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竞合”求发展全力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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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7•【字号】沈政发[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特区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沈政发[2009]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统筹区域发展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新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蒲河新城(以下简称开发区)下放管理权限。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提出意见如下:一、开发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二、市政府授权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核定开发区享受政策的区域范围。

三、开发区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不搞对口设置,在市机构编制部门重新核定的范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报市编委备案。

四、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沈阳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地区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开发区管委会享有一级土地开发职能,负责区域内集体土地征地,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报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批。

享有市级土地储备交易权限,负责确定区域内土地出让底价、土地征地拆迁成本审核、土地资产处置和登记发证等项工作。

六、开发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应优先安排开发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农用地转用计划,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

加快沈阳经济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沈阳经济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快沈阳经济区发展的对策建议作者:杨镒玮来源:《辽宁经济》2019年第05期[内容提要]进入21世纪,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就是城市群的出现。

沈阳经济区是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本文分析了目前沈阳经济区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建设思路,目的是推进沈阳经济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力打造以沈阳为龙头的东北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东北人才中心和东北亚物流中心。

[关键词]沈阳经济区城市群营商环境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群作为一种重要的空间組织形式,有利于解决行政区划分割造成的区域经济联系松散、产业分工不合理、生态环境治理缺乏整体性等问题。

以大都市为核心的城市群已经成为经济最为活跃的区域,并开始主导国家经济乃至全球经济。

作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八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沈阳经济区位于东北地区南部,毗邻渤海,地处东北亚的中心地带,与日、韩、蒙古、俄等城市处于等距离辐射线上,是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沈阳经济区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和辽阳五个市,区域面积4.6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31.5%。

常住人口1631万人,占全省37.3%。

沈阳经济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四成以上。

沈阳经济区白被确定为国家试验区以来,围绕“推进改革试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区域一体化”重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果:“一核五带”的空间架构基本形成;一体化取得初步突破;新型工业化探索初见成效。

目前,沈阳经济区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已经进入了新阶段,即正由交通通信等“有形”的一体化阶段向资源要素流动和市场共建等“无形”的、深层次的一体化迈进。

2017年11月制定的《沈阳经济区建设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将全力打造以沈阳为龙头的东北创新中心、东北金融中心、东北人才中心和东北亚物流中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17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17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5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3日沈阳市2015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2015年,沈阳市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目标,全面提升新城新市镇发展质量,继续加快城际连接带建设速度,稳步推进与周边城市和重点领域同城化、一体化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沈阳经济区合作机制,不断增强沈阳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作用。

一、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全面提升新城新市镇发展质量(一)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辽委发〔2014〕16号)要求,按照《沈阳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实施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城镇规划体系,规范发展新城,积极发展新市镇,探索智慧城市新模式,提升整体建设质量和水平;继续把新城新市镇建设作为区域发展新的增长点,发挥各新城新市镇及主导产业园区对全市经济的支撑作用,以改革创新和稳定增长为主线,确保新城新市镇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低于上年水平。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辽政办发〔2017〕67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0日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经济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外开放的有效载体、体制改革的试验基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支撑,在促进全省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开放,以及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增长和区域带动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辽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总目标,不断加快建设步伐,积极推动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全省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为“十三五”期间我省实现全面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综合实力不断壮大。

2016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03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39.1%,年均增速6.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7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32.3%,年均增速5.8%。

经济开发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全省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攀升,作为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全省振兴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沈阳近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沈阳近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沈阳近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4•【字号】沈政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特区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沈阳近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发[200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沈阳近海经济区的决定,将辽宁辽中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沈阳近海经济区(以下简称“近海经济区”)。

为支持近海经济区的开发建设,特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如下:一、近海经济区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二、近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三、近海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调整近海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以满足其建设需要;近海经济区在辖区内享有土地出让金收益和配套费的支配权。

五、将近海经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市城建计划,具体项目由近海经济区提出并报市建委审核,市政府审批,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从2007年开始,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列支1亿元,用于支持近海经济区起步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近海经济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所用贷款,市财政予以全额贴息。

