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识连之九: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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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常识 第九章 宗法

古代文化常识 第九章 宗法

古代文化常识第九章宗法1、宗法是以家族为中心,根据血统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

2、族,表示亲属关系。

九族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这是同姓的族。

九族之外,还有所谓的三族。

称父族、母族、妻族为三族,是三种说法的其中之一。

3、“使武安侯在者,族矣”,这句话中的“族”是族诛的意思。

后世所谓诛九族,包括从高祖到玄孙的直系亲属,以及旁系亲属中的兄弟、堂兄弟等,这是专制时代最惨无人道的刑法。

4、周代贵族把始祖一下的同族男子逐代先后相承地分为“昭”“穆”两辈。

这是周代宗法和后世不同的一点。

周代贵族用“昭”“穆”区别父子两代,隔代的字辈相同。

5、古代宗法上有大宗、小宗之分。

嫡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为小宗。

大宗比小宗为尊,嫡长子比其余诸子为尊。

嫡长子被认为是继承始祖的,称为宗子。

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始祖的特权,继承更多的财产,受小宗的尊敬。

6、兄弟之子为从子,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称为侄儿侄女。

夫又称为婿,夫之父称为舅,又称为嫜,夫之母称为姑。

夫之父母连起来称为舅姑或姑嫜。

妇之父母与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分开来说,妇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

7、嫡庶之分,在宗法社会里是非常严格的。

正妻称为嫡妻,嫡妻生的儿子为嫡子。

妾生的儿子称为庶子。

这是一种区别。

长子为嫡子,非长子为众子,这又是一种区别。

正妻所生的长子才有承袭的资格。

妾所生的儿子即使年长,如果正妻有子,仍应由正妻的儿子承袭。

8、由于生者和死者亲属关系有亲疏远近的不同,丧服和居丧的期限也各有不同。

“五服”是指丧服的五个等级,分别是斩衰、齐衰、大功、小攻、缌麻。

9、在丧期中可看出重男轻女,妻子为丈夫居丧三年,丈夫为妻子居丧只有期年。

在丧服中可看出嫡庶区分很严,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改为期年。

在丧服中表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

习惯以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文化常识:地理、宗法、风俗、礼仪(思维导图)

文化常识:地理、宗法、风俗、礼仪(思维导图)

三纲五常 三从四德
孝悌纲常
山南水北为阳 山北水南为阴
阴阳
九州、八荒、六合 天下
河南 河北
黄河
江东(江左,以东为左) 长江
山东
崤山
山西
名山
泰山、衡山、华山、恒山、嵩山 五岳
关内 函谷关
关外
中原地区 中国(中华)
琉球
宗法制度 古代地理
文化常识
风俗礼仪
冠礼 成人礼
及笄
婚礼
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 亲迎
七庙:四亲(高祖、曾祖、祖、父)庙、二 祧(高祖的父和祖父)庙和始祖庙
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 士人立一庙,庶民不立庙

庙号:太祖、高祖、世祖、太宗、高宗、 显宗、肃宗等
“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 孙、曾孙、玄孙
九族
建储东宫 嫡长子继承制 Nhomakorabea称制:皇帝年幼,皇太后等女性垂帘听政
伯仲叔季
期服、功服
服阙
丁忧、丁艰、丁母忧、丁内艰
夺情(张居正)
丧礼
天子:崩 诸侯及皇室:薨 大夫:卒 士:不禄 庶民:死
上谥(美谥) 文、武、忠、明、景、庄、宣等
谥号
官谥
平谥 下谥
怀、思、哀、愍等 厉、炀、荒、幽、灵等
私谥
太牢、少牢
祭祀
封禅 山川
祭祀天神(郊祭)、祭祀地衹(只能由天 子祭祀)
诸侯
祖先、日常相关神灵(例如:社日) 士官、平民
致斋
尊位 南面:坐北朝南
九拜、再拜、顿首、纳履
义仓:民间储量备荒
孤、独、鳏、寡

古代文化常识——宗法礼俗

古代文化常识——宗法礼俗
释奠(古代学校的祭祀典礼) 立生祠(为活着的人建祠)
郑翠翠
3、
婚 婚嫁礼俗 丧
六礼(六道手续) 文定(订婚)
青庐(青布搭的帐篷)

敛、殡、槁葬、祖道(丧仪)
俗 丧葬礼俗 丁忧、期功、夺服、服阙、心丧(丧制)
赙赠、赙礼(赠礼助人治丧)
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12时55分26秒
郑翠翠
4、
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12时55分26秒
古代文化常识
——宗法礼俗
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12时55分26秒
郑翠翠
承袭爵位
一、 血统远近 宗宗 法法
关系准则
宗庙
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12时55分26秒
袭爵位 嫡子 宗子
众子(庶子) 六亲(伯仲叔季)
姻亲(外戚)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 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昭穆(宗庙排列的次序) 七庙(设七庙供奉七代的祖先)
郑翠翠
遇(诸侯不期而遇)
政治礼俗
(与皇帝、
交 官员有关)

