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
厨师-国家职业标准
厨师-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述
厨师是指在餐饮业、酒店业等单位从事烹调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负责食材准备、调配食谱、烹饪菜品等工作,确保食品的质量
和口感满足顾客的需求。
二、职业能力要求
1. 掌握基本的烹调技能,能对各类食材进行处理和烹饪;
2. 了解食品安全与卫生知识,能保证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3. 具备创新意识,能调配独特的菜谱,并能根据市场需求进行
创新;
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厨房团队成员有效沟通和合作;
5. 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在繁忙和紧张的工作环境中应对各种
情况;
6. 了解食品成本控制与经营管理知识,能合理利用食材并控制
成本;
7. 具备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能根据订单和时间要求安排工作。
三、职业发展路径
1. 初级厨师:拥有基本的烹调技能和知识,可以从事常规菜品
的烹饪工作。
2. 中级厨师:在初级厨师的基础上,具备更多的烹饪技能和创
新能力,能独立负责菜品的调配和烹饪工作。
3. 高级厨师:在中级厨师的基础上,具备更高的烹饪技能和管
理能力,能负责厨房团队的协调和领导。
四、职业培训与教育
1. 参加相关的餐饮学院或职业技术学校的烹饪专业培训;
2.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3. 参加餐饮行业的培训课程和讲座,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知识。
五、职业前景和就业机会
厨师是餐饮业、酒店业等行业必不可少的职业,随着人们对美
食品质要求的提高,对优秀厨师的需求也在增加。
同时,随着旅游
业的发展,厨师在各大酒店和旅游景区的就业机会也很广泛。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序职业编码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发文号颁布时间出版单位号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 4-07-04-01 美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 4-03-02-02 西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 4-03-01-02 中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 4-07-04-02 美发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地质出版社10 4-01-02-01 推销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1 4-04-03-04 足部按摩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2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16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7 6-04-02-05 焊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8 6-04-01-07 组合机床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19 6-08-05-0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0 6-21-01-02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1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2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打胶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3 6-23-07-01 装饰装修工-涂裱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4 6-23-07-01 装饰装修工-金属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5 4-07-03-04 锅炉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6 4-07-05-01 摄影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7 4-03-03-01 调酒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8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29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0 3-01-02-01 秘书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1 3-01-02-02 公关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2 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33 4-03-05-01 餐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4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5 6-03-01-15 防腐蚀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6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7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8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39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0 6-06-01-02 汽车修理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1 6-21-08-01 装饰美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42 4-99-00-01 电子商务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3 4-07-99-01 心理咨询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4 4-07-02-01 物业管理员(师)(试行)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45 4-04-03-01 社会体育指导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人民体育出版社46 4-01-03-02 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7 5-01-06-01 棉花加工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8 5-01-03-04 菌类园艺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49 6-26-01-38 评茶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0 6-26-01-37 棉花检验员(☆)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新华出版社51 6-23-10-02 电气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2 6-07-06-03 常用电机检修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3 6-07-06-01 变电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4 6-07-06-0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劳社厅发[2001]3号2001-8-7 中国电力出版社55 6-04-01-01 车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6 6-04-01-02 铣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7 6-04-01-04 磨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8 6-04-01-05 镗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59 6-04-02-01 铸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0 6-04-02-02 锻造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1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2 6-04-04-01 冷作钣金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3 6-04-05-02 涂装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4 6-05-02-01 装配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5 6-05-02-02 工具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6 6-05-03-03 锅炉设备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7 6-05-03-04 