六、2007年,市财政拨付5000万元资金,用于近海经济区起步区的征地补偿。

七、市工业发展资金、城建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市级专项资金要加大对近海经济区的投入;从2007年开始至2010年,每年从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支持近海经济区工业发展;对新上重大工业项目,市政府予以贴息,所需资金从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沈阳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3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3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3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沈政办发[2013]29号【发布部门】沈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5.02【实施日期】2013.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3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3〕2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沈阳市2013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日沈阳市2013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为全面深化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加速推进沈阳经济区同城化和一体化发展,开创沈阳经济区建设新局面,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新城新市镇建设,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新城新市镇建设,积极构筑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打造沈阳经济区空间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平台。

(一)进一步提高新城新市镇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以新城新市镇建设作为区域发展新的增长点,带动全市经济的加快发展。

2013年全市新城新市镇建设要在全面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确保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23亿元,增长13%,力争完成3687亿元,增长15%;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4亿元,增长15%;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14亿元、增长18%,力争完成3574亿元、增长20%。

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分别达到51%、32%和53%。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二)全面加强新城新市镇样板城建设。

进一步提升蒲河新城、铁西产业新城的沈阳经济区样板城建设水平,继续发挥全省新城新市镇建设的带头作用,争取发展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沈阳市推进沈抚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22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沈阳市推进沈抚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22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沈阳市推进沈抚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沈阳市推进沈抚同城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沈阳市推进沈抚同城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8日2014年沈阳市推进沈抚同城化工作要点为加快实现沈抚同城化,推动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人为本、产城互动、打破行政壁垒、培育共同市场、加快沈抚同城化步伐、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进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落实省政府确定的沈抚同城化九项重点工作1.推进交通同城。

加快推进沈阳、抚顺之间9条城际客运公交线路发展为城市公交线路;启动沈阳经济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实现沈阳有轨电车与抚顺城市公交的无缝对接。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分工负责〕2.推进户籍同城。

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配合省公安厅深入研究实现沈抚户籍同城的有效途径。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3.推进基础设施同建。

继续加强沈阳、抚顺两市浑河北岸生态路、浑河南岸河堤路等道路连接;实施伯官大街北连接线、滨水路、仁望路及香堤路“两横两纵”道路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玄菟二路、同城路、金水街等道路、管网续建工程,争取与抚顺市政道路及管网早日连通;全力推进浑河南岸热源厂、配水厂及沈抚连接带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满堂回迁楼、汪家馨城回迁楼、伯官美苑回迁楼二期建设;完善棋盘山风景名胜区、世博园、鸟岛及白沙河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启动实施秀湖环湖路改造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发文字号】发改经体[2011]2094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9.27【实施日期】2011.09.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1]209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102号)精神,现将《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抓好政策落实,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推动沈阳经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沈阳经济区以沈阳为中心,由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 市构成,是国家重要装备制造业基地和优化开发区域,是东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群和辽宁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

2010 年4 月,国务院批准在沈阳经济区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对于沈阳经济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坚持走有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促进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一、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着力解决老工业基地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在创新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市群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实现沈阳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经验与示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26•【字号】沈政办发〔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6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26日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根据市政府第十九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增长,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特提出如下意见措施。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

成立由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的经济运行分析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按季度节点开展行业、产业、项目、企业、产品的系统深入分析,围绕季度目标,制定精准发力工作方案。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定期收集汇总各地区、各行业反映的问题,报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对共性和重大问题提交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16年9月底前,建成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统计体系。

二、加强财税征收管理。

2016年上半年,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的50%。

成立由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的财税征收协调小组,每2周召开1次财税征收工作协调会议。

加大对重大涉税产品定价、本地产品销售、企业税收预征率等事项协调力度,挖掘增收潜力。

对于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正常进行迁移,各区县(市)不予限制,2015年10月1日前登记的异地经营企业,2017年年底前实现经营地纳税。

公布《2016年市本级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对以前年度欠缴非税收入进行清理。

2016年6月底前,提出市本级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资产盘活方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指导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指导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13]39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7.22【实施日期】2013.07.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22日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的指导意见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在沈阳经济区率先实现金融同城化,对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推进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意义重大。

针对沈阳经济区八城市金融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为进一步解决金融同城化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和技术等障碍问题,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是实施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战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区城市间资源优化、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