聘(诸侯派人聘问) 免胄(表示对天子的尊敬)
九宾(延引宾客上殿) 誓、盟(宣誓、约定)
实封(食邑制度)
礼 交际礼俗 俗 (社会交往
活动)
投刺、执贽(客人) 郊迎、祖(主人)
定省(对长辈)
坐、箕踞(坐姿)
跪拜礼俗
(跪拜相关)
揖、执手、拜、肃拜、褒拜(拜礼)
顿首、空首、稽首、吉拜、凶拜、跽、稽颡(sǎng)(跪礼)
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12时55分26秒
郑翠翠
二 、 礼 俗
2、
祭品
牢、牺牲

古文化常识积累(宗法礼俗类)

古文化常识积累(宗法礼俗类)

古文化常识积累(宗法礼俗类)一、宗法宗法,指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

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

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1.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

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

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2.宗子指嫡长子。

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

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

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3.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

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

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4.众子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

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小妾所生的庶子。

5.伯仲叔季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

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

如《左传·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

”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环使用。

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伯”,庶出长子称“孟”。

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

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6.亲戚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

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

”后者如《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

“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

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

“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

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必背五 古代文化常识

必背五古代文化常识(一)官制1.中央官制(1)三公九卿制(秦汉两朝)(2)三省六部制(隋至清末)2.地方官制(1)郡:古代行政区划单位。

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当时郡比县小。

秦统一天下后,实行郡县制,在全国置三十六郡,郡比县大。

自东汉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县之间。

隋朝废郡,以县直隶于州。

(2)道:汉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道,这是一种行政特区,与县相当。

唐代的道,先为监察区,后演变为行政区,是州以上一级行政单位。

明清在省内设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区,而巡道具有监察区性质,其长官称为道员或道台。

(3)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太守。

(4)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普遍设置,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

(二)军事1.兵符:古代调兵遣将所用的凭证。

用铜、玉或木、石制成,为虎形,称“虎符”。

制成两半,右半留存在国君处,左半交给统帅。

去军中传达王命或调发军队时,必须两半验合后,方能生效。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盛行于战国、秦、汉时期。

后世还有麟符、鱼符、兔符、龟符等。

2.三军:春秋时期,大国多设三军,如晋设中军、上军、下军,以中军之将为三军统帅;楚设中军、左军、右军,以中军为主力。

后逐渐被前军、中军、后军代替。

到了唐宋时期,基本成为军队的固定建制。

前军一般是先锋营,负责开路、架桥、侦察、抢占据点及应付小规模战斗等任务;中军是统帅率领的大军,负责摧毁敌方的武装力量、占领城池等任务,是三军的主力部队;后军负责全军的掩护、警戒及后勤保障等任务。

3.羽林:西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之良家子守卫建章宫,初称为“建章营骑”,后改称“羽林骑”,其意为“如羽之疾,如林之多”。

隶属光禄勋,为皇帝之护卫。

东汉以后,历代禁卫军亦常有羽林之名。

4.军户:指世代从军、充当军差的人户。

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称为军户。

高中语文 高考 文化常识《古代宗法制度》课件(23张PPT)

