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解析
日本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经验ppt课件
会长 内阁府大臣政务官 顾问 内阁危机管理副官房长 副会长 内阁府防灾担当政策统括官 消防厅次长 干事 各府省厅局长等
专门调查会
日本中央防灾 会议组织图
21
内阁府
通信联络
24小时体制、同各省厅和各应急机构同时联络
大地震
内阁官房(官邸)
破坏信息采集和集中
• 地震破坏的自动估计(30分钟以内) • 飞机可视信息(来自直升飞机图象) • 来自公共单位的首次信息 • 派出信息采集先遣队
中日灾害应急管理比较
叶耀先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yyx@
1
应急管理 对策和体制 社区反应 灾害信息 案例
2
灾前降低风险阶段
防备、预报 灾前风险管理
预 警
应急
灾害
应急
减 灾 恢复 灾后风险管理 后果 管理
重建
灾害闭环和管理 3
灾后恢复阶段
4
应急
应对 活动 最大
12
我国洪涝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法律: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 组织体系:1950年中央政府成立防汛总指挥部,省市县各级都有防汛指 挥组织体系。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防洪的副总理担任 防洪预案:全国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都制定了防洪预案,包括预报、测 报、防洪调度、抢险组织,药物供应 指挥系统:全国2万多个水文水情站,水情、雨情半小时以内全部到国家 防总办公室。灾情通过组织系统及时上报。防办及时掌握全国气象、雨 情、水情、工程出险等情况,包括群众受淹、转移等。及时掌握、会商、 作出指挥决策部署。 抢险队伍:全国有100多支国家级的防汛机动抢险队,44支省级防汛机动 抢险队,250多支市县级防汛抢险队。解放军成立了19支应急抢险部队, 这是专业队伍。同时组织大量的群众防汛队伍,随时准备参加抗洪抢险, 应对突发性的险情。 防汛物资:国家一级分布在各地仓库都储备了大量的抢险物资,省市县 级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日本应急救援装备及标准体系解析
日本应急救援装备及标准体系解析■ 宋天佳1,2 管恩禄1 薛艳杰1,2 王 霞1,2(1.江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摘 要:本文重点分析了日本应急救援标准法规和救援装备的发展现状,详细介绍了日本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日本应急救援相关国家标准,梳理并分类了日本应急救援相关的协会标准和应急救援装备,对我国应急救援装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日本,应急救援,装备,法规,标准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0.07.048Analysis on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and Standard System in JapanSONG Tian-jia 1,2 GUAN En-lu 1 XUE Yan-jie 1,2 WANG Xia 1,2(1. Xuzhou Construction Machinery Group Co., Ltd.;2. Jiangsu 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Japanese emergency rescue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Japan's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introduces in detail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in Japan, relevant national standards on emergency rescue in Japan, sorts out and classifies the related association standards and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of Japan, which has important reference valu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in China.Keywords: Japan, emergency rescue, equipment, regulation, standard国际前沿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机动多功能应急救援车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编号:2016YFC0802900)资助。
日本应急管理之道
有“抗灾宪法”之称。
日本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还颁布了《河川法》《海岸法》沙法》等法律法规。
目前,日本共防灾救灾以及紧急状部。
各都道府县级)都制定了《防灾对策基本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为了确保法律实施到位,日本要求各级政府制订具体的防、防灾基本计划、防灾业务计划和地域防灾计划,细化上日本地处地震和火山活动异常活跃的环太平洋地带,是地震、海啸、火山、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
20世纪5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日本先后发生了伊势湾台风、阪神大地震等重大灾害,国民生命财产损失惨重。
日本应急管理之道□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处 马怀平/文日本观音寺市消防队在应急演练现场质证,并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装备。
他们平时工作,急时应急,属于应急救援志愿者。
消防团员人数较多,是本地区防灾和互助的骨干力量。
日本企业消防队员由企业组建,保护企业的自身安全,紧急情况下,也接受政府的调遣。
日本消防队伍分布密集,以香川县为例,设23个消防署,专职示标志”,便于指引公众迅速、准确地到达应急避难场所。
日本的酒店、商场、机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都有明确的避难线路图,在线路图中清楚地标明目前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避难器具的位置及避难线路。
所有建筑物的消防通道都标有红色倒三角,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员即可迅速由通赤十字社是日本“中央防灾委员会”成员之一日本香山县应急演练现场矿泉水、饮用水长期保存罐、压缩饼干、手摇充电的收音机及电灯、防尘口罩、防滑手套、绳子、固体燃料、急用哨子、护创膏、药棉和绷带等。
同时,每次综合防灾训练时,组织部门会邀请防灾用品生产企业参加,既调动了企业投身应急管理事业的积极性,又向公众推广了防灾用品。
由于防灾用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公众防灾意识的增强,日本基本上家家都储备有防灾应急用品和自救用具。
发达的预警系统根据地震专家推测,每隔大约80年至150年,日本就会发生一次震源位于东海、东南海和南海附近的大地震,而现在到了随时可能发生的时期,且震级可能为里氏8级以上。
美国、日本应急管理体系面面观
美国、日本应急管理体系面面观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尤其是针对综合性灾害的应急管理体系来说,更是如此。
在美国、日本等国,基本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体制与机制。
美国:统一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I®,tofft运行美国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现在已经形成了比较先进和成熟的应急管理机制。