以金融资本、金融服务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区其他领域同城化,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推进沈阳经济区金融同城化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突出中心,政策联动;创新合作,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从推动监管制度创新、统一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区域合作环境三个方面入手,以共同建设沈阳区域金融中心为基础,充分利用沈阳金融资源优势和服务外溢功能,对经济区其他城市形成有效的辐射。

建立区域内金融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消除制约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各种障碍,形成区域共同政策导向,实现区域内金融资源高度自由流动、金融产品高度可替代和金融服务无差异的金融一体化,使区域内各城市的企业、居民等市场主体充分享受金融高效、低成本的服务,以此提升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1•【字号】沈政办发[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沈政办发[2008]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我市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促进我市项目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今年我市实施的“优化结构年”活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发改委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近年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项目经济的要求,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协调服务效率,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开发建设进程,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拓展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中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特别是突出做好有影响力、牵动力的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工作,进而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如下:一、转变我市项目经济发展方式全市项目工作要紧紧围绕我市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三大目标”的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结构年”为主线,以建设世界级装备制造基地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优化结构、调整布局,通过采取创新项目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新举措,实现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新突破。

沈阳经济区:成为辽宁经济的发动机和新引擎

沈阳经济区:成为辽宁经济的发动机和新引擎

沈阳经济区:成为辽宁经济的发动机和新引擎作者:来源:《共产党员·下》2018年第05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沈阳经济区要着力培育连接、聚合、扩散能力,加快推进同周边城镇及产业园区的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打造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和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城市群。

沈阳经济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沈阳率先改革、率先发展、率先转型,不断提升发展能级、放大辐射能量,带动其他4市加快形成聚集效应,实现错位发展、协同发展,全力打造以沈阳为龙头的东北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东北人才中心、东北亚物流中心。

到2020年,沈阳经济区内5个市的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沈阳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沈阳经济区大中城市集中,作为老工业基地的代表,转型升级任务重、压力大。

要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以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为重要载体,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迈进。

推动沈阳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做大做强机床、机器人、汽车、航空、集成电路装备等产业。

其他4个市着重围绕沈阳市主导产业做好相关配套,提高区域协同发展水平。

强化质量和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打造一批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企业。

充分发挥沈阳经济区的区位优势和基础设施优势,积极推进现代物流基地和专业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沈阳内陆港建设,建成海关“单一窗口”,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集中优势资源支持特色小镇和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不断增强承载能力,充分发挥聚集优质项目、带动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扎实推进改革创新。

改革是振兴的根,创新是发展的魂。

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指导沈阳经济区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改革动力、创新活力。

沈阳经济区内承担着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必须抓住机遇,用好政策,搞好试点,并在沈阳经济区内先行推广。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

沈阳开发区未来的发展趋势

沈阳开发区未来的发展趋势

沈阳开发区未来的发展趋势
沈阳开发区作为沈阳市的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之一,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业结构升级:沈阳开发区将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优势产业,提升产业链水平和附加值,推动经济向高端化发展。

2. 城市建设规划:沈阳开发区将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城市规划建设进程,提升城市品质和宜居性,努力打造宜商、宜业、宜居的城市发展环境。

3. 对外开放:沈阳开发区将积极融入国际合作和全球经济发展,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和交流,推动跨境贸易、产业合作等方面的开放合作,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和国际化人才。

4. 绿色发展:沈阳开发区将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环保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发展环境。

综上所述,沈阳开发区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是以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建设规划、对外开放和绿色发展为主要方向,致力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沈阳经济区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

沈阳经济区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

District economy| 区域经济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84沈阳经济区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葛俊忠辽宁社会科学院 辽宁沈阳 110000摘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合作共赢的必然选择。

沈阳经济区作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占比偏低、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不同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差距过大、产业创新能力不足等,应充分发挥沈阳市的带头引领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进程,提高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推动沈阳经济区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关键词:沈阳经济区;产业结构;协调发展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0)32-0084-02区域协调发展是打破地区间行政壁垒,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发展策略,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迎来了新的历史契机。