高中语文 高考 文化常识《古代宗法制度》课件(23张PPT)
2、宗庙主(昭、穆、祠)。 宗子权力的 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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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 范围内近亲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 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 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 其他大事如冠、婚娶、盟誓等,都必须在宗 庙里进行。西周时期,从政治上讲,一国无 二君;从宗法上讲,一庙无二祭主。各级宗 族成员,都要以各级“宗子”为中心,表示“尊 祖”和“敬宗”,这就成了维护宗法制度的基本 信条。除祭祀、盟誓外,宗子还有权掌管本
(二)家族文化的基本内容 1、族祠:同一宗族人祭祀先祖祠堂。 2、族谱:记载同一宗族每个人(一般为 男性)的姓名字号、生卒年月、辈份排列、 婚娶繁衍、迁徙移居、功德事业等的史书。 (史学上称谱谍学) 3、族规:同一家族中关于教育训诫、奖励 惩罚本族人的种种规定。(简称家法)第一 部族规是三国魏人田畴所作。唐前族谱只是 族规或家规;宋后成为国家规定、法律法的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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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昏义》记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 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妻多儿女多,财产(包括权力地位等)继 承就得立规矩,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产生的 主要原因。嫡长子继承涵盖全社会: 天子—嫡长子(二代天子)—嫡长子(三代) 诸侯—嫡长子(二代诸侯)—嫡长子(三代) 大夫—嫡长子(二代大夫)—嫡长子(三代) 士—嫡长子(二代士)—嫡长子(三代士) 家长—嫡长子(二代家长)—嫡长子(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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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落酋长制(尧 舜两代) 1、少数部落发展壮大,别的部落被消灭或
沦为臣属,大部落领袖群雄 2、私有制苗头出现逐渐蔓延。 (三)奴隶社会(夏、商两代) (1)私有制苗头出现与蔓延,形成私有制。 (2)夏朝是第一个私有制国家(家天下) (3)最早和私有制国家是最野蛮的奴隶制 (4)商朝前期承夏制,后期向分封制过渡 (四)宗法分封制(西周、春秋战国)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漫谈宗法礼俗课件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漫谈宗法礼俗课件
王安石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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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节 的 诗 句
甲午元旦
孔尚任
萧疏白发不盈颠 守岁围炉竟废眠 剪烛催乾消夜酒 倾囊分遍买春钱 听烧爆竹童心在 看换桃符老兴偏 鼓角梅花添一部 五更欢笑拜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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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正月十五夜,是 我国民间传统的元宵节,又 称上元节,灯节。正月十五 闹元宵,将从除夕开始延续 的庆祝活动推向又一个高潮。 元宵之夜,大街小巷张灯结 彩,人们赏灯,猜灯谜,吃 元宵,成为世代相沿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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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吃元宵的习俗始于宋 朝。意在祝福全家团圆和睦,在新的 一年中康乐幸福。元宵分实心和带馅 两种。有香辣甜酸咸五味。可以煮、 炒、油炸或蒸制。桂花酒酿元宵、以 肉馅、豆沙、芝麻、桂花、果仁制成 的五味元宵以及用葱、芥、蒜、韭、 姜制成的象征勤劳、长久、向上的五 辛元宵都各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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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查子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 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 宋 歐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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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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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
中 秋 节 的 来 历
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我 国传统的中秋节,也是我国 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 日。八月十五恰在秋季的中 间,故谓之中秋节。我国古 历法把处在秋季中间的八月, 称谓“仲秋”,所以中秋节 又叫“仲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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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秋 节 的 来 历
中秋节是个古老的节日,祭月赏月是 节日 的重要习俗。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 天祭月的社制,民家也有中秋祭月之风,到了 后来赏月重于祭月,严肃的祭祀变成了轻松的 欢娱。中秋赏月的风俗在唐代极盛,许多诗人 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宋代、明代、清代 宫廷和民间的拜月赏月活动更具规模。我国各 地至今遗存着许多“拜月坛”、“拜月亭”、 “望月楼”的古迹。北京的“月坛”就是明嘉 靖年间为皇家祭月修造的。每当中秋月亮升起, 于露天设案,将月饼、石榴、枣子等瓜果供于 桌案上,拜月后,全家人围桌而坐,边吃边谈, 共赏明月。现在,祭月拜月活动已被规模盛大、 多彩多姿的群众赏月游乐活动所替代。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宗法礼俗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宗法礼俗

专题三宗法礼俗综述1.宗法嫡子:这是一个历史概念,现在已经消亡。

正妻所生的所有儿子都可以称为“嫡子”,依次为:嫡长子、嫡次子、嫡三子、……。

庶子:也称“庶孽”、“庶男”,指庶妻所生的儿子。

即媵、妾、情妇所生之子。

众子: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

族:《说文·㫃(yǎn)部》:“族,矢锋也”。

所以族本意是箭头。

“族”还可以指氏族、家族。

也指古代的一种酷刑,即灭族。

后来又指民族、种族,又引申为品类。

九族:“九族”泛指亲属。

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

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大宗:宗法社会以嫡系长房为“大宗”,馀子为“小宗”。

世家大族。

殷代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的官,为天官六大之一。

事物的本源。

指数量大的商品或产品。

小宗:宗法制度规定,嫡长子一系为大宗,馀子孙为小宗。

宗子:指大宗的嫡长子,又指族长和皇族子弟。

五宗:(1).古代宗法,继承始祖的后人为大宗;继承高祖、曾祖、祖、父的后人为小宗;大宗一,小宗四,合为“五宗”。

(2).犹言五世。

谓高祖、曾祖、祖、父、己身五代。

(3).同母者为一宗。

五宗,谓一父五母所生之子女。

(4).佛教宗派名。

(5).指五岳。

世子:天子或诸侯之嫡子中的储君称谓。

在奴隶社会里,诸侯嗣子还可称为太子,但在封建社会就不能再称“太子”了。

封建社会中的“太子”指皇帝册封的国储。

公子:中国古代一种对别人的称谓,敬辞,多用于男性。

先秦称诸侯的儿子为公子,女儿亦称女公子。

后来泛指读书的文化人或豪门士族的年轻男子,是一种尊称。

嫡母:妾所生的子女称父亲的正妻为嫡母。

中国宗法

中国宗法

中国宗法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祖先,维系亲情,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享有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构成的重要方式。

