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犯罪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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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范文【调研报告】老年人犯罪现象与对策一、引言老年人犯罪是指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中被当作犯罪行为而追究刑事责任。

老年人犯罪在我国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对社会秩序和老年人自身的健康和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犯罪的特征、原因和对策,我们进行了相关的调研。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100名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被调查者进行了调查。

调查涉及老年人犯罪的类型、原因以及可能的预防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研结果1. 老年人犯罪类型调研结果显示,老年人犯罪主要包括经济犯罪、家庭暴力和盗窃等。

其中,经济犯罪包括诈骗、偷税漏税等;家庭暴力包括虐待家庭成员、抛弃幼儿等;盗窃则是老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

2. 老年人犯罪原因调研发现,老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经济压力:一些老年人因退休后的经济困难而选择犯罪来解决生活困境。

(2)精神压力:失去亲人、孤独寂寞是老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3)社会关系断裂:老年人与亲人、社区的关系疏远,导致他们无人照顾和支持,进而产生犯罪想法。

(4)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不足: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和照顾不足,使他们感到自尊心受挫,选择犯罪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3. 老年人犯罪预防对策为了有效预防老年人犯罪,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1)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大对老年人的关怀和保障力度,减少经济压力。

(2)社会关系建设:加强老年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提供关爱和支持,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

(3)精神健康服务:提供精神健康服务,减少老年人内心的孤独和压力。

四、结论老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原因多样,影响深远。

为了预防老年人犯罪,我们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的保障和关怀力度,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社会应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和支持,构建一个关爱老年人的社会环境;家庭和个人要提高老年人对社会的参与度,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

关于老年人犯罪问题的粗浅探讨

关于老年人犯罪问题的粗浅探讨

关于老年人犯罪问题的粗浅探讨关于老年人犯罪问题的粗浅探讨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

人口结构、特殊国情、社会经济现状及老年人自身原因等多重因素为使老年人犯罪总体数量不多,所占比例不高,但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对社会和谐安定具有有较大的危害性,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在人口老龄化日趋加速的今天,应对和解决老年人犯罪问题,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本文拟以**县人民法院2012-2014年老年人犯罪现状,犯罪特点、成因等进行分析,以此探索预防老年人犯罪的对策和惩治措施。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预防对策惩治措施引言:2014年x月x日,**县xx镇xx村村民某甲(男,81岁,文盲,农民)在本村村民丙家住宅附近村道上碰见其胞弟某乙(男,76岁,文盲,农民),二人因积怨相互辱骂,继而相互抱住厮打,摔倒在地后继续厮打,致双方受伤昏迷。

村民丁发现后及时报警,经医务人员诊断,被害人某乙当场死亡。

某甲被送往医院救治。

**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某乙系钝性外力作用致其颅脑损伤后心脏病发作死亡。

**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正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进入到老龄化加速增长阶段,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并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三个新特征。

老年人群体规模的壮大,带给社会的压力体现在方方面面,尤其是在当下未富先老、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的国情下,老年人犯罪问题逐渐由掩盖在冰层之下渐渐显现成为一个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老年人及老年人犯罪所谓老年,是指受生物学规律和自然与社会环境影响,人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到一个逐步衰退老化的时期,具有不可抗拒、不可逆转的普遍性和必然性。

由于生活环境不同,社会角色不同,生长条件和机体发育的差异,不同个体的身体机能和心理状态都会有所不同,因此不同个体的生理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并不完全同步。

老年人犯罪特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老年人犯罪特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老年人犯罪特点分析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进步,老年人的健康与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老年人犯罪。

老年人犯罪的特点与其他年龄层的犯罪存在明显差异,需要制定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一、老年人犯罪的特点1.犯罪目的多为借贷或经济原因。

由于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往往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或是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等,而在社会中缺少相应的保障和帮助,所以有很多老年人选择走上犯罪道路。

2.犯罪手段单一。

由于老年人年龄的限制,导致他们的身体机能下降,思维迟缓,往往只能采用比较简单的犯罪手段,如撬锁、进门抢劫等。

3.犯罪动机复杂。

在社会中老年人往往遭受冷落和孤独,加上对生活与人的失望,让他们的心态异常矛盾。

同时,很多老年人又由于生活困难而选择犯罪,也可能是由于第三方的诈骗等原因而导致其选择走上犯罪道路。

二、老年人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老年人犯罪不仅对个人造成伤害,还对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严重威胁。

1.犯罪影响社会治安。

社会治安的稳定是社会基本的要求,而老年人犯罪容易破坏社会治安的稳定。

2.犯罪引发社会恐慌。

老年人犯罪舆论的关注度大,容易引发老年人对社会的恐慌与不信任,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3.犯罪损害社会正义。

老年人犯罪严重侵犯了社会正义,社会的公众认知与观感会对老年人的行为产生质疑。

三、老年人犯罪的原因1.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较少的社会保障与相对逊色的医保体系都使得老年人的生活与医疗方面亟需改善2.家庭关系紧张。

由长期的抚养和照顾老年人所带来的心理疲劳和财务负担,使得很多家庭关系发生了矛盾和冲突3.文化程度低。

大多数老年人受过的教育和接受的文化都比较低,使他们难以适应社会变化,特别容易受到抽象的骗局4.社会关注度低。

由于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与待遇处于劣势,缺乏足够的社会关注与帮助四、老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政策层面上加强对老年人的保障与关爱,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财务状况。