沈阳经济区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八市,经济总量占辽宁省的比重达到52.1%,整合沈阳经济区要素资源,推动区域内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对辽宁省乃至整个东北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完成小康社会建设任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沈阳经济区三次产业发展现状2018年沈阳经济区生产总值(GDP)为13194.4亿元,占辽宁省的比重达到52.1%,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分别为877.27亿元、5406.56亿元、6910.58亿元,占辽宁省的比重分别达到43.1%、53.9%、52.1%,三次产业的比重为6.6: 41.0:52.4,根据钱纳里标准产业结构和工业化阶段理论[1],沈阳经济区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后工业化阶段。

从沈阳经济区各市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如表1所示),根据钱纳里标准产业结构和工业化阶段理论,沈阳市、鞍山市、本溪市、营口市发展水平处于后工业化阶段,抚顺市、辽阳市发展水平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阜新市、铁岭市发展水平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28•【字号】沈政办发[2016]42号•【施行日期】2016.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4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6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8日沈阳市2016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2016年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推动“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全面落实创新改革任务两大重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要求,构筑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新发展。

一、全面加强规划的对接和实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一)加强“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对接。

围绕建设沈阳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准确把握“十三五”规划在有形和无形、产业和空间、核心与周边、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关联性,携手经济区各市重点在空间发展布局、产业协同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要素一体化、区域协同创新“五大方面”进行全面对接,科学谋划沈阳经济区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新途径、新形式,不断提升沈阳的连接、聚合、扩散能力。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二)落实“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按照“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要求,切实筹划好开局之年能够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

要以新城新市镇建设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实现沈阳经济区一小时交通圈为目标,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平台,推进“十大领域”一体化发展;以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激情为内生动力,推进沈阳经济区创新改革;以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导向,促进沈阳经济区绿色发展,努力使沈阳经济区成为辽宁乃至东北振兴的新引擎。

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建设正在加速

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建设正在加速
铁 企 业 之 一 , 年 生 产 能 力 位 居 全 国 同 行 业 第 一 位 ;石 化
原材 料 工业分 布在 抚顺 和 辽 阳 ,以抚顺 石化 公 司为 核心
的 “ 国北 方石 化 城 ” 以辽 阳 化纤 公 司 为核 心 的 “ 中 、 中
国北方 化纤 城 ”在全 国 占有重 要位 置 。近 年来 ,一 批对
格 ,同时在 打造 金融 资产 交 易平 台 、建 设私 募股 权 交易 平 台 、强化 投融 资服 务平 台 功能 、谋划 建设 经 营权益 交 易平 台 、策 划 整合东 北地 区产 权交 易结 构等 工作 都取 得
重 要成果 。
界 装备 制造 业 同类产 品竞 争 的实 力 ; 铁原 材料 工 业分 钢 布在 鞍 山 、本 溪 、营 口,鞍 本钢 铁 集 团是我 国特 大 型钢
竣 工 后 , 将 成 为 连 接 沈 抚 两 市 的 第 五 条 公 路 ; 在 修 建 正
4 0公 里 的 环 沈 阳 经 济 区 高 速 公 路 ,与 沈 阳 外 环 高 速 公 0
路将 组成双 环高速公 路 的主骨架 。 目前 ,沈 阳 市 正 积 极 构 建 五 大 交 易 平 台 :
鞍营五大产 业经济带 ,提 高经济聚集 力和辐 射能力 。
装 备 制造 业重 点 布 局在 沈 阳市 , 国家 首个 装 备 制造
业 发 展 示 范 区 坐 落 在 沈 阳 市 铁 西 区 ,拥 有 一 大 批 代 表 装 备 制造 业先 进水平 的行业 排头 兵企 业 ,目前已 具备 与世
签订 了在 沈 阳设立 钢之 源现 货交 收仓 库 的协议 。全 国钢 材期货 交割第一 单交 易已落户沈 阳。 四是积 极 推进 渤海 商 品交 易所 在沈 阳设 立东 北 交易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一市三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61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一市三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61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一市三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一市三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6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一市三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七月四日沈阳市一市三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实现新一轮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结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一市三县即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面积9389.1平方公里,总人口204.7万人,分别占全市的73%和28.4%。

“十一五”期间,随着中央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省市发展县域经济系列措施的实施,一市三县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一市三县立足自身优势,抢抓机遇,不断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各项经济指标年均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已驶入发展快车道,对全市经济贡献和拉动作用不断增强。