其应急管理体系由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市、县、社区)三个层级组成。
在联邦政府层面,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土安全部负责。
其下属部门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是联邦层面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
FEMA成立于1979年,专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的机构协调工作,其局长直接对总统负责。
2003年3月并入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主要任务是防备、应对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以及减轻灾害的影响、降低风险和预防灾害等。
其实,1979年前,美国的应急管理也和其他国家一样,属于各个部分和地区各自为战的状态,直到卡特总统发布行政命令,将原来分散的紧急事态管理机构集中起来,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局,美国现代应急管理机制才算正式建立起来。
在州及地方政府层面,由于各州的法律不同,应急管理机制也不尽相同,但各级政府均设有不同规模的应急管理专门机构。
历史灾害较多、综合实力较强的州,往往具备很好的应急能力,机制也比较健全。
美国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中,大多建有应急运行中心(EOC),主要负责国内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和形势通告等工作,是一个集执法、情报收集、智能分析、紧急应对和私人机构汇报于一体的常设全天候跨部门组织。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由州和地方政府承担。
州及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自主权,一般灾害的应急指挥权属于事发地政府。
地方政府仅在其无法应对灾害时才向州或联邦政府提出援助请求。
接到救援请求后,州或联邦政府会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调用相应资源予以增援。
通过突出属地管理,美国建立了以州和地方政府为骨干和主力,以联邦政府为辅助的应急管理体制。
日本应急预案的新变化(一)
xx年xx月xx日
日本应急预案的新变化(一)
CATALOGUE
目录
引言日本应急预案概述日本应急预案的新变化新变化带来的影响与挑战结论和建议
01
引言
介绍日本应急预案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性
强调研究对应急预案新变化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研究背景和意义
概述过去的研究,对应急预案的定义、分类、作用和编制方法进行了详细探讨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指挥协调能力,促进不同部门和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行动。
及时更新和修订预案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预案,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对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协调的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005年
日本发生了东日本大地震,该事件进一步推动了日本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发展。
2011年
日本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
日本应急预案的组织体制包括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等各级政府以及企业、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
组织体制
日本应急预案建立了全面的预警机制,包括地震、气象、海啸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预警。
预警机制
日本应急预案建立了强大的救援体系,包括消防、警察、自卫队等救援力量以及医疗、物资保障等后援体系。
对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的建议
鼓励公众参与
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和救援行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配合度。
加强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
及时公开应急管理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增强公众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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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次生灾害应对
加强次生灾害的防范与应对
04
日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与措施
日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与措施The environmental emergency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measures in Japan■文 / 罗楠 何珺 于诗桐 孙莉日本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为此形成了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突发环境事件作为突发事件的一类,得到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
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在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法律体系下,建立了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以及高效的管理措施。
一、日本突发环境事件管理机制日本在突发环境事件上遵循“立法先行”的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先后颁布《灾害对策基本法》《关于重大灾害特别财政援助相关法》《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等多部应急管理法律,对突发事件的管理部门责任划分、横纵向合作机制、信息传递和联络机制、物资配置、应对措施等均做出了详细、可操作、好执行的要求,这些法律要求均对突发环境事件适用。
(一)责任划分机制内阁首相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中的最高指挥官。
根据《日本国宪法》规定,日本首相有权代表内阁指挥行政部门,可以任命、罢免内阁成员,解散众议院。
2001年开始实施的《内阁法》,加强了首相在内阁会议中的发言权,保证了在发生紧急事件时首相可以迅速制定自上而下的政策,从而指挥政府应对危机。
内阁官房是内阁首相的辅佐机构,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负责协调联络,在整个危机管理体制中的主要职能是尽早获取情报并向有关部门传达,召集各省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并且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内阁会议等决策机构制定危机对策,最终由各省厅、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配合。
