设施做好相关保护工作后方可开始施工。

4.6.6 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物业公司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各项目经理的职责:公司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为:(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2)组织制定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

参与和协助公司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客服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客服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人员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工作并组织实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②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负责制定和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特殊作业人员是指在特殊环境、特殊条件下从事工作的人员。

为了保障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制定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从而保障特殊作业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高温作业人员、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三、特殊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1.特殊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和工作流程。

2.特殊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3.特殊作业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替他人代班。

4.特殊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四、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1.特殊作业人员应在相关工作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能够胜任特殊作业的要求,不得患有重大疾病或有感染疾病的风险。

2.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持证上岗。

3.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殊作业的要求。

4.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5.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其在特殊作业中的安全行为符合规定。

6.特殊作业人员应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

五、特殊作业人员的奖惩措施1.特殊作业人员如果发现他人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特殊作业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后,可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3.特殊作业人员如遵守安全规定、具备卓越表现,可给予表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扬、奖金、晋升等。

六、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1.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殊作业的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培训、取证以及复审的管理要求,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XX市安全生产条例 XX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80号令4职责4.1为特种作业人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需求的审定,组织培训并联系取证和复审;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等管理工作。

4.2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单位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3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程序5.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范围a)电工作业人员;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c)放射操作作业;d)制冷作业人员;e)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5.2取证和复审5.2.1 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确定取证工种项目及人员后,报办本单位,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进行取证培训。

5.2.2 取证培训考核合格后,证书原件由登记、存档。

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持复印件上岗。

5.2.3 特种作业人员只有在获取证书后,在有效期内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5.2.4 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由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复审。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5.2.5 离开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应对其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5.2.6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要求,经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一次。

5.3日常管理5.3.1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保障特种作业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物业管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中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工作业、焊接工作等特种作业人员。

三、责任部门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管;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具体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与管理1.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与管理,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记录、合同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安全措施1.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3.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等;4.物业管理项目负责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点,并进行相关培训。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1.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相关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点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安全操作要点的执行情况等。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记录八、特种作业人员的事故处理与报告1.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记录;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特种作业人员的奖惩措施1.物业管理项目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及时奖励与表扬;2.物业管理项目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十、附则1.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宣贯和解释;3.物业管理项目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特殊工程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特殊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焊工、高空作业员、起重工、火焰切割工等。

三、工作责任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始终保持有效。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和超负荷操作,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班组长或主管报告。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和防护用具,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上班。

4.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私自乱放工具和材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5.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不得擅自停工或延误工期。

四、管理制度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任何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或缺席。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职业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技能和操作水平。

4.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5.特殊工程作业人员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奖惩制度1.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如出现擅自操作、违规上班、延误工期等违规行为,将受到公司的严厉批评和管理处罚。

2.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如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优秀,将受到公司的表彰和奖励。

3.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有调整或变动将另行通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本制度内容,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特殊工程作业人员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到守纪律、尊重工作、遵守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程施工秩序。

物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物业员工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范围内的所有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消防作业、起重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物业经理负责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对特种作业安全负总责。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 作业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作业人员负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四、特种作业审批1. 特种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填写《特种作业申请表》,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报物业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2. 特种作业申请表应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3. 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五、安全操作规程1. 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脚手架和工具。

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并安排专人监护。

2. 电气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确保电气设备安全。

3. 消防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4. 起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安全规程,确保吊装设备安全。

5. 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使用通风设备,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作业部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任何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七、事故处理1. 发生特种作业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物业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制度

物业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制度

物业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制度物业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物业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制度的示例,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物业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工、电梯操作工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技能水平。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任务、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2. 特种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工具、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3. 特种作业人员应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如设置警示标志、隔离区域等。

**四、作业过程的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法或省略操作步骤。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作业并报告。

3.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不得进行与作业无关的活动。

**五、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1.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物和安全隐患。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处于良好状态。

**六、监督与检查**1.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特种作业岗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人员遵守管理制度。

2. 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记录,情节严重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物业特种作业岗位管理制度示例,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物业工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

物业工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四、在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五、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六、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型、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七、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八、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九、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走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十、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十一、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十二、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区域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十三、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雷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十四、禁止登在不固定的结构上(如石棉瓦顶)进行工作,为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物业部特种作业员工持证管理制度

物业部特种作业员工持证管理制度

物业部特种作业员工持证管理制度一、管控目的:规范公司内部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加强各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协调,对特种作业人员数量进行适当控制,使特种作业人员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稳定和持证上岗。

二、管控范围:公司内的电工、电焊工、空调工、电梯工、构(建)筑物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证件管理。

三、管控对象:1、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四、管控内容: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1特种作业岗位的设定和人员确定,由物业部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设置,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招聘;1.2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即将过期的人员,安排进行复审培训;1.3项目EHS管理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工作,且每年不得少于2次,培训结束后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考试。

1.4项目其他部门同事如通过特种作业相关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和上岗证,经个人申请并经过所在部门和公司人事行政部们审批同意后,可以优先转岗。

1.5特种作业人员如复审过程中未通过,或者因为身体的其他原因不能够在胜任特种作业,需报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并同意转岗或者离岗。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2.1EHS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进行统一归档管理,员工个人按照相关表格文件进行信息编辑,并提交部门负责人。

2.2特种作业人员的初次领证费用由员工负担,后续复审费用可由所在项目公司负责,但需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该协议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制作)。

2.3在服务期间如果考取其他特种作业证件,也需要按照相关表格文件进行信息补充。

2.4特种作业证件的原件由持证人保管。

2.5严禁持过期的特种作业证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工作。

2.6特种作业证件的编辑须包括证书的等级页、成绩页清晰的照片文件。

3、特种作业人员资料管理3.1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信息名册,供项目、公司EHS管理部门进行稽查。

3.2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名册须包括该人人员的所有持证信息,供用人部门人才盘点。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公司特种设备的工作人员。

2、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动叉车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制冷作业人员。

3、叉车驾驶作业是指:仓储部门成品及原辅材料的装卸;
电工作业是指:高低压配电设备操作与维修
制冷作业是指:氨压缩制冷设备的操作与维修;
4、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取证和持证上岗要求;
◆执行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件,方可独立作业。

5、公司、厂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执行液态奶事业部人力资源处下发的《事业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内部鉴定上岗规定》和《关于特种作业、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上岗、转岗管理规定》。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
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事业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否则,不准上岗。

6、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试进行考核。

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特种作业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地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避免作业中的疏忽,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相关的活动过程。

3. 职责
3.1由物业设备部负责特种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4.程序
4.1 特种作业范围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等。

4.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周岁;
4.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
并成绩合格。

4.3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并取得有资质机构的培训合格证(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4 综合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复审,包括:
4.4.1 健康检查;
4.4.2 违章作业结果检查;
4.4.3 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安全教育;
4.4.4 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4.5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公司根据需要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特种作
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6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操作时,要严格遵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防止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
全造成重大危害。

5参考文件
5.1 特种作业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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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二、内容
1、行政人事部负责对物业管理处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档案。

2、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部门因工作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行政人事部,待物业管理处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变动。

各部门经理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压力容器操作
(4)热力站作业
(5)制冷站作业
(6)电梯作业
(7)高处作业
(8)消防中控室作业
(9)有限空间作业
4、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8)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1)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落实培训取证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报行政人事部。

6、供方人员在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7、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物业公司《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对以下情况,物业管理处将调离本岗位或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
(2)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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