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8年行政处罚涉案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违法事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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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大合同的异常情况,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立信所对金亚科技2014年前20大客户及金额较大合同进行查验,并在审计工 作底稿中予以记录。经调查,其中7份合同存在异常情况,存在未签字盖章、 两份合同编号相同等异常情况。审计人员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充分关注重大 合同中的异常情况,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的规定。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 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虚增利润 佳电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1.92亿元,虚增 金额1.58亿元;佳电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 895万元,虚增金额0.40亿元;佳电股份2015年度财务报 表披露利润总额-4.61亿元,虚减金额1.98亿元。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河南天丰节能板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虚构客户、虚增收入;虚增资产;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及事务所虚假记录
山西天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大额跨期收入、虚增利润 天能科技财务造假的事实清楚,虽然应县道路亮化工程、 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工程三 个项目真实存在,但在2011年9月均未达到收入确认条 件,天能科技采取伪造收入的方式,虚增当期利润占当期 利润总额达53.18%。
万福生科(湖南) 农业开发股份有限 虚增收入、利润;虚列资产 公司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虚列资产 司法机关认定,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 假业务收入。绿大地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的金额 巨大,性质严重。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二、营业收入
虚增收入及收入跨期等 (1)未对销售与收款业务中已关注到的异常事项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2013年12月,大智慧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软件产品销售确认为当期销售 收入,导致2013年提前确认收入87,446,901.48元。 (2)未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非标准价格销售情况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 2013年12月,大智慧对部分客户以非标准价格销售软件产品。经查,该售价 主要是以“打新股”、“理财”为名进行营销,虚增2013年销售收入 2,872,486.68元。 (3)未对抽样获取的异常电子银行回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013年12月,大智慧电话营销人员对客户称可以参与打新股、理财、投资等 以弥补前期亏损。部分客户应邀向大智慧汇款,其中有客户在汇款时注明“ 打新股”等。大智慧收到款项后计入2013年产品销售收入。经查,大智慧虚 增12名客户2013年收入2,872,486.68元,后续已应客户的要求全部退款。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虚增收入成本,虚列资产 经核查,金亚科技披露的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银行存 款217,911,835.55元,虚增营业收入73,635,141.10元, 虚增营业成本19,253,313.84元,虚增预付工程款3.1亿元 。
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与利润 华锐风电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在 2011年度提前确认风电机组413台,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 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1,739,125.66元、营业成本 2,003,916,651.46元,多预提运费31,350,686.83元,多 计提坏账118,610,423.77元,虚增利润总额 277,861,363.60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虚增资产,关联单位转移资金 2004年,北生药业通过虚列在建工程并支付预付工程款的 方式,向关联方腾盛建筑转移资金25,480万元,虚列在建 工程25,480万元。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 公司
虚增/减财务费用,调节利润 子公司虚增收入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 有限公司
虚减债务、虚增利润 莲花味精2007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当 年审计中,对公司1.944亿元政府补助和建行1.98亿元贷 款债务转移的账务处理,因会计师专业判断错误和审计程 序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未能发现政府补助未到位和 建行贷款实际未转移的事实,致使公司当年利润总额虚增 1.944亿元,债务虚减1.98亿元。 莲花味精2008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当 年的审计中,对公司3亿元政府补助和工行3.22亿元贷款 转移的账务处理,因会计师专业判断错误和审计程序不到 位、审计证据不充分,未能发现政府补助的虚假性和工行 贷款实际未转移的事实,致使公司当年利润总额虚增3亿 元,银行贷款减少3.22亿元;当年公司有4167万元收到的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错误,审计中未能发现和调整,致使公 司营业利润增加4,167万元,营业外收入减少4,167万元, 影响了公司的利润结构。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出具时未对已存在商誉减值的期后调整事项进行 相应调整 2013年10月28日,赛迪传媒重新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追 溯调整2012年年度报告,调减商誉9,434.59万元,调减无 形资产5,798.63万元,共计调减资产15,233.22万元;调增 资产减值损失15,233.22万元,净利润由盈利114.93万元 调减为亏损15,118.29万元。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虚构应收账款回收 欣泰电气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外部借款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 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会计期末冲减应收账款,大 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以应收账款贷方红字冲销和银行存 款借方红字冲销的形式予以冲回。2013年,应收账款科目 发生100笔红字冲销,金额共计11,169万元,发生于1至2 月的有74笔,金额共计10,004万元,其中包括欣泰电气恢 复前一会计期末虚构收回的应收账款9,110万元。会计师 在对应收账款进行审计时,抽查2013年1月份358号、433 号凭证,红字冲销金额分别为1,647万元、1,452万元,均 涉及虚构应收账款收回。
