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化工仪表及自动化解读
控制器
控制阀
对象
测量元件变送器
2. 检测仪表与传感器
2.1概述 在工业生产中,为了正确的指导生产操作,对过程进行控制,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准确而及时地检测出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有关参数,例如压力、流量、物位、温度等。用来检测这些参数的技术工具称为检测仪表。用来将这些参数转换为一定的便于传送的信号(例如电信号或气压信号)的仪表通常称为传感器。当传感器的输出为规定的标准信号时,通常称为变送器。 2.1.1测量误差 在测量过程中,由于所使用的测量工具本身不够准确,观测者的主观性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等等,使得测量的结果不可能绝对准确。由仪表读得的被测值与被测量真值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一差距就称为测量误差。误差的分类方法多种多样,按误差出现的规律可分为系统误差、偶然误差和疏忽误差;按仪表使用的条件分为基本误差和附加误差;按被测变量随时间变化的关系分为静态误差和动态误差;按与被测变量的关系分为定值误差、累计误差;按误差的数值表示分为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和引用误差。 测量误差通常有两种表示方法,即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是指仪表指示值和被测量的真值之间的差值。在实际应用中真实值指得是标准表的读数。 ∆=X-X0 相对误差等于某一点的绝对误差∆与标准表在这一点的指示值X0之比。 Y= ∆/X0= (X-X0)/X0
冷液
热液
压力表
蒸汽
TT-101
流量计
冷凝水
TV-101
1. 自动控制系统基本概念
1.1.3自动信号和联锁保护系统 生产过程中,有时由于一些偶然因素的影响,导致工艺参数超出允许的变化范围而出现不正常情况时,就有引起事故的可能。为此,常对某些关键性参数设有自动信号联锁装置,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如下图:
温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
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例如分散控制系统等),生产正常时处于休眠或静止状态,一旦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必须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规范的维护管理,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发达国家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
根据安全仪表功能失效产生的后果及风险,将安全仪表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级(SIL1-4,最高为4级)。
不同等级安全仪表回路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方面技术要求不同。
目前,我国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还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设计选型不当、冗余容错结构不合理、缺乏明确的检验测试周期、预防性维护策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随着我国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规模大型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同步加强和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基础工作(二)加快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相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化工设计、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要组织对相关负责人、工艺和仪表等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安全仪表专业培训,普及功能安全相关知识,学习有关标准规范。
要针对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不同的环节,分别对设计、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安全仪表系统、风险分析和控制、风险降低等相关专业技术。
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 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
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例如分散控制系统等),生产正常时处于休眠或静止状态,一旦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必须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规范的维护管理,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发达国家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
根据安全仪表功能失效产生的后果及风险,将安全仪表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级(SIL1-4,最高为4级)。
不同等级安全仪表回路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方面技术要求不同。
目前,我国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还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设计选型不当、冗余容错结构不合理、缺乏明确的检验测试周期、预防性维护策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随着我国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规模大型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同步加强和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基础工作(二)加快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相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化工设计、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要组织对相关负责人、工艺和仪表等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安全仪表专业培训,普及功能安全相关知识,学习有关标准规范。
要针对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不同的环节,分别对设计、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安全仪表系统、风险分析和控制、风险降低等相关专业技术。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引言安全仪表系统(Safety Instrumented Systems,简称SIS)是实现一个和多个安全仪表功能的仪表系统,是一种自动安全保护系统,它是保证正常生产和人身、设备安全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已发展成为工业自动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SIS由传感器、逻辑控制器、以及最终元件的任何组合构成,SIS可以包括软件,可以包括人员动作作为安全仪表功能的一部分。
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BPCS(例如分散控制系统等),生产正常时处于休眠或静止状态,一旦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
SIS必须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规范的维护管理,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缺失、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
根据安全仪表功能失效产生的后果及风险,将安全仪表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级。
不同等级安全仪表回路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方面技术都有着不同要求。
随着我省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规模大型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加强和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和管理工作,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原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的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尽快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制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方案和定期检验测试计划。
对于不满足安全仪表功能要求的,要制定相关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和完善工作。
安监总局88号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化工过程(chemical process)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四)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文件。
(完整)《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解读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新建装置安全仪表系统达到功能安全标准。
随着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化工产品要求的生产工艺变得异常复杂,必然使化工工艺装置设计和操作更加困难和复杂。
这给工人操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误操作的概率越来越大,安全隐患愈发严重。