这一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证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内阁可以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做出第一判断,将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化。
1961年,日本设置了“中央救灾委员会”,作为全国综合协调机构。
2001年1月,日本将原有的“国土厅”“运输省”“建设省”和“北海道开发厅”合并为国土交通省。
海外: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海外: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20年第5期文/高荣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成为全球性的课题, 各国政府都极其重视。
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一些国家的经验和应对模式值得肯定和借鉴。
近年来,随着全球一体化和信息多元化的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当前,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成为全球性的课题, 各国政府都极其重视。
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一些国家的经验和应对模式值得肯定和借鉴。
美国: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系统经过近百年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特别是经历了炭疽袭击事件以后,美国政府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网络化管理模式。
美国传统的公共卫生体系是以“联邦—州—地方”三级公共卫生部门为基本架构的管理运行模式,即CDC(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HRSA(卫生资源和服务部)—MMRS(城市医疗应对系统)。
美国构建了完整的立法体系,对在防范和应对中的主管部门以及具体措施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①公共卫生领域的准备和预警能力;②流行病监测;③科学研究和实验;④公众健康警报网络;⑤公共卫生领域的沟通和信息传递;⑥教育和培训。
在预防与处理爆发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联邦政府强调及时交流各方面信息,各部门分工协作,依法对传染病患者采取隔离和检疫措施,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公共防范信息,以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联邦政府高度重视卫生网络系统和应急协调体系的建设。
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网络主要有5个系统构成:①全国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包括国家应急行动中心电子网络疾病监测报告预警系统(NEDSS)、大都市症状监测系统、临床公共卫生沟通系统。
②全国公共卫生系统实验室自成体系,按联邦、州、基层分为三级。
该系统专长于实用检验,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与大学临床实验室各有所长。
③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控制机动队伍和网络系统(疫情的综合调查和情报信息的及时传达)。
④全国大都市医学应急网络系统(传染病科室的财政巨额支持,传染病防治的各类研究和应对)。
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管理及沟通机制
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管理及沟通机制作者:雷紫雯来源:《传媒》 2021年第7期文/雷紫雯摘要:健全完善的信息管理体制和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是科学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前提。
本文通过分析日本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管理机制和信息发布经验,认为医政信息管理系统在责权分明的同时强化综合协调治理,能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效率。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基层和中央共享的公共卫生危机应急信息管理平台,可以优化行政系统内部自下而上的组织传播结构,防止因信息传递延误而导致的突发应急管理失效。
官方及时、透明的信息发布和建立多元的与民众持续的信息沟通渠道,能在一定程度上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本信息管理信息沟通当今世界已经进入风险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公众健康,还可能影响国家政治经济运行秩序,甚至动摇国民生存发展的根基。
日本是一个灾害多发的国家,在长期的防灾治灾过程中,日本政府不断总结灾害应对的经验教训,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信息管理体制。
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管理机制和信息沟通的特点,期望为健全完善我国应急信息管理机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管理组织体系厚生劳动省(下文简称“厚生省”)、各都道府县的保健卫生部局/保健所以及都道府县下设市町村的基层保健中心是日本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的管理主体。
厚生省在公共卫生信息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及危机应对的基本方针和相关行政规章,收集、汇总、研判全国各地上报的公共卫生危机信息并制定防控意见,协同政府职能部门对外发布相关公共卫生危险信息等。
各都道府县及其下设市町村的保健所/保健中心等是所管辖区内公共卫生危机信息的管理主体。
地方保健所对来自本地医疗机构、检疫所、卫生研究所等的公共卫生危险信息进行日常监测和收集,并开展地方流行病学调查,对本地流行病趋势进行分析研判,以及制定具体详细的公共卫生危机应对手册,确保危机发生时能够迅速判断事件性质,并实施相应的危机应对及信息发布方案。
日本应急防灾救灾体系窥探
日本应急防灾救灾体系窥探日本地处北太平洋,是强地震、强台风、暴雪、海啸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岛屿国家。
加之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人为突发性事件,给日本的社会和经济带来了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把“天灾人祸”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每年都会组织各种防灾救灾演习,以提高对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日本已经建立起了健全的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防灾救灾体系。
一、得力的防灾救灾组织指挥体系日本的防灾组织指挥体系主要是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领导的中央防灾会议和指定的行政机关。
中央防灾会议的主席是首相,委员由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有关大臣和专家组成。
负责制订防灾基本计划,决定防灾基本方针。
指定的行政机关包括指定的公共机关以及都、道、府、县知事和市、町、村长领导的地方防灾会议。
各都、道、府、县分别设有地方防灾会议,由知事任主席,负责制订地方防灾计划,此外,还有市、町、村防灾会议,负责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防灾计划。