浙江九好办公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虚列资产 九好集团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虚增收入 17,269,096.11元、87,556,646.91元、160,646,712元。 2015年虚构3亿元银行存款,且未披露借款3亿元并质押的 事实。 2016年4月21日,利安达出具审计报告,对九好集团2013 年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执行收入循环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1. 吊装单可靠性问题。华锐风电确认收入的关键证据即吊装单,会计师未 对吊装单的可靠性进行合理判断。根据华锐风电2011年审计底稿,大部分吊 装单仅有个人签字,而无业主方的盖章确认,会计师未对签字人员是否有权 代表业主方签署吊装单进行有效验证;大部分吊装单未注明吊装日期,对于 其吊装完成时点以及确认当期收入的合理性,会计师未予以充分关注。在吊 装单存在上述严重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会计师未向公司索取项目日动态表、 发货验收单等资料予以比对判断,未对吊装情况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 2. 集中确认及合同执行问题。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合同 执行情况异常,吊装单标注日期或收入确认时点为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公司 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前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在审计底稿中未见会计师对上述 情况的原因进行关注和分析,并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解决。 3. 发货单问题。根据华锐风电披露的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货到现场后 双方已签署设备验收手续”是确认销售收入的依据之一,根据华锐风电2011 年审计底稿,会计师未取得货物发运、验收手续相关证据,未能按照公司既 定的会计政策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 4. 截止性测试问题。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将“进行期末截止性测试,结合 公司的期后发生额,检查公司收入确认的完整性”作为收入应履行的重点审 计程序。但会计师未有效执行截止性测试,没有对收入确认的关键依据吊装 单进行有效验证,其对截止性样本选择的解释缺乏专业判断和应有的职业谨 慎。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未识别及调整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 瑞华所未合理考虑已识别的期后事项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的影响,未对相应错误予以识别和采取适当措施; 瑞华所对于已识别的济南固锝质量索赔款会计差错,未采 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瑞华所设定的重要性水平为120万元。2014年4月24日,瑞 华所对亚太实业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以上错报已超过重要性水平。
单位
一、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 限公司
虚增收入、跨期成本 (1)2013年12月,大智慧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软件 产品销售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导致2013年提前确认收入 87,446,901.48元。 (2)2013年12月,大智慧对部分客户以非标准价格销售 软件产品。经查,该售价主要是以“打新股”、“理财” 为名进行营销,虚增2013年销售收入2,872,486.68元。 (3)大智慧将应归属于2013年的年终奖跨期计入2014年 的成本费用,导致2013年少计成本费用24,954,316.65元 。 (4)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信 息科技)为大智慧全资子公司,其提前一个月将民泰(天 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泰)财务报表 纳入大智慧信息科技的合并范围,导致大智慧2013年合并 财务报表虚增利润8,250,098.88元,虚增商誉 4,331,301.91元。
辽宁振隆特产股份 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利润 2012年至2014年,振隆特产出口收入分别占各年主营业务 收入的73.25%、84.4%、85.27%。经查,振隆特产以虚增 出口销售单价方式虚增利润,虚增各年利润金额分别占当 年利润总额的8.61%、20.81%、67.33%。 经查,振隆特产分别通过调节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 价以及未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的方式虚增利润 和存货。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25.52%、 32.85%及32.43%;虚增存货金额分别占各年末资产总额的 3.11%、6.51%及7.26%。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
大额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 2013年信永中和未能发现的累计错报共计5,351,639.93元 (包括三包索赔费用2,422,328.73元及贴现费用 2,929,311.20元),超过其2013年确定的重要性水平 (4,049,763.54元)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利润,虚列资产、负债 2011年12月,博元投资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款未真实履行 的情况,虚构付款33,482万元购入面值34,705万元的银行 承兑汇票。其后,博元投资通过票据贴现、票据置换及用 票据支付预付款的交易,导致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虚增 资产36,455.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2%),虚增负债 876.2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为1,893.2万元(分 别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10%、90%);2013年年度财务 报表中虚增资产37,8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2%),虚增 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为2,364.54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的9%、258%)。经查,上述票据均无前手的背书记 录,且存在博元投资与银行提供的票据复印件的票面信息 、票面样式、印章位置不一致,或者相关票据在承兑银行 查无相应票号的情况。
福建连城兰花股份 有限公司 重组
虚增收入 福建金森2015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草案)》中记载:连城兰花2012年度、2013年度、2014 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分别是177,377,491.72元、 186,013,693.61元、158,593,486.80元。调查查实,连城 兰花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月至9月实际的营业收 入是149,121,841.72元、158,550,198.61元、 136,446,406.80元,各年(期)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 28,255,650元、27,463,495元、22,147,080元,虚增比例 分别为15.93%、14.76%、13.96%。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广西康华农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组
