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务管理规定
站务会议管理制度
站务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站务会议的召开、组织和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确保会议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和组织1. 会议的召开(一)站务会议的召开应事先经过会议组织者的邀请函,说明会议的目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告知会议的议程和安排。
(二)会议的召开时间应尽量选择在成员们都方便参加的时间,在确定时间后应提前通知所有参会人员。
2. 会议的组织(一)会议组织者应提前制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内容的完整和条理性。
(二)会议组织者应当指定一名主持人,协调会议的进行和保证会议秩序。
(三)会议组织者应制定会议的参会人员名单,确保会议环境的安全和秩序。
(四)会议组织者应安排会议的场地和设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会议的管理1. 会议的记录管理(一)会议组织者应安排一名记者,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和整理。
(二)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意见,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以便参会人员审阅和核对。
2. 会议的秩序管理(一)会议主持人应维护会议的秩序,保证发言的权利和限制发言的时间。
(二)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在会议期间干扰或打断他人发言。
(三)会议参与者应尊重其他成员的意见,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3. 会议的决议管理(一)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的决议具有合法性和执行力。
(二)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参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三)会议决议应及时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执行。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应及时跟踪和检查。
第四章会议的评估和改进1. 会议的评估(一)会议组织者应定期对会议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
(二)会议的参会人员应提供对会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的效果和质量评估应被记录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2. 会议的改进(一)会议组织者应根据会议的评估结果不断改进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制度。
(二)会议组织者应根据参会人员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会议的议程与安排。
轨道车站站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车站站务管理,确保车站运营安全、高效、有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站所有站务工作人员、设备设施、运营车辆及运营环境。
第三条站务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乘客安全、舒适、便捷出行。
第二章站务人员管理第四条站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2. 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车站运营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站务人员岗位培训。
第五条站务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站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车站运营安全;3. 主动服务乘客,热情解答乘客疑问;4. 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维护车站形象;5. 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七条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清洁、整齐,确保正常运行。
第八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巡检、维修、保养。
第九条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上报,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不影响车站运营。
第十条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报废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时发车,确保列车运行平稳;2. 严格执行列车时刻表,确保运行正点;3. 加强客流组织,确保乘客有序上下车;4. 保障车站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第十二条列车运行过程中,站务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指挥列车进站、出站;2. 监控列车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3. 指导乘客上下车,维护秩序;4. 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乘客安全。
第五章乘客服务第十三条乘客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乘客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2. 热情、周到、细致、耐心;3. 尊重乘客,关爱乘客,关心乘客需求;4. 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提高乘客满意度。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沈交发〔2019〕144号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沈交发〔2019〕144号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局政策法规处、公共交通管理处:现将《沈阳市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12月5日沈阳市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的管理,提升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的服务功能,促进我市公交事业发展,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公交枢纽站,是指实现不同方向公交客流转换和集散的场所,包含公交枢纽场站及其调度用房、站台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的站务设施,包括候车廊、站牌、排队护栏等公交站位的服务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交枢纽站的管理和站务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以及相关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局是本市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交枢纽站及站务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交枢纽站管理第五条公交枢纽站实行物业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交枢纽站的投资和建设。
第七条公交企业需要使用公交枢纽站,应当向公共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公交枢纽站物业管理者与公交企业签订公交枢纽站使用合同。
第八条公交企业进入公交枢纽站营运,应当向公交枢纽站物业管理者提交进入公交枢纽站营运线路配车数。
公交枢纽站物业管理者应当根据公交枢纽站的使用面积、公交枢纽站车辆和客流量组织方案,在15日内确定车辆站内的行车流向、停放位置,并报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新客运站站务规章制度