工作心得:当前老年人犯罪的统计分析

工作心得:当前老年人犯罪的统计分析

工作心得:当前老年人犯罪的统计分析老年人是指生理年龄在60岁以上的公民。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增多,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犯罪总量虽不大,但老年人犯罪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201X年1月至201X年11月,怀远县院受理审查起诉老年人犯罪案件55件64人,占审查起诉案件4.1%。

虽然老年人犯罪所占比例不高,但仍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对老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浅析,以此探索预防老年人犯罪的对策。

一、老年人犯罪的特点1、总量不大,但犯罪类型多样化。

201X月至201X年11月,怀远县院受理审查起诉老年人犯罪类型为故意伤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盗窃、强奸、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介绍卖淫、过失致人死亡、合同诈骗等九种。

由此可见,老年人犯罪总体来说所占比例不大,但犯罪类型五花八门,涉及面广,老年人犯罪的结构和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2、罪犯多为男性,且文化层次普遍偏低。

55件64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中,男性罪犯人数占总数的85%。

在64名罪犯中,文化程度最高的是大专文化有1人,仅占总数的1.6%;高中文化有3人,占总数的4.8%;初中文化有14人,占总数的21.9%;小学文化的20人,占总数的31.3%,文盲半文盲的26人,占总数的40.4%.他们多为农民或无业人员,其中农民占97%.由于历史原因,这些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3、由于经济原因所致。

老年人或者被遗弃,或者不堪虐待而离家流浪,或者因孤单无人接济,而为生活所迫实施盗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

由于老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具有特殊性,使得老年人犯罪采用的手段也与众不同,进入老年期后,由于不同程度的生理疾病的存在,使老年人存在着运动障碍,这些决定了老年人所实施的抢劫、杀人等暴力型犯罪较少,他们往往采取教唆、诱骗、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和间接性的犯罪手段。

如76岁的谢某某家的菜园里种植的罂粟810株,法院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八个月。

5、由于心理特征所致。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机制研究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机制研究
考虑到目前中国人退休年龄男性羁60和平均毒命男性属72周崴刑事拆的周期老年人的心智状况衰退期即60或者6545老年人犯罪徒宽虚割横制研究化速度加快老年人犯罪年龄集中的特黠多集中在6069威之同以及舆老年定老年人焉年满60周崴和治安管理虎割法封70周崴以上的不孰行行政拘留虞蜀的衔接等因素封象的老年人的起始年龄虑逋富高于退休年龄而略低于平均毒命以年满70届宜


老 年 人 犯 罪 的基 本 情 况
( )老 年 人 犯 罪 的 概 念 一
老年人犯罪可匾分届唐羲和狭羲雨梗。庚羲的老年人犯罪指 由于身髓 、心理 、 社含生活等方面虞于老 年化 的遇 程而 引骚 的犯 罪行 属 ;狭 羲 的老年 人犯 罪指 老年 人 所寅 施 的犯 罪行 焉 。最 早徒年 龄 结耩研 究 出骚 定 羲 老年 人 的是瑞 典睾 者桑 德 巴 ,他把 老 年人 的起 黠 年龄 定 属 5 0崴 。如今 ,各 圆老 年人 的起 黠 年龄并 不 完 全一 檬 ,挪威 、瑞 典 等 圆规 定 6 7崴 以上 才算 老 年 。 15 96年聪 合 圆 的一项 研 究鞭 告 曾将 老年 人 的起 黠 年 龄定扇 6 5威 ,1 8 9 2年 合 圆 “ 龄 同题世 界 大含 ”上 ,在不 否定 6 老 5威檩 车 的情 况下 ,又提 出将老 年年 龄 的界 限定 羲扇 6 崴 。德 圆著名 犯罪 孥 家施 奈 德 、凯浑 、阿雨布 莱希 特 等人 封 老年 人犯 罪所 下 的定 蓑是 : 0 老 年人犯 罪 是指 年满 6 0周崴 及 6 0周威 以 上 的老年 人 寅施 的犯罪 行 属的 德和 。[ 中圆 19 】 96年颁 行 的 《 老 年人榷益保障法 》第 2 傺规定 :“ 本法所稻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崴以上的公民。 ”掳此 ,在 中困,老年人犯罪 是指 6 0周崴 以上 的 老年 人所 寅施 犯 罪行 扇 的缌 稻 。

唐律视角下我国老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研究

唐律视角下我国老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研究

《 唐律疏议》 “ 日: 盗者 , 虽是 老小及笃疾 , 并为意在 贪财。伤人者 , 老小疾人未离忿恨。此等二事 , 既侵 损于人 , 故不许全免 , 令其收赎 。若有官 爵者 , 须从 官当、 免之法。 是 言“ 除、 ” 盗及伤人 者” 虽 不可 免 , 罪, 但可采取 “ 收赎” 或者 “ 当、 免法”予 以从 官 除、 轻处罚。而对于此年龄阶段的老年人的其他各种犯 罪, 概不追究 , 余 皆勿论”是也 。三则 9 即“ O以上的 人 , 不 负刑事 责 任 时期 。如 处 于 该 年 龄 阶段 , 虽 是 “ 有死罪 , 不加刑” 《 ,唐律疏议》 释日:礼云: 九十日 “ ‘
有特别规 定
长 。 而依 照 前述唐 律 的规定 ,0岁 以上 的老 人是 ” 8
相对负刑事责任的人 , 但在家人共犯 中却又免除其 相对应 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 这种对老年人犯 罪的例 外规定不能不说是唐律对老年人犯罪尤为宽仁的明
证。
唐律为防止他人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老年人 实施犯罪来逃避处罚 , 规定 “ 即有人教令 , 坐其教令 者。若有赃应备 , 受赃者备之 ”2, 种“ 【 这 J 即有人教 令, 坐其教令者” 的规定 , 是说如果教 唆无刑事责任 能力的人实施犯罪 , 就追究教唆者的刑事责任 。由 于唐律中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 9 0以上的老年人 , 因此 , 这种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宥, 而 且从现代刑法的视野观察 , 就是现代西方刑法 中的 “ 间接正犯” 的规定 , 也免 除了老年无刑事责任能力 人的刑事责任。更为可贵 的是唐律 中针对无刑事责 任能力 的老 年人 还规 定 “ 有赃 应 备 , 若 受赃 者 备 之” 此言意为“ , 或所盗财物 , 旁人受而将用 , 既合备