宗法制萌发于商周时期,成熟于西周、春秋时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几经演变,在唐朝末年瓦解。

宋代,宗法又以礼教与政权、神权、夫权、族权相结合的形式存在,并一直延伸到封建社会结束。

沿革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

商代,宗法制进一步发展,继统法以子继父为主,并由此产生了直系旁系之分、嫡庶之分、大宗小宗之分。

宗法中的嫡庶,滥觞于对偶婚。

妻分嫡妾,子分嫡庶,才有了一整套的宗法制度。

西周、春秋时期,宗法制度臻于完善,因而最为典型、严密。

这一时期,宗法制度的特点是严格区分嫡庶,确立嫡长子的优先继承权。

宗族内分大宗小宗,都以正嫡为宗子,宗子具有特殊的权力,宗族成员必须尊奉宗子。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核心。

统治者为了保持血亲统治的纯贵族血统,规定先王去世,由嫡长子继位;如果没有嫡长子,则从嫡妻从嫁之女弟所生之子补充(当然也是纯贵族血统);如果没有这样纯贵族血统的母弟,只好从众妾所生之子中择年长者当选,年龄相同的则选择贤者,贤能相同的就由占卜来决定。

嫡长子将土地与官职分封给他的兄弟们。

将一个国家变成诸个有血亲关系的兄弟小国。

这种兄弟国的分封制始于周武王。

周公也曾分封,分封的对象、范围是亲戚,也就是兄弟。

血亲统治的最大特点,就是统治权力世代血亲相传。

不仅王位如此,诸侯、卿、大夫、士的各级统治地位都是如此。

通婚按照严格的等级进行。

周代的宗庙制度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公卿三庙、士一庙。

又以昭穆的次序排列:自太祖,亦即一族的始祖之后,父庙曰昭,子庙曰穆,孙之庙曰昭,曾孙之庙又曰穆,以此类推。

祖先崇拜以严格的制度确定下来加以强制性地奉行。

宗子作为本宗始祖的嫡系继承人,是全宗人尊奉的对象,他有着许多特权。

宗子有权主持祭祀。

宗子有掌管本宗财产的权力。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宗法礼俗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宗法礼俗

一、孝悌孝:指赡养父母、尊敬父母。

如“今之孝道,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

悌:指对兄长敬重、顺从。

如“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二、祭祀牺牲:古代祭祀用的牲畜,色纯为“牺”,体全为“牲”。

如“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刿论战》)。

三牲:古代用于祭祀的牛、羊、猪,后来也称鸡、鱼、猪为三牲。

太牢、少牢: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时,牛、羊、豕(猪)三牲全备为“太牢”。

只有羊、豕,没有牛,称为“少牢”。

因祭祀所用牺牲,行祭前需先饲养于牢,故称这类牺牲为牢。

天子祭祀社稷用太牢,诸侯祭祀用少牢。

斋戒:古代祭祀或重大事件,事先要沐浴、更衣、独居,戒其嗜欲,以示心地诚敬,这些活动叫“斋戒”。

祖道:古代为出行者祭祀路神和设宴送行的礼仪。

如“至易水上,既祖(祖,祖道,临行祭路神,引申为饯行送别),取道”(《荆轲刺秦王》)。

三、行礼长揖:古代不分尊卑的相见礼,拱手高举,自上而下。

拱:古代的一种相见礼,两手在胸前合抱表示敬意。

如“子路拱而立”(顿首:古代的拜礼,为“九拜”之一,俗称叩头。

行礼时,头碰地即起。

后也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

也常用于书信中的起头或末尾,如“迟顿首。

陈将军足下无恙,幸甚幸甚……丘迟顿首”(丘迟《与陈伯之书》)。

稽首:古代的拜礼,为“九拜”之一。

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礼,常为臣子拜见君王时所用。

后来,子拜父,新婚夫妇拜天地父母,拜天,拜神,拜祖,拜庙,拜师,拜墓等,也都用此大礼。

膜拜:古代的拜礼。

行礼时,两手放在额上,长时间下跪叩头。

原专指礼拜神佛时的一种敬礼,后泛指表示极端恭敬或畏服的行礼方式。

现代汉语“顶礼膜拜”形容对某人崇拜得五体投地。

跪:两膝着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脚跟,以示庄重。

如“于是相如前进缶,因跪请秦王”(《廉颇蔺相如列传》)。

坐:古代席地而坐,坐时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

古文化常识分类积累(宗法礼俗)

古文化常识分类积累(宗法礼俗)

古文化常识-----宗法礼俗(一)宗法常识、宗法,指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

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

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1.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

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

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2.宗子指嫡长子。

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

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

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3.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