中央防灾会议是日本内阁制定防灾应急基本计划和审议有关防灾应急等重要事项的会议之一。
成员由总理大臣以及全体阁僚、指定公共机关代表和学界专家组成。
其作用主要是:推进防灾基本计划以及地震防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推进在发生非常灾害时的紧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接受内阁总理大臣和防灾担当大臣的咨询,审议有关防灾的重要事项。
重大灾害发生时,日本政府会在30分钟内成立紧急灾害对策总部,其部长由首相担任,副部长、部长助理由首相任命,迅速确定灾害对策,指挥有关机构立即投入救援工作。
地方政府在灾害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会成立灾害对策总部,由知事任部长,立即向首相报告情况,并有权要求出动自卫队,向周边地区求援。
为使运送救援物资的车辆畅通无阻,知享有权决定受灾地区道路禁止一般车辆通行。
此夕L,气象厅、警察署、电力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话公司、铁路公司和公路运输公司都有自己的防灾应急组织领导体系,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既可统一行动,也可各自为战,全面投入救援和重建工作。
日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及启示
日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及启示作者:季英凯来源:《群众》2015年第03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例如2003年的“非典型性肺炎”传染危机、2004年的禽流感危机、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水土污染引发的呼吸道、肠道、虫媒传染病传播以及三鹿奶粉事件、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传播、2014年2月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等都给有关国家宏观经济、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如何高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危机,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执政和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其中,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为主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各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核心。
我国与日本同处东亚,有着深厚的文化历史渊源,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系的建设经验,对于我国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系具有很强的启示作用。
1998年日本政府在内阁官房新增了由首相任命的内阁危机管理总监,并设立危机管理中心。
内阁首相是危机管理的最高指挥官,内阁官房负责整体协调和联络,并通过安全保障会议、内阁会议、中央防灾会议等决策机构制定危机对策。
在这一危机管理体系中,政府会根据不同的危机类别,启动不同的危机管理部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由主管健康卫生、福利、劳保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核心。
这一系统同时被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
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覆盖面很广,包括由厚生劳动省、8个派驻地区分局、13家检疫所、47所国立大学医学系和附属医院、62家国立医院、125家国立疗养所、5家国立研究所构成的独立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由都道府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试验所、保健所、县立医院、市村町及保健中心组成的地方管理系统。
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借鉴及对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启示
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借鉴及对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启示宋晓波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高度重视国内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目前已建立了结构科学、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措施灵活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对我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1.1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国家危机管理组织体系是日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基础,在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体系之前,有必要先了解日本危机管理体系。
日本危机管理体系是以内阁首相为最高指挥官,内阁官房负责总体联络与协调事务,安全保障会议、内阁会议、阁僚会议、中央防灾会议等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危机应对方案,警察厅、防卫厅、海上保安厅、消防厅等各部门根据危机具体情况予以配合协作的综合组织体系[1]。
目前,日本已形成厚生劳动省、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纵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行政机构,建立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和地方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包括:检疫所、国立大学医学系和附属医院、国立医院、国立疗养所、国立研究所;地方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包括:都道府县(东京都、北海道、大阪府和京都府43个县,其行政级别类似我国的省级)的卫生健康局、卫生试验所、保健所、县立医院,以及市村町(类似于我国的县级)的保健中心[2],这就是日本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中的“三级政府与两大系统”。
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中,暴露出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之不足。
本文系统梳理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全面介绍日本公共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运行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具体内容,总结分析日本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先进经验,以期为我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所启示。
