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合集下载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基础理论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为此,培养方案应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经济学、法
律社会学、法律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基
础理论课程。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将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学理论
体系。

2.专业核心课程: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
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比较
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社会发展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研究生深入理解
和掌握各类法律领域的核心问题。

3.专业选修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还应该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一些专业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海商法学、
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等。

这些选修课程将有助于研究生进
一步深化在特定领域的学术研究。

4.学术研究:研究生培养方案应该重视学术研究的训练,包括培养良
好的研究方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研究生应参与法学研究项目,在指导教
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

研究生还应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
论坛,与其他学者交流研究成果。

5.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该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如实习、实
地调研、司法实践等。

通过实践教学,研究生将实际接触到法律实践中的
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

6.学科综合素质: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注
重培养学科综合素质。

这包括良好的学术道德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等。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司法实践、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1.导师制:学生每人配备一名主要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协助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

2.学术研究与实践结合:通过学术研究、实践课程、实习等方式,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

三、学制和学位授予1.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两年,若未完成学业,可延期一年。

2.学位授予:在校期间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

2.专业基础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专门知识的能力,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

3.研究方法课程: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包括法学论文写作、调研方法、统计分析等。

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提供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

五、培养环节1.学术研究:学生通过阅读文献、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

2.实践课程:学生参与实践课程,如法学实务、法律科技应用等,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3.实习实训:学生有机会参与实习实训,如法院实习、律师实习等,增强实际工作经验。

4.学术讨论与研讨会:定期组织学术讨论和研讨会,学生参与其中,加深交流和合作。

5.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六、学术要求1.课程学习:学生必须按时出勤、完成课程作业,学习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毕业和答辩。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09年05月20日 13:33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27学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2)外语(3学分)(3)法理学专题(2学分)(4)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5)宪法专题(2学分)(6)民法学专题(3学分)(7)刑法学专题(3学分)(8)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9)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10)行政法专题(2学分)(11)经济法专题(2学分)(12)国际法专题(2学分)2、选修课(选满10学分)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策划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策划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差不多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养,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差不多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适应、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用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举选修课与自选课)。

1、学位课(21学分)①邓小平理论2学分②外语4学分③法理学3学分④民法学4学分⑤刑法学4学分⑥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⑦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2、必修课(10学分)①宪法学2学分②中国法制史2学分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④经济法学2学分⑤国际法学2学分3、选修课3.1推举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①外国法制史2学分②商法学3学分③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④国际私法学2学分⑤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⑥环境资源法学2学分⑦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⑧法律方法2学分3.2自选课(8学分)(按自选课程表任选)(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 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3、法律谈判课2学分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 3学分(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领域名称:法律硕士一、学科简介我校于2001年开设法学专业,2010年成立省高校哲社重点研究院“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2016年成立省级智库“气候与环境治理研究院L本专业现有法学专任教师30人,66.7%具备法律实务经验,4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聘请海内外非全时教授17人、高水平行业教师21人,研究方向覆盖了除军事法学以外的法学二级学科,在气象法、环境法、国际法、信息法等领域特色鲜明。

与XX气象局、各省级气象局和环保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定期培训和多形式的教研合作;与XX省高院等27家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合作关系,设有XX法院第十七法庭、维世德法律研究院等机构,“行业导师制''卓有成效,“法官进课堂”“专家论坛”“庭审进校园''等活动常态化;与腾讯研究院、阿里研究院、意大利都灵大学网络法研究所建立了合作关系。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法律高级实务人才,依托学校大气科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和信息工程等优势学科,重点为气象、环保、海洋、信息等行业培养特色法律人才。

二、培养目标面向行业与地方的法治人才需求,培养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能独立从事法务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实务人才。

三、培养方向1.环境法学;2.信息法学;3.国际法学;4.法学理论。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法本)的学制为2年,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非法本)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法本)的总学分为54学分。

其中必修课为18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6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为15学分,学位论文为5学分。

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非法本)的总学分为75学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

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

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

一、绪论
在当今社会,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地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法律领域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制定和实施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至关重要。

二、培养目标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法学研究方法,掌握扎实的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够在法律实务、研究、教学等领域胜任。

