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 信托受益权ABS

合集下载

abs专题解读厦门英才学校资产证券化案例解析

abs专题解读厦门英才学校资产证券化案例解析

ABS专题解读|厦门英才学校资产证券化案例解析本文来源iEDU投资人俱乐部领带金融已获授权转载近日,i-EDU首次联合业内专家直播“全国首单私募基础教育ABS案例实务分享及展望”,获得公众广泛地关注。

来自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解玉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业务董事赵骥飞,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高级信托经理姚源,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经理蒋松子通过案例解析,不仅分享了企业或个人在教育资产证券化中遇到的实务难题,还为未来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展望。

1赵骥飞——民生证券“厦门英才学校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国内市场首单基础教育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依托厦门英才学校幼儿园到高中的教育金,采用双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公司)交易结构,第三方提供外部担保增信,AAA级债项评级。

优势:稳定的现金流厦门英才学校项目是全国首单私募基础教育ABS(Asset Securitization,简称资产证券化),是民生信托和民生证券联名合作,为从幼儿园到高中一体化的基础教育厦门英才学校所做的项目。

但是,这个项目在开始介入时,我们发现诸多问题。

首先,厦门英才学校本身资产实力较弱,虽然现金流比较稳定,但厦门英才学校自身评级不够,无法符合ABS债项整体要求;其次,基础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种,一直没人敢去尝试,而且之前也没有过类似案例,后来,综合考虑下我们想做这样的一次尝试。

2016年初,经过对厦门英才学校基本尽调后发现,厦门英才学校经营实力很强。

作为民办基础教育,它们已经经营了21年,现金流十分稳定,且有增长性,基础资产非常好。

于是,我们就和交易所做了初步的沟通,交易所也同意了这个想法,随后我们才开始真正的介入、推进这个项目。

不足:规模小;学费收入并非明确的债权收入资产证券化的三个核心要点:一、技术资产的现金流需要稳定、独立,且具有一定的增长性;二、通过内外部结构设计。

资管干货:解密ABS估值与ABS答疑汇编

资管干货:解密ABS估值与ABS答疑汇编

资管干货:解密ABS估值与ABS答疑汇编法盛金融投资来源:中国资本联盟解密ABS估值与ABS答疑汇编解密ABS估值中金固收近期,部分投资者反映其投资的ABS产品在上市首日出现估值低于面值的现象,对投资组合的净值造成了短期负面的影响,也加大了摊余成本账户的偏离度。

我们认为,ABS作为一类现金流确定性不强、流动性相对较弱的品种,其估值的难度较纯债品种天然更大。

但上市首日估值低于面值的现象并非估值难度导致,主要还是发行到上市期间市场波动的影响。

但对于RMBS等特殊品种而言,由于早偿现象明显、期限长、信息获取不易,确实难以避免形成一定幅度的低估。

此外,部分定期开放产品的估值也值得注意。

本期,我们将介绍ABS估值的基本原理,并就特殊品种的估值问题进行介绍。

1、ABS产品估值的基本原理——以中债为例ABS产品拥有“预期到期日”与“法定到期日”两个到期日,中债也相应的计算了两个到期日的估值。

预期到期日的估值是记账和交易时更为合理的估值,Wind等软件披露的估值也主要为预期到期日的估值。

具体而言,中债利用中债银行间ABS系列曲线对应收益率作为折现因子进行现金流贴现估值。

在确定曲线收益率水平时,由于ABS的公开渠道信息披露不充分,二级交投也相对不活跃,中债综合一级发行利率和二级交易数据来确定收益率水平。

在确定现金流时,由于信息披露相对不足,中债通常采用公开发行材料披露的无早偿、逾期假设下的初始现金流进行估值。

个券的评级选取方面,中债取评级机构评级之孰低者作为估值参考。

对于无对应等级曲线的券,则在等级最接近的曲线上按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待偿期进行相应信用级差的加减。

2、上市估值低于面值的主要原因对于大部分ABS产品而言,与纯债相同,上市估值与面值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市场波动导致。