关键字:日本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启示Coping with COVID-19 in China: Lessons Learned from Japan's Public Health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SONG XiaoboAbstract: In the response to the COVID-19, the shortcomings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China have been exposed. The paper reviews systematically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for public health events in Japan, by introducing its organization system, operation mechanism, emergency plan system,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emergency supply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public health events in Japa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China to cope with COVID-19.Keywords: Japan;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management; lesson摘 要厚生劳动省是日本国家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中心机构,主要组成部门有:医疗局、健康局、劳动卫生局和医药食品局[3]。
美、日发达国家应急管理
美、日世界发达国家应急管理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尤其是针对综合性灾害的应急管理体系来说,更是如此。
这就需要参考海外比较成熟、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都已经建立起一套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体系和具体做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应急体制与机制。
其中,日本作为一个地震灾害频仍的国家,自然在地震应急方面就比较成熟,其理论和具体做法值得我们借鉴[5]。
美国应急管理体系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得比较完备的国家之一,不断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使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越来越强。
美国在应急管理方面的具体做法包括以下方面。
一、不断在灾害中完善组织结构1979年前,美国的应急管理也和其他国家一样,属于各个部分和地区各自为战的状态,直到1979年,当时的卡特总统发布12127号行政命令,将原来分散的紧急事态管理机构集中起来,成立了联邦应急管理局(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专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的机构协调工作,其局长直接对总统负责。
我们认为,联邦应急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美国现代应急管理机制正式建立,同时也是世界现代应急管理的一个标志。
2001年发生在纽约的9·11事件引起了美国各界对国家公共安全体制的深刻反思,它同时诱发了多个问题,政府饱受各方指责:多头管理带来的管理不力,情报工作失误,反恐技术和手段落后……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布什政府于2003年3月1日组建了国土安全部,将22个联邦部门并入,FEMA成为紧急事态准备与应对司下属的第三级机构。
两年后,美国南部墨西哥湾沿岸遭受“卡特里娜飓风”袭击,由于组织协调不力,致使受灾最严重的新奥尔良市沦为“人间地狱”,死亡数千人,直到今天在新奥尔良生活的人口还没有达到灾前的一半。
在这个事件后,国土安全部汲取教训,进行了应急功能的重新设计,机构在2007年10月加利福尼亚州发生的森林大火中获得重生,高效地解决了加州50多万人的疏散问题。
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的紧急对策体制
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的紧急对策体制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的紧急对策体制引导语:危机管理的紧急对策体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应对各种公共安全危机,通过危机预防、危机预警、危机应对和危机救助等危机管理行动而采取的紧急对策相关的制度体系。
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的紧急对策体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基于不同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社会组织结构、法治建设程度、科学技术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异,其进行危机管理的紧急对策体制亦有所不同。
近年国内关于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相关的研究,如王德迅著《日本危机管理研究》,从日本构建危机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解析了日本危机管理的理念、法律原则、组织结构和处理危机事件的决策机制。
姚国章著《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解析》,系统整理了日本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探讨了各行政主体及其分工情况,并详细介绍了日本应急组织体系、灾害应对过程、灾害救援机构、应急教育、应急宣传与动员等现实情况。
顾林生通过《日本大城市防灾应急管理体系及其政府能力建设》,论述了东京应对危机事态和危机管理模式,并比较了东京、纽约、新加坡和北京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方面的差异。
伍国春在《日本社区防灾减灾体制与应急能力建设模式》中,结合阪神地震之后日本加强地方自救和社区抗灾能力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城市社区防灾减灾的组织形式和实际开展情况。
上述论文主要侧重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的制度解析和应急能力建设,对于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的紧急对策机制及其制度支撑等则较少涉及。
本文试图联系日本政府及社会各界紧急应对东日本大震灾的灾害危机管理实际,通过透视日本灾害危机管理的危机预防机制、危机预警机制、危机应对机制和危机救助机制,阐明日本紧急应对灾害危机的行动机理和制度体系,探讨有效推进灾害危机管理的制度逻辑和现实困境。
一、紧急对策体制的制度演进面对突然发生的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火山爆发等重大自然灾害,人们事先采取的预防措施如何,防灾组织是否到位,防灾行动是否得力,灾害救助是否及时等,直接关系着受灾地区的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程度。
中国行政管理2022年第4期日本的灾害应急管理模式
中国行政管理2022年第4期日本的灾害应急管理模式一、设立国家危机管理中心从政府层面日本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框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并将这一系统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
1998年日本政府为及时应对突如其来的公共卫生事件,新增了由首相任命的内阁危机管理总监,并设立危机管理中心。