三、课程设置
1. 法学理论课程
•法律哲学
•法律逻辑学
•法律史
•法学研究方法
2. 专业课程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3. 实务课程
•诉讼法
•合同法实务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社会法务实践
4. 专业实习
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专业实习,以提升实践能力和实务经验。

四、毕业要求
•修满规定学分
•成绩合格
•完成毕业论文
五、指导教师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和学术水平,每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指导学生的学习
和研究工作。

六、质量保障
学校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体系,对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
和改进,确保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结语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方案旨在帮助学生深入学习法学理论知识,提升法律实务能力,最终使他们成为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

只有如此,才能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和挑战。

全日制(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二○○六年八月三日下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东北师范大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法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目的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完成法律硕士(法本)专业学位学业的毕业生应达到下列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方式1.课程设置按法学一级学科安排。

2.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注重案例教学方式的运用,加强实践性。

3.实行学分制。

课程体系分为四类,即必修课、推荐选修课、自定选修课、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

总学分为75学分。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优长。

导师组以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为主,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职业经验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

四、培养工作法律硕士(法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1、必修课(32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2学分)(2)基础外国语(4学分)(3)法理学(3学分)(4)中国法制史(2学分)(5)宪法学原理(2学分)(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2学分)(7)刑法学原理(3学分)(8)民法学原理(3学分)(9)商法学(总论、公司法)(2学分)(10)经济法原理(3学分)(11)民事诉讼法原理(2学分)(12)刑事诉讼法原理(2学分)(13)国际法原理(2学分)2、选修课A类推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1)法学方法论(2学分)(2)刑法学各论专题(2学分)(3)国际经济法原理(2学分)(4)国际私法原理(2学分)(5)知识产权法专题(2学分)(6)环境资源法专题(2学分)(7)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2学分)(8)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9)法律逻辑学(2学分)B类自选课(从中选满8学分)(1)人权法(2学分)(2)司法学(2学分)(3)立法学(2学分)(4)非诉讼法律程序(2学分)(5)部门行政法(2学分)(6)行政程序法(2学分)(7)公务员法(2学分)(8)行政救济法(2学分)(9)犯罪学(2学分)(10)经济刑法与经济犯罪(2学分)(11)刑事证据学(2学分)(12)外国刑法(2学分)(13)房地产法(2学分)(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学分)(15)侵权法 (2学分)(16)合同法(2学分)(17)证券法(2学分)(18)婚姻法与继承法(2学分)(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要求(一)培养目标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培养具有现代法治理念、法律职业操守和法律职业技能,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善于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实务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突出法律实务的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法治建设。

(二)培养要求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规定时间的学习,应达到如下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现代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

、熟悉主要的法律业务,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胜任法务工作的任职要求。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全日制学习。

、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二年。

三、培养方式、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一)课程设置、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设置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学分(含专门实践必修学分;学位论文学分);课程设置及相关安排详见附表一“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安排表”。

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学位,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实践型的高层次法务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包括:(一)掌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法律职业伦理原则,能够娴熟地实践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或者与法务相关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

四、培养方式1.教学方式以课程系统性教学为主,还可以采取多专题的“拼盘式教学法”、研讨课等形式,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2.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3.采用学分制;全日制JM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必修课与必修环节为40学分。

在职攻读JM总学分不得低于50,必修课为30学分。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5.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6.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

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二、培养要求1.知识与能力培养(1)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国家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及其演化过程,研究各类法律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2)具备较强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能够批判性思维,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了解国际法和国际人权法等国际学科的基本知识,掌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各类国际条约的基本内容。

2.素质与能力培养(1)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具备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

(2)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索性研究。

(4)具备较好的表达和辩证能力,在公共场合能够娴熟地展示个人观点和见解。

(5)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1.法学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2.法学专业课程: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3.实践课程: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操作、法律案例分析等;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相应领域的选修课程。

四、实践环节1.实习:研究生期间设置实习环节,让学生能够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工作,提升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2.科研:研究生期间要求参与科研项目,完成毕业论文,培养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

3.社会服务: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五、评估与毕业要求1.课程成绩评估:根据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表现,包括考试成绩、论文报告、小组讨论等方面进行评估。