新客运站站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客运站的管理,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客运站站务规章制度适用于新客运站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乘客。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包括站内秩序、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新客运站管理部门负责对站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乘客应当遵守新客运站的各项规定,维护站内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站内秩序第六条乘客在进入新客运站前,需接受站务人员的检查和登记,配合安检工作。
第七条乘客需在指定位置排队候车,不得拥挤、喧哗或横穿道路。
第八条乘客需遵守候车区域的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规定,保持环境卫生。
第九条乘客需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顺序上车,不得插队或拥挤上车。
第十条乘客应当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行李和贵重物品,不得将其遗落或交给他人保管。
第十一条乘客需在车辆内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或随意开启车窗。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新客运站站务人员应当礼貌、热情地接待乘客,解答其询问。
第十三条站务人员应当做好车票核验、乘客引导、信息告知等工作,确保乘客顺利出行。
第十四条站务人员应当耐心协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乘客上下车,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五条站务人员应当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和意见,维护站内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新客运站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禁止品上车,不得携带超量液体或其他危险品。
第十七条新客运站需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确保人员疏散和紧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新客运站应设立应急信息发布点,及时通知乘客有关重要信息,保障乘客的安全。
第十九条新客运站应当定期检查车辆和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乘客的出行安全。
第二十条新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客,将被责令下车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将被罚款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新客运站站务人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之事项,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一、管理概述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保障旅客的安全和利益,提高运输效率,在汽车客运站运营中,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介绍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制度,包括站务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站务管理1.值班制度为确保客运站的24小时正常运营,制定值班制度,确保每位员工按时到岗,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旅客的顺利出行。
2.车辆调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车辆调度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调度的高效和准确。
包括实施严格的调度规定、制定车辆调度计划,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车辆调度的顺利进行。
3.站务协调管理在汽车客运站的运营中,不同的工作部门之间需要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
制定站务协调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沟通渠道,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安全管理1.安全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章程、安全管理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保证旅客和车辆的安全。
2.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危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等,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反应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和保护旅客的安全。
3.安全巡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客运站的场地、设备和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客运站的安全运营。
四、服务管理1.乘客服务制定乘客服务管理制度,明确乘客服务标准和要求,包括乘客接待、乘客信息查询、乘客投诉处理等环节,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乘客满意度。
2.货物管理对于运输货物的管理,制定货物运输协议,明确货物运输的流程和责任,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及时交付。
3.站内设施管理对于客运站内的各种设施,制定设施管理制度,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供便利和舒适的服务环境。
五、经营管理1.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费用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确保经营的正常进行。
站务管理制度
站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站务管理工作,提高站务管理效率,保障站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站务管理工作人员,包括站长、编辑、管理员等。
第三条站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保护用户权益,维护网站正常运营秩序。
第二章站务管理组织结构第四条站务管理工作包括内容管理、用户管理和技术支持等多个方面,站务管理组织结构如下:(一)站长:负责站点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制定站点发展方向和策略。
(二)编辑部:负责网站内容的采编发布工作,保证内容质量和更新频率。
(三)技术部:负责网站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用户服务部:负责用户注册、咨询、投诉等服务工作,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五条站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网站的发展和进步。
第六条站务管理组织结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三章站务管理职责第七条站长负责站点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一)制定站点发展规划和战略,确保网站长期稳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网站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处理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保障网站正常运营。
(四)维护网站品牌形象,提升网站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八条编辑部负责网站内容的采编发布工作,其职责包括:(一)制定内容发布计划,保证内容质量和更新频率。
(二)编辑网站内容,提升文章质量和用户体验。
(三)关注热点新闻和事件,及时跟踪报道。
(四)维护良好的内容生态,营造和谐的网络氛围。
第九条技术部负责网站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其职责包括:(一)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提供技术支持。
(二)开发和维护网站的各项功能和模块,提升用户体验。
(三)优化网站性能,提高网站访问速度和容量。
(四)及时处理技术故障和漏洞,确保网站安全可靠。