老年人的社会安全与老龄犯罪

老年人的社会安全与老龄犯罪

老年人的社会安全与老龄犯罪随着全球老龄化现象的逐渐显现,老年人的社会安全问题与老龄犯罪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尊重,但是现实中,老年人面临着被剥夺社会安全的挑战,同时也是老龄犯罪的重要受害者。

本文将探讨老年人的社会安全问题以及老龄犯罪的原因和解决措施。

一、老年人的社会安全问题社会安全是指公民和社会的各层面享有生存、发展、乐享自由的权利和保障的状态。

老年人的社会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老年人面临着经济安全的挑战。

随着退休金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已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有一部分老年人依然面临着贫困和生活困难。

他们常常因为生活开支增加、医疗费用上涨等原因而感到无力负担,给他们的经济安全带来了压力。

其次,老年人的身体安全和医疗安全亟待解决。

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对于疾病的抵抗力下降,容易患病和受伤。

另外,在面临突发疾病时,老年人常常遭遇就医难的问题,医疗资源不足、医疗费用高昂是老年人医疗安全的主要挑战。

最后,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精神安全值得重视。

老年人失去工作和家人的陪伴后,容易感到孤独和无助。

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不足,他们缺乏社交活动和精神激发,进而导致心理健康问题的加剧。

二、老龄犯罪的原因老龄犯罪是指由老年人主动或被动参与的违法犯罪行为。

老年人参与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经济原因是老龄犯罪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

老年人经济困难,生活无着,缺乏养老金和经济来源,迫切需要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物质财富。

对于一些无退休金或退休金收入较低的老年人来说,犯罪可以是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手段。

其次,社会关系的缺失也是导致老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

退休后,老年人的社交圈子逐渐变少,孤独感和无助感加剧,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的引导。

一些老年人可能被牵涉进犯罪团伙中,或者受到社会骗局的侵害。

最后,心理和生理问题也是老龄犯罪的原因之一。

老年人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老年人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老年人犯罪及其对策研究(江西司法警官学院,江西南昌330038)自改革开放政策推行以来,我国经济、科技迅速发展,医疗卫生大幅度改善,人们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压力随之出现,老年犯罪增多,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严峻挑战,就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观点。

标签:老年人犯罪;现状特点;原因分析;预防对策1 我国老年人犯罪现状及特点对老年人犯罪的定义很多,笔者综合我国人口生理、心理等方面特征,借鉴文献资料观点,将其界定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具有完全责任的人所实施的犯罪。

由于社会经济、环境、诱惑等原因,我国老年人犯罪日益增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大致表现出如下特点:(1)在犯罪率上,老年人犯罪所占比例,横向看较低,目前约3%以下,纵向则呈逐年上升增长趋势,且犯罪结构更趋老龄化。

如2009年北京审理的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周志评年龄高达99岁,可谓创北京司法史上之最。

(2)从犯罪手段上看,受体能衰退影响制约,老年人犯罪往往采用指挥、教唆、欺骗、诱惑等非暴力的手段,但近年来出现了新动向,暴力犯罪有所增加上升。

(3)从犯罪对象上看,受身体素质影响,其往往多选择没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弱智痴呆、病患者或者其他老人等弱势群体。

(4)从犯罪类型上看,老年人犯罪种类与性别关系较为紧密,主要集中在女性财产性犯罪和男性性犯罪两大类,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但已呈现出多元化发展且逐年翻新的趋势。

(5)从犯罪主体特征上看,老年人犯罪中以男性为主,受教育程度不高者居多,高中、中专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部分;按犯罪区域分析,农村比例较大,农村老人是老年人犯罪的“主力军”。

2 老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在现代社会,老年人犯罪的与日俱增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对此西方一些犯罪学专家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有从心理学角度出发,认为心理衰退使得老年人无法承受孤独感、失落感;有认为老年期人际圈变小,老年人性情波动较大及社会监督减少等原因,使得老年人犯罪随之增多。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标题: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引言:老年人犯罪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犯罪现象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对策,我们对老年人犯罪进行了调研。

本报告旨在分析老年人犯罪的现状和原因,同时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一、老年人犯罪的现状:1.老年人犯罪率上升:根据我们的调研数据,老年人犯罪率呈年增长趋势,并且犯罪行为类型多样化,包括财产犯罪、非法行医、家庭暴力等。

2.老年人犯罪案件多发地区: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犯罪案件在一些社区和农村地区较为普遍,可能与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和社会保障不完善有关。

二、老年人犯罪的原因:1.经济因素:一些老年人因为养老金和其他收入的不足,生活压力增大,被迫参与犯罪活动以解决经济困难。

2.心理因素:部分老年人产生沮丧、孤独等负面情绪,缺乏亲情支持和社交圈子,从而易于陷入犯罪行为。

3.社会因素: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和照顾程度不够,缺乏专门的老年人犯罪预防和救助措施,使得老年人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三、老年人犯罪的危害:1.对老年人自身的伤害:犯罪行为会导致老年人身体受伤、经济损失等,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2.对家庭的破坏:老年人犯罪不仅损害自己,还对家庭造成巨大影响,家庭关系恶化,庞大的心理负担给家人带来困扰。