发行与上市的间隔天数越长,总体而言估值偏离面值的幅度越大。

我们统计了2017-2018年发行的信贷ABS及交易所企业ABS产品的发行与上市时间差:银行间ABS发行与上市之间间隔天数通常为1-4天,上市估值与面值存在小幅差异,通常在0.1%以内;交易所ABS由于需要先备案再挂牌,发行与上市的间隔天数普遍在20天以上,上市估值与面值的差异也更大。

详解信托受益权ABSSPV结构

详解信托受益权ABSSPV结构

详解信托受益权ABSSPV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人收入的增长,信托也逐渐为投资者所偏好。

尤其在今年,利好信托的通告也让信托公司的股票大涨。

在上次的文章中我们了解了信托以及信托受益权。

我们知道信托信托受益权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来融资,解决当下现金流的问题。

自2014 年以来,国内信托受益权一类非标资产开始通过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ABS 业务,首单落地的是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到目前已经有30几单信托受益权ABS了。

所谓的信托受益权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就是指的资产可证券化。

这里就是指对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

信托受益权ABS内部增信&外部增信信托受益权ABS要对其进行增信,增信有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

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

一般包括优先级、夹层、次级。

风险从低到高,收益也往往从低到高。

其中次级的主要作用是用于保障优先级的安全,起安全垫的作用。

因此次级是信托内部的增信措施,对应的是外部增信措施,也就是信托设立的增信,如:抵押、担保等。

通过增信措施可以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更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信托受益权ABS的交易结构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中往往会引入SPV交易结构,其过程较为复杂。

在证券行业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是指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or公司,它的基本操作流程就是从资产原始权益人(即发起人)处购买证券化资产,以自身名义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再将所募集到的资金用于偿还购买发起人基础资产的价款。

对于它的作用,现在比较一致的看法是,SPV不仅通过一系列专业手段降低了证券化的成本,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并且通过风险隔离降低了证券交易中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ABS)深度解析!!!

资产证券化(ABS)深度解析!!!

资产证券化(ABS)深度解析资产证券化最早起源于美国,在我国起源于2005年,历经10年经过了3次变更,逐步完成了从审核制到备案制过度,实现了规模快速增长、发行速度加快、业务主体逐渐扩展、融资成本越趋市场化。

本文从资产证券化概念开始深度剖析其流程、注意点等,并且以实例佐证进行多维度分析。

1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概括1、界定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简单的讲:资产证券化就是出售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融资。

2、基本结构3、结构解析(1)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将认购资金以专项资产管理方式委托管理人管理,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2)管理人在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时,可以聘请财务顾问,可以完善增信措施(主要包括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专项资管计划的运作提供服务。

(3)根据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的《资产买卖/出售协议》的约定,原始权益人同意出售,并由原始权益人(作为卖方)向计划管理人转售基础资产,且管理人(作为买方)同意代表专项计划的认购人按照《资产买卖/出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相应的基础资产,并向原始权益人直接支付转购买基础资产的全部价款。

基础资产即自初始日至截止日的特定期间,原始权益人根据特定合同的约定,对特定用户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

(4)原始权益人根据《资产买卖/出售协议》的约定,对基础资产中的特定用户仍然负有持续责任和义务。

同时,计划管理人委托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对应的收取和催收等事宜。

(5)管理人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管理,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托管。

4、主要业务参与人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很多当事人,主要业务参与人如图:主要业务参与人解析:原始权益人(发起人):转移其合法基础资产用于融资的机构;管理人: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及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期货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其他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参照适用;托管人: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看,按照规定或约定对专项计划相关资产进行保管,并监督专项计划运作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资产服务机构:为基础资产管理服务,发起人一般会承担资产服务机构的角色;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收集资料、尽职调查、信用分析、信息披露及后续跟踪,对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产品的交易结构、现金流分析与压力测试进行把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保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信用揭示功能;外部担保机构:为资产证券化按时足额偿付提供外部增信(例如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中证登:为资产证券化的登记结算机构,负责资产证券化的登记、托管、交易过户、收益支付等。

一文读懂ABS!