第十条用户服务部负责用户注册、咨询、投诉等服务工作,其职责包括:(一)处理用户注册和认证工作,保证用户信息准确、完整。
车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本
车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站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保障,保障乘客和职工的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车站工作人员,包括车站站长、车站值班员、安检人员等。
第三条车站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障车站运营秩序。
第四条车站管理规章制度是车站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第二章车站管理第五条车站管理属于公共管理范畴,车站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管理车站,维护车站秩序。
第六条车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不得擅自变更规则,造成混乱。
第七条车站管理应当坚持服务至上,以乘客需求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八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维护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乘客安全。
第九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主动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安全规定,保障车站和乘客的安全。
第十三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确保车站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安全事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和乘客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提供服务,解决乘客问题。
第十七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对乘客无礼。
第十八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注重服务细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学习服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接受乘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
第五章遵守纪律第二十一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
第二十二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调动。
第二十三条车站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责任。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四条车站管理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车站站务员规章制度
车站站务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站站务员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车站从事站务员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站务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正确履行职责,维护车站秩序,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车站站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积极配合车站管理工作。
第五条车站站务员应服从廉洁自律、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维护车站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职责和要求第六条车站站务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乘客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站务员应遵守车站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上班、下班,不得擅自请假或迟到早退。
第八条站务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车站设备和环境的整洁与安全,确保乘客便捷、安全出行。
第九条站务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车站的设备和运营流程,能够熟练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条站务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主动为乘客提供服务,解答咨询,热情周到。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站务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服装,保持仪容整洁,佩戴工作证件,不得随意更换服饰。
第十二条站务员应遵守纪律规定,不得私自擅离职守,不得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站务员应保护车站设备和设施,禁止私自占用、破坏或浪费公共资源。
第十四条站务员应敬业爱岗,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站务员应保护乘客合法权益,遵守服务规范,积极协助解决投诉和纠纷。
第十六条站务员应积极主动参与车站工作中的应急救护、安全疏导和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于履行职责不力、玩忽职守、对乘客态度恶劣等违规行为的站务员,将按规定给予处分或警告。
第十八条对于出色表现、努力奉献、服务热情等模范站务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站务员的工作表现和每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个人绩效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车站将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站务员将提供晋升和加薪的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或补充,将及时通知站务员。
站务人员管理制度
站务人员管理制度
为使站务工作需要各工种环节自成一体又彼此紧密联系,即从旅客购物、后车、检票进站上车,行包托运到承运等各个环节即各自独立进行,特制定站务人员管理制度如下:一、全体站务人员需坚持客运经营的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的宗旨;坚持旅客至上、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创一流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优质服务。
二、全体站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劳动作息制度,劳动用工和劳动纪律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不干私活、不吃零食、斗是生非、吵架想骂、不讲脏话、痞话等,服从领导分配自觉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争当文明职工。
三、为做好本职业工作和一专多能,站务人员必须参加单位业务培训和平时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做到操作规范化、语言标准化、行为统一化。
四、全体站务人员必须把营收工作抓好,下大气力创招揽收入,各班组必须完成站办下达的营收任务,职工个人收入要与营收挂勾,具体按各班组承包方案实施。
五、全体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擒好车站旅客、设施、财务的安全,严格遵守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把好“三品”检查关,如损失,损失严重者按总公司有关安全管
理规定处理。
六、站务人员必须擒好站场卫生,随脏随扫,擦洗干净,售票厅、候车室每月冲洗一次,站台每周冲洗一次,如卫生部符合要求,每次罚款伍元,影响公司卫生检查成绩,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
站务公司的管理制度
站务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站务公司全体员工,凡进入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领导层应当对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清楚了解公司的制度和规定。