电机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8 6-05-04-0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69 6-06-01-01 机修钳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0 6-06-01-02 摩托车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1 6-19-03-05 音响调音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2 6-24-01-01 汽车驾驶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3 6-26-01-12 纺织纤维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4 6-26-01-35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5 4-01-01-01 营业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6 4-01-02-01 营销师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7 4-02-01-05 冷藏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8 4-03-04-01 营养配餐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79 4-04-01-01 前厅服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0 4-04-01-02 客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1 4-07-10-01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2 4-07-10-03 照相器材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3 4-07-10-04 钟表维修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4 4-07-12-01 保育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5 4-07-12-03 养老护理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6 3-01-02-06 制图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7 6-07-06-05 维修电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8 6-26-01-01 化学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89 6-26-01-08 食品检验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90 3-03-03-04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91 3-03-02-02 话务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人民邮电出版社92 6-01-05-01 井架安装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3 6-01-05-02 钻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4 6-01-05-03 固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5 6-01-06-01 油、气井测试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6 6-01-06-02 采油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7 6-01-06-03 采气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8 6-01-06-04 井下作业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99 6-01-06-05 天然气净化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0 6-01-06-06 油气输送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1 6-01-06-07 油气管道保护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石油大学出版社102 4-01-03-03 中药购销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3 4-01-99-01 医药商品购销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4 4-01-99-02 中药调剂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05 5-99-02-01 沼气生产工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中国农业出版社106 4-01-02-02 出版物发行员劳社厅发[2002]1号2002-2-11 海洋出版社107 2-02-13-05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08 2-02-13-06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09 2-02-13-07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0 2-02-34-08 企业培训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1 2-02-34-09 项目管理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2 2-02-34-10 企业信息管理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3 2-10-07-06 室内装饰设计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4 4-01-02-03 服装模特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5 4-03-03-02 茶艺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6 4-07-07-01 洗衣师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7 4-04-02-04 插花员劳社厅发[2002]10号2002-9-29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18 6-23-02-01 砌筑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19 6-23-03-01 混凝土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0 6-23-04-01 钢筋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1 6-23-05-01 架子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2 6-23-06-01 防水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3 6-23-10-03 管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4 6-15-03-01 手工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5 6-15-03-03 精细木工劳社厅发[2002]12号2002-11-12 中国城市出版社126 2-02-34-11 物流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7 2-07-03-04 理财规划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28 2-10-07-07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29 4-01-01-02 收银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0 4-02-01-06 盐斤收放保管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1 4-07-03-05 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32 4-07-05-02 冲印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3 4-07-08-02 修脚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统计出版社134 4-07-10-07 钢琴调律师(☆)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5 4-07-12-04 育婴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妇女出版社136 6-01-02-06 房产测量员(☆)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76-01-07-01(6-01-07-02)海盐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8 6-01-07-10 苦卤综合利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39 6-01-07-11 精制盐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0 6-01-07-12 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1 6-03-01-06 