一文读懂ABS!

一文读懂ABS!转载申明本文原标题《ABS:机遇与挑战》,经【联讯麒麟堂】授权转载,原创作者为李奇霖、钟林楠、常娜。

2018年3月28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虽然此前早有风声,虽然不是正式文件,虽然没有规定实施时间,但这个文件对金融部门的影响是巨大的,成为悬在金融从业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然而,新规中第三条明确指出“依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本意见”,被豁免的ABS 是否真能成为资管新规下资管人的希望?请听我们娓娓道来。

ABS从成立之初就伴随着毁誉参半的名声,它是天使——盘活企业流动性差的存量资产,成为企业融资的新途径。

它是魔鬼——层层包裹装饰的底层资产给投资人以雾里看花之感,甚至2008年金融危机背后都有它的影子。

所以,ABS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在资管新规之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经过几年的发展,呈现出两个趋势:总规模增加,底层资产种类增多。

首先从规模上看,以年末存量余额为准,2016和2017年资产证券化经过了较快的增长,增速分别是66.6%和69.9%。

底层资产类型上看,16和17年也分别产生了较多底层资产种类的ABS,2017年比2016年新增种类中REITs、保单贷款等比较受关注。

简单地回顾了ABS近年来的发展情况,那么资管新规公布后ABS将会有怎样的发展?我们认为资管新规(及其一系列周边管理规定)将从需求、供给和发行三个方面同时利好资产证券化业务:供给端,从实体的角度上来看,在资管新规下,原来一些实体企业的融资方式比如“非标”等开始受到限制,但是一些项目不能中途停下,该有的融资需求仍然在,这样他们需要寻找新的途径进行融资。

发行方,实体有需求就需要金融机构帮忙实现,非标产品由于受到资管新规关于杠杆、投向、嵌套等方面的限制,设计灵活度不如受到“豁免”的ABS产品,发行人有动力通过资产证券化来“非标转标”。

去年以来企业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规模都呈现下滑的趋势,企业ABS的规模反而有所上升,用于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的ABS开始成为企业的重要选择。

红星美凯龙信托受益权ABS-评估报告

红星美凯龙信托受益权ABS-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杨学清 注册资本:12244.8980 万美元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营业执照注册号:530100400005294 经营范围:提供商业项目的投资策划及咨询;商场设施设备的租赁; 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咨询;建材(钢铁水泥除外) 、厨房用品、五金配件、 照明器材、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西山区 24 号片 区庄稼塘村二期“城中村”重建改造、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 截止评估基准日, 昆明红星美凯龙臵业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12,244.898 万美元,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页
红星美凯龙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红 星 美凯 龙 信托 受 益权 资 产证 券 化项 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6]第 358 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昆明红星美凯龙臵业有限公司所持的昆明爱琴海购物中心自评估基准日 起未来 18 年租金收益权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红星美凯龙信托受益 权资产证券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为昆明红星美凯龙臵业有限公司所持的昆明爱琴海购物中 心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0 日止共 18 年的租金收益权。 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预测昆明红星美凯龙臵业有限公司所持的昆明爱 琴海购物中心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 18 年收益权价值,为红星美凯龙信托 受益权资产证券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未来预测等评估程 序,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昆明红星美凯龙臵业有限公司所 持的昆明爱琴海购物中心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30 日 止共 18 年的租金收益权价值为 75,678.49 万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 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八张图全面解读ABS中的双SPV交易结构