3.对社会的危害:老年人犯罪行为损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加了社会成本,减弱了社区的安全感与凝聚力。

四、预防老年人犯罪的对策:1.提高老年人福利待遇:加大老年人养老金和社会福利的投入,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减少老年人因经济压力而参与犯罪的可能性。

2.完善老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建立老年人犯罪预防机构,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加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情绪调节能力。

3.加强社区关爱力度:建立老年人关爱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社区活动,提供社交机会,减少老年人的孤独感和心理压力。

4.加强执法力度:完善老年人犯罪举报机制,加大对老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社区环境。

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的探讨

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的探讨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f叁墨!圭塾垒竺!!!旦圭!:.i l篮豳匿翟豳对耄罩八犯罪从宽处理阉题曲搡讨孙靖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犯罪问题不容小视。

老年人犯罪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成年人进入老年人阶段,自我辨控能力将大大下降,从而做出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从轻从宽原则,却没有系统规定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特殊刑事责任。

本文从老年人犯罪的概念、特点等方面着手,针对我国老年人犯罪的立法现状提出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立法建议中图分类号:D9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l l-073-02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问题,老年人违法犯罪也处于上升趋势,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遏制老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刻不容缓。

所谓“老年人犯罪”,通常指的是60周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

这是根据犯罪主体的年龄标准而划分的犯罪类型,尽管这个标准并不能反映每个人进入老年阶段的个体差异,但却便于研究和使用。

笔者拟就我国老年人犯罪特点、立法现状等方面的问题作简要探讨,并针对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审议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k)(草案)》中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我国老年人犯罪的特点一是从老年人犯罪的类型上看,男性性犯罪突出,女性则以扰乱社会治安及盗窃等财产型犯罪为主。

二是从老年人犯罪的手段上看,以非暴力型犯罪为主。

由于受身体衰老的限制,一般难以实行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他们往往采取教唆、诱骗、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和问接性的犯罪手段。

三是从老年人犯罪的对象上看,多为弱势群体。

老年人往往选择没有反抗能力或者放抗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或者其他老人为侵犯对象。

四是从犯罪主体特征看,老年人犯罪多为文化层次偏低的人,农村老人犯罪较多,以男性为主。

除了以上几个可以明显归类的特点,近年来还有一些退休老干部利用自己多年的人际关系网,为家人或他人谋求非法利益,这一点也应引起注意。

近期诈骗老年人案件的分析

近期诈骗老年人案件的分析
• 加强防范教育:针对老年人缺乏防范意识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他们的防范 教育,提高他们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能力。这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 传资料、组织模拟演练等方式实现。
•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保 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应该从重处罚,起 到震慑作用。
04
人对诈骗行为的认知
通过社区活动、宣传册、讲座等形式,向老年人普及常见的诈骗手段和案例, 提高他们对诈骗行为的警觉性。
增强老年人的风险意识
教育老年人保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随意转账或提供 个人信息。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情感需求
老年人普遍存在孤独、寂寞的情 感需求,诈骗分子利用这一心理 需求,以关心、问候、帮助等手
段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和财物。
法律原因
法律制度不完善
当前针对诈骗行为的法律制度还 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给诈骗分 子可乘之机。
执法力度不够
对于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部分地区存在执法不严、打击不 力的情况,使得诈骗分子得以逃 脱法律制裁。
• 增加社会支持:社会应该更加关注老年人的生活和需求,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 助。例如,可以建立老年人互助组织,提供安全保障和信息交流平台;同时, 相关机构也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诈骗风 险。
• 深入研究分析:我们应该继续深入研究和分析诈骗案件,了解最新的诈骗手段 和趋势,为预防和打击诈骗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同时,还可以借鉴国际经验 和其他地区的成功案例,不断提升我国在老年人诈骗案件方面的预防和打击能 力。
02
诈骗老年人的类型和特点
类型
投资诈骗

老年人犯罪

老年人犯罪

浅谈老年人犯罪摘要:《刑法修正案(八)》首创了“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人免死”,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争议。

本文通过分析老年人犯罪的原因,提出减少老年人犯罪的建议。

关键词:老年人原因建议中图分类号:d669.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9 -0000-01对于有关“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人免死”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争议,也引起了人们对有关老年人犯罪问题的深入研究一、老年人犯罪的原因老年人犯罪包括自身的主观原因外,社会和家庭等因素也有可能促使其犯罪。

(一)从心理方面来看,老年罪犯一般都存在着一定的心理偏差进入老年期以后,子女们由于工作相继离开老人生活,而老人自己的朋友也随着岁月的流逝一天天减少,老人往往处于一种孤独、寂寞的生活状态当中,长此以往很容易使老人产生孤独感、迟暮感和失落感,导致老年人思想颓废,变得敏感多疑,对事物的认识出现偏差。

而有些老人更是由于本身脾气暴躁,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和刺激欲,他们思想狭隘、固执己见、脾气暴躁、以自我为中心,受不得半点委屈。

正是由于这些心理的偏差,导致老人们往往任性冲动,很容易因为一点小事而引起冲突和矛盾,出现攻击性的言语和行为,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二)从思想方面来看,老年罪犯很多都受腐朽思想的影响,树立了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些老年人正是受这些腐朽思想的毒害,追求物质享受和不健康的精神刺激,从而导致犯罪。