第四条员工有权向公司领导层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领导层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情况不时调整管理制度,员工有义务随时学习并遵守新制度。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设立站务经理、站务主管、站务员等多个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1. 站务经理:负责站务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计划,监督各部门工作。
2. 站务主管: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和团队协调,协助站务经理完成工作任务。
3. 站务员:负责具体业务操作和实施,执行公司领导层下达的任务,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第七条各岗位职责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公司领导层规定并告知员工,员工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
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对工作成绩差者进行培训和调整。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第九条公司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排班由公司领导层安排并告知员工,员工应当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情况和公司需求进行加班安排,加班工作应当得到员工自愿,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公司将给予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按照员工工作时长和公司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员工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工作,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层请假,提供相关证明并经公司批准。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成绩和贡献进行定期考核,成绩优秀者将获得奖励,成绩差者将接受相应的惩罚。
第十四条员工工作期间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工作失误,公司领导层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甚至开除。
2024年客运站管理制度(15篇)
2024年客运站管理制度(15篇)目录某客运站进站管理制度客运站进站管理制度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规范客运站站场秩序,立足从源头上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车辆专门进站通道和进站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严格执行“三不进站”管理。
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
三、进站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其作业流程(落客―洗车―例检―报班―入库―发班)规范作业,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干净,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四、严禁车辆逆向进出车场,值班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进站通道畅通无阻,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某客运站出站管理制度客运站出站管理制度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完善客运站站务管理规章,落实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安全责任,立足从源头上保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车辆专门出站通道和出站值班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认真搞好出站安全登记,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管理。
即“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三、出站登记检查工作人员必须亲自上车如实核对相关车辆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车辆实载人数,确认无违反规定后,方可放行客车出站。
x县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县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客运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生产检查是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不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
其目的在于了解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
组织安全检查,也是发动广大职工重视安全,参与寻找不安因素;职工自己动手解决不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站务管理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站务管理1. 简介站务管理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火车站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乘客服务、车站安全、列车调度等方面。
站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火车站的正常运行,为乘客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出行体验。
2. 站务管理的职责站务管理部门是铁路公司的重要部门,它承担着以下职责:2.1 乘客服务站务管理部门要确保乘客能够顺利进出车站,并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
这包括:•票务服务:确保售票窗口、自助售票机等设施正常运行,为乘客提供便捷的购票服务。
•旅客信息服务:提供列车时刻表、站内导览图等信息,帮助乘客更好地规划出行。
•站内导引服务:在车站内设置指示标识,引导乘客到达候车室、出站口等目的地。
•客服咨询:设有客服中心,回答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并及时解决问题。
2.2 车站安全车站安全是站务管理的重要职责之一。
车站安全包括以下方面的管理:•出入口管理:确保车站出入口秩序井然,防止非法入侵和恶意行为发生。
•安全设施管理:维护车站的安全检查设备、监控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灭火设施管理:保持灭火器材的完好状态,加强防火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3 列车调度站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列车进行调度,以确保列车的运行安全和顺畅。
列车调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时刻表制定:根据客流情况和运力情况,制定合理的列车时刻表,确保列车能够按时到达和离开车站。
•站内运行协调:协调车站内各部门的工作,确保乘客的安全上下车,减少列车之间的冲突。
•外部合作:与其他车站、铁路公司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列车的顺畅运行。
3. 站务管理的挑战站务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 人员管理站务管理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包括售票员、站务员、列车调度员等。
人员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是站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3.2 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车站应用了许多新技术,如自动售票机、智能导引系统等。