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8%、34.9%、15.8%、32.4%,分别是2007年的2.5倍、3.5倍、3.1倍、4.1倍,全面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三年倍增计划目标;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2%,比2005年提高12.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规划建设新城新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规划建设新城新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规划建设新城新市镇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10]8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2.10【实施日期】2010.02.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规划建设新城新市镇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同城化发展,省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规划范围》。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规划建设新城、新市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沈阳经济区内各市要依据《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规划范围》,组织编制本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城和新市镇《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要体现高起点和科学性,注重城市特色塑造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主导产业,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注重“新城市”理念,打造新城、新市镇精品。

新城、新市镇建设规划要明确城市总体功1 / 2能定位,统筹安排新城、新市镇的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系统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合理、经济密切联系的一体化新型城市群。

二、沈阳经济区内各市要按照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同城化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城、新市镇规划建设,统筹考虑人口集聚、土地集约、产业集聚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因素,提高新城、新市镇综合承载能力,争取经过3至5年的努力,构建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新城、5万人以上的新市镇框架,初步做到农民向新城、新市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以新方式推进沈阳经济区新城、新市镇建设实现突破。

2 / 2。

沈阳经济区发展方式的对策和建议

沈阳经济区发展方式的对策和建议

沈阳经济区发展方式的对策和建议
李威
【期刊名称】《产业与科技论坛》
【年(卷),期】2008(007)012
【摘要】沈阳经济区是指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中部七城市群,是辽宁区域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战略部署之一.其雄厚的工业基础、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广泛而深厚的科教和技术人才资源,在沿海开放和东北振兴的双重机遇下,如何借鉴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利用后发优势,实现经济的全面发展和超越,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总页数】2页(P93-94)
【作者】李威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新型城镇化中沈阳经济区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对策建议 [J], 崔剑生;赵承华
2.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定位和对策建议 [J], 赵锋
3.沈阳经济区国土空间优化配置的对策及建议 [J], 王思琢
4.加快沈阳经济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J], 杨镒玮
5.促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的对策建议 [J], 石水莲; 李洪兴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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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竞合”求发展全力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沈阳经济区获批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无疑是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举措。

按照这一宏伟蓝图,预计到2020年,沈阳经济区将基本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综合实力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经济区内的企业和群众也将从发展中明显受益。

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受益并非简单的经济利益,而是在经济发展以行政区划进行分割的局面被打破之后,充分享受到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所带来的自由、便捷和高效,以及比以往更好的公共服务。

众所周知,在市场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以往那种以行政区划进行分割的经济模式,已越来越成为发展的阻碍乃至禁锢。

中国外贸过去依存度过高的原因之一,便是一度泛滥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因为,“有时候商品在国内流通,还不如出口来得容易”。

不过,也正是由于不同地区间的激烈而充分的竞争,才使得人们更加注重一个科学发展的命题———中国经济若想健康而迅猛地崛起,就必须要弄清楚如何在保持竞争的基础上,有效化解行政区划对经济所造成的分割,这也是改革者所要思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21世纪初开始,区域经济的合纵连横明显加速了,一个叫做竞合(既竞争又合作)的区域经济合作概念,迅速成为了政治经济学中火
辣辣的流行词汇。

而沈阳经济区的此次获批,恰恰为这一区域的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既然是在竞合中求发展,那就不能仅仅是低水平的简单相加,而是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其中最大的关键则在于逐渐从政府主导,变为市场主导,也就是使得区域内的企业成为主动参与和推动区域整合的主力。

只有这样,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的高效配置才有可能实现。

既然是在竞合中求发展,就要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的原有制度约束,建立新的科学的制度激励,让企业真正有意愿主动参与到区域合作中来。

不仅要实现产品市场的一体化,而且要实现生产要素市场的一体化;不仅要实现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衔接和融合,而且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协调与统一。

从这一轮中央政府批复的区域规划来看,国家并没有着眼于给出多少政策优惠、多少投资项目,而是给予了更多的制度创新和科学实验的自主权力。

从给项目、给资金到给政策,再到鼓励制度创新,这是改革逐渐深入和提升的重要表现之一。

而从建设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建设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区、建设以新型工业化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区等建设沈阳经济区的核心目标来看,创新、转型、示范、先导等用语的多次呈现,更是明确无误地传达了国家对于制度创新的迫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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