(三)我国的养老体制不健全我国的养老体制运行了十多年,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但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养老制度本身就不成熟,再加上我国快速的老龄化给我国的养老体制带来了很大挑战。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但是我国的养老体制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仍然不够健全。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解决城市贫困老人和农村老人的生活问题,部分老年人无力参保。

其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提供,在无人赡养和无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一些老人很容易产生小偷小摸或者报复的心理,从而导致犯罪。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机制研究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机制研究
21 0 1年 1月 第 3 1卷 第 1 期
新 疆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学 报 J un l f nin o c f c r c d my o r a o j gP l eO i s a e Xi a i e A
J n. 0 a 2 11
V0 _ l NO . I3 1
【 法治 论 坛 】
老年人 犯罪从 宽处 罚机制研究
叶建 丰 , 朱 宁
( . 州 市 司 法 局 宣 教 处 , 江 杭 州 3 0 0 ; . 州 市 西 湖 区 司 法 局 , 江 杭 州 3 0 0 ) 1杭 浙 10 6 2杭 浙 10 6
【 摘要 】 老年 人犯 罪是 指6 周 岁以上 的老 年人 所 实施 犯罪 行为 的总 称 。 0 老年 人犯 罪呈 现 以下特 点 : 罪 犯
犯 , 宽缓刑 、 刑 、 释 的适 用条 件 ; 程 序法 上 , 定对 老 年犯 罪人 慎捕慎 诉 , 定 讯 问审判 时 亲属在 放 减 假 在 规 规 场权 , 善 指定 辩护 权 , 刑 罚执 行予 以特 别关 照 。 完 对
【 关键 词 】 老 年人 犯罪 ; 刑罚 ; 宽 ; 别保 障 从 特 【 o】 1 . 6/i n1 2 - 52 1 .10 di 03 9 .s .6 2 1 9 .0 0 .1 9 js 1 1 1
( ) 年 人 犯 罪 的 概 念 一 老
老年 人犯 罪 可 区分 为 广义 和狭 义两 种 。广义 的 老 年人犯 罪指 由于身体 、 理 、 会 生活 等方 面处 于 心 社 老 年化 的过程 而 引发 的犯 罪行 为 ;狭义 的 老年人 犯
罪 指 老 年 人 所 实 施 的犯 罪 行 为 。 最 早 从 年 龄 结 构 研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合理性探讨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合理性探讨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合理性探讨[摘要]目前,我国已进人老龄社会,老年人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无论是从刑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社会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容态度来看,还是从刑法的机能、刑罚目的方面来看,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的做法势在必行。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合理性根据联合国的有关规定,一个国家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那么这个国家的人口就属于老年型。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公布,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

据统计,到2008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已经达到了1.6亿,占总人口的12%。

到2020年,将达到2.48亿,比现在净增近1亿,平均每年增长596万。

这意味着老年人犯罪的数量将会增加,老年人犯罪在犯罪总数中的比例也会提高。

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落实了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

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本文拟就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确立的合理性方面提出以下观点:一、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符合“悯老恤老”的中国传统道德观,贯穿了我国关于老年人从宽处罚的立法沿革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并没有关于老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但中华民族一向尊老爱幼,对于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具有悠长的历史。

(一)春秋战国时期《周礼·秋官·司刺》规定:“一赦日幼弱,再赦日老耄。

”“幼弱”又称“悼”,指未成年人,而“老耄”则是指老年人。

《周札·秋官司寇·司厉》还在盗窃罪里规定:“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龀者,皆不为奴。

”战国时期的《法经》中,也记载有对老年人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其减律略日: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罪卑一减。

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的调查报告

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的调查报告

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的调查报告近年来,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案件频发,在社会上产生了及其恶劣的影响。

此类犯罪严重恶化了治安形势,扰乱了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深入探究农村老年人犯罪案件的成因,近期我们对20__年以来Y地区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分析,以期对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有所帮助。

一、受案基本情况长期以来,我们传承着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将老年人作为尊敬的长辈,他们也常因年老体衰被社会作为弱势群体看待,但却忽略了这一群体也会侵害社会,尤其是老年人性犯罪问题更是一个犯罪预防的盲点。

20__年至今,Y地区基层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犯罪案件32件38人,其中性侵害犯罪案件达9件9人(包括强奸案件8件8人,强制猥亵儿童案件1件1人),占案件受理数的28%,并且有逐年上升趋势:20__年1件1人,20__年1件1人,20__年2件2人,20__年5件5人。

逐年上升的农村老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令人担忧,也应引起我们对农村老年人性犯罪案件多发问题的关注。

二、该类型案件的特点及成因分析分析上述9起农村老年人性侵害犯罪案件可以看出,该类型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从犯罪主体看,农村老年人性侵害者文化程度较低,多为文盲或半文盲,法律意识淡薄,生活上缺少约束,其中丧偶、离异、单独生活者居多。

他们大多单门独户,与人较少交往,或与子女分家单独生活,或老伴去世、离异,缺少与他人的沟通交流,而其独来独往又为实施性侵害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20__年以来,该院受理的9起农村老年人性侵犯案件中有6人为文盲或半文盲,占受案总数的67%;有4人认为只要女孩愿意就不算强奸,占受案数的龙源期刊网.cn44%;丧偶、离异、单独生活者有5人,占受案数的56%。