这就需要一种安全装置,在工人误操作的时候,能够及时报警或纠正误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目前,我国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还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设计选型不当、冗余容错结构不合理、缺乏明确的检验测试周期、预防性维护策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意见》指出,要从源头加快规范新建项目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从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独资合资等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仪表系统.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其他新建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从2020年1月1日起,应执行功能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意见》还要求,要积极推进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工作.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尽快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
企业应在评估基础上,制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方案和定期检验测试计划。
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安全仪表功能,要制定相关维护方案和整改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和完善工作。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1讲解
单机试车安全管理: 企业要建立单机试车安全管理程序。单 机试车前,要编制试车方案、操作规程,并 经各专业确认。单机试车过程中,应安排专 人操作、监护、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单机试车结束后,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 工、监理及制造商等方面人员签字确认并填 写试车记录。
联动试车安全管理: 联动试车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所有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并已取得上岗 资格;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 2、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审查批 准的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 3、各类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 4、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已经确定。 5、引入燃料或窒息性气体后,企业必须 建立并执行每日安全调度例会制度,统筹协 调全部试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风险管理
(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化工过程风险管理 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规定风 险分析结果应用和改进措施落实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 行风险辨识分析。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 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对其他生 产储存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 选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故障类 型和影响分析(FMEA)、HAZOP技术等方法或多种方法 组合,可每5年进行一次。企业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 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进 行风险辨识分析。企业要组织所有人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 力求风险辨识分析全覆盖。
开车过程要求: 1、企业要落实开停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停车方 案,建立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 2、开车过程中装置依次进行吹扫、清洗、气密试验时, 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3、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介质监测物料流量、温度、压力、液 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确认流程是否正确。 5、要严格控制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现场安排专人不间断 巡检,监控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 停车过程要求: 1、停车过程中的设备、管线低点的排放要按照顺序缓慢 进行,并做好个人防护; 2、设备、管线吹扫处理完毕后,要用盲板切断与其他系 统的联系。 3、抽堵盲板作业应在编号、挂牌、登记后按规定的顺序 进行,并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现场确认。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云应急函〔2022〕104号•【施行日期】202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应急函〔2022〕104号各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提升溶解乙炔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安〔2020〕4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2〕4号)等要求,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制定了《云南省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要按照《指导意见》,进一步制定安全仪表系统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完善自动化控制相关内容,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规范安全仪表系统设计改造。
二、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实施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过程中,应同时按照《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四区分离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四区分离整治工作,规范企业平面布局设置。
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行政执法,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验收并有效使用。
2022年5月18日云南省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应急〔2019〕9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安〔2020〕4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22〕4号)等文件要求,在2017年实施溶解乙炔生产工艺安全控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溶解乙炔设备》(JB/T8856-2018)要求进一步完善自动化控制相关内容,设置必要的安全仪表系统并实施有效的管理运行,实现风险可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四)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文件。
企业要保证生产管理、过程危害分析、事故调查、符合性审核、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三、风险管理(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企业要制定化工过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规定风险分析结果应用和改进措施落实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风险辨识分析。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
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选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HAZOP技术等方法或多种方法组合,可每5年进行一次。
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
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例如分散控制系统等),生产正常时处于休眠或静止状态,一旦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必须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规范的维护管理,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发达国家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
根据安全仪表功能失效产生的后果及风险,将安全仪表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级(SIL1-4,最高为4级)。
不同等级安全仪表回路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方面技术要求不同。
目前,我国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还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设计选型不当、冗余容错结构不合理、缺乏明确的检验测试周期、预防性维护策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随着我国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规模大型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同步加强和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基础工作(二)加快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相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化工设计、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要组织对相关负责人、工艺和仪表等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安全仪表专业培训,普及功能安全相关知识,学习有关标准规范。
