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管理全套制度汇编
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
医院急救药品及物品管理制度汇编4篇1、设有急救药品及物品处,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及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及物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及物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及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及物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及物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篇: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病区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抢救中迅速、及时、准确使用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我院根据科室特点,分别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制定制度如下:1、各科室急救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须按要求配置,种类、数量、规格要保持一定基数,报护理部、药械科备案,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2、根据急救药品、器械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分别定位存放、编号排列,标记明显。
3、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管理。
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4、急救药品、器械的效期管理:(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品名、规格、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器械和药品,护士有权拒用。
(2)、存放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器械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
品名、规格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急救药品、器械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登记本上,以备核查。
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降低药品成本,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第五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七条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八条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条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五条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
第十六条对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及时登记,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潮、防鼠、防虫等工作。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3篇)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一)病房药品管理1、药物分类按药品种类可分为内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新型药剂(如贴剂、胰岛素泵等);按管理分类为基数药、毒麻药、抢救药、贵重药等。
2、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其他人不得私自取用。
病人药物专药专用。
3、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药柜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4、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数量及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药品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内用药与外用药品分开放置,静脉与口服药分开放置,并按有效期限的先后,有计划的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5、药瓶上标签明显清晰。
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剧毒药为黑色边。
标签上标有药名(中英文)、浓度、剂量。
凡标签不清、过期、破损、变色、浑浊等均不能使用,需及时更换。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无过期,用后及时补充确保应急使用。
7、特殊及贵重药品必要时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班班交接有签名。
8、皮试液、胰岛素、肝素、疫苗、血制品及稀释后的抗菌素等放冰箱内保存。
定期检查,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胰岛素第一次开瓶使用要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一个月内使用。
9、易被光线破坏的药物应避光保存,如维生素c、氨茶碱、硝普钠、肾上腺素等。
10、易燃、易爆的药品放置在阴凉处,远离明火、如过氧乙酸、乙醇、甲醛等。
病人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姓名、床号。
(二)病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护理)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
3、4、5、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点,双方用正楷在专册签全名。
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红处方)后,方可给该病人使用。
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病人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批号、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医院科室用药制度汇编模板
医院科室用药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科室用药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科室用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四条科室应根据临床需求和用药特点,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提交给药剂科审核。
第五条药剂科应按照采购计划,从合法的药品供应商采购药品,并建立供应商评价和淘汰机制。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招标采购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七条药品到达后,科室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科室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药品过期、损坏或丢失。
第九条药剂科应定期对科室的药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储存。
第三章药品配送与使用第十条科室应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药品,遵循药品说明书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第十一条护士应按照医嘱,准确给药,并做好给药记录。
第十二条科室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药剂科。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根据科室的用药情况,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
第四章药品费用管理第十四条科室应严格执行药品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费用,降低患者负担。
第十五条科室应根据临床路径和医保政策,合理选择药品,避免滥用和浪费。
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定期对科室的药品费用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科室提供用药指导和参考。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用药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科室应定期进行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确保医护人员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六章罚则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汇编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1、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样本(3篇)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三、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四、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五、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六、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一、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
二、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
必要时病人(或家属)参与确认。
三、口服药做到看服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四、注射药物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应用于病人。
用药后观察制度一、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三、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时,应建立巡视登记卡,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确保用药安全。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样本(2)一、引言医院病房是患者接受治疗和护理的重要场所,药品在病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提升,医院制定了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二、药品进货管理1. 病房药品采购由病房护士长负责,根据患者需求和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采购,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
2. 采购药品应从合法药品供应商处购买,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3. 药品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涉及金额较大的药品应进行招标采购。
4. 采购的药品应有标签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信息,并由护士长进行核对。