制冷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2 6-03-02-01 燃料油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3 6-03-02-02 润滑油、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4 6-03-02-03 石油产品精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5 6-03-06-01 脂肪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6 6-03-06-02 环烃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7 6-03-07-03 聚苯乙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8 6-03-07-04 聚丁二烯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49 6-03-07-05 聚氯乙稀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0 6-03-07-07 环氧树脂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1 6-03-07-0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2 6-03-08-01 顺丁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3 6-03-09-01 化纤聚合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4 6-03-09-02 湿纺原液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5 6-03-09-03 纺丝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6 6-03-09-05 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7 6-03-11-07 催化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8 6-03-11-08 催化剂试验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59 6-03-11-13 化工添加剂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0 6-03-13-04 黑火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1 6-03-14-01 单质炸药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2 6-11-01-04 服装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3 6-12-04-01 白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4 6-12-04-02 啤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5 6-12-04-03 黄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6 6-12-04-04 果露酒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7 6-12-04-05 酒精酿造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8 6-12-06-01 烘焙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69 6-12-07-01 猪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0 6-12-07-02 牛羊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1 6-12-07-04 禽类屠宰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2 6-12-08-01 肉制品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3 6-21-01-01 宝石琢磨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4 6-21-07-01 工艺品雕刻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5 6-22-03-01 钢琴制作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6 6-23-10-01 机械设备安装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7 6-24-05-02 起重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电力出版社178 6-03-08-05 丁苯橡胶生产工劳社厅发[2003]1号2003-1-23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79 6-08-01-09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0 6-08-01-10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1 6-08-02-02 电容器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2 6-08-02-05 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3 6-08-02-06 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4 6-08-02-13 电子产品制版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5 6-08-03-01 铅酸蓄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86 6-08-03-03 原电池制造工劳社厅发[2003]2号2003-2-8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版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版一、绪论1.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意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国家对各类职业技能的要求和规范,通过制定一定的标准,能够对职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估和认定,促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发展。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版的制定,旨在规范中式烹饪行业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提高中式烹调师的专业水准。
2. 标准的制定依据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版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实际情况,充分调研了解中式烹调师的岗位要求,征求了相关专家和企业的意见,经过多次修订定稿。
二、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要求1. 基本知识与技能(1)熟悉中式烹饪基本原理和技术要领;(2)掌握食材的特点、分类和选购方法;(3)了解中式烹饪用具的种类和用法;(4)掌握常见中式调味料的使用方法和搭配原则;(5)具备基本的刀工技巧和火候控制能力。
2. 烹饪技能(1)熟练掌握中式烹饪的基本工艺和烹调方法;(2)能够独立完成中式烹饪菜品的刀工和加工;(3)能够根据菜谱要求和顾客口味,调配菜品的烹饪调味。
3. 菜品制作(1)能够独立完成中式烹饪菜品的制作;(2)保证菜品的口感、色香味俱全,达到餐饮企业的要求。
4. 食品安全与卫生(1)熟悉食品安全和卫生相关知识;(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做好食品的质量控制和卫生管理。
5. 服务意识(1)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2)能够根据顾客需求,灵活调整菜品制作。
三、培训与考核体系1. 培训要求(1)中式烹调师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版进行培训;(2)培训内容应当贴近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实际。
2. 考核标准(1)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应当以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2)考核应当包括基本知识、技能掌握程度、实际操作和服务水平等方面。
四、工作岗位和能力发展1. 中式烹调师的工作岗位(1)餐饮企业;(2)中餐馆;(3)星级酒店;(4)食品加工企业。
中式烹调师规章制度
中式烹调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式烹调师的行为,提高烹调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式烹调师是指具备专业烹饪技能,有丰富烹饪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中式菜肴制作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中式烹调师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尊重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操守。
第四条中式烹调师应具备勤奋努力,细心负责,团队协作,热爱岗位的工作态度。