日本对“危机”的划分:大致为“大规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武力攻击事态和其他危机”等5个类型。
二、建立国家应急管理体系1、体制上改变:日本改变了传统上以防灾部门和卫生部门为主的分立管理方式,而以内阁府为中枢,采取了整个政府集中应对的一元化管理体制。
2、危机管理与政府纵向集权的应急功能:①纵向上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防救灾组织管理,建立了各省、厅分工合作的应急机制。
②横向上,保健所与地方政府、警察、消防、医师协会、医疗机构、地方卫生研究所等都建立了协调关系。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①应急管理网络:建立三级政府、两大系统,纵向行业系统管理和分地区管理衔接。
形成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网络,应急管理网络覆盖面非常广。
应急管理中央机构由主管健康卫生、福利、劳保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核心。
②两大应急系统组织:国家系统:由厚生劳动省、8个派驻地区分局、13家检疫所、47所国立大学医学系和附属医院、62家国立医院、125家国立疗养所、5家国立研究所,构成独立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系统。
地方系统:由都道府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试验所、保健所、县立医院,由市村町及保健中心组成的地方管理系统。
③高效的应急配合:中央主管机构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
应急处理系统的协作配合: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
④责任和义务:国家、地方政府及国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都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美国、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借鉴及启示——兼论我
卫生经济研究2020年3月第37卷第3期总第395期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文通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此次疫情已波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
截至2020年2月5日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诊病例累计28018例,疑似病例24702例,累计死亡病例563例,疫情影响深重,控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迫在眉睫。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然性、复杂性、破坏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点,及时甄别、有效管控、科学处理,关系到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
姚乐野[1]等于2016年10月在WOS数据库中,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涉及的主要关键词为检索对象进行检索分析(不包括中国),发现美国、日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较强,其中美国的相关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日本侧重于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研究。
本文梳理中国、美国、日本三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为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提供参考。
1中国、美国、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模式1.1美国美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的探索较早,应急处置与危机管理能力全球领先。
在经历了1999年“西尼罗河”病毒性脑炎、2001年“9.11”事件、2002年炭疽病、2003年猴痘病毒的挑战与应对后,美国不断升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体系,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1.1.1制度体系美国、日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借鉴及启示———兼论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谈在祥1,2,吴松婷1,韩晓平1[摘要]通过梳理美国、日本和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制度和模式,从构建系统化应急法律体系、创新疾病监测与预警系统、改善应急组织结构、加强公众应急宣教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议,为我国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国际经验;新型冠状病毒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778(2020)03-0011-061.徐州医科大学,江苏徐州2210042.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江苏徐州221006基金项目: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与促进中心重点课题(2019A006);2019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910313050Y);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徐州医科大学)资助项目。
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解析
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解析出自: 《电子政务》 2007年7期作者:姚国章摘要:分析了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基础和行政主体及其分工,进一步介绍了日本的应急组织体系、灾害救援体系以及应急教育、社会应急宣传和动员,总结了日本应急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灾害救援日本是一个有着约1.26亿人口、37.78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由四个大岛和大约4000个小岛组成的岛国。
2005年,日本的人均GDP为36486美元。
日本全国分为“1都(东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和京都府)、43县”,一共47个相当于中国“省”一级的行政区。
都、道、府、县在法律地位、政治体制、行政权限上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其名称上的差别基本上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
都、道、府、县的事务机关称为“厅”,即“都厅”、“道厅”、“府厅”、“县厅”,行政首长称为“知事”。
都、道、府、县之下设“市”和“郡”(相当于我国的市、县),再下设“町”(其性质相当于我国的“镇”和“村”)。
其事务机关称为“役所”或“役场”,例如“市役所”、“区役所”、“村役场”;其行政首长称为“市长”、“町长”、“村长”。
日本列岛地理上位于欧亚板块、菲律宾海板块、太平洋板块的交接处,处于太平洋环火山带,台风、地震、海啸、泥石流、火山喷发、暴雨等各种灾害极为常见,是世界上最易于遭受自然灾害的国家之一。
发生于1995年1月17日的大阪、神户地区的“阪神大地震”共造成6000多人死亡及失踪,生命、财产损失十分严重。