如20__年9月份,68岁的赵XX前老伴刚刚去世,将本村在自家玉米地独自看玉米的12岁女童赵X强奸。

老年人性犯罪现象调查及预防措施

老年人性犯罪现象调查及预防措施

老年人性犯罪现象调查及预防措施【摘要】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

”早在1995年我国已达到了老龄化社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老年人犯罪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突出,且多发于强奸、介绍容留卖淫等涉性类犯罪。

如何预防老年人性犯罪行为的发生,我们可以从转变观念、加强立法、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实施预防。

【关键词】老年人;性犯罪;预防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都属于老年型人口结构的国家,并称其为老龄化社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早在1995年我国已达到了老龄化社会。

20世纪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 1.3亿,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0%以上,而且还正在以年平均3.2%的较高速度增长。

因此,早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注意人口迅速老龄化的趋势,及时采取正确的政策”。

人口老龄化使社会出现新的特点,也给社会带来种种问题,其中包括老年人犯罪问题。

一般说来,在整个社会的犯罪中,老年人犯罪的比例是很低的,在整个老年人口中,犯罪的比率也是很低的。

可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老年人犯罪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突出,且多发于强奸、介绍容留卖淫等涉性类犯罪。

从2010年至2012年,我院共审理老年人犯强奸罪案件18件18人,其中2010年4件,2011年8件,2012年6件,总体呈上升态势。

审理老年人犯介绍、容留卖淫罪案件39件42人,其中2010年12件13人;2011年17件18人;2012年10件11人。

上述案件约占三年来案件总数的3%。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老年人性犯罪呈现如下特征:(1)高龄化犯罪现象显现。

与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现象相反,老年人犯罪中高龄化现象不断出现。

从2010年至2012年,80岁以上犯罪案件有3人,这种现象在2010年以前是没有过的,这也反映出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犯罪能力从年龄上看在不断延长。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研究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研究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研究作者:马莹莹 赵瑞雪向美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6期【摘要】矜老是我国自古以来的立法传统,反映了人道主义精神。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

我国的立法机构在矜老传统的基础上,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正是适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恤刑思想,不但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且使我国刑事立法结构更加健全,符合刑法精神和刑罚目的,符合当今世界刑事立法的趋势。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谦抑原则一、老年人犯罪概述(一)老年人犯罪的定义何为“老年人”呢?在我国退休年龄基本确定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但是1982年联合国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首次将老年人的年龄正式界定为60周岁,我国在1996年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2条也规定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因此,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即为老年人犯罪。

(二)我国老年人犯罪现状根据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接近14%。

据联合国说法,老龄化国家是指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以上。

老龄化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同年全国老龄办预计,五年后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口约占老年人口的近14,人口结构的转变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老年人犯罪问题。

近年来老年人犯罪比例逐步上升,据调查,我国A省B市C区2007-2012五个年度中,该区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324起,其中老年人作案101起,占破获案件总数的531%。

案件种类涉嫌故意伤害的最多,其次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盗窃、诈骗、强奸,妨害公务和损坏公私财物等。

(三)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第一,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

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部分老年人在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发生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行为。

我国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机制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我国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机制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g c县和 d市 X县 的两个基层 检察 院 20 市 06—20 0 8年办理 的老年人犯罪为例 , 从实 证 的角 度分 析看 , 老年 人犯罪 主要
呈现以下特点 。
罚 的原则 , 具有跨时代的重要意义 。但该 修正案 的规定过 于
笼统和原则 , 对老年人 犯罪 从宽 处罚 的力度 较小 , 内容也不 完善。因此 , 如何进 一步研究 和制定老年 人犯罪 的从宽处罚
( ) 年人犯罪的概念 一 老
所谓老年人 犯 罪 , 名思 义 , 指 老 年人 实 施 的犯 罪 。 顾 是 18 9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 世界 老龄问题 大会 ” 首次将 老年人
收稿 日期 :0 1 1 2 2 1 —1 — O
作者简介 : 王川平 , , 女 四川省人 民检察 院公诉 处助理检 察员 , 南财 经政 法 大学硕 士研 究生, 西 主要从 事刑事诉讼 法研 究 ; 王 海, , 男 四川省人 民检察 院公诉 处助理检察 员, 西南政 法大学博 士研 究生 , 主要从 事刑 事诉讼 法研 究。

75 ・
王川 平等 : 国老年人犯 罪从 宽 处罚机制研 究 我
年度 案件 总数 0— 0 0— 0 8 6 7 7 8 0岁 平均 最大
处罚 的力度较小 , 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 ) 法 实践 操 作 标 准不 一 二 司
( ) 件
2o o6 20 07 2o 08 4 6 9

4 5 6

0 1 2
以上
0 0 l
年龄 年龄
6 3 6 4 7 5 6 7 7 5 8 2
我 国的司法解释 , 对老年人犯罪适用从 宽处 罚原则 已有 所涉及。最高人民检察 院 20 0 6年 发布 的《 于在检 察工 作 关