第五条中式烹调师在工作中应保持身体清洁,穿着整洁,佩戴工作帽、口罩,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第六条中式烹调师在工作中应遵守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中式烹调师在工作中应严格控制原料用量和加工过程,杜绝浪费食材和不良行为。
第八条中式烹调师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为客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九条中式烹调师在工作中如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听从领导的指挥安排。
第十条中式烹调师应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得私自使用或转让。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中式烹调师应按照企业的菜单和食谱,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制作菜肴。
第十二条中式烹调师在使用厨房设备和器具时,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注意安全防护。
第十三条中式烹调师在用餐前、用餐后,应洗手消毒,保持厨房的整洁卫生。
第十四条中式烹调师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及时清理厨余垃圾,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第十五条中式烹调师在加工食材时,应洗净食材,准确计量,合理加工,杜绝食物污染。
第十六条中式烹调师在使用调味料时,应注意保质保量,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调料。
第十七条中式烹调师在烹饪过程中,应及时将菜肴装盘,保持菜肴色香味俱全。
第十八条中式烹调师在工作过程中,应与同事互相协作,尊重他人,保持团队和睦。
第十九条中式烹调师在用餐时间和休息时间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喧哗扰民,不得饮酒聚赌。
第二十条中式烹调师应遵守厨房管理制度,服从领导的指挥安排,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一条中式烹调师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一、引言中式烹调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就以其独特的烹饪方法、丰富的口味和精美的视觉效果而闻名于世。
作为一项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职业,中式烹调在当今社会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和提升中式烹调师的专业水平,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在2023年对其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修订。
二、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重要性1. 提高中式烹调师的专业水平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中式烹饪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标准的出台,不仅规范了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素养,更重要的是,它提高了中式烹饪师们的专业水平,促使他们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技能。
2. 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式烹调作为我国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职业技能标准的确立,将有助于规范和提升中式烹饪行业的整体素质,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提升整个我国餐饮产业的形象。
三、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3年的修订内容1. 菜品创新能力的提升在2023年的修订中,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将更加注重对菜品创新能力的考核。
烹调师不仅需要掌握传统的烹饪技艺,还需要具备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口味的变化,不断推陈出新,创作出独具特色的菜品。
2. 厨房卫生和安全意识的加强随着人们饮食安全意识的提升,中式烹饪师的厨房卫生和安全意识也成为了职业标准的重要内容。
2023年的修订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厨房卫生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要求烹饪师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3. 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要求中式烹调师不仅要熟练掌握烹饪技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能够与顾客有效沟通,理解并满足顾客的需求。
2023年的修订中,对烹饪师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对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个人看法作为一名专业的文章写手,我对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修订表示欢迎和支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此次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营业员、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办公设备维修工和育婴员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系重新修订,原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二○一○年四月十九日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备注 1 X2-02-28-06 坚果炒货工艺员(☆) 2 4-01-01-01 营业员2010年修订 34-02-02-03医药商品储运员44-03-01-02中式面点师2010年修订 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2010年修订 6 4-03-02-02 西式面点师2010年修订7 4-03-03-01 调酒师2010年修订8 4-05-03-02 民航客运员(※) 94-05-03-02 民航货运员(※) 10 4-05-03-02 民航售票员(※) 11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2010年修订12 X4-07-12-04育婴员(☆) 2010年修订13 6-04-01-15 弹簧工(※) 14 X6-06-01-06 工程机械修理工(☆) 15 6-07-06-05 机场助航灯光电工(※) 16 6-20-01-01 平版制版工17 6-20-02-03 凹版印刷工18 6-20-03-02 印品整饰工19 6-21-03-02 布绒玩具制作工20 6-21-06-02 金属摆件工21 6-24-01-01 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 原名:民航特种车辆操作工22 6-24-03-02 航空油料化验员(※) 原名:油料化验员23 6-26-01-24 弹簧检查工(※)注:(☆)表示新职业,(※)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一、前言烹饪是一门非常复杂的技艺,不仅需要对食材有深入的了解,还需要掌握精湛的烹饪技术。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是对烹饪技能的一种认证,对于我国饮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的全面评估1.食材选择与加工在中式烹饪中,食材的选择极为重要。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要求厨师们在选择食材时,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挑选,并且要懂得不同食材的加工方法,以保证食材的原汁原味。
2.烹饪技巧与工艺除了食材的选择外,烹饪技巧和工艺也是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考核的重点。
厨师们需要掌握清蒸、红烧、炖、煎等多种烹饪技巧,并能够熟练运用于实际操作中。
3.菜肴调配与创新在中式烹饪中,菜肴的调配和创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要求厨师们在传统的基础上能够进行创新,形成属于自己的独特风味。
4.食品安全与卫生食品安全与卫生是烹饪行业的永恒主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对此也做出了详细的要求。
厨师们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菜肴的安全和健康。
三、总结与回顾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的要求涵盖了食材的选择加工、烹饪技巧与工艺、菜肴调配与创新、食品安全与卫生等方方面面,对烹饪师的要求非常严格且全面。
这也体现了中式烹饪的精髓和独特魅力,同时也为中式烹饪师的培养提供了权威的认证。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一名专业的文章写手,我深知中式烹饪师中级的培养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
我个人认为,中式烹饪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烹饪方式和口味不仅吸引了国内外的食客,也为中华美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的设立,有助于规范烹饪行业,提高烹饪师的整体素质,同时也推动了中式烹饪行业的健康发展。