站务管理部门需要与科技公司合作,及时更新技术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站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XX收费站站务规范化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收费站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形象,打造微笑服务品牌,结合XX分处工作实际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安排,我站全面制定了《收费站站务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计划安排和具体要求,确保了各项工作紧张有序进行。
第一章收费管理规范第一条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劳动竞赛小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职工队伍的教育培训,鼓励收费及管理人员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建设一支高效精干、团结务实、勤政廉洁、精通业务的高素质队伍。
(一)按照市处《收费站综合业务管理考核办法》、《收费站优质服务考核办法》的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和管理行为,全面推进收费单位文化建设和服务品牌建设。
(二)严格实行军事化管理,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做到每月军训时间不少于一次。
(三)收费站的交通标志牌、收费公示牌、绿色通道牌、收费人员工作牌等标示标牌必须按规定统一样式,内容标准化。
第二条征收管理:坚持原则、依法收费,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各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严禁擅自免征、减征和提高收费标准。
加大稽查力度,制订有效措施,确保应征不漏。
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优化收费环境,确保征收任务的完成。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征管力度,规范基础管理、内业资料、文书及影像档案,做到有序、统一。
第三条监控业务规范(一)岗前准备:监控员须与其所监控的收费班一同进行岗前准备工作:接班监控员与交班监控员交接监控记录以及尚未处理完毕的非正常情况。
同时清洁室内卫生,查验监控设施是否完好,并在《监控记录本》中填写清楚。
(二)监控工作程序:监控员严格进行监控操作,对车道上的非正常情况按规定指令收费人员进行操作,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同时要结合电话查询充分发挥调阅入口图像功能,防止出现偷逃费行为。
若遇到严重的非正常情况,监控员和收费班长不能解决时,监控员应立即通知站长或值班管理员,予以解决。
(三)对于收费人员的各项非正常情况、文明服务不规范等如实填写在《星级考核记录本》中。
站务员规章制度要求
站务员规章制度要求第一条履行职责为加强站务员队伍建设,规范站务员队伍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责站务员是车站客运安全的守护者,必须保证客运设施的正常运营,确保安全和顺畅。
站务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熟悉车站设施、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
第三条签到制度站务员应按时签到,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缺勤。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四条着装规范站务员应着正装工作服,穿戴整洁,仪容端庄。
严禁穿着不雅观的服装上岗,不得穿拖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五条安全意识站务员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车站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紧急情况下,应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确保乘客和车站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服务态度站务员应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提供服务,礼貌待人,解答乘客咨询,协助乘客上下车和携带行李。
不得对乘客发脾气或行为失礼,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乘客应耐心细致地协助。
第七条工作纪律站务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携带手机、耳机等影响工作的私人物品上岗。
上班期间不得私自聊天、看书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吸烟、喧哗等影响车站秩序的行为。
第八条禁止行为站务员不得私自接受礼金或其他形式的贿赂,不得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不得泄露车站客运信息,不得与他人串通或勾结,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奖惩制度对于表现出色、工作认真负责的站务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态度恶劣的站务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调整甚至解除职务。
第十条其他本规章制度如有补充或修改,需经车站领导同意后生效,并通知全体站务员遵守。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站务员应刻苦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为车站的客运安全和顺畅做出应有的贡献。
站务员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站务员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站务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站所有站务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站务员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站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站务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知识;(三)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四)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知识;(五)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六条站务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站务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调整。
第八条站务员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所在单位颁发《站务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作业安全第九条站务员在岗位上应严格执行以下作业安全规定:(一)上岗前必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完好;(二)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得擅自脱卸;(三)进入作业区域前,应确认信号和道岔位置正确;(四)按规定使用工具、设备,不得违规操作;(五)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六)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七)严格执行接发车作业程序,确保列车安全正点;(八)做好站内秩序维护工作,确保乘客安全;(九)对乘客进行安全提示,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十)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条站务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规定使用通讯设备,不得擅自离岗;(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三)做好交接班记录,准确无误;(四)按规定做好班次小结,及时反馈问题;(五)严格执行班次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六)做好班次设备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七)做好班次卫生工作,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八)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九)不得在岗位上吸烟、饮酒;(十)不得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收费站规范站务管理制度