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

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4.众子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

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小妾所生的庶子。

5.伯仲叔季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

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

如《左传·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

”次序依伯、仲、叔、季并循环使用。

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伯”,庶出长子称“孟”。

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

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间!”堪伯仲..6.亲戚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

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

”后者如《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

“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

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

“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而事君者,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

古代文化常识 之 宗法和礼仪

古代文化常识 之 宗法和礼仪

古代文化常识之宗法和礼仪(一)宗法1.宗法旧时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

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血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

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2.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

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

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3.宗子指嫡长子。

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

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

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4.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

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

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5.众子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

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妾(小妻)所生的庶子。

6.亲戚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

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

”后者如《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

“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

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

“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

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7.六亲泛指亲属。

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按《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汉书》说,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8.三党指父党、母党、妻党,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9.考妣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

《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

”如《项脊轩志》:“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

高三文化常识之宗法礼俗节日

高三文化常识之宗法礼俗节日

高三文化常识之宗法礼俗节日宗法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

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

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宗子:指嫡长子。

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

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

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

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亲戚:亲,内亲;戚,外亲;“亲”“戚”连用,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

六亲:《左传》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婚姻;嫁娶)、姻娅(亲qìng家和连襟。

泛指姻亲) 《周易》父子、兄弟、夫妇《汉书》父母、兄弟、妻子三党父党、母党、妻党,亦指父族、母族、妻族九族父族四:指自己一族。

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宗庙:我国的宗庙制度是儒教祖先崇拜的产物。

帝王的宗庙制是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

庶人不准设庙。

(庶人祭于寝)昭穆: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顺序的次序。

始祖庙居中,左三昭,右三穆。

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穆。

七庙:四亲(父、祖、曾祖、高祖)庙、二祧tiāo(高祖的父和祖父)庙和始祖庙。

太庙:天子的祖庙,如《伶官传序》:“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

”家祭:古人在家庙内祭祀祖先或家族守护神的礼仪。

唐代即有专人制订家祭礼仪,相沿施行。

丧服:旧时居丧时穿戴的服饰。

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称作“五服”五服:①斩衰: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qī]边。

服期三年。

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祖母;妻妾为夫,子妇为姑(婆)②齐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断处缉边,缘边部分缝缉整齐。

古代文化:宗法常识

古代文化:宗法常识

古代文化:宗法常识【宗法】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

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

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

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

【宗子】指嫡长子。

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

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

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

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

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众子】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

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小妾(妻)所生的庶子。

【亲戚】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

前者如《送东阳马生序》:“其将归见其亲也。

”后者如《左传·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què)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碏是“大义灭亲”。

“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

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

“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

如《廉颇蔺相如列传》:“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

”【六亲】泛指亲属。

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按《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汉书》说,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三党】指父党、母党、妻党,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考妣】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

如《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

”《项脊轩志》:“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的次序。

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照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穆。

古代文化常识--宗法

古代文化常识--宗法

宗庙
【太庙】天子的祖庙 【七庙】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 七庙供奉祖先。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的次 序。太祖庙在中,以下各代按照辈分, 分别列于两侧:二、四、六世居左,为 昭;一、三、五世居右,为穆。又泛指 一般宗族的辈分。
家族关系
【亲戚】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 “戚”主要指外亲。“亲”与“戚”连 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 有时指内外亲属。 【六亲】泛指亲属。具体说法不一。 【三党】父党、母党、妻党。 【考妣】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 称“妣”。
谢谢大家!
——宗法
高112班余文清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宗法
宗法,旧时以家族 为中心,按血缘远 近区别亲疏的法则。
嫡长子继承制
【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 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 “嫡长子”。 【宗子】指嫡长子,又称“宗主”。 【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小妻生的儿子。 也指正妻所生长子以外的儿子。 【众子】指嫡长子外诸子。

名词解释宗法

名词解释宗法

名词解释宗法宗法,这俩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陌生?可要是细琢磨,它在咱老祖宗的生活里那可是占了不小的分量!宗法到底是啥?简单说,宗法就像是一个大家族的“家规”,但又不止这么简单。