治理老年人违法犯罪的思考

治理老年人违法犯罪的思考
法犯 罪是 社 会发 展 环 境 与 个 人 生理 、 心理 交 互 作 用 的 产
物。作 为人生 旅程 的最 后阶段 , 年人群体 的社 会地位 、 老 经 济地位 、 人际 关系和 心理 、 家庭等都在 发生 变化 。在社会 转
型过程中, 由于社会、 家庭对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关爱较
少 , 健康状 况没有得 到应 有的 关心和重视 使老年 人 精神 致 群 体 弱势 化和 边缘化 。 同时 , 社 会生活 环境 的 急剧 变 现代 化 也会 使部 分老 人产 生不 适 , 对于 自我调 适 能 力较差 的老 年 人而言 , 便可能 因此实施违 法或犯罪行 为。 治理 老 年人 违法犯 罪 问题 , 必须 针对 老年人 违法 犯罪 的原 因 , 才能制 定相 应 的对策 , 老年 人健 康 、 让 幸福 度 过其
我 国人 口目前 正 处在急 剧老 年化 时期 , 相应 的老 年人
问题 也 日益 凸显 出来 并影 响到社 会 的 方方面 面 , 这一 问题
由于 经济上 的贫 困 , 是被遗弃 , 是 因不堪 虐待而 离 或者 或者 家流 浪 , 者是 孤身 无人 接济 , 或 为生活 所迫 而 实施盗窃 、 诈
三、 支持和保护老年人的再婚权益 据 调查 , 老年人 性违法犯罪 的特点较 为突出。其中 , 丧 偶 未娶或终 身未娶 的男性 老人 占有相 当大的 比例 , 的受 有 经 济条 件所 限无力结婚 或再 娶 , 的虽然 具备相 应 的经 济 有 条件 , 因子 女反对不敢 或不能再婚 , 有的深受 旧思想 束 但 还 缚 不好 意思再 娶。在 不健康 的心理 支配下 , 分老年人 走 部 上 了嫖 娼强奸 的违 法犯 罪道路。一 些城 市里甚至 出现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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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从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来看。我国 目前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 人口的预期寿命尽管比 较以前有大幅度的提高, 但是由于人口身体素质和 人民生活水平与发达国家比仍有差距, 所以我国人 口预期寿命和发 达国家仍有一定 的差距。比如, 1990 年, 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大 约为 70 岁, 而同期 的一些发达国家已 经达到了较高的 水平, 如 日本 74. 5 岁, 瑞典 73. 5 岁, À 更有一些国家达到了 76 - 78 岁, 这说明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与 发达国家 相差也在 5 岁左右。而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如英国、 美国、法国、瑞典、挪威、冰岛、意大利、日本以及西 方的其他工业发达国家, 都把 65 岁作为划分老年 人口与否的年龄界限。[ 9] 所以从这个角度, 把我国 的老年犯罪人的年龄界限划定在 60 岁是有人口学 上的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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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 犯罪人划 分为 50 岁 ) 59 岁 以及 60 岁以上 的。¹ º 另外, 也有作者提到了在一些监狱里, 甚至 包括一些联邦监狱把判断老年罪犯的年龄界限定 在 45 岁。» 从这些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 英美学者 关于老年人犯罪的研究还是更多一些, 所以也提出 了更为多样的观点。
联合国人口学会对于老年是这样定义的: 老年 常常用来指大多数人在此时将要退休的那一生命 周期, 在此年龄以上的人, 叫做老年人。[ 6]
[ 中图分类号] DF611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08- 8628( 2012) 03- 0035- 05
一、关于老年人犯罪概念的各种观点 老年人犯罪其实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 提出要 对其进行研究的时间很早。早在 1899 年在布达佩 斯召开的一次犯罪学会议上, 就已经有人对老年人 犯罪进行了讨论 ¹ , 这也是有据可查的对老年人犯 罪较早进行关注的一次研究。只是直到上个世纪, 老年人犯罪达到一定规模之后, 才激起了更多的人 对它进行研究的兴趣。 老年人犯罪的概念不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我 们完全可以将老年人犯罪定义为: 一定年龄以上的 人所进行的犯罪行为。所以, 现存的各种观点的分 歧也主要集中于如何确定这个年龄的界限。 德国著名犯罪学家施奈德将老人犯罪定义为: 人们把所有 60 岁或 60 岁以上的老人所实施的犯 罪行为统称为广义上的老人犯罪。狭义的老人犯 罪是指由于人的身体、心理、社会生活等方面处于
[ 收稿日期] 2012- 03- 01 * [ 基金项目] 本文为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 社会科 学研究 项目5 老年人 犯罪 刑事责 任问 题研 究6 吉教 科文合 字 2011 第
460 号之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王震( 1979- ) , 男, 辽宁 抚 顺人, 法学 博 士, 吉 林师 范 大 学政 法 学院 讲 师。研 究 方向: 刑 法 学 与犯 罪 学。
日本的关于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和德国有所类 似, 但是也不尽相同。他们将其称为高龄者犯罪。 大谷实认为: 在犯罪统计上, 将 60 岁以上的人的犯 罪称为高龄者犯 罪。[ 4] 而在另 外一本日本的 刑事 政策学的专著中认为: 高龄者通常较多是指 65 岁 以上者, 但根据5犯罪白皮书6统计上的条件, 指 60 岁以上者。[ 5] 这里提出了 65 岁或 60 岁两个界限标 准。
[ 摘 要] 老年人犯罪是我国在老龄化日趋严重的背景 下所要必须 面对的问题, 但是对 老年人 犯罪的 一些基 础性 的问题, 目前的研究仍然比较匮乏。在这样的背景下, 对于 老年人犯罪的概念的进一步澄清和对老年犯罪人的分类的 研究也就有其自身的意义和价值。
[ 关键词] 老年人犯罪; 老年人犯罪概念; 老年犯罪人的 分类
( 三) 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来讲。联合国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82 年 在维也纳召开的/ 老龄问题世界大会0一致通过的 5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6文件确认了/ 硬性 的却比较方便的办法是把 60 岁和 60 岁以上的人