八张图全面解读ABS中的双SPV交易结构
SPV还具有税收中性的作用。在国外,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可以获得税收优惠,而且,由于该笔证券化业 务是SPV的唯一业务,其基础资产的利息收入大部分都以证券利息的方式支付出去,所以SPV几乎不用纳税。SPV 的税收中性是促使国外资产证券化业务蓬勃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当然,SPV还承担着发行证券的任务。因为发起人把资产“真实出售”给SPV,所以SPV实际上拥有这些基础 资产,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
二、不同的SPV在破产隔离、税收、证券发行方面的比较
1. 特殊目的信托(SPT) 特定目的信托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为法律基础,信托公司作为特定目的 信托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受托人,从发起机构或原始权益人处获得基础资产。这种结构下,破产隔离的效力是 《信托法》所赋予的,《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 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因此,以信托形式进行资产转让,可以实现完全的破产 隔离,具有最强的破产隔离效力。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SPT的破产隔离体现在两个方面:SPT和受托人的破产隔离,SPT和发起人的破产隔离作 用。 2. 特殊目的实体(SPE) 在国内,最常见的特殊目的实体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此处以专项计划为例,讨论其 破产隔离效力。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 公司子公司为开展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SPV(为避免混淆,下文以SPE表示),“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 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信托计划受益权

信托计划受益权

信托计划受益权一、工作目标1.深入解析信托计划受益权:目标是通过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全面揭示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内涵、运作机制以及相关的法律、财务知识。

文章要求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旨在帮助读者系统地掌握这一知识点。

2.案例分析:搜集具有代表性的信托计划受益权案例,进行详细剖析,以案说法,让读者在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信托计划受益权的相关知识。

3.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应用探讨:针对信托计划受益权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包括但不限于家族信托、投资信托、慈善信托等,旨在拓宽读者的视野,使其了解信托计划受益权在实际生活中的多样化运用。

二、工作任务1.资料搜集与研究:搜集国内外关于信托计划受益权的法律法规、学术论文、案例判例等资料,进行深入研究,以确保文章内容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2.撰写信托计划受益权基础知识部分:基于研究结果,撰写关于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性质、权利义务等内容,力求简明扼要,便于读者快速掌握。

3.案例分析与撰写:挑选具有典型性的案例,进行详细剖析,撰写案例分析部分,使读者在实际案例中了解信托计划受益权的运作方式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4.应用探讨与撰写:针对信托计划受益权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撰写应用探讨部分,以期帮助读者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运用信托计划受益权。

5.审稿与修改:邀请专业人士对稿件进行审稿,确保文章内容的准确性,并根据审稿意见进行修改,以提高文章的质量。

三、任务措施1.建立专家团队:组建一个由金融、法律、财务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团队,以确保文章在专业性的基础上,全面覆盖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各个方面。

2.进行专题研讨: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信托计划受益权的专题研讨,通过头脑风暴、案例分享等方式,收集不同的观点和见解,丰富文章内容。

3.实地调研:安排实地调研,访问相关金融机构、法律机构,深入了解信托计划受益权的实际操作和应用,以确保文章内容贴近实际。

四、风险预测1.法律风险:信托计划受益权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文章中的错误可能会导致读者产生误解,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全解析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全解析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全解析托受益权是重要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类型,自2014年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以来,已有三十多单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总规模超过了100亿。

两项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中主要采用的增信措施即通过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形式。

作为典型的双SPV结构,以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可以解决基础资产转让(“真实出售”)、现金流难以估算以及基础资产难以特定化的问题。

1、信托受益权ABS概览信托受益权即指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所享有的信托利益的权利以及依据《信托法》与信托文件规定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信托受益权包括财产性权利和非财产性权利。

财产性权利是信托受益权的主要内容,以受益人直接的经济利益为核心,也是信托受益权的目的权利。

非财产性权利是信托受益权的附属内容,目的是监督受托人能够尽职管理和确保信托顺利实施,包括知情权、信托财产管理方法调整的要求权、信托财产处分行为撤销的申请权等。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就是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以其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2013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放宽了基础资产的范围并首次将信托受益权纳入了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信托受益人可以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券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使信托受益人实现退出,提高信托产品的流动性,盘活资产。

未来信托受益权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以下几点。

2014年11月,证监会又发布了《证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指引,对基础资产采取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同年12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将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资平台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受益权、特定情形下与不动产相关的基础资产、最终投资标的作为上述资产的信托受益权等列入负面清单。

