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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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管理的有关要求,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对敏感岗位员工任职管理,增强多岗位锻炼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敏感岗位的定义

敏感岗位是指公司在对外合作交易中被赋予一定考察选择、考核评判和资源分配职责,以及在公司内部管理中被赋予管理和接触大量集团、个人客户资料及信息的非领导职位,主要包括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基建管理、渠道管理、广告宣传、合作方管理、帐务分析、IT系统维护等岗位。

第二条敏感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认同企业文化。

二、坚守职业道德,正直诚信,处理问题公平、公正。三、业务能力强,熟悉业务流程。

四、廉洁自律,自觉加强自我修养的提升,严守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

员工任职敏感岗位前,应由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任职前考察,不符合条件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条敏感岗位的在岗监督与管理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敏感岗位员工的监督与管理均应按照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同时承担管理监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对敏感岗位管理负领导责任;各级直线经理对分管范围内敏感岗位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

要重视对敏感岗位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和廉洁从业内容的培训,强化责任和风险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同时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敏感岗位员工的业务管理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制度制约能力。

第四条监督与管理制度一、轮岗制度

敏感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任职期满后须进行制度性轮岗。敏感岗位员工的制度性轮岗须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

对于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优良、职业操守较高且暂无合适继任人选的,经征求本人同意后,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延长任期。市分公司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联合考察合格后,可适当延长任期。连续任职期限最多不得超过6年。

对于正常轮岗离任敏感岗位的人员,组织应予以适当照顾和保护,安排至原职级其他岗位工作;在组织竞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定期考核制度

各单位每年应对所辖敏感岗位员工负责的业务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要建立敏感岗位员工业务档案登记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登记,并作为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对考核中应发现纠正的问题而未发现和纠正,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其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加强敏感岗位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在年度述职的同时要进行述廉。

三、廉政谈话制度

对敏感岗位员工的廉政谈话包括例行谈话、任职谈话和戒勉谈话,谈话的方式、主要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司《廉政谈话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四、离任交接制度

应建立敏感岗位离任交接制度和交接台账,以书面形式出具详细交接清单(内含岗位职责、主要工作内容、以往工作重要资料等)。直线经理应积极履行其辅导、监督等职责,保证平稳过渡。

部门应对交接内容、资料等进行审核确认,并由交接双方及部门分别存档。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殊敏感岗位轮岗制度

1.目的

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进一步培育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敏感岗位,包括业务性较强、敏感性、经营性强的岗位,具体有:

质检中心:取制样人员、原料成品分析人员。资产财务部全体人员。

物流部:自动取样机操作人员,现场管理组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管理各单位特殊敏感岗位的轮岗工作,并对轮岗情况进行监督。

3.2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特殊敏感岗位人员的管理,并依据轮岗原则及周期,对本单位特殊敏感岗位进行轮换。

4.岗位轮换的原则

4.1定期轮岗与适时轮岗相结合。

4.2单位内部轮岗与外部轮岗相结合。

4.3人尽其材与择优使用相结合。

6.轮岗实施办法

6.1如临时有特殊原因不能满足轮岗周期,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报公司批准后变更执行,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岗位轮换安排的,按公司经济责任制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6.2各单位应建立《员工轮岗工作档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员工奖惩、培训、晋升、轮岗的依据。

6.3各单位应切实做好轮岗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将本年度轮岗计划及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备案。

6.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涉及企业重要经营机密和关键岗位的员工轮换进行统筹规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6.5员工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7.管控说明在以上的轮换时间之内,如果上述敏感岗位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违规问题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以上各岗位跨车间的轮换,必须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履行公司内部调动手续。对于违反此条规定的,依照人事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轮换制度只是作为针对上述敏感岗位问题的一种预防和控制措施,各单位应该在此之外,加大对上述岗位的管控,预防问题的发生。

8.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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