三、药品储存管理1. 病房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药品应按照药理分类、浓度等进行摆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本省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基本准则,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药品质量管理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体系,实施药品质量方针,并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医疗机构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该机构应当设置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组或专门人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拆零、调剂、特殊药品管理、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卫生管理以及人员教育、培训、体检等,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内部评审,确保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人员与培训第七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其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熟悉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从事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有国家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发现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应当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药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培训的监督与指导。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的管理,规范医院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的水平,维护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医疗机构和药房等相关部门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安全可靠、可追溯。
第四条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三到位、一落实”的原则,即:药品管理责任到岗位,管理制度到位,药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药品使用规范落实到位。
第五条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改进。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进行,采购程序必须规范、合法、公开、公平。
第七条本医院实行统一、集中的药品采购模式,药品采购应充分考虑药品的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因素。
第八条药品采购需全面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签订相关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并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第十条药品采购工作应当记录采购情况,并及时进行销售数据统计及分析,为药品库存管理提供参考。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药品入库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二条药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确保入库药品的质量和数量准确。
第十三条药品入库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易取易用。
第十四条药品入库应当及时更新药品库存信息,保持库存准确无误。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五条医院药品配送管理必须按照配送计划进行,确保药品配送的及时、准确、安全。
第十六条药品配送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
第十七条药品配送应当按照配送单进行,确保药品配送的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应当注意药品的温度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九条医院药品使用管理必须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药学管理制度汇编
药学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药学管理工作,提高药学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学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药学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药学管理制度包括药品储存管理、药品配制管理、药品配送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药学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权力责任。
第二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五条药品储存地点应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避免阳光直射,远离有害气体,设有专门的储存区域。
第六条药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种类、剂型、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存放整齐、容易区分。
第七条药品储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温湿度检测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存储信息准确无误。
第九条药品储存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整理,退货、处理或销毁。
第十条药品储存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掌握储存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药品配制管理第十一条药品配制应按照国家药典、药典补充规范、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药品配制应在干净、明亮、通风良好的清洁区域进行,减少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药品配制操作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不得越权操作或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药品配制结束后,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药品配制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配制技能和知识。
第十六条药品配制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流程,避免人为因素带来的质量问题。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药品配送应按照患者需求、医嘱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安全送达患者手中。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应有专门的配送车辆和配送人员,有专门的配送装备,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到损坏。
第十九条药品配送应进行跟踪和记录,保证药品的配送信息准确无误。
第二十条药品配送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专业的配送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用药审查、点评和监控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一、药品采购管理1.建立药品采购委员会,由主管药剂科、药学部门、医疗质控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流程和评审标准等。
2.采购药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药品采购政策执行,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
3.建立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合格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药品检验报告等。
4.采购人员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等行为。
5.保持药品采购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并建立药品采购档案。
二、药品验收管理1.药学部门负责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验收标准执行。
2.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志、说明书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对药品进行抽样检验,依据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4.对不合格的药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返还,确保不合格药品不会被使用。
三、药品储存管理1.建立药品库房,并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和分区储存,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贮存的要求。
2.药品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凉爽,防止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的影响。
3.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识,并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四、药品配送管理1.建立药品配送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配送到各科室。
2.对药品进行分类包装,并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配送药品应采用专用工具,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五、药品使用管理1.建立严格的药品使用程序,医生开具药品处方需符合相关规定,并进行相应记录。
2.护士负责药品的准确给药,执行“三查五权”原则,确保药物的正确性、合适性和安全性。
3.对特殊药物使用进行记录和追溯,如抗生素、麻醉药等。
4.加强对患者的药品知识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用药的能力和安全意识。
六、药品报废管理1.医院应制定药品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原因和程序。
2.药剂科负责对过期、变质、破损、不合格等药品进行及时报废,并制作相应的报废记录。
规章制度-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评审用)
规章制度-三级医院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
编(评审用)
文件目录:
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目录
1.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制、修订和废止程序
2. 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3.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
4. 药品采购管理
4.1 药品采购程序与要求
4.2 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4.3 药品采购合同管理
4.4 药品集中采购管理
4.5 药品样品管理
4.6 药品验收与入库
4.7 药品库存管理
4.8 药品采购记录与统计分析
5. 药品质量控制
5.1 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
5.2 药品质量控制活动
5.3 药品质量风险评估
5.4 药品不合格品处理
5.5 药品质量风险报告
5.6 药品质量事件处置
6. 药品仓储管理
6.1 药品仓储条件管理
6.2 药品仓储管理制度
6.3 药品仓储设备管理
6.4 药品仓库温湿度、光照及洁净度控制
6.5 药品仓库安全管理
7. 药品配送管理
7.1 中药饮片生产车间操作规范
7.2 中药饮片生产厂家自检、互检抽检质量管理制度
7.3 中药饮片产品出厂合格标准管理制度
7.4 中药饮片收货质量管理制度
7.5 中药饮片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7.6 中药饮片批号管理制度
7.7 中药饮片销售管理制度
8. 药品使用管理