知识文章编号:ZH001以上就是我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的全面评估和个人观点的阐述。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火锅料理师)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火锅料理师)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公布日期】2024.02.06
•【文号】人社厅发〔2024〕15号
•【施行日期】2024.02.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火锅料理师)等2个国家职业标
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共同制定了中式烹调师(火锅料理师)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2024年2月6日附件
2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定义运用煎、炒、烹、炸、熘、爆、煸、蒸、烧、煮等多种烹调技法,根据成菜要求,对烹饪原料、辅料、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
四、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五、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备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高级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同时,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的教学经验,或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良好业绩。
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操作间设备、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燃料、冷藏、冷冻等设备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六、鉴定要求1.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本职业学徒期满。
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3.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90分钟,中级不少于120分钟,高级不少于150分钟,技师不少于180分钟,高级技师不少于210分钟。
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
详细了解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1. 介绍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用于评价和认定中式烹饪师技能水平的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是为了规范中式烹饪师的职业技能,提高中式烹饪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中式烹饪行业的发展而设立的。
认定标准包括技能等级、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 技能等级的含义与要求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将中式烹饪师的技能水平划分为技能等级Ⅰ至技能等级Ⅴ共5个等级。
其中,技能等级Ⅰ是指初级烹饪师,具备一定的烹饪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一些简单菜品的制作;技能等级Ⅱ是指中级烹饪师,具备一定的烹饪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较为复杂的菜品制作;技能等级Ⅲ是指高级烹饪师,具备较高的烹饪技能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高难度的菜品制作;技能等级Ⅳ是指资深烹饪师,具备丰富的烹饪经验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具有挑战性的菜品制作;技能等级Ⅴ是指大师级烹饪师,具备深厚的烹饪功底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具有代表性和独创性的菜品制作。
3. 考核内容和方式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式烹饪基础知识、刀工技法、烹饪工艺、菜品制作等方面的内容。
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部分,其中理论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烹饪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4. 个人观点与理解我认为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的制定对于提升中式烹饪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统一的标准体系,可以规范中式烹饪师的职业技能,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准,有利于用户对烹饪师的技能水平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也有利于烹饪师的职业发展和提升。
5. 总结与回顾中式烹调师国家技能等级认定标准是一项为中式烹饪师职业技能认定而设立的标准体系,其技能等级划分、考核内容和方式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客观性。
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6个新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涉及的职业包括: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智能楼宇管理员、有害生物防制员、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制冷工、车工、铣工、磨工、电切削工、锻造工、焊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装调工、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电线电缆制造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电工。
1.中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是指运用传统的烹饪技艺,根据不同食材的特点和营养价值,进行合理的搭配和烹制,制作出具有中国特色菜肴的专业人员。
2.中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是指运用传统的面点制作技艺,制作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吃和糕点的专业人员。
3.西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是指运用西方的烹饪技艺,制作出具有西方特色的菜肴和甜点的专业人员。
4.西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是指运用西方的面点制作技艺,制作出具有西方特色的面包、蛋糕等糕点的专业人员。
5.茶艺师:茶艺师是指具备茶叶知识和茶艺技巧的专业人员,能够鉴别茶叶、选择茶具、掌握泡茶技艺等。
6.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是指具备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技能的专业人员。
7.智能楼宇管理员:智能楼宇管理员是指具备智能化建筑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技能的专业人员。
8.有害生物防制员:有害生物防制员是指具备防治害虫和病菌的专业技能,能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害虫和病菌的传播和扩散。
9.美容师:美容师是指具备美容护肤、美体塑形等技能的专业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美容服务。
10.美发师:美发师是指具备发型设计、染发、护发等技能的专业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时尚的发型设计服务。
11.眼镜验光员:眼镜验光员是指具备验光配镜技能的专业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的验光和配镜服务。
12.眼镜定配工:眼镜定配工是指具备眼镜定配技能的专业人员,能够根据验光结果为客户定配眼镜。
13.制冷工:制冷工是指具备制冷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技能的专业人员。
中式烹调师考级条件
中式烹调师考级条件
1.年龄要求:通常要求报考者年满18岁以上,并且具备合法身份。
2.学历要求:一般要求报考者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但对于
中职学校厨艺专业毕业生或相关职业培训学员,可能会有不同
的要求。
3.学习经历:很多考级机构要求报考者具备一定的学习经历,例如完成了烹饪类专业的培训课程或职业学校的厨艺专业。
4.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是考级的基本要求。
一
般要求报考者在相关领域从业一定的时间,掌握了一定的烹饪
技能和经验。
5.报名资格:报考者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
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考级机构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