从表中可以看出,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可以是信托本身,如“星美国际影院”项目中的华宝信托,“嘉实建信”项目中的建信信托等。

信托法中的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管理

信托法中的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管理

信托法中的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管理信托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信托财产和信托受益人的权益。

在信托法中,受益权和信托财产管理是其中两个核心概念。

本文将从受益权和信托财产管理两个方面来探讨信托法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

一、受益权的定义和意义受益权是指信托受益人按照信托契约的约定,享有的权利。

信托受益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团体,其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受益权的存在是信托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体现了信托制度的公平和合理性。

信托受益人作为信托的最终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这种受益权不仅增加了信托的灵活性,也有助于提高信托财产的管理效率。

受益权的确立和保护,能够鼓励更多的个人和组织参与信托,并增加信托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二、信托财产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信托财产管理是信托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托财产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忠诚原则、谨慎原则和尽责原则。

忠诚原则要求信托管理人必须尽职尽责,以信任的态度处理信托财产,不得违反信托目的和信托受益人的利益。

谨慎原则要求信托管理人在管理信托财产时,应当谨慎选择投资标的,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尽责原则要求信托管理人应当以最佳利益为依归,积极履行信托职责,保障信托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信托财产管理的方法可以采用委托管理、分散投资、定期审查等多种方式。

委托管理是指信托管理人将部分或全部的信托财产交付给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分散投资是指将信托财产进行多样化投资,降低风险和增加回报。

定期审查是指定期对信托财产进行审查,确保信托财产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三、信托法的实践意义信托法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管理制度,对于实现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保障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首先,信托法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财产继承和管理中的法律障碍。

信托法的存在可以解决扩大个人和企业的财产领域,提高财产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

其次,信托法的实施可以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通过信托机制,可以引导个人和企业将资金投资于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推动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信托受益权界定

信托受益权界定

信托受益权界定
信托受益权是指在信托关系下,受益人享有的权益或利益。

信托受益权的界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受益权的种类:信托受益权可以分为固定受益权和离散受益权两种。

固定受益权是指受益人在一定时期内或终身享有的受益权,其权益是确定的。

离散受益权是指受益人按照一定条件或方式享有的受益权,其权益是不确定的。

2. 受益权的内容:信托受益权的内容包括经济利益和财产权益。

经济利益是指受益人从信托财产中获得的收益或盈利,如分红、利息等。

财产权益是指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 受益权的限制:信托受益权的实施可能受到一些限制。

例如,信托合同中可以规定受益人只能在一定条件下享有受益权或只能按照一定方式行使受益权。

此外,信托法律和监管机构也可能对受益权的行使进行限制和监管。

总之,信托受益权的界定涉及受益权的种类、内容和限制等方面,这些内容会在信托合同中明确规定或依照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确定。

中期票据、可转债、企业债、ABS、信托等深入研报

中期票据、可转债、企业债、ABS、信托等深入研报

(9)债务融资产品对比债务融资工具较企业债、公司债的比较优势在于市场化程度高、注册发行效率高、发行选择余地大、融资成本具有优势。

(四)资产证券化1、业务概述(1)资产证券化的含义: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机构或载体(SPV),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以获得融资并最大化提高资产流动性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

与传统债务融资方式的差异:资产证券化融资一般是基于资产的信用,而非发起人的信用。

目前公司正在做的项目有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原始权益人SPV投资者转让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原理:✧真实销售:原始权益人将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移给投资者;✧破产隔离:通过法律及合同对SPV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保证其不易破产,独立于发行人、管理人;✧信用增级:可通过各种信用增级方式(内部和外部),提升信用等级。

(3)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4)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融资方式对比:(5)资产证券化相对于债券融资的优劣势:2、业务流程➢申请阶段:尽职调查、制作申报材料、方案沟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等程序。

