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区别有哪些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区别有哪些

在现实侵权法律事务中,有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两种分法,那么到底什么是一般侵权?什么是特殊侵权?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区别有哪些?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的解答。

一、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法

侵权行为法是调整因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行为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侵权行为法属于我国民法的一个部分。

(三)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对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侵权行为法上,将侵权责任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所为;侵权行为违背了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应当的注意义务。

(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失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于人类还不能完全控制自然

力量和某些物质属性,虽以极端谨慎经营仍有可能致人损害的危险性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是指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后果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而引起的;侵权行为是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行为;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作业人。

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污染环境是指由于人为的原因而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以至于影响人类健康的生产活动或生物生存的现象。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五)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对在此地通行的人会造成一定的危险,如果施工人不进行特别的标志提醒,往往会使通行人遭受伤害。因此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施工人未尽警示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六)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地上工作物包括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依法由动物饲养人或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三、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区别是什么

1.构成要件不同。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过错,而一般侵权行为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成立要件。

2.抗辩理由不同。一些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适用的抗辩理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能成为特殊侵权的抗辩理由。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4.适用的范围不同。为了防止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被滥用,特殊侵权只被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而一般侵权行为的范围则没有该限制。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区别有哪些”的内容,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构成要件、抗辩理由、承担责任的方式和适用的范围四点的不同。如果读者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来赢了网。

∙保险车辆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w/xt/670290.html

∙车祸致人重伤拒绝赔偿该如何处理/w/xt/670287.html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申请/w/xt/670285.html

∙转载的内容本身侵权该如何/w/xt/670282.html

∙债权信托-种类 /w/xt/670277.html

∙产品质量侵权与违约之间的区别是什么/w/xt/670274.html

∙经营层收购中的信托融资方案设计及相关风险探讨/w/xt/670272.html

∙物流货物损坏赔偿时间/w/xt/670269.html

∙转载报纸文章算侵权吗/w/xt/670266.html

∙保护信托的定义是什么/w/xt/670264.html

∙建筑物侵权的责任如何划分/w/xt/670261.html

∙当法院判决赔偿而对方拒绝履行时,能否申请强制执行/w/xt/670259.html

∙交强险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吗/w/xt/670256.html

∙产品质量侵权被告主体有什么特殊规定(2018) /w/xt/670253.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