在人为灾害方面,日本拥有数量十分庞大的木结构建筑群,存在“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尽管随着消防能力的不断提升,目前大面积烧毁的火灾事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人口集中的设施中产生数量较多死伤者的火灾事故则有增无减。
另外,因石油、瓦斯等需求量的不断增大而引发的石油泄漏、瓦斯爆炸等新型态的人为灾害持续增加。
日本紧急管理制度是什么
日本紧急管理制度是什么日本的紧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紧急管理机构日本政府建立了专门的紧急管理机构,例如内阁府综合地方政策局、内阁府危机管理中心等,负责统筹协调相关紧急管理工作。
此外,各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紧急管理机构,负责地方的紧急管理工作。
2. 紧急管理法律法规日本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紧急管理法律法规,包括《特定重大灾害对策法》、《灾害救助法》、《危险物事故对策法》等,为紧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 预警系统日本建立了先进的预警系统,包括地震预警系统、洪水预警系统、台风预警系统等,可以提前预警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4. 紧急应对措施日本政府建立了一系列的紧急应对措施,包括应急救援和救灾措施、后勤保障措施、人员疏散和转移措施等,保障民众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5. 社会救助和复原重建日本政府重视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后,会立即组织各种救援队伍投入救援工作,并在灾后进行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紧急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众的安全和利益。
日本政府不仅注重紧急管理制度的建设,还注重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不断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的紧急管理经验和技术,为建设更加完善的紧急管理制度不断努力。
在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和不稳定的形势下,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可能会越发严重,而且极端天气和疾病等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
因此,日本政府需要更加注重紧急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的紧急管理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总之,日本的紧急管理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体系,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也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日本政府将继续加强紧急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对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的安全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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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解析出自: 《电子政务》 2007年7期作者:姚国章摘要:分析了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基础和行政主体及其分工,进一步介绍了日本的应急组织体系、灾害救援体系以及应急教育、社会应急宣传和动员,总结了日本应急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灾害救援日本是一个有着约1.26亿人口、37.78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由四个大岛和大约4000个小岛组成的岛国。
2005年,日本的人均GDP为36486美元。
日本全国分为“1都(东京都)、1道(北海道)、2府(大阪府和京都府)、43县”,一共47个相当于中国“省”一级的行政区。
都、道、府、县在法律地位、政治体制、行政权限上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其名称上的差别基本上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
都、道、府、县的事务机关称为“厅”,即“都厅”、“道厅”、“府厅”、“县厅”,行政首长称为“知事”。
都、道、府、县之下设“市”和“郡”(相当于我国的市、县),再下设“町”(其性质相当于我国的“镇”和“村”)。
其事务机关称为“役所”或“役场”,例如“市役所”、“区役所”、“村役场”;其行政首长称为“市长”、“町长”、“村长”。
日本列岛地理上位于欧亚板块、菲律宾海板块、太平洋板块的交接处,处于太平洋环火山带,台风、地震、海啸、泥石流、火山喷发、暴雨等各种灾害极为常见,是世界上最易于遭受自然灾害的国家之一。
发生于1995年1月17日的大阪、神户地区的“阪神大地震”共造成6000多人死亡及失踪,生命、财产损失十分严重。
在人为灾害方面,日本拥有数量十分庞大的木结构建筑群,存在“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尽管随着消防能力的不断提升,目前大面积烧毁的火灾事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人口集中的设施中产生数量较多死伤者的火灾事故则有增无减。
另外,因石油、瓦斯等需求量的不断增大而引发的石油泄漏、瓦斯爆炸等新型态的人为灾害持续增加。
作为经济、科技发展处在世界前列的发达国家,为了应对各种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日本进行了长期卓有成效的探索,很多在应急实践中所积累和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思路,是十分值得我国各级政府学习、研究和借鉴的。
一、日本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日本当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是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的,而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密切相关。
⒈日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立法1959年9月26日晚间,强烈台风袭击日本伊势湾地区,在名古屋及其邻近区造成近5000人死亡,400余人失踪,直接损失超过7000亿日元,给日本政府和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痛定思痛,日本全国上下要求制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法律的呼声极为高涨。
1961年,在各界的努力下,日本正式出台了被称之为“防灾宪法”、在当今日本应急管理体系中仍然起着基础性作用的《灾害对策基本法》。
尽管这一法律几经修改,但“依法防灾、科学应急”的基本思想非但没有改变,而且在每一次修改中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⑴《灾害对策基本法》的立法目的在《灾害对策基本法》出台以前,日本已有多种与灾害防范与应对相关的法律,之所以要出台这一法律,是为了改善过去防灾体制上存在的不足与缺陷,达到灾害对策的系统化,以实现综合性与计划性防灾的目的。