要针对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不同的环节,分别对设计、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安全仪表系统、风险分析和控制、风险降低等相关专业技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发布)
【法规标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发布)【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3〕88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2013-07-29【生效时间】2013-07-29【关键词】安全许可及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化工过程(chemical process)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
论石化库区安全仪表系统(SIS)的重要性
论石化库区安全仪表系统(SIS)的重要性引言安监总局116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
其他新建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从2020年1月1日起,应执行功能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
国内随着石化库区设备的发展,控制系统日趋复杂,对于安全保护的要求越发重视。
安全保护的方式在石化库区的运行过程中的方式逐级上升,在运行中使设备参数控制在正常范围内的仪表系统;在仪表系统保护延缓或出现干扰等异常状况时,控制运行设备超出正常范围时使用报警联锁系统,则需采取手动或自动方式使运行过程恢复到;若事故发展到临界状态时使用紧急停车系统,即ESD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包括紧急排空、控制仪表状态、停止运行等措施,使部分或整体停车方式解除危险;若事故已经发生,包括可燃气体泄漏、火灾等已形成,则采用消防系统来补救;若消防系统不能彻底消除事故,需采用物理措施,即使用安全阀、爆破片、防火堤等;物理措施无法彻底消除时,只能采取紧急疏散撤离。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工艺参数和设备状态种类极多,过程信号则为被检测出来的参数和状态。
当这些过程信号控制在预先设定的范围内时,则为正常的运行状态;超出范围说明有异常发生,则需以报警方式提醒值班人员采取措施或通过预设的逻辑使其恢复到正常状态,根据预定逻辑的操作就是联锁;若异常情况再次扩大时,为防止事故发生而采取的部分或整体设备停车的仪表系统,称为安全仪表系统(SIS),或紧急停车系统(ESD),它是生产过程中的一种自动安全保护系统,能对石化库区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未采取措施而继续扩大的状态进行及时地响应和保护,使其进入预定的安全状态,从而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
一、安全仪表系统(SIS)的构成用于执行一个或多个具有安全仪表功能(SIF)的仪表系统,主要由检测元件(如液位开关、变送器等)、逻辑计算器、以及执行元件(电动阀、泵等)的组合组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14(000)047
【摘要】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
通知说,为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总页数】2页(P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051.5
【相关文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 [J],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 [J], ;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J], 无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J],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召开中央涉化企业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座谈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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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
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例如分散控制系统等),生产正常时处于休眠或静止状态,一旦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必须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规范的维护管理,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发达国家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
根据安全仪表功能失效产生的后果及风险,将安全仪表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级(SIL1-4,最高为4级)。
不同等级安全仪表回路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方面技术要求不同。
目前,我国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还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设计选型不当、冗余容错结构不合理、缺乏明确的检验测试周期、预防性维护策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随着我国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规模大型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同步加强和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十分紧迫和必要。
二、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基础工作(二)加快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相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化工设计、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要组织对相关负责人、工艺和仪表等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安全仪表专业培训,普及功能安全相关知识,学习有关标准规范。
要针对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不同的环节,分别对设计、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安全仪表系统、风险分析和控制、风险降低等相关专业技术。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为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2014年,原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出台,促进了企业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当前企业在安全仪表管理方面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1.对安全仪表系统的理解和认识不足我国对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相对国外来说起步较晚。
部分企业和设计单位对安全仪表系统的概念理解和认识不够。
那么什么是安全仪表系统(SIS)?顾名思义就是执行一个或多个安全仪表功能(SIF)的仪表系统,它依赖于传感器(感知并传递状态参数变化)、逻辑控制器(运算并发出指令)以及最终元件(执行最终动作)的组合协调作用,共同完成特定功能安全目的。
它对装置或设备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紧急措施,并对继续恶化的状态进行及时响应,使其进入一个预定义的安全状态,从而使危险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证生产设备、环境和人员安全。
哪些系统属于安全仪表系统的范畴呢?《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指出,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
IEC61511将SIS的类型分为仪表保护系统、安全联锁、安全相关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燃烧器管理系统、火气系统以及高完整性(压力)保护系统等等。
无论怎么分类,SIS都是执行了一个或多个安全仪表功能,例如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就可以通过检测并处理特定信号,自动触发执行元件动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安全生命周期包含工艺危险分析、SIF辨识、SIL定级、编制安全要求规格书、SIS的初步设计、生命周期成本分析、SIL的验证计算、SIS的详细设计、SIS的安装和调试、SIS的操作、SIS的维护、修改和停用。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
系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正文:
---------------------------------------------------------------------------------------------------------------------------------------------------- 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公文公告栏目下载)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化工企业。
同时,市安监局将启动化工企业安全仪表系统的摸底、评估及安装改造工作;各区局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将安全仪表系统摸底、评估、设计、安装改造、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务求实效,按要求完成任务。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0日