行报名。
6.考试费用: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考试费用,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以及证书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考级机构和考级级别可能会有些许差异,具体的考级条件和要求可以咨询相关的考级机构或查阅其
官方网站上的信息。
此外,为了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建议报考
者在考级之前充分准备,包括系统学习烹饪知识和技巧,参加
培训课程,积累实践经验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等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等26
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18.12.26
•【文号】人社厅发〔2018〕145号
•【施行日期】2018.12.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中式烹调师等26个国家
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中式烹调师等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6日附件
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注:点击职业名称可查看标准内容。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中式烹调师1.2 职业编码4-03-02-01 1.3 职业定义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运用刀法与烹调技法,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色盲,无嗅觉障碍和味觉障碍。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1.8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中式烹调师标准
中式烹调师标准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成为了一个日益繁荣的产业。
在这个行业中,中式烹调师作为关键岗位,其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餐饮企业的经营质量和口碑。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中式烹调师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二、中式烹调师标准概述1.职业定义中式烹调师,是指运用中国烹饪技艺,进行烹饪原料加工、菜肴制作、面点制作等人员。
他们熟悉各种烹饪方法、口味和菜系,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特的烹饪技巧,为消费者提供美味、健康、安全的餐饮产品。
2.职业等级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
不同等级的烹调师,在职业技能和工资待遇方面有所差别。
3.职业技能要求中式烹调师应具备以下职业技能:(1)熟练掌握烹饪基本技能,如刀工、火候、调味等;(2)熟悉各种烹饪方法,如炒、炖、炸、蒸、煮等;(3)了解中国传统烹饪文化和地方特色菜系;(4)具备创新意识和菜品研发能力;(5)熟悉食品安全和卫生规范。
4.职业素养中式烹调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包括:(1)敬业精神,对烹饪事业有热情和追求;(2)责任心,对菜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负责;(3)团队协作,与同事共同提高餐厅整体水平;(4)持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技能和知识储备。
三、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式烹调师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工作。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认证,为广大烹调师提供学习和晋升的机会。
通过培训和认证,烹调师可以全面了解行业标准、提高自身素质,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
四、中式烹调师在我国餐饮行业的地位和作用中式烹调师作为餐饮行业的关键岗位,其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他们直接影响着餐饮企业的菜品品质、品牌形象和客户满意度。
优秀的烹调师能够为企业创造丰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五、中式烹调师的发展前景与建议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餐饮品质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一、职业概述中式烹调师是指在中餐厨房从事中式烹饪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从事中式烹饪工艺和菜肴的制作、加工及调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1. 熟悉中餐厨房流程,熟悉各种中华菜系的特点,具备较强的中餐菜肴制作和技术经验。
2. 熟悉并掌握标准菜肴的制作、调味、烹饪、装饰等技术,并能根据客人的要求适当调整菜肴的口味。
3. 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质量。
4.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职业能力1. 具备中式烹饪理论知识和技术的基础,能熟练使用刀具和灶具进行加工和烹调。
2. 能够根据不同菜肴的特点,掌握烹饪的时间和技巧,使菜肴保持原汁原味。
3. 具备创新意识和审美能力,能够根据时令和食材变化进行菜肴研发和创新。
4. 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厨房突发情况下迅速应对、处理。
四、职业发展中式烹调师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技能提升,逐步成为餐厅的主厨或厨师长,负责菜肴的研发和团队的管理工作。
五、总结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是对从事中式烹饪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能力认定的重要依据。
具备这些标准的中式烹调师,不仅在烹饪技术上有着扎实的基础,也能够保障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在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素养的也能为中餐行业的发展和提升质量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我个人认为是对中式烹调师职业能力和素质的保障,也是行业的规范和提升。
希望有更多的中式烹调师能够通过这一标准,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中餐行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设立和实施,意味着对中式烹调师这一职业的认可和规范。
这一标准的出台,不仅要求中式烹调师具备扎实的烹饪技术和菜肴制作经验,还要求其具备食品卫生知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对于中式烹调师来说,要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需要不断的学习和努力提升自己。
中式烹调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中餐厨房流程和中餐菜肴制作技术。
国家职业标准:中式烹调师
国家职业标准:中式烹调师
国家职业标准:中式烹调师,是指在中式烹饪领域从事烹调工作的专业人员。
以下是该职业的详细要求:
1. 职业概述:
中式烹调师是指具备中式烹饪技能,能够根据菜谱和客人需求烹饪出具有中式特色的菜品,并能进行创新和改良的专业人员。
2. 职业能力要求:
(1)掌握中式烹饪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包括刀工、火候掌握、炒、炸、烧、蒸、煮等烹调方法;
(2)能够根据菜谱和客人需求,合理搭配食材,制定菜品烹饪方案;
(3)具备独立操作厨房设备和工具的能力,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
(4)具备菜品创新和改良的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客人口味进行菜品创新;
(5)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其他厨师和服务人员协作,确保菜品质量和服务效率。
3. 职业素质要求:
(1)具备对食材的敏感度和热爱,对中式烹饪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食品安全和卫生规范;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耐力,能够适应长时间站立和高强度的工作;
(4)具备良好的时间管理和压力处理能力,能够在繁忙的环境下保持高效率工作;
(5)具备学习和不断提升的意识,能够跟随行业发展,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4. 培训和评价:
(1)中式烹调师职业培训应包括中式烹饪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培训,培养学员的基本烹饪技能和菜品创新能力;
(2)评价方式可以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通过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是对国家职业标准:中式烹调师的详细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中式烹调师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并为行业提供标准化的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