虚增收入、虚列资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 21号)认定,康华农业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 1月至4月虚构对广西万里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种 业)销售收入12,068,133元、12,008,957.8元、 12,203,897元、9,579,332元;2012年、2013年虚构应收 万里种业款项889,915元、776,000元;2012年、2013年虚 构应收三亚金稻谷南繁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稻谷) 款项1,762,182元、2,007,900元。 康华农业2011年虚增银行存款163,948,934.5元,2012年 虚增银行存款309,704,967.33元,2013年虚增银行存款 418,598,990.8元,2014年1月至4月虚增银行存款 498,034,904.17元。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 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虚增利润 佳电股份2013年度财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1.92亿元,虚增 金额1.58亿元;佳电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披露利润总额 895万元,虚增金额0.40亿元;佳电股份2015年度财务报 表披露利润总额-4.61亿元,虚减金额1.98亿元。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河南天丰节能板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虚构客户、虚增收入;虚增资产;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及事务所虚假记录
山西天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大额跨期收入、虚增利润 天能科技财务造假的事实清楚,虽然应县道路亮化工程、 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工程三 个项目真实存在,但在2011年9月均未达到收入确认条 件,天能科技采取伪造收入的方式,虚增当期利润占当期 利润总额达53.18%。
万福生科(湖南) 农业开发股份有限 虚增收入、利润;虚列资产 公司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虚列资产 司法机关认定,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 假业务收入。绿大地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的金额 巨大,性质严重。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二、营业收入
虚增收入及收入跨期等 (1)未对销售与收款业务中已关注到的异常事项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2013年12月,大智慧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软件产品销售确认为当期销售 收入,导致2013年提前确认收入87,446,901.48元。 (2)未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非标准价格销售情况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 2013年12月,大智慧对部分客户以非标准价格销售软件产品。经查,该售价 主要是以“打新股”、“理财”为名进行营销,虚增2013年销售收入 2,872,486.68元。 (3)未对抽样获取的异常电子银行回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2013年12月,大智慧电话营销人员对客户称可以参与打新股、理财、投资等 以弥补前期亏损。部分客户应邀向大智慧汇款,其中有客户在汇款时注明“ 打新股”等。大智慧收到款项后计入2013年产品销售收入。经查,大智慧虚 增12名客户2013年收入2,872,486.68元,后续已应客户的要求全部退款。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虚增收入成本,虚列资产 经核查,金亚科技披露的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银行存 款217,911,835.55元,虚增营业收入73,635,141.10元, 虚增营业成本19,253,313.84元,虚增预付工程款3.1亿元 。
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与利润 华锐风电通过制作虚假吊装单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在 2011年度提前确认风电机组413台,对2011年度财务报告 的影响为:虚增营业收入2,431,739,125.66元、营业成本 2,003,916,651.46元,多预提运费31,350,686.83元,多 计提坏账118,610,423.77元,虚增利润总额 277,861,363.60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37.58%。
虚增资产,关联单位转移资金 2004年,北生药业通过虚列在建工程并支付预付工程款的 方式,向关联方腾盛建筑转移资金25,480万元,虚列在建 工程25,480万元。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 公司
虚增/减财务费用,调节利润 子公司虚增收入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 有限公司
虚减债务、虚增利润 莲花味精2007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当 年审计中,对公司1.944亿元政府补助和建行1.98亿元贷 款债务转移的账务处理,因会计师专业判断错误和审计程 序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未能发现政府补助未到位和 建行贷款实际未转移的事实,致使公司当年利润总额虚增 1.944亿元,债务虚减1.98亿元。 莲花味精2008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当 年的审计中,对公司3亿元政府补助和工行3.22亿元贷款 转移的账务处理,因会计师专业判断错误和审计程序不到 位、审计证据不充分,未能发现政府补助的虚假性和工行 贷款实际未转移的事实,致使公司当年利润总额虚增3亿 元,银行贷款减少3.22亿元;当年公司有4167万元收到的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错误,审计中未能发现和调整,致使公 司营业利润增加4,167万元,营业外收入减少4,167万元, 影响了公司的利润结构。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出具时未对已存在商誉减值的期后调整事项进行 相应调整 2013年10月28日,赛迪传媒重新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追 溯调整2012年年度报告,调减商誉9,434.59万元,调减无 形资产5,798.63万元,共计调减资产15,233.22万元;调增 资产减值损失15,233.22万元,净利润由盈利114.93万元 调减为亏损15,118.29万元。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虚构应收账款回收 欣泰电气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外部借款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 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会计期末冲减应收账款,大 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以应收账款贷方红字冲销和银行存 款借方红字冲销的形式予以冲回。2013年,应收账款科目 发生100笔红字冲销,金额共计11,169万元,发生于1至2 月的有74笔,金额共计10,004万元,其中包括欣泰电气恢 复前一会计期末虚构收回的应收账款9,110万元。会计师 在对应收账款进行审计时,抽查2013年1月份358号、433 号凭证,红字冲销金额分别为1,647万元、1,452万元,均 涉及虚构应收账款收回。