➢申报审核阶段:券商内审、向监管部门申报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反馈、中介机构修改文件、监管部门核准等程序。

➢产品发行上市阶段:发行核准、路演和挂牌上市等程序。

目前项目整个周期6个月左右(过往发行过的成熟项目周期3-4月)。

业务联系人:资产管理总部唐春生。

3、项目成功的关键要素(1)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符合《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要求:(2)适合资产证券化的资产类型: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政府平台类、BT应收款类的项目:1)项目已经完工进入回款期;2)如果融资主体是地方融资平台,要求是政府财力状况较好,且是地级市以上平台;3)应收款还款安排已列入人大预算;4)项目优选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桥梁、隧道等);5)BT应收款规模在8亿以上。

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

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

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形式,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应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合同形式,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信托受益权。

信托受益权是指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包括获取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等。

而让与担保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担保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当债务清偿后,标的物的权利再返还给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如果债务未得到清偿,债权人则有权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

那么,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就是将信托受益权作为担保标的物,用于保障债务的履行。

这种合同形式的出现,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和担保手段。

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

其一,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债务人担保物不足的问题。

在传统的担保方式中,债务人可能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或其他易于评估和变现的抵押物。

而信托受益权的让与,可以为债务人提供一种新的担保资源。

其二,这种合同形式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需求,对信托受益权的让与条件、担保范围等进行个性化的约定。

其三,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提高融资效率。

由于其独特的结构和运作方式,能够减少融资过程中的繁琐手续和时间成本。

然而,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也并非毫无风险和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其法律地位在一些地区可能尚未得到明确的界定和规范,这就可能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争议和纠纷。

例如,对于信托受益权的让与是否构成真实的权利转移,以及债权人在行使权利时的限制和约束等问题,都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判断。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信托受益权的价值评估也是一个难题。

由于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信托项目的运作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此准确评估其价值并非易事。

如果价值评估不准确,可能会影响到担保的效果和债权人的利益。

为了降低风险和避免纠纷,在签订信托受益权让与担保合同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信托受益权性质探析及其反思

信托受益权性质探析及其反思

信托受益权性质探析及其反思一、引言信托受益权作为信托法中的核心概念,是信托制度得以运行和发挥作用的基础。

然而,关于信托受益权的性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处理。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信托受益权的性质,并对其进行反思,以期为信托法的完善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信托受益权的性质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因信托设立而享有的、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

关于信托受益权的性质,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 债权说债权说认为,信托受益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

受益人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支付信托利益。

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信托受益权具有相对性、请求性和可转让性等特点,与债权相似。

然而,债权说无法解释信托受益权的某些特殊性质,如受益人的优先受偿权、对信托财产的追及权等。

2. 物权说物权说认为,信托受益权本质上是一种物权。

受益人作为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的支配权。

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信托受益权具有直接支配性、排他性和绝对性等特点,与物权相似。

然而,物权说同样面临一些难题,如信托受益权的请求权属性、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赖关系等。

3. 新型权利说新型权利说认为,信托受益权是一种既不同于债权也不同于物权的新型权利。

这种权利既具有债权的请求权属性,又具有物权的支配性特点。

同时,信托受益权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质,如受益人的优先受偿权、对信托财产的追及权等。

新型权利说试图从更广阔的角度理解信托受益权,但也需要面对如何界定这种新型权利、如何与现有法律体系相衔接等问题。

三、信托受益权性质的反思在探讨信托受益权性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同的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但也都存在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

这引发了我们对信托受益权性质的反思:1. 信托受益权的复合性信托受益权既具有债权的请求权属性,又具有物权的支配性特点。

这种复合性使得信托受益权在性质上难以简单归类为债权或物权。

因此,我们需要从更广阔的角度理解信托受益权,认识到它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新型权利。

详解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及典型案例

详解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及典型案例

详解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及典型案例近年来,相比较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的严格要求,交易所资产证券化成为ABS创新阵地,基础资产类型不断扩展,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首次被明文列为合格基础资产,开启了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的序幕。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实践初探“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就是以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以其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活动。