收费站规范站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收费站的管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畅通,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公路管理部门设立和管理的各类收费站。
第三条收费站的站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收费站的站务管理应坚持服务导向,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道路使用者的需求。
第五条收费站的站务管理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障其职责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收费站应建立健全的站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使其各司其职、协调运作。
第七条收费站的站务管理机构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分工合作,做到顶层设计和基层执行相结合。
第八条收费站应指定专门的站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站内各项工作,落实规章制度,确保站内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九条收费站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站内各项服务工作的规范和检查。
第十条收费站应按照要求,定期对站内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收费站应加强对站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素质水平。
第十二条收费站应加强对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保障道路安全和通畅。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收费站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道路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第十四条收费站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章、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五条收费站应对站内设备设施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收费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站内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七条收费站应加强对道路使用者的服务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八条收费站应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评价等。
第十九条收费站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服务水平和素质。
站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站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站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管理体制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站务人员的管理,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站务人员管理体制由站务主管负责,站务协调员协助,各个站点设有站务组长。
第三条站务主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协调站点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2.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把控工作进度;3.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统筹站务人员的工作。
第四条站务协调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协助站务主管完成各项管理工作;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站点内部成员保持密切合作,处理好工作关系;3.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能够熟悉站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第五条站务组长是站务主管的直接下属,负责具体站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站务组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协助站务主管完成站点的各项工作;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站点内部成员保持密切合作,处理好工作关系;3.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能够熟悉站务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第六条站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敬业奉献,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和用户的利益。
第二章配置与考核第七条站务主管和站务协调员的配备根据站点规模和任务量确定,一般为每个站点配备一名站务主管和一名站务协调员。
第八条站务组长的配备根据站点规模和任务量确定,一般为每个站点配备一名站务组长。
第九条站务人员的任职、晋升和考核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站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条站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履行好以下职责:1. 负责站点内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管理;2. 负责站点内人员的考勤和绩效考核;3. 负责站点内工作进度的把控和督导;4. 负责站点内的销售工作,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5. 负责站点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6. 负责站点的安全和设备维护等工作;7. 组织协调站点内各项活动的策划和实施;8. 处理突发事件和用户投诉,并及时反馈给公司。
汽车站站务管理
《站务管理规定》为加强客运站务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创建文明窗口,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汽车总站和个人均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中客运班车指本公司客车及外公司进我公司所属汽车站经营客车。
第一章进站经营管理第一条凡申请进入我集团公司汽车总站运营的经营车辆,必须经市交通局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各种手续,由客运处审核,检查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并经集团公司保卫处备案,然后与其签订《客运班车进站经营协议书》安排进站发车。
第二条进站客运班车必须遵循“服从管理,合法经营,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自觉维护汽车站发车秩序,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周到、满意的服务。
(一)汽车站按照客运处安排的发车时间、票价、运率、劳务费等内容,编排车站调度运行计划,并组织好宣传、售票等相应工作。
(二)所有进站车辆必须服从汽车站调度指挥,进站车辆在办理进站手续、签订进站协议的同时,须交纳进站经营服务质量保证金2000元。
(三)进站车辆应持“五证”(营运证、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出入库检查合格证),办理“安全卡”,“五证”不全者不予办理。
持“安全卡”方可在报班处办理报班。
(四)班车报班后应停放到待发区,凡日行程400km(高速600km)以上班车及夜班车必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驾驶员,日行程400km以内的班车只允许一驾一乘,未经允许不得出站(特殊情况须经汽车站调度批准),违者每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50元。