8.1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8.2 药品使用记录和统计分析
8.3 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相关事件报告
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正文
每个文件的具体细节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和调整。
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目录建议。
医院药品各种管理制度
一、采购制度1. 医院药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库保管员根据《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
3. 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4. 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5.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6. 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 药剂科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执行。
2. 药剂科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
3. 药剂科负责建立本单位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
4. 药剂科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5. 药剂科负责不合格药品的检查确认和处理。
6.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陈列、保管、养护、调配和临床药学工作。
三、药品使用制度1. 医院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合理使用药品。
2. 医院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充分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法等信息。
3. 医院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4. 医院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处方制度,严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
5. 医院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上报。
四、贵重药品管理制度1. 贵重药品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划分,包括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
2. 贵重药品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 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4. 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1.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制度:确定医院药品采购的流程和程序,并规定药品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和合作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稳定性。
2. 药品收发管理制度:规定医院药品的接收、验收和入库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并保证药品的安全存放。
3. 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库存数量控制、库存更新和补充、药品的分类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和有效
管理。
4. 药品配送管理制度:规定医院药品的配送流程和方式,确保药品能够及时送达各科室使用,并保证药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药品处方管理制度:指导医生开具药品处方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药品的准确名称、剂量和使用方式等,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
有效性。
6.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质量检验、质量追溯和药品不良事件的处理等,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并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7. 药品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医院药品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利用方式,包括药品的基本信息、使用信息和副作用信息等,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8.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院药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药品的保质期管理等,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
9. 药品外包装管理制度:规定药品外包装的检查和验收要求,包括外包装的完整性、密封性和标识的准确性等,确保药品外包装符合要求。
10. 药品废弃物管理制度:规定医院药品的废弃物处理流程和要求,包括药品的分类、处理方式和废弃物的处置,确保药品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医院药品管控制度汇编范本
医院药品管控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药品政策、药品供应市场状况和医院临床需求,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稳定。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方式、采购周期等,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医院药品采购过程中,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对其提供的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设施和条件,确保药品储存的安全性。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储存要求、储存环境、储存期限等,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储存条件的药品进行处理,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选择具有药品配送资质的企业进行药品配送,确保药品运输的安全、快速、准确。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明确配送范围、配送时间、配送质量等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药品配送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配送要求的药品进行处理,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
第五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销售流程、销售价格、销售凭证等要求。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对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药品进行处理,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合理性。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品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从采购到配送、存储、处方和使用等环节符合科学、规范、合理的要求。
第三条医院药品管理工作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和管理流程,落实责任,提高效率,防止浪费和滥用药品。
第四条医院药品管理工作要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药品管理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的药品管理制度,监督落实具体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和配送第六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采购药品的类别和品种,并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
第七条医院采购药品应征询医生的意见,根据病种和患者需求进行合理的药品选择和采购。
第八条药品采购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医院应与药品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数量、价格、是否符合药监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流程,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配送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解决。
第三章药品存储和使用第十一条医院应配备药库、药房等相应的药品存储设施,确保药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存储区域应分类,避免药品交叉污染,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药品的进货、入库、出库、盘存等相关记录,以确保药品的准确输入和及时追溯。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的规范和标准,医生开具处方前需进行适宜性评估,并保证药物的正确用法和用量。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药品使用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用药的行为。
第四章药品质量监控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药品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确保医院所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品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药物临床用药指导和用药知识培训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的认知和正确使用能力。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Word格式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
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
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
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完美整理Word格式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
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
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
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2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__市药品监管局于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医院中药管理制度汇编模板
医院中药管理制度汇编模板一、医院中药管理的总则1、为了规范医院中药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中药处方的质量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中药管理遵循"临床需要、药品安全、科学合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3、中药管理工作由院内药剂科和临床各科室共同负责,落实"用药负责、用药明责、用药过程可控、用药结果监测"的管理理念。
二、中药库房管理1、中药库房由专人管理,负责中药药品的进货、验收、入库、出库、配药等工作。
中药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防止药品受潮、受污染。
