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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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
施方案
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
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我县公安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公安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领导干部队伍,为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职位设置
此次进行竞争上岗的职位有6个,其中正科级职位4个(分别是葛坡、福利、新华派出所所长、白沙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年轻干部职位2个,竞争上岗只竞争职位资格,不竞争具体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综合竞争者笔试、演讲答辩、测评和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再安排具体职位。
三、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人员为县公安局在职在编民警,并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竞争正科级职位(指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大队队长等职务)需担任副科级职务满三年或者已经是正科级民警;竞争副科级年轻干部职位(指派出所副所长、大队副队长等职务)需任科员三年以上或者已经是副科级民警。(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1日)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
(四)竞争正科级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竞争副科级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初
把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县公安局各队(室),并召开县公安局全体干警大会,动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干警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二)组织报名: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8-11日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浅蓝底标准免冠彩照2张(含电子版),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一式两份。《竞争上岗报名表》请到富川党建网、县公安局内网自行下载。
(三)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中旬
先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审定后将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予以张榜公布。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数与职位数之比达不到7:1的,则按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数与职位数7:1的比例重新确定竞争职位数。
(四)组织笔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县公安局负责落实。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法学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公安队伍建设及管理基础知识、公安应用文常识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并张榜公布。
(五)演讲答辩: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中下旬
根据笔试成绩,按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数与职位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演讲答辩人员,并张榜公布。竞争者每人进行6分钟的演讲答辩,演讲和答辩时间各为3分钟,演讲答辩顺序以抽签决定,所有竞争者共用一套答辩题。演讲内容为自身竞职优势,演讲结束后,由主考官进行现场提问,竞争者当场答辩。答辩主要是考察竞争者的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业务水平、语言表
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内容。演讲答辩满分为100分,由各位考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和答辩表现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即为竞争者演讲答辩分数,按30%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并当场公布成绩。演讲答辩会邀请相关单位代表旁听。
(七)民主测评: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下旬
根据笔试和演讲答辩总成绩,按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数与职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民主测评对象,并张榜公布。召开县公安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根据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表现作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90分,并按30%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具体的评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分数=(优秀票数×90﹢称职票数×70﹢基本称职票数×55﹢空白票数×40﹢不称职票数×25)÷有效票数。民主测评达不到50分的或不称职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三分之一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八)组织考察:时间安排在2010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根据笔试、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三项合计总分,正科级职位取前8名,副科级年轻干部职位取前4名进行差额考察,并发布考察预告。
(九)决定任用
根据笔试、演讲、测评和考察情况,县委常委会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实行差额票决。并实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各乡镇党委、县公安局党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陈柄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岑可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赖景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