自2014年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以来,已有10多个信托受益权ABS项目在交易所公开发行,总规模超过100亿元。

列举6个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

从基础资产看,除星美国际影院项目为集合资金信托受益权,其他信托受益权项目均为单一资金信托,这有利于避免多个原始信托受益权人的协商成本。

此种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信托受益权转让盘活存量资产,诸如畅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前就经过了多次受益权转让,相比较而言,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能够将基础资产分割为小规模标准份额,更易于募集资金,但是其相关设立和承销成本也较高。

另外一个特点是,上述6个项目都是针对某一个信托项目开展的,这种模式较为简单,现金流预测和匹配较为简易,但是造成了基础资产的单一性和风险集中性,未能充分发挥基础资产池的多样性和风险分散性的优势。

同时,信托项目本身已经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增信措施,因而相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相关增信措施较为简单,诸如畅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信措施主要是分层机制。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以星美国际影院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该ABS规模13.5亿元,其中优先级12.5亿元,由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1亿元,由北京星美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额认购;项目期限分为1-5年期五个档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该ABS主要涉及信托受托人、原始权益人、合格投资者、保管银行、评级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法律机构、专项计划管理人、承销机构、登记托管机构等。

交易所信托ABS解析

交易所信托ABS解析

交易所信托ABS解析华尔街有句名言,'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

'在当前整体经济下行、银行信贷收紧的大背景下,资产证券化(ABS)迎来了空前发展机遇,信托、银行、券商、券商资管、基金、基金子公司、私募等金融机构及互联网企业都在争抢同一个ABS市场。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4月,完成备案的ABS项目数量就已达到了29只,而在2015年同期备案数仅有4只。

从实施备案制至今,已完成备案的项目总数已经达到300家,基础资产的种类从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扩充至信托受益权、门票收入、保理资产、购房尾款等。

'这些机构今年加大对ABS业务的发展,其中政策引导是最主要的因素。

2014年取消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当年又相继颁布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具体业务指引,发布了负面清单。

2015年又就具体的基础资产颁布了车贷、房贷、个人消费贷款等各类型的资产支持证券证券信息披露指引,包括后面放开的两融、保险业参与办法、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政策的发布,这些政策鼓励机构多去开展此类业务,在目前各家机构很多业务类型暂停的情况下,多了个出路。

'德晟资本产品部总经理车潇潇说。

借道双SPV发行信托ABS2016年4月29日,长安资产-外贸信托海发医药信托受益权ABS 刚收到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这是第一个由私募机构在其间参与主导完成的信托ABS。

私募机构德晟资本作为投资顾问出现,从产品的交易结构搭建到相关中介机构的交流对接到最后交易所的沟通交流,由其参与主导。

这个项目的基础资产是海发医药对一家三甲医院某个月的应收账款,总规模2亿元。

一般来说,所有的资产证券化中间都会有一个破产隔离用的载体(SPV)。

传统的资产证券化模式是单SPV,其做法是设一个SPV,然后去受让医药公司对医院的应收账款,把资产包进行结构化设计后去交易所挂牌。

但由于交易所由证监会监管,信托公司无法直接以信托计划作为SPV在交易所发行ABS产品。

abs计息基础

abs计息基础

abs计息基础
1.融资人在进行ABS业务的时候,出表是相对较为统一的诉求,因为出表可以实现很多方面,比方是说它能够突破杠杆限制,那这一点是在企业ABS当中还是非常典型的,比方是融资租赁公司,尤其是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它的一个杠杆倍数是净资本的10倍,对于某些融资租赁公司而言这一个杠杆倍数还是很难满足它的业务
需求,所以我们会看到市面上比较大的一些融资租赁公司,他们在做ABS业务的时候,有很强的出表诉求。

2.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基础资产出表同时货币资金增加,而债务或者融入的资金它是不计入负债的,资产负债率没有变化,相较债务融资推升了负债率有相对下降的作用。