它是一套把家族成员紧紧绑在一起,定出谁尊谁卑、谁大谁小、谁该干啥的规则。

你看那大树,有主干,有枝杈,主干粗壮,枝杈众多。

宗法就好比这大树的脉络,让家族这棵大树稳稳扎根,枝繁叶茂。

家族里的长辈就像主干,晚辈们就是那些枝杈。

长辈们说了算,晚辈得听着,顺着。

宗法里,嫡长子那可是重中之重。

为啥?因为他要继承家业,扛起家族的大旗。

这就好比皇位的传承,得有个正统的接班人,不然不就乱套啦?其他的儿子们,就得靠边站,就算再有本事,也得在嫡长子后面候着。

这公平吗?好像不公平,可在宗法的世界里,这就是规矩。

再想想过年的时候,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

长辈坐上座,晚辈在下边陪着。

长辈说话,晚辈不敢随便插嘴。

这就是宗法的影子呀!吃饭的座位顺序,敬酒的先后,这可都有讲究,不能乱来。

宗法还规定了家族的祭祀活动。

谁能主祭,谁只能在旁边看着,那都是定好了的。

这可不是随便闹着玩的,这是对祖宗的敬重,也是维护家族秩序的重要方式。

宗法也管着家族的财产分配。

就像分蛋糕,嫡长子能拿大块的,其他人只能分小块。

你可能会说,这多不公平啊!可在过去,这就是宗法的力量,谁也改变不了。

宗法在古代社会那可是相当重要。

它让家族有了秩序,有了规矩,大家都知道自己的位置,该干啥不该干啥。

就像一群羊,有头羊领着,才不会乱跑。

可到了现代社会,宗法的影响是不是就没了呢?也不是!咱中国人重视家庭,讲究长幼有序,尊重长辈,这些传统不就是宗法留下来的痕迹吗?宗法啊,它是过去的规矩,也是历史的见证。

虽然现代社会不再像过去那样严格遵循宗法,但它留下的文化基因,还在咱们的血液里流淌着呢!。

宗法

宗法

庶姓和祭祀
无论是大宗,还是小宗,各自都有本宗的宗庙。各宗每年都要按照季节和月令举行宗庙祭祀活动,祭祀先祖。 古代的宗法关系,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每当宗庙祭祀的时候,各宗均由宗子,即嫡长子主祭,庶子不得 主祭。超过五世,另立小宗以后,六世而亲属竭。就是说不再参与原属小宗的丧服、祭祀活动而只参与本宗的丧 服、祭祀活动。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新立的小宗和大宗以及其他诸小宗之间仍然存在着“庶姓”的关系。庶是 “族”的意思。同其族亲,所以才同其庶姓。按照古代的宗法关系,小宗止於四,即高、曾、祖、父以下,五世 可以另立小宗,但是,姓不能止于四。上溯之,元孙之姓本于高祖;下顺之,高祖之姓及于元孙。庶族之姓的关 系是永存的,不能废除。
历史意义
古代的宗法关系是以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宗法制度所确定的。它对于巩固大夫、士的族 权,维护封建的家族制度具有直接现实意义。通过建立牢固的宗法制度,整个封建的大一统的局面也就得到加强 和巩固。因此,宗法制度对于维护和巩固封建的专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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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
古代宗法制度的略称
目录
01 别子为祖
03 庶姓和祭祀
02 继别为宗 04 历史意义
古代宗法制度的略称。在中国古代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中,大夫、士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构成的有尊卑、 上下等级关系的社会政治、伦理体制称为“宗法制度”。
别子为祖
古代的宗道,是兄弟之道,是大夫、士之家以兄统弟、以弟事兄之道。因此,宗法关系是以别子,即诸侯嫡 长子以外的庶子为始祖而建立起来的。天子、诸侯和他们的群弟之间的关系属于君臣关系,不能视为兄弟之间的 宗法关系。只有别子(庶子)和他们的兄弟之间的关系,才属于宗法关系。宗法关系是,就是由别子的第一代立为始祖。他是这一宗的创始人。他的群弟和他们的后世子孙,都尊他 为宗祖,世代相传,祭祀不辍。由第一代始祖的嫡长子世代相传构成的一宗,称为“大宗”。第一代始祖的群弟 各自构成一宗,由群弟各自的嫡长子世代相传,祭祀不辍,并为他们的庶弟所宗,称为“小宗”。无论是大宗, 还是小宗,都是由继别而成的,所以都属于继别之宗。众小宗各率其弟宗于大宗,世代相传,永不变更。因此可 以说,继别为宗,是百世不迁之宗。各小宗从后世向上追溯,同一父亲的嫡兄,称“继祢之宗”;同一祖父的嫡 兄,称“继祖之宗”;同一曾祖父的嫡兄,称“继曾祖之宗”;同一高祖父之嫡兄,称“继高祖之宗”。这就是 说:继承始祖的嫡长子一系列为大宗,继承高、曾、祖、父的傍系均为小宗。按照古代的宗法制度,宗法关系以 五世为界。超过五世称为“出五服”,就可以另立小宗。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新立的小宗仍然是同一始祖的后 代,该始祖仍然是故族的大宗。众小宗依然应该按照本族的传统,尊祖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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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常识连载之九:宗法读书学习05-11 2202:宗法宗法是以家族为中心、根据血统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