中式烹调师职业标准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职业名称中式烹调师.2、职业定义运用煎、炒、烹、炸、熘、爆、偏、蒸、烧、煮等多种烹调技法,根据成菜要求对烹好原料、辅料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细、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5、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7、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备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高级人员、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相关职业资格.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操作间设备、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燃料、冷藏、冷冻等设备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8、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讪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及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分项打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还须进行综合评审.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人员;技能操作考核每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成品鉴定配备3-5名考评员进行菜品鉴定、打分.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90tnin.技能操作考核初级为90ltlln,中级、高级为150lllln,技师、高级技师为180Inin.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场所要求炊用具、灶具齐全,卫生、安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烹调及面点制作操作间符合鉴定要求.二、基本要求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职业守则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讲究质量,注重信誉.3尊师爱徒,团结协作. 4积极进取,开拓创新.5遵纪守法,讲究公德.2、基础知识1饮食卫生知识1食品污染. 2食物中毒. 3各类烹任原料的卫生.4烹任工艺卫生.5饮食卫生要求.6食品卫生法规及卫生管理制度.2饮食营养知识1人体必需的营养素和热能. 2各类烹任原料的营养.3营养平衡和科学膳食. 4中国宝塔形食物结构.3饮食成本核算知识1饮食业的成本概念. 2出材率的基本知识.3净料成本的计算. 4成品成本的计算.4安全生产知识1厨房安全操作知识. 2安全用电知识.3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4手动工具与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三、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1、初级2、中级4、技师5、高级技师四、比重表1、理论知识2、技能操作。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中式烹调师 中级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一、介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对各种职业技能进行统一规范和评定的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涵盖了各行各业的技能要求,对于提升职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中式烹调师中级技能标准是对中式烹饪技能水平的要求和评定标准,对于培养和评价中式烹饪师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业素养要求作为中式烹调师中级,需要具备丰富的中式烹饪知识和技能,包括熟练掌握刀工、火候、调味等技术,能够独立完成中式烹饪菜品的制作,并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能够做好食品安全的预防控制工作。
中式烹饪师中级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菜品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根据客人需求进行菜品创新,并且能够在厨房团队中协调工作。
三、技能要求中式烹饪师中级需要具备多样化的菜品制作能力,能够熟练制作中式烹饪中的各种经典菜品,如宫廷菜、粤菜、川菜等,能够根据客人口味和饮食习惯进行菜品调整并且能够推出创新菜品。
中式烹饪师中级还需要对食材的选购、储存和加工有全面的了解,并且能够根据食材的特点进行菜品制作,烹饪出美味可口的菜品。
四、个人观点中式烹饪师中级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对中式烹饪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它规范了中式烹饪师的技能要求和素养要求,对于提高中式烹饪师的整体素质和提高中式烹饪行业的整体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也为中式烹饪行业的培训和评价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中式烹饪师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总结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的设立,为中式烹饪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对于提高中式烹饪师的整体素质、完善中式烹饪行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未来,中式烹饪行业能够更加注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执行和评定工作,为中式烹饪师的职业生涯和技能提升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发展空间。
以上是本人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的一些个人见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中级对中式烹饪行业的规范和提升意义重大。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
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职业名称中式烹调师。
职业定义运用煎、炒、烹、炸、熘、爆、煸、蒸、烧、煮等多种烹调技法,根据成菜要求,对烹饪原料、辅料、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备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高级人员、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相关职业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操作间设备、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燃料、冷藏、冷冻等设备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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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中式烹调师。
?职业定义
运用煎、炒、烹、炸、熘、爆、煸、蒸、烧、煮等多种烹调技法,根据成菜要求,对烹饪原料、辅料、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备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培训高级人员、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相关职业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
操作间设备、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燃料、冷藏、冷冻等设备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分项打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人员;技能操作考核每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成品鉴定配备3~5名考评员进行菜品鉴定、打分。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 min。
技能操作考核初级为?90 min,中级、高级为150 min,技师、高级技师为18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场所要求炊用具、灶具齐全,卫生、安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烹调及面点制作操作间符合鉴定要求。
2.?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讲究质量,注重信誉。
(3)尊师爱徒,团结协作。
(4)积极进取,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