(五)进站车辆须技术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车辆标识齐全有效,违者每车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20元。
车容车貌不洁,进站前应进行清扫、冲洗,整理合格后(车身无泥土、污物),方可进站。
对于不听劝阻,强行进站者每车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30元。
(六)班车在汽车站内清扫垃圾,垃圾应倾倒于指定堆积点,站内乱放乱扔者,每辆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20元。
(七)班车要按照“报班卡”签署的“进位时间”进入发车区,按汽车站调度指定位臵停放,违者每辆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20元。
车站站务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站站务管理,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快捷、舒适,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本车站所有站务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车站站务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车站站务管理部门是车站站务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车站站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五条车站站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站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
(二)制定车站站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车站站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四)负责车站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车站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和旅客服务工作。
(六)负责车站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站务人员管理第六条站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站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整洁。
第八条站务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站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第十条站务人员应热情服务,主动帮助旅客解决困难,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一条车站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二条车站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车站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站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五章旅客服务第十五条车站应提供舒适、便捷的旅客服务环境。
第十六条车站应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方便旅客出行。
第十七条车站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候车设施,保障旅客候车舒适。
第十八条车站应设立服务台,提供咨询、引导、售票等服务。
第十九条车站应做好旅客投诉处理工作,及时解决旅客问题。
第六章安全保卫第二十条车站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车站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车站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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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管理规定为加强客运站务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创建文明窗口,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集团公司所属汽车总站和个人均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中客运班车指本公司客车及外公司进我公司所属汽车站经营客车。
第1章 进站经营管理第一条凡申请进入我集团公司汽车总站运营的经营车辆,必须经市交通局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各种手续,由客运处审核,检查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并经集团公司保卫处备案,然后与其签订《客运班车进站经营协议书》安排进站发车。
第二条进站客运班车必须遵循“服从管理,合法经营,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自觉维护汽车站发车秩序,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周到、满意的服务。
(一)汽车站按照客运处安排的发车时间、票价、运率、劳务费等内容,编排车站调度运行计划,并组织好宣传、售票等相应工作。
(二)所有进站车辆必须服从汽车站调度指挥,进站车辆在办理进站手续、签订进站协议的同时,须交纳进站经营服务质量保证金2000元。
(三)进站车辆应持“五证”(营运证、行驶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出入库检查合格证),办理“安全卡”,“五证”不全者不予办理。
持“安全卡”方可在报班处办理报班。
(四)班车报班后应停放到待发区,凡日行程400km(高速600km)以上班车及夜班车必须配备2 名或 2 名以上驾驶员,日行程400km 以内的班车只允许一驾一乘,未经允许不得出站(特殊情况须经汽车站调度批准),违者每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50 元。
(五)进站车辆须技术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车辆标识齐全有效,违者每车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20 元。
车容车貌不洁,进站前应进行清扫、冲洗,整理合格后(车身无泥土、污物),方可进站。
对于不听劝阻,强行进站者每车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30 元。
(六)班车在汽车站内清扫垃圾,垃圾应倾倒于指定堆积点,站内乱放乱扔者,每辆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20 元。
(七)班车要按照“报班卡”签署的“进位时间”进入发车区,按汽车站调度指定位臵停放,违者每辆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20 元。
(八)班车在发车场内时速不得超过5km/h,更不准鸣高音喇叭,违者每辆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50 元。
(九)班车必须按发车时间准时发车,凡未到发车时间不经站方批准发车者,为“抢点班车”;发车时间已到,检票员交付报单后,驾驶员仍不发车,为“压点班车”。
“抢点” “压点”班车每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30元。
(十)班车不得无故缺班、停班,否则,班次线路里程在100km以内的向汽车站交纳“供车延误脱班费”50元。
100km 以上的向汽车站交纳脱班费100 元,节假日期间3 倍交纳“供车延误脱班费”。
遇车辆年审、季审、修车、交通事故、道路封锁、雨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缺班、停班的,应提前向汽车站调度室请假,并凭真实、有效的证明销假,方可免交“供车延误脱班费”。
(十一)检票员发车前三分钟停止检票封单,封单后班车准时驶离发车位及时出站,凡因司乘人员不让及时封单或封单后不按时发车造成晚点的,每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50 元。
(十二)班车出站行至出站口,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检票记录、安全卡及报班卡,经出站口站务人员检查无超员、无超载、无“三品”的车辆,由站方在检票记录和报班卡上加盖“安全检查”印章和“检查员”印章后,方可出站。
无“安全检查”和“检查员”印章的检票记录,车站不予结算。
班车行至出站口不停车,不接受检查,强行闯卡,每辆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 50 元,严重的停止报班运行 5 天。
(十三)班车进站后不准在待发区上客、上货,司乘人员不准向站外支客、支货,违者除补齐客、货票款外并以票款的3 倍交纳违约金;长途客买短途票,除补齐全程票款外并以票款3 倍交纳违约金;站内拒载的,按照拒载人数票款的5 倍交纳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取消进站资格。