该法的立法宗旨在第一条上明确说明:为保护国土及国民生命、身体、财产免于灾害的威胁,应建立由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及其他公共事业共同组成的防灾体制,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制定防灾计划、灾害预防与灾害应变的对策、灾害复原及财政金融处置措施等基本规定,统筹规划推动防灾行政的发展,以利维持社会秩序,确保全社会的公共福祉。
⑵《灾害对策基本法》的立法重点作为指导日本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的“根本大法”,《灾害对策基本法》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明确防灾的责任。
在规定国家、地方自治团体、指定公共机关(以内阁府为首的23个与防灾有关的中央部厅级单位被指定为“指定公共机关”)以及指定地方公共机关(指中央机关派驻地方的分支机关,一共有22个与防灾有关的部门被指定为“指定地方公共机关”)在防灾中的职责的同时,并将灾害对策区分为灾害预防、灾害应急对策及灾害复原几个阶段,并明确前述机关在各阶段的责任。
②推进综合性防灾行政。
为了改变长期沿袭的纵向独立成体系的防灾组织体系,专门设置“防灾会议”作为综合协调机关,统一指挥和统筹各项防灾事宜。
与此同时,为了在灾害发生时综合且有效地做出应对,专门以法制化的形式明确设置“灾害对策本部”(类似于我国的“总指挥部”),统领紧急状态下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的职能。
③推进计划性的防灾行政。
为了预防灾害以及在灾害已经发生时防止灾害扩大,有必要预先拟订对应处理灾害的计划(类似我国的“应急预案”),以谋求各相关机关紧密的联络与调整,在灾害发生时进行更有效的处置。
因此,该法规定了需要拟订的各类防灾计划。
④对于重大灾害的财政援助。
该法对于防灾费用负担等财政金融措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以“责任者负担”为基本原则,同时规定在重大灾害发生时,为减轻受灾地方自治团体等经费负担,应采取特别财政援助等措施,为受灾方提供财政支持。
⑤应对灾害紧急事态的措施。
该法明确规定,在发生显著异常灾害并将给国家经济及社会公共福祉产生重大影响时,各级政府应该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相应的行政体制。
⑶《灾害对策基本法》的完善《灾害对策基本法》自1961年问世直到1995年“阪神大地震”出现之前,虽屡经修改,但基本没有进行过大的调整。
在经历“阪神大地震”这一伤亡惨重的大灾难后,日本政府强烈地感受到《灾害对策基本法》在应对诸如此类大型灾难时存在的缺陷,于是先后进行了两次大的修订。
第一次修订的重点是:在灾害发生扩大时,都道府县等地区的交通管制相关措施,以及车辆移动及确保紧急车辆通行的措施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次修订的内容比较多,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灾害紧急状态的公布不再作为紧急灾害对策本部的设置要件,这就进一步提高了对策本部设置的灵活性;二是强化灾害对策本部长的权限,指定行政机关首长可行使指挥权;三是灾害发生时,为迅速建立紧急救灾体系,非常灾害对策本部不经由内阁会议批准即可设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反应的灵敏度;四是灾害现场应急指挥所设置的法制化,主要是对指挥所的具体设置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五是赋予救灾自卫队派遣自卫官的必要权限,目的是为了提高救灾自卫队的响应速度和指挥能力。
在应急实践中不断完善的《灾害对策基本法》为日本各级政府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提高日本整体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⒉日本应急管理的行政主体及其分工按照《灾害对策基本法》的规定,日本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政的主体为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指定公共机关、指定地方公共机关、指定全国性的公共事业(以日本银行、日本红十字会、日本广播协会(NHK)和日本电报电话公司为首的61个与防灾有关的运输、电力、煤气、宣传等部门的机构被指定为全国性的公共事业)以及指定地方公共事业(指服务于地方的运输、电力、煤气、宣传等公共事业的机构)。
“国家”作为“守护国民的生命及财产免于灾害”这一使命的最高承担者,在组织及功能上有着特别的要求,所担负的具体应急事务包括:拟订及实施灾害应对基本计划、灾害应对业务计划及其他灾害应对关系计划;综合调整地方自治团体与公共机关灾害应对事务的推进;使灾害对策经费的负担合理化;监督地方自治团体进行地区防灾计划的拟订与实施。
“都道府县”这一层次的地方自治团体则担负拟订并实施该地区灾害应对计划的职责,而“市町村”作为最接近地方居民的基础自治团体,更有实施防灾活动、守护居民免于灾害的基本职能。
《灾害对策基本法》明确规定,灾害应对不仅只是国家的职责,地方上的公共团体、防灾重要设施的管理者以及居民皆有共同达成防灾任务与参加自主性防灾活动的义务。
国家与地方自治团体作为行政施政的主体,负有灾害应对的重大责任,有必要谋求灾害应对相关政策、计划决定及实施的联络与调整。
因此,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在施政时必须把灾害应对作为一项基本的职责。
为了使整体的灾害应对行动既能具有明确的分工,又能进行多元化的合作,《灾害对策基本法》对灾害应对行动的各项业务以及相应的执行机关均做了较为明确的分工。
⒊日本的应急组织体系日本的应急组织体系分为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制,各级政府在平时召开灾害应对会议,在灾害发生时,成立相应的灾害对策本部(详见图1)。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防灾决策和协调能力,进入21世纪后,日本政府将原国土厅、运输厅、建设省与北海道开发厅合并为国土交通省,把原来设在国土厅内的“中央防灾会议”提升至直属总理大臣的内阁府内,并于内阁府内设置由内阁总理任命的具有特命担当(主管)大臣身份的“防灾担当大臣”。
“防灾担当大臣”的职责是:编制计划;在制订灾害风险减少的基本政策时进行中心协调;在出现大规模灾害时寻求应对策略;负责进行信息的收集、传播和紧急措施的执行。
此外,该大臣还担任国家“非常灾害对策本部长”以及“紧急灾害对策本部”副本部长(本部长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
二、日本的防灾会议、对策本部及其防灾计划日本的“防灾会议”是承担综合性联络协调应急全局任务的决策体系,它的主要任务为:灾害应对计划的拟订、审查及推动各项灾害应对措施。
不同层次的对策本部是在灾害状态下进行指挥决策的核心机构。
各种类型的灾害应对计划则是日本各级政府执行各项防救业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⒈日本的各级防灾会议在平时,日本的三级政府的首长各自召集本级政府的“防灾会议”,就重大防灾事项作出决策。
⑴中央防灾会议中央防灾会议作为内阁的主要政策委员会之一,由总理大臣担任会长,设置在内阁办公室中,是日本内阁制定防灾基本计划和审议有关防灾等重要事项的基本组织体系,并由指定公共机关的首长(国务大臣)、专家学者为委员组成。
按照《灾害对策基本法》的规定,“中央防灾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确保灾害管理被广泛理解;讨论有关灾害管理的重要事宜;审议拟订“防灾基本计划”等灾害应对相关计划;推进在发生非常灾害时的紧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接受内阁总理大臣和防灾担当大臣的咨询,审议各类有关防灾的重要事项等。
为促进防灾工作科学有序地展开,中央防灾会议还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问题的研讨。
⑵都道府县防灾会议都道府县层级的防灾会议由都道府县知事出任会长,委员由都道府县及中央派驻地方的机关、教育委员会、警察本部长、市町村、消防机关、陆上自卫队警备区域方面的总监,以及指定公共机关、指定公共事业分支机构、辖区内指定地方公共事业或地方团体的首长、负责人、指派代表等担任。
都道府县防灾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一次,规定的任务包括:制订及推行都道府县的地区防灾计划;灾害发生时搜集相关灾情资料;协调相关机关采取灾害应变措施,并从事灾害善后处理工作;制订都道府县的灾害紧急应变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