这种制度巩固了统治阶级的世袭统治,在封建社会中长期被保存下来,为封建制度服务。

学术界有不少人据近代中国社会仍残留有宗法组织的事实,把直至近代的中国社会一概称为宗法社会。

而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宗法社会只存在于秦以前的时代里。

宗法在三代乃至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社会生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政治、经济、军事秩序等等都是按宗法编制起来的。

宗族领袖也就是行政长官、经济管理者和军事首领。

秦以后的宗法组织虽仍存在,但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与西周时已不可同日而语,郡县制、君主直接委派地方官吏、土地制度和兵制的改革,都使宗法组织和宗族领袖失去了昔日的辉煌。

下面把有关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一些主要的知识分四方面加以叙述。

一族、昭、穆族,表示亲属关系。

《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

"依旧说,九族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1],这是同姓的族。

九族之外,有所谓三族。

三族有三说:(甲)父子孙为三族;(乙)父母、兄弟、妻子为三族;(丙)父族、母族、妻族为三族。

古代一人"犯罪",常常牵连到亲属也被杀戮。

《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二十年(公元前746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依张晏说,这里的三族指父母、兄弟、妻子[2]。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使武安侯在者,族矣!"族是族诛的意思。

后世所谓诛九族,包括从高祖到玄孙的直系亲属,以及旁系亲属中的兄弟、堂兄弟等,这是专制时代最惨无人道的刑法。

周代贵族把始祖以下的同族男子逐代先后相承地分为"昭"、"穆"两辈,这是周代宗法和后世不同的一点。

试从大王(古公父)算起,大王的下一代是大伯、虞仲和王季,这是昭辈;王季既属昭辈,则王季的下一代文王、虢仲和虢叔就是穆辈。

以后各代依此类推,文王的下一代是武王,又是昭辈;武王的下一代是成王,又是穆辈。

由此可见周代贵族用"昭"、"穆"字样来区别父子两代,隔代的字辈相同。

这种昭穆的分别,也体现在宗庙、墓冢和祭祀上,始祖居中,昭的位次在左,穆的位次在右。

了解到这一点,就会知道《左传·僖公五年》所说的"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3],不过是说大伯、虞仲是大王的下一代,虢仲、虢叔是王季的下一代。

《左传·定公四年》说:"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

"曹、晋都是姬姓封国,这是说曹国的祖先是文王的儿子,晋国的祖先是武王的儿子。

二大宗、小宗古代宗法上有大宗、小宗的分别。

嫡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是小宗。

周天子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这是天下的大宗;余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

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世袭,在本国是大宗;余子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

卿大夫在本族是大宗;余子为士,对卿大夫来说是小宗。

士和庶人的关系也是这样。

在宗法上,大宗比小宗为尊,嫡长子比其余诸子为尊。

嫡长子被认为是继承始祖的,称为宗子。

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始祖的特权,才能继承特别多的财产,应该受到小宗的尊敬。

《礼记·大传》说:"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这样,嫡长子的地位就显得特别高贵,对其余诸子来说,在家族上是以兄统弟,在政治上是以君统臣,这就抑止了统治阶层的内讧,巩固了贵族的世袭统治,所以历代的封建统治阶级都努力保存宗法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只在统治阶层贵族社会里实行。

广大的庶族,则实行分家制。

这是为了防止民间力量积累过于强大,终至不可收拾,聚集出足以对抗贵族社会的力量而有意识地采取的措施。

中唐以后,伴随着贵族社会的消匿,只有皇帝家才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他一切人家都要分家。

分家制下的财产永远无法集中,从而也就不能产生出资本主义革命所必需的力量。

这是中国很早就有了高度繁荣的商品交换,却迟迟不能发展出资本主义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三亲属中国宗法的特点是:(甲)亲属关系拉得远;(乙)亲属名称分得细,特别是先生后生要有不同的名称,如兄弟姊妹等。

父之父为祖,古称王父;父之母为祖母,古称王母。

祖之父母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昆)孙,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父之兄为世父(伯父),父之弟为叔父,简称为伯叔。

世父叔父之妻称为世母(伯母)叔母(后来称为婶)。

伯叔之子(堂兄弟)称为从父弟,又称为从兄弟,这是同祖父的兄弟。

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伯叔称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其妻称为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其子称为从祖父,俗称堂伯、堂叔,这是同曾祖的伯叔,其妻称为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堂伯叔之子称为从祖弟,又称为再从兄弟(从堂兄弟),这是同曾祖的兄弟。

祖父的伯叔是族曾祖父,称为族曾王父;其妻是族曾祖母,称为族曾王母。

族曾祖父之子是族祖父,称为族祖王父。

族祖父之子为族父。

族父之子为族兄弟,这是同高祖的兄弟。

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弟妇。

兄弟之子为从子,又称为侄;兄弟之女为从女,后来又称侄女。

《尔雅·释亲》:"女子谓弟之子为侄。

"《仪礼·丧服传》:"谓吾姑者,吾谓之侄。

"可见上古姑侄对称。

兄弟之孙为从孙。

姊妹之子为甥,后来又称外甥。

女之夫为女婿或子婿[4],后来省称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称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晋代以后才有的称呼。