¹ William Wilbanks and Paul K . H. K im: Elderly Criminals, U niversit y Press of A merican Inc, 1984, p19. º Belinda M cCarthy and R obert Langwort hy, Ol der O ff enders: Perspect ives inCriminology an d Criminal Just ice, Praeger , 1988. 中同时证 实了上述提到的 50, 55, 60, 65 岁的年龄都有人主张, 参见该书第 6 页。 » Evelyn S. N ew man, D onald J . N ewman, M indy L. Gew irt z and Associat es, Elderly Criminals, O elgeschlager, G unn & Hain, Publishers, 1984, p4. ¼ 康树华. 犯罪学 ) ) ) 历史#现状#未来[ M ] . 台北: 五洲出版社 1999 年版, 第 662 页。另外在康树华教授 的其他一些著 作中也表达 了相同的观点。参见 康树华著: 5当代中国犯罪主体6 , 群众出版社 2005 年版, 第 111 页。 ½ 蔡墩铭. 犯罪心理学[ M ] . 台北: 国立编译馆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1979 年版, 第 171 页。林山田、林 茂, 林 璋. 犯罪学 [ M ] . 台北: 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版, 第 317 页, 也持同样的观点。 ¾ E. A . Fat tah an d V . F. S acco: C rime an d V ict im ization of t he Elderly, S pringer- V erlag N ew Y ork Inc, 1989, p2. ¿ 姜华. 试论汉代老人问题[ D] . 山东大学, 2006 年硕士学位论文。 À 田雪原. 中国老年人口( 人口) [ M ] .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年版, 第 313 页。另外又有数据显示: 联合国 中位预测 2000 - 2005 年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为 71 岁。见熊必俊. 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 M ] .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2 年版, 第 288 页。
老年化的过程而 引发的犯罪行 为。[ 1] 这里的 广义 和狭义的区分, 一个着眼于行为主体, 一个着眼于 行为特征。狭义的老年人犯罪所包含的范围较小, 它把老年人所实施的并非由于老年化过程而引发 的犯罪行为排除 在外。[ 2] 我们 的讨论都是集 中于
这里广义上的老人犯罪。而这里的施奈德的观点 也受到了其他一些德国的犯罪学家如凯泽、阿尔布 莱希特的认可。[ 3]
要所做出的无奈的选择。
笔者认为, 就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言, 我国老年 人犯罪的年龄界限划定在 60 岁还是比较合理的。 理由有以下几点:
( 一) 从我国的历史传统来看。我国的史书当 中对于老年人的年龄有许多记载。例如, 5礼记#曲 礼6篇载: / 六十曰耆0; 5 管子#海王篇6注: / 六十以 上为老男、五十以上为老女0; ; 5隋书#食货志6载: / 六十为老0; 5唐六典6载: / 六十为老0; 宋朝也以六 十以上为老。[ 8] 5周礼6 以六十为免征的起始年龄; 5文献通考#户口考6总结性的记载: / 晋朝以六十六 岁以上为老, 隋以六十为老, 唐以五十五为老, 宋以 六十为老。0 ¿ 可见, 我国古代对老年人的界定, 多 以 60 为界限, 这样的传统在确定我们的标准时也 应当给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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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划为年长人0。¹ 我国 1996 年制定的5中华人 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6第 2 条规定: / 本法所 称老年人是指 60 周岁以上的公民。0 同时我国现 行的老年人退休标准中一般男职工退休年龄为 60 岁; 女职工干部 为 55 岁。º 尽 管现在热议中的提 高退休年龄的问题, 但是这个提高 也是逐步进行 的, 也是在今后根据我国老年人口发展来逐步实施 的。所以就目前情况, 将这个年龄界限 划定在 60 岁是比较合理的。
英美学者对这个问题也有涉猎。但是也有许
多分歧。如巴特勒( But ler) 和莱维斯( L ew is) 认为 65 岁在描述一些例如诸如健康、精神状 况以及心 理和生理的忍耐力或创造力方面并没有必然的联
系。但 是它是 出于 某种 目的 所做的 强制 性的 划 分。º 另外一些学者认为 65 岁的界限过高, 对于研 究老年人犯罪行为来说 55 岁是更好的截断点( cut - of f point ) 。» 当然, 还有人认为这个年龄界限从 统计个人逮捕数量的角度还应当更低一些, 可以将
我国学者对老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也有所研 究。例如, 康树华教授就认为, 老年人犯罪通常是 指 60 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¼ 我国台湾著名 学者蔡墩铭认为, 事实上五十六岁以上即可认为进 入老年期, 而老人在犯罪学上通常指六十岁以上之 人而言。½ 而我国台湾学者另有较新的观点认为: 一般而言, 老年人犯罪系指年满 65 岁者所为的犯 罪行为。[ 7]
184507406@ qq. com ¹ Pollak. O . 1941: T he Cr iminality of Old Age. Psychiatry Dig est. 3: 213. 转引自 Belinda M cCar thy and Robert Langworthy: Older O ffenders: P erspectives in Criminolog y and Criminal Justice, Pr aeger Publishers, 1988, p15. º Butler, R. N . and I . L . L ew is: Ageing and M ental Health( 3rd editio n) . T oronto: T he C. V . M osby CO . 转引自 E. A . F attah V . F . Sacco : Crime and V ictimization of the Elderly, Spr ing er - Verlag N ew Yor k I nc, 1989, p2. » Shichor , D. and S. K obrin: Criminal Behavior Among the Elder ly, T he G ero ntolog ist. 18( 2) : 213- 218. 转引 自 E. A . F attah V . F . Sacco : Crime and V ictimization of the Elderly, Spr ing er - Verlag N ew Yor k I nc, 1989,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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