(十四)严禁经营业户、司乘人员(包括家属及聘请人员)在广场站内和候车区内外喊客、拉客、抢客,每发现一次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50元。
对屡教屡犯、情节严重的取消进站资格。
(十五)经营业户要遵纪守法,规范经营,有欺行霸市、胡搅蛮缠、不服从管理、干扰站区正常秩序及班车运行的行为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5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取消进站资格。
(十六)遇有经营纠纷,要通过组织渠道反映,协调解决。
任何情况下,经营业户在汽车站内均不得采取吵架、闹事、谩骂、威胁、堵车、堵门等违规违纪行为。
违者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500-2000 元,并取消进站资格,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车站严格执行凭证进站制度,所有乘客凭当日5 有效车票按规定的检票通道进入车场发车区,把好出入关,对无票、无证、人证不符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发车场,发现一次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十八)站务员、驾乘人员及供车单位的现场调度、安检人员,严禁在车站及上班时间吸烟。
劝阻无效,驱逐候车室和发车场。
(十九)所有进站班车要严格执行省厅“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是指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
第二章 站务管理第三条集团公司客运处是站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站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制定和修改集团公司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按一级站标准设臵服务设臵、服务岗位,并制定站务人员岗位职责,组织车站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和考核、审定车站上岗人员资格。
(三)负责客运市场的调查、信息的收集,为集团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提供材料。
(四)于每月月底定期召开站务管理会议,通报车站生产、服务情况,布臵下一步工作。
第四条汽车站是集团公司的客运窗口,是开展站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具体落实本站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健全各科室、各班组的岗位责任制。
(三)按一级站标准和实际情况,配齐服务设施,健全服务项目。
(四)按照上级通知,落实本站的发车计划,及时发送旅客。
(五)为进站经营业户提供服务。
(六)广泛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
(七)负责站区内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定期向集团公司上报站务管理质量考核汇总表。
(八)车站要不断增加服务设施和发车能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实力。
第五条汽车站候车室内外商业网点的设臵要报集团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将站房挪做他用或对外租赁,候车室内商业网点和柜台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20%。
第六条站务人员上岗必须着标志服,讲普通话,按部颁标准实行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否则不得上岗。
第七条汽车站售票可根据旅客需求和市场变化,实行多方位售票,在集团公司客运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改进站务作业计划,探索售票新方式,可采用电话订票、网上订票、网上售票、代办售票、异地联网售票和送票上门等形式。
第八条车站本着人流、车流、物流相分离的原则组织稽查和检票工作。
车站门口的稽查和检票实行交叉管理,相互监督,如发现出站人数与检票记录不符要做及时处理,以免造成客运收入流失。
第九条货物快递要严格行包受理程序和交接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根据托运人的需求开展快件运输业务。
加大经营能力和业务的扩张,适当发展快货专线。
第十条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及时办理包车和组织加班车。
做好班车缺班、晚点的记录,并及时向客运处等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的站务网络。
充分发挥车站品牌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站与站之间的合作,实现站务作业有效衔接,形成规模化、网络化的站务经营新格局。
第十二条高速网络服务区功能逐步完善,进行旅客和货物配载站的合理设臵和开发。
结合客运中心改扩建、高铁集疏运站等建设项目规划的需要,开发完善和利用好集团公司所辖车站的站务功能,全面提高客流集散和车流量能力及其它站务辅助功能。
第3章 货物快递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凡在站内及城区内客车装载、运卸货物业务,必须由汽车站统一受理,以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进站班车负责运输受理快运手续的货物,不得私自承运无手续货物,违者除补齐全程运输费后,每件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元。
第十五条进站班车在城区内与托运人私自联系装货视为向站外支货行为,一经发现,除补齐全程运费外,并以运费的3 倍交纳违约金?元。
第十六条进站班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经汽车站受理的快递货物,违者按拒载处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元。
第十七条班车到站下客后必须将随车运输货物送交车站验收入库,凡私自交接,站外装卸的,每件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汽车站与进站班车双方货物装车交接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清点货物,装车前货物安全由负责,交货签字验收后货物安全由进站班车负责。
责任处理按“佳佳快运”与进站班车交接手续为准。
第十九条进站班车必须按承诺时间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如因进站班车自身原因造成的未能及时到达,进站班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元。
第二十条进站班车到达目的地后,须按指定的装卸点装卸货物,并由规定收货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后,运输过程方可结束,进站班车凭回执单到汽车站结算运费,否则按违约处理,进站班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进站班车代收运费,代收货款业务完成后,到站应立即足额交汽车站,每迟到一天按货款 20%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进站班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收货方另收运费,违者按损害车站经营信誉处理,向汽车站交纳违约金?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进站班车下客卸货完毕后,须持报班卡由卸货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报班,否则报班处不予报班。
第二十四条事故处理:货物快件在进站班车与汽车站签订交接手续完成后发生的货损货差由进站班车负责,货物运达目的地接收方签字后发生的货损货差,由接收方负责,赔偿标准按《货物运输规则》执行。
第四章 服务质量管理第二十五条加强领导,转变服务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旅客、业户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成立服务质量督查小组,汽车站也要成立服务质量考评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做到有标准、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效果。
第二十七条站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履行职责:(一)凡在车站服务的站务人员,必须着统一标志服,说普通话,按部颁标准实行规范化服务违者扣1 分。
(二)站务员若对旅客有问不答或故意戏弄、刁难、顶撞旅客一次,待岗学习7 天,经学习教育仍不改者下岗处理。
(三)上班时间吃东西(规定时间除外)、聚众闲谈、睡岗、看书、报刊、杂志、在工作岗位接打私人电话,每次扣1 分,打扑克、赌博等恶劣行为扣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