比方说企业应收账款ABS。

另外还可以美化利润表,这一点体现在类REIT当中是非常典型的,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出现了常年亏损面临ST,那他可以通过将自己表内的一些固定资产,比方是说营业场所、办公大楼,把它们进行证券化,资产打包转让出去,转让的时候,实际转让价格会高于账面价值,出现的溢价就会结转在利润表当中,或者是体现在营业外收入,或者是体现在投资净收益等等,利润表上虽然主业是亏损的,但是净利润是正的。

3.此外,对金融机构来说,以降低资本占用,这个是对于银行来参与ABS业务是有一个很大的利好,比方说票据ABS,我们知道如果有客户拿着票来我们行贴现的话,银行这边如果以自有资金给贴现,那是会占用他百分之百的这么一个风险计提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
票据给它证券化,然后以行内资金以投资者的身份来对接,那这时候风险计提其实是按20%,因为这个标准化的ABS AA以上级别的话,风险占用是20%,从而就节约了80%的空间等等。

以银行持有的一些信托受益权等非标资产进行证券化,其实也是这样一个逻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详解信托受益权ABS&SPV结构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人收入的增长,信托也逐渐为投资者所偏好。

尤其在今年,利好信托的通告也让信托公司的股票大涨。

在上次的文章中我们了解了信托以及信托受益权。

我们知道信托信托受益权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来融资,解决当下现金流的问题。

自2014 年以来,国内信托受益权一类非标资产开始通过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ABS 业务,首单落地的是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到目前已经有30几单信托受益权ABS了。

所谓的信托受益权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就是指的资产可证券化。

这里就是指对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

信托受益权ABS内部增信&外部增信信托受益权ABS要对其进行增信,增信有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

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

一般包括优先级、夹层、次
级。

风险从低到高,收益也往往从低到高。

其中次级的主要作用是用于保障优先级的安全,起安全垫的作用。

因此次级是信托内部的增信措施,对应的是外部增信措施,也就是信托设立的增信,如:抵押、担保等。

通过增信措施可以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更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信托受益权ABS的交易结构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中往往会引入SPV交易结构,其过程较为复杂。

在证券行业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是指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or公司,它的基本操作流程就是从资产原始权益人(即发起人)处购买证券化资产,以自身名义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再将所募集到的资金用于偿还购买发起人基础资产的价款。

对于它的作用,现在比较一致的看法是,SPV不仅通过一系列专业手段降低了证券化的成本,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并且通过风险隔离降低了证券交易中的风险。

SPV的原始概念来自中国墙(China Wall)的风险隔离设计,它的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

一般来说,SPV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也没有固定的员工或者办公场所,SPV的所有职能都预先安排外派给其他专业机构。

SPV必须保证独立和破产隔离。

SPV 设立时,通常由慈善机构或无关联的机构拥有,这样SPV会按照既定的法
律条文来操作,不至于产生利益冲突而偏袒一方。

SPV的资产和负债基本完全相等,其剩余价值基本可以不计。

SPV可以是一个法人实体、可以是一个空壳公司,同时也可以是拥有国家信用的中介。

下面我们以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引入双SPV结构来理解其交易过程。


eg: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为两层结构。

在第一层结构中,浦发银行将15亿元资金委托给大业信托,设立大业-海印股份信托贷款单-资金信托,浦发银行拥有该资金信托的受益权。

大业信托向海印股份发放15亿元的信托贷款,海运股份以运营管理的14个商业物业整租合同项下特定期间经营收益应收款项质押给海印资金信托,并以上述物业的租金及其他收入作为信托贷款的还款来源。

浦发银行作为资金保管机构保管信托财产同时也对上述信托贷款
的还款账户实施监管,定期向大业信托提供监管账户每月的银行流水信息。

在第二层结构中,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购买浦发银行持有的海印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通过两层结构管理资产,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降低了投资者投资风险。

信托收益权ABS提供了融资渠道,增加了其流动性,将大额资金的投资转化成证券投资,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作者:Corli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