——结束——。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1讲解
三、风险管理
(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化工过程风险管理 制度,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法、频次和责任人,规定风 险分析结果应用和改进措施落实的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 行风险辨识分析。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 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对其他生 产储存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 选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故障类 型和影响分析(FMEA)、HAZOP技术等方法或多种方法 组合,可每5年进行一次。企业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 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进 行风险辨识分析。企业要组织所有人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 力求风险辨识分析全覆盖。
单机试车安全管理: 企业要建立单机试车安全管理程序。单 机试车前,要编制试车方案、操作规程,并 经各专业确认。单机试车过程中,应安排专 人操作、监护、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单机试车结束后,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 工、监理及制造商等方面人员签字确认并填 写试车记录。
联动试车安全管理: 联动试车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所有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并已取得上岗 资格;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 2、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审查批 准的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 3、各类生产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 4、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已经确定。 5、引入燃料或窒息性气体后,企业必须 建立并执行每日安全调度例会制度,统筹协 调全部试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投料安全管理: 1、投料前,要全面检查工艺、设备、电 气、仪表、公用工程和应急准备等情况,具 备条件后方可进行投料。投料及试生产过程 中,管理人员要现场指挥,操作人员要持续 进行现场巡查,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人 员要加强现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 理。 2、投料试生产过程中, 要严格控制现场 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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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新建装置安全仪表系统达到功能安全标准。
随着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化工产品要求的生产工艺变得异常复杂,必然使化工工艺装置设计和操作更加困难和复杂。
这给工人操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误操作的概率越来越大,安全隐患愈发严重。
这就需要一种安全装置,在工人误操作的时候,能够及时报警或纠正误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目前,我国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还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设计选型不当、冗余容错结构不合理、缺乏明确的检验测试周期、预防性维护策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意见》指出,要从源头加快规范新建项目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
从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独资合资等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仪表系统。
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
其他新建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从2020年1月1日起,应执行功能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
《意见》还要求,要积极推进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工作。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尽快评估现有
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
企业应在评估基础上,制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方案和定期检验测试计划。
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安全仪表功能,要制定相关维护方案和整改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和完善工作。
【知识点击】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SIS)包括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等。
安全仪表系统独立于过程控制系统(例如分散控制系统等),生产正常时处于休眠或静止状态,一旦生产装置或设施出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能够瞬间准确动作,使生产过程安全停止运行或自动导入预定的安全状态,必须有很高的可靠性(即功能安全)和规范的维护管理,如果安全仪表系统失效,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近年来,发达国家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
根据安全仪表功能失效产生的后果及风险,安全仪表功能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完整性等级,不同等级安全仪表回路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操作维护方面技术要求不同。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的作用: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具有故障安全性,能够自动(必要时可手动)完成预先设定的动作,对生产装置可能发生的危险或不采取措施将恶化的状态进行及时的响应和保护,使生产装置按照规定的条件或程序退出运行,从而使危险降到最低,以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
【安全度等级】
安全仪表系统的安全度等级,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系统成功实现所要求的安全功能的概率。
安全仪表系统的安全度等级越高,安全系统实现所要求的安全功能失败的可能性就越低。
安全仪表系统分为4个等级:SIL1级至SIL4级,SIL1级最低,SIL4级(主要用于核工业)最高。
【生命周期】
在安全仪表系统设计阶段,必须提前构建一套完善、健康、科学的流程,制定一个严密、完整的管理控制程序。
在进行安全仪表系统的程序设计时,其周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
所以,要从变化、设计方面进行研究,设定出多个循环、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在安全仪表系统设计中,设计水平的高低和风险控制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以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不断更新的机制,在更新的过程中,逐步了解系统中存在的危害与风险,从而使系统的功能不断完善。
在设计之后,就是对安全仪表系统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完整性与风险控制水平的匹配。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安全仪表系统的操作进行全面规范。
【典型事故】
•2011年7月11日,广东省惠州市中海油炼化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芳烃联合装置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整生成油分离塔塔底泵的轴承、密封及进出口管线及附近管线、电缆及管廊结构等损毁。
调查发现,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集散控制系统通道不足,仪表系统没有按照规范设置泵的机械密封油罐低液位信号,进入控制室的信号只设置了状态显示,没有声光报警,致使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010年11月20日,山西省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二厂聚合厂房内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经济损失2500万元。
经调查,本应起到报警作用的泄漏气体检测仪却没有发出报警,未起到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008年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59人受伤,厂区附近3公里范围共11500多名群众疏散,直接经济损失7586万元。
调查发现,该起事故的发生与罐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到位有直接关系,事故储罐没有安装液位、温度、压力测量监控仪表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表。
•2007年11月27日,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重氮盐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经调查,该公司存在的装置自动化水平低,重氮化反应系统没有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自动紧急停车系统失灵等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