2.实习评估: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估意见进行评估。

3.学位论文评估:学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和评审过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4.毕业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完成实习环节,并通过实习评估;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评审;同时具备相应的素质与能力。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05月20日 13:33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27学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2)外语(3学分)(3)法理学专题(2学分)(4)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5)宪法专题(2学分)(6)民法学专题(3学分)(7)刑法学专题(3学分)(8)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9)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10)行政法专题(2学分)(11)经济法专题(2学分)(12)国际法专题(2学分)2、选修课(选满10学分)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苏州大学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为5年。

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课程设置以另一份单独的为准(本文件中选修课程少了10门)1、必修课(27学分)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备注外语54学时/3学分第一学期公共学位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36学时/2学分第一学期公共学位课法理学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一学期学位专业课中国法制史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一学期学位专业课宪法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一学期学位专业课民法学专题54学时/3学分第一学期学位专业课刑法学专题54学时/3学分第一学期学位专业课刑事诉讼法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学位专业课民事诉讼法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学位专业课行政法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学位专业课经济法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学位专业课国际法专题36学时/2学分第二学期学位专业课2、选修课(选满10学分)选修课在全院研究生选修科目中与各专业研究生共选,须修满10学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f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矣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屍次的宣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 深刻把握社矣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

(二)学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学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檢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直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直,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与自选课)。

1、学位课(21学分)①理论2学分②外语4学分③法理学3学分④民法学4学分⑤刑法学4学分⑥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⑦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2、必修课(10学分)①宪法学2学分(按自选课程表任选)(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最,所以需 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超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谙书.公诉书、判决书.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民專、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寮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3>法律谈判课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寮院或律师*务所实习两至三周)3学分(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盲、法律知识、 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职业能力的培养容主要为:1、面对社矣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寮、分析、判断和中国法制史2学分 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选修课3・1推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外国法制史 商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 2学分 2学分2学分 3学分 2学分 ④ ⑤ ⑥ ⑦ ⑧ 国际私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环境资源法学 法律职业伦理 法律方法3,2 自选课(8学分)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 2学分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S 检寮官和法官讲授) 师组织,法官、检奈官、律师辅助指导) 4学分 2学分解决;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3>较全面地学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4>较熟练地学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勞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査与取证;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7、以起草规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讲解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讲解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法学2年制)培养方案(2023年6月修改)一、培养目旳培养具有法治理念、法学思维, 坚实专业基础和精湛旳专业技能等法律专业素养旳德才兼备旳法律实务人才。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统一考试并经中国政法大学复试选拔录取旳、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旳法学专业旳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为2年制, 毕业并获得学位, 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

(一)课程设置(二)实习(必修课, 9学分)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机构实习3个月。

实习结束需提交实习鉴定登记表。

完毕1篇实习汇报(不少于6000字)及3篇随笔。

实习旳目旳:1. 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多种事案), 可以运使用方法学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测、分析、判断和处理;2. 较纯熟地掌握和运用基本旳法律解释措施, 可以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3. 较纯熟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 可以主持诉讼程序, 进行调查与取证;4.纯熟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 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征询、谈判、起草协议)以及法律事务旳组织与管理;5. 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献旳一般经验。

6.培养法律技能旳综合应用能力。

(三)学位论文(10学分)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络实际旳原则, 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

重在反应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处理法律实务中旳理论和实践问题旳能力。

导师应根据学生旳选题方向, 负责其论文旳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重要内容, 但不限于学术论文旳成果形式, 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旳三个以上有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汇报、专题调查等。

论文评阅原则应当统一。

任何形式旳学位论文旳写作均应当规范, 到达如下七个方面规定:1. 选题故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2. 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旳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 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旳现实状况进行梳理和归纳。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法律实践水平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法律实务、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管理等领域进行独立思考和创新实践。

二、培养模式三、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基础课程:包括法学原理、法学概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2.法学研究方法和技能课程:包括法律论文写作与发表、法律研究方法、法学文献检索与利用、法律案例分析等。

3.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研究方向和兴趣,设置有多个专业选修课程,包括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能源法、金融法、刑事司法、民商法、劳动法、行政法等。

4.实践研究项目:学生需要参与实践研究项目,如法律文书撰写、法律法规研究、司法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等。

四、学分要求1.必修课学分:学生需要修读并通过一定数量的必修课程,具体学分要求根据学校制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来确定。