母之父为外祖父,古称外王父,母之母为外祖母,古称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为外曾王父与外曾王母。

母之兄弟为舅,母之姊妹为从母,母之从兄弟为从舅。

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为从母兄弟与从母姊妹,后来也称为中表。

妻又称为妇。

妻之父为外舅(岳父),妻之母为外姑(岳母)。

妻之姊妹为姨。

夫又称为婿。

夫之父为舅,又称为嫜。

夫之母为姑。

连称为舅姑或姑嫜。

夫之妹为小姑(中古以后的称呼)。

夫之弟妇为娣妇,夫之嫂为姒妇,简称为娣姒,又叫妯娌。

妇之父母与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分开来说,则妇之父为婚,婿之父为姻。

两婿相谓为娅,后代俗称为连襟(襟兄、襟弟)。

在重视宗法的封建社会里,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要求妇女讲究妇道。

实际上,统治阶级自己并不遵守这些道德。

弑父、杀兄等事,史不绝书。

嫡庶之分,在中国宗法社会里也是非常严格的。

正妻称为嫡妻,嫡妻之子为嫡子。

妾之子称为庶子。

这是一种区别。

长子为嫡子,非长子为众子,这又是一种区别。

当然,所谓长子为嫡子,也必须是正妻之子。

嫡庶之分,关系到承袭制度。

《公羊传·隐公元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根据这个原则,正妻所生的长子才合乎承袭的资格,妾媵所生的子即使年长,如果正妻有子,仍应由正妻的子承袭。

这样做法,据说可以不引起争端。

但是由于争夺利益,统治阶级杀嫡立庶的事情也是史不绝书的。

古代最重要的文献体系有两套,一套叫"经",一套叫"史"。

"经"是理想,是标准,是用来匡正现实社会的根据。

"史"才是现实社会的记录,它一定不会与"经"完全相吻合,因为人都是父母所生养而成长于现实社会中的,而不是按照"经"的模型制造出来的。

这里提到的《公羊传》,就是"经"系统中很重要的一部著作,而那些记载"杀嫡立庶"的文献多属于"史"系统。

四丧服丧服是居丧的衣服制度。

由于生者和死者亲属关系有亲疏远近的不同,丧服和居丧的期限也各有不同。

丧服分为五个等级,叫做五服。

五服的名称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下面根据《仪礼·丧服》所记,分别加以叙述。

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

凡丧服上衣叫衰(披在胸前),下衣叫裳。

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的,衣旁和下边不缝边,所以叫做斩衰,斩就是不缝缉的意思。

子为父、父为长子都是斩衰[5],妻妾为夫、未嫁的女子为父,除服斩衰外还有丧髻,这叫"(zhuā)衰"。

斩衰都是三年丧(实际上是两周年)。

齐衰次于斩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

因为缝边整齐,所以叫做齐衰。

《仪礼·丧服》载齐衰分为四等:(甲)齐衰三年,这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乙)齐衰一年,用杖(丧礼中所执的),这叫"杖期(jī)",这是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丙)齐衰一年,不用杖,这叫"不杖期",这是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的丧服,已嫁的女子为父母,媳妇为舅姑(公婆)、孙和孙女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丁)齐衰三月,这是为曾祖父母的丧服。

大功次于齐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比齐衰精细些。

功,指织布的工作。

大功是九个月的丧服,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是大功,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为自己的兄弟也是大功。

小功又次于大功,小功服比大功服更精细,是五个月的丧服。

男子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从祖父(堂伯、堂叔)、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弟(再从兄弟)、从父姊妹(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姊妹,为娣妇姒妇也是小功。

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比小功服更精细,丧期是三个月。

男子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为外孙(女之子)、外甥、婿、妻之父母、舅父等都是缌麻。

以上是礼经上所记的一套丧服制度。

这套制度在当时虽然不见得全部实行,后世的丧服丧期虽然也有所改变,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点:第一,在丧期中可以看出重男轻女的情况。

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

明代以前,如果父亲还在,儿子为母亲居丧也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

第二,在丧服中又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别甚严。

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代以后,庶子为自己的母亲也服丧三年),但是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改为期年丧。

长子、长孙在服丧中很重要。

在丧制中有所谓"承重孙",就是由于嫡长子已死,应由嫡长子的儿子承担丧祭(和宗庙)的重任。

又有所谓"承重曾孙",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闻(讣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

第三,在丧服中明显地表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

因此,习惯上以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尔雅·释亲》:"族父之子相谓为族弟,族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注:"同姓之亲无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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