2、中药库房要定期进行消毒、防虫、除湿等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中药库房要定期清点库存,做好药品盘点和备案工作。
三、中药处方管理1、临床医师开具中药处方应符合《中医药法》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临床病情、病情分析和辨证施治原则,合理选用中药组方。
2、临床医师要开展自学和培训,提高中药处方的质量和临床疗效,避免滥用和误用中药。
3、护士要按照临床医师开具的中药处方合理配药,做好药品的配制和标记。
四、中药使用管理1、患者接受中药治疗应进行告知,如用药注意事项、用药方法、不良反应等,做好患者的知情告知工作。
2、中药的使用过程中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和用药效果,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患者用药过程中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汇报医师,医师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五、中药废弃药品处理1、医院中药废弃物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处理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2、中药废弃药品应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伤害。
3、医院要定期开展废弃药品的清点和销毁工作,做到废弃药品无害化处理。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药事管理的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配置、使用和处方审核等。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事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保证药事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药品目录和药品库存清单,确保药品种类齐全、库存充足,同时要合理控制库存量,防止药品过期。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实行药品集中采购。
第六条医院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活动。
第七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处理,并纳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档案,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药品储存室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药品分类摆放,严格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药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对药品的保质期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做好药品的定期更新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药品盘点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药品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准确配送到各临床科室。
第十四条药品配送人员应当按时准确地将药品配送到各临床科室,并严格按照配送清单进行配送工作。
第十五条药品配送人员应当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稳定运输。
第五章药品配置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置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药房,由专业药剂人员进行药品的配置工作。
第十八条药品配置人员应当熟悉药品配置操作规程,保证配置的药品质量和用量的准确。
第六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和安全。
公立医院药品制度汇编范本
公立医院药品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使用等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使用等环节,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使用、监督等。
第三条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使用等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公立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药品采购政策,实行集中采购、网上采购等方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五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周期、采购数量等,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六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配送第七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方式、储存数量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明确配送流程、配送方式、配送时间等,确保药品的及时性和安全。
第四章:药品销售第九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等,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对销售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药品使用第十一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用药原则、用药范围、用药剂量等,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公立医院应建立药品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等,确保药品采购、管理、使用等活动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公立医院应定期对药品采购、管理、使用等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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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医院
药品管理全套制度汇编
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八日
目录
一、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西药房工作制度
三、中药房工作制度
四、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五、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六、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七、卫生管理制度
八、药剂科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一、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为规范医院临床科室的麻醉、精神药品申领、保管、退回和销毁,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麻醉、精神药品的申领和保管
(1)各临床科室初次申领麻醉、精神药品基数时,由科主任开具处方、护士长签名领用。
(2)各临床科室储存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基数。
临时使用后,按实际情况,有具备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补充。
(3)各临床科室应设专用抽屉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加锁,专人保管。
第二类精神药品存放在专用储存柜(或专用储存盒)内。
(4)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每日交班清点,确认帐物相符后双方签名,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
3、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退回和销毁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护士长要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有效期、质量及数量情况,及时将近效期(有效期3-6个月内)药品与药房更换。
(3)临床科室变质与过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统一上交药房处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后的残余液要倒入医疗垃圾箱内,并做好记录。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完后的空瓿及废贴要交回药房统一处理。
(6)临床科室要及时将患者剩余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交回药房,由药剂科统一处理。
二、西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住院处方未经住院药房同意不得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药品,更不得无凭证给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程序,认真负责地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地向患者交待清楚。
对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并做好记录。
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7、调剂室贮药瓶(斗)签,按规定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必须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斗)。
凡是库内有药,患者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患者用药。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定期会同相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9、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发现问题当班者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
10、及时把新药、缺药情况告知有关科室并做好新药介绍工作,对积存或快过期的药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使用或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1、调配一般处方以不超过7日量为限,慢性病可以适当延长,精神科专科可配发一个月量。
12、设专人负责请领、保管、报销。
定期向药库领药,做到及时点收和上架(柜),保证正常供应。
13、药房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处方应请其他药剂人员调配。
14、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5、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簿。
16、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定期进行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三、中药房工作制度
1、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签署的正式处方配发药品。
调剂人员本人及家属处方需要其他人员调配。
2、调配处方前认真查对处方,无误后按方按量称量,发药时经过核对后才可发出。
3、遇有处方字迹不清,药品缺货,用量、用法不妥或配伍禁忌时,立即与开处方的医师联系,修改后方可调配。
霉变、品名不清的药材严禁发出。
4、药房与药库的药材由专人保管,各种药材应有药名标签,位置固定,如有变动,应通知全体调剂人员。
5、购进的药材仅作配方使用,不能单味出售。
贵重药设专人保管,加锁保存,配方后保存处方,凭处方逐日统计消耗及备查。
6、毒剧药材按有关毒剧药材管理规定管理。
7、药房的衡器、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并定期检查灵敏度和准确性,每天调配前做好用具、药材等准备工作。
8、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岗位交接班登记簿。
9、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等。
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