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及方式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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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及方式1
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医疗设备采购是卫生计生系统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审批、采购流程、采购后续管理,提高医疗设备运营效率,保障采购的公正公平,加强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各单位拟在年度内采购的预算单价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均须编制采购计划,报局审批。
第二条各单位要成立医疗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关采购工作制度。采购前要充分考虑功能定位、业务发展、学科建设等相关因素,结合本单位年度预算,科学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在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国产设备。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提出详细论证说明。同时在采购计划中特别要表述新增或更换、资金来源、申请购置的详细理由。若为更换,同时要表述清楚设备更换后的处置方式。
第三条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计划,召集相关的设备专家对采购设备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论证,结合各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并遵循新增从严控制、更换设备必须达到
报废要求或明确调剂方向的原则。局医政和中医科负责设备采购准入,局规划财务科负责预算审批和采购流程建议。统一汇
总后,由局党委集体审定,并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审批。如遇临时采购情况,未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由局党委集体审定,并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审批。
第二章采购流程管理
第四条严格执行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确定的部门采购方式。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由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采购,如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属于单位分散采购的,由各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采购。具体采购方式在设备采购审批时予以明确。
第五条各单位对自行采购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除由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的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外),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各单位对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当向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提出申请,由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确定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事前应经市卫生公共资源交管办审核并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
第七条经批准后,部门集中采购的由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如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对采购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技术参数,必须组织严格的专家评审后确定。采购文件经市卫生公共资源交管办复核并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发售。
第八条对部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其规格或标准相对统一,产品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大宗通用类产品,可事先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统一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价格、质量要求、服务承诺等内容,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协议、定点采购的方式。
第九条部门集中采购的开标评标由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从本市或以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严格按招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局纪检组织派员监督。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签订协议,各单位在签订协议后应尽快将合同交于委托代理机构,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报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第三章采购后续管理
第十条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一般由采购人负责验收,但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大型或者技术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验收人应当签署验收报告书。
第十一条大型设备或预算较高的医疗设备购置满一年后,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若在绩效评估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局将暂缓该单位的医疗设备项目的预算审批工作。
第十二条局及时对更换设备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处置缓慢的,及时做好督促。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三条委托代理机构由局根据资质、合作情况等诸多因素综合确定。局纪检组织定期与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廉政约谈。发现委托代理机构出现违规现象并造成影响的,取消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视情作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各医疗单位在采购中擅自干预招标办法、技术参数设定,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干预评标委员会正常工作的,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今后若与上级规定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并及时发布。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局规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医疗设备服务理念1
维修中心服务理念
一.工程师接受服务任务
1.接到上门服务任务
在上门服务任务时,首先要明确并保证信息准确,信息包括:科室、联系电话、产品型号、购买日期、故障现象、科室要求等等。2.对用户信息进行分析
(1)根据科室反映的故障现象分析可能故障原因、维修措施及所需备件。如果是用户误报或使用不当,可以电话咨询而不需要上门,但应电话指导用户正确使用,2小时后跟踪回访用户使用情况。
(2)据科室要求上门时间及自己手中已接工作的情况分析能否按时上门服务,如果是时间太短,不能保证按时到达,或同其他科室维修时间冲突,要向科室道歉、说明原因,征得科室同意可稍后到达;若科室不同意,转其他人或反馈派工员。如果属于紧急抢修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报维修负责人。
(3)此故障能否维修?如果是此故障从来未维修过或同类故障以前未处理好,应立即查阅资料并请教其他工程师,或同维修中心、厂家联系。
(4)此故障能否在科室维修?是否需拉修?是否有周转机?有可能无法在科室维修,需要拉修的,应尽量提供备用机,如没有备用机,要征得科室同意方可带回维修。
二.准备出发
1.准备好各种服务工具
服务工程师应准备好维修工具、备件(或备用机)、记录单、胸卡等,其中垫布属于必备物品,以免弄脏科室的东西。为了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