2.选修课学分: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具体学分要求根据学校制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来确定。

3.实践研究项目学分:学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实践研究项目,并通过指导教师的评估和论文答辩来获得学分。

五、论文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一篇独立完成的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论文选题应符合法律学科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论文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深度,同时也需要注重实证分析和实践应用。

六、培养质量评价以上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具体的培养方案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法学学科特点来进行具体制定,并与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调整,以达到培养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目标。

新疆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新疆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新疆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法律实务相关的各种实际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的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

全日制(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二○○六年八月三日下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东北师范大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法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目的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完成法律硕士(法本)专业学位学业的毕业生应达到下列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方式1.课程设置按法学一级学科安排。

2.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注重案例教学方式的运用,加强实践性。

3.实行学分制。

课程体系分为四类,即必修课、推荐选修课、自定选修课、专业实习与社会实践。

总学分为75学分。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优长。

导师组以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为主,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职业经验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

四、培养工作法律硕士(法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1、必修课(32学分)(1)马克思主义理论(2学分)(2)基础外国语(4学分)(3)法理学(3学分)(4)中国法制史(2学分)(5)宪法学原理(2学分)(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2学分)(7)刑法学原理(3学分)(8)民法学原理(3学分)(9)商法学(总论、公司法)(2学分)(10)经济法原理(3学分)(11)民事诉讼法原理(2学分)(12)刑事诉讼法原理(2学分)(13)国际法原理(2学分)2、选修课A类推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1)法学方法论(2学分)(2)刑法学各论专题(2学分)(3)国际经济法原理(2学分)(4)国际私法原理(2学分)(5)知识产权法专题(2学分)(6)环境资源法专题(2学分)(7)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2学分)(8)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9)法律逻辑学(2学分)B类自选课(从中选满8学分)(1)人权法(2学分)(2)司法学(2学分)(3)立法学(2学分)(4)非诉讼法律程序(2学分)(5)部门行政法(2学分)(6)行政程序法(2学分)(7)公务员法(2学分)(8)行政救济法(2学分)(9)犯罪学(2学分)(10)经济刑法与经济犯罪(2学分)(11)刑事证据学(2学分)(12)外国刑法(2学分)(13)房地产法(2学分)(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学分)(15)侵权法 (2学分)(16)合同法(2学分)(17)证券法(2学分)(18)婚姻法与继承法(2学分)(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写作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培养具有现代法治理念、法律职业操守和法律职业技能,系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善于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实务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西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突出法律实务的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民主法治建设。

(二)培养要求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规定时间的学习,应达到如下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现代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方法和职业技能。

3、熟悉主要的法律业务,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胜任法务工作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1、全日制学习。

2、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二年。

三、培养方式
1、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2、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3、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4、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5、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一)课程设置
1、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设置
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75学分(含专门实践必修15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课程设置及相关安排详见附表一“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安排表”。

2、法律硕士(法学)课程设置
攻读本专业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7学分(含专门实践必修15学分,学位论文6学分);课程设置及相关安排详见附表二“法律硕士(法学)课程安排表”。

(二)必修环节
1、实践必修环节
(1)法律写作(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或者撰写学术论文)。

在学习期间须提交法律文书至少5类,每类文书不得少于2份,或者提交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并提交导师审查(2学分);
(2)模拟法庭(仲裁、调解),学习期间须参加模拟法庭实训不得少于3次,并完成“模拟法庭实训记录”,提交导师审查(3学分);
(3)法律检索,学习期间根据教学及实践检索法律条文、法律文书、法律文献等,导师审查(2学分);
(4)法律谈判。

学习期间须参加模拟法律谈判活动不少于6次,并记录模拟法律谈判主要内容,提交导师审查(2学分);
(5)专业实习。

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务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实习完毕后提交实习总结1份(不少于3000字),提交实务导师审核。

(6学分)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开题,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开题。

按研究方向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

审查小组对每位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帮助研究生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五、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形式分为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

基础性理
论研究论文的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应用研究、案例分析、调研报告论文正文字数2万字左右;并按照《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论文规范与评价标准》的规定进行写作。

学位论文评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

学位论文的指导老师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业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论文答辩等工作按《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位授予与毕业
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学校对其就业进行指导,按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就业与派遣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