浙江九好办公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虚列资产 九好集团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虚增收入 17,269,096.11元、87,556,646.91元、160,646,712元。 2015年虚构3亿元银行存款,且未披露借款3亿元并质押的 事实。 2016年4月21日,利安达出具审计报告,对九好集团2013 年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执行收入循环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1. 吊装单可靠性问题。华锐风电确认收入的关键证据即吊装单,会计师未 对吊装单的可靠性进行合理判断。根据华锐风电2011年审计底稿,大部分吊 装单仅有个人签字,而无业主方的盖章确认,会计师未对签字人员是否有权 代表业主方签署吊装单进行有效验证;大部分吊装单未注明吊装日期,对于 其吊装完成时点以及确认当期收入的合理性,会计师未予以充分关注。在吊 装单存在上述严重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会计师未向公司索取项目日动态表、 发货验收单等资料予以比对判断,未对吊装情况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 2. 集中确认及合同执行问题。虚增或提前确认收入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合同 执行情况异常,吊装单标注日期或收入确认时点为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公司 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前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在审计底稿中未见会计师对上述 情况的原因进行关注和分析,并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解决。 3. 发货单问题。根据华锐风电披露的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货到现场后 双方已签署设备验收手续”是确认销售收入的依据之一,根据华锐风电2011 年审计底稿,会计师未取得货物发运、验收手续相关证据,未能按照公司既 定的会计政策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 4. 截止性测试问题。会计师在审计计划中将“进行期末截止性测试,结合 公司的期后发生额,检查公司收入确认的完整性”作为收入应履行的重点审 计程序。但会计师未有效执行截止性测试,没有对收入确认的关键依据吊装 单进行有效验证,其对截止性样本选择的解释缺乏专业判断和应有的职业谨 慎。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未识别及调整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 瑞华所未合理考虑已识别的期后事项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的影响,未对相应错误予以识别和采取适当措施; 瑞华所对于已识别的济南固锝质量索赔款会计差错,未采 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 瑞华所设定的重要性水平为120万元。2014年4月24日,瑞 华所对亚太实业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以上错报已超过重要性水平。
单位
一、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 限公司
虚增收入、跨期成本 (1)2013年12月,大智慧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软件 产品销售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导致2013年提前确认收入 87,446,901.48元。 (2)2013年12月,大智慧对部分客户以非标准价格销售 软件产品。经查,该售价主要是以“打新股”、“理财” 为名进行营销,虚增2013年销售收入2,872,486.68元。 (3)大智慧将应归属于2013年的年终奖跨期计入2014年 的成本费用,导致2013年少计成本费用24,954,316.65元 。 (4)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信 息科技)为大智慧全资子公司,其提前一个月将民泰(天 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泰)财务报表 纳入大智慧信息科技的合并范围,导致大智慧2013年合并 财务报表虚增利润8,250,098.88元,虚增商誉 4,331,301.91元。
辽宁振隆特产股份 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利润 2012年至2014年,振隆特产出口收入分别占各年主营业务 收入的73.25%、84.4%、85.27%。经查,振隆特产以虚增 出口销售单价方式虚增利润,虚增各年利润金额分别占当 年利润总额的8.61%、20.81%、67.33%。 经查,振隆特产分别通过调节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 价以及未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的方式虚增利润 和存货。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25.52%、 32.85%及32.43%;虚增存货金额分别占各年末资产总额的 3.11%、6.51%及7.26%。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
大额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 2013年信永中和未能发现的累计错报共计5,351,639.93元 (包括三包索赔费用2,422,328.73元及贴现费用 2,929,311.20元),超过其2013年确定的重要性水平 (4,049,763.54元)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虚增收入、利润,虚列资产、负债 2011年12月,博元投资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款未真实履行 的情况,虚构付款33,482万元购入面值34,705万元的银行 承兑汇票。其后,博元投资通过票据贴现、票据置换及用 票据支付预付款的交易,导致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虚增 资产36,455.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2%),虚增负债 876.2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为1,893.2万元(分 别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10%、90%);2013年年度财务 报表中虚增资产37,8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2%),虚增 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为2,364.54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的9%、258%)。经查,上述票据均无前手的背书记 录,且存在博元投资与银行提供的票据复印件的票面信息 、票面样式、印章位置不一致,或者相关票据在承兑银行 查无相应票号的情况。
福建连城兰花股份 有限公司 重组
虚增收入 福建金森2015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草案)》中记载:连城兰花2012年度、2013年度、2014 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分别是177,377,491.72元、 186,013,693.61元、158,593,486.80元。调查查实,连城 兰花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月至9月实际的营业收 入是149,121,841.72元、158,550,198.61元、 136,446,406.80元,各年(期)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 28,255,650元、27,463,495元、22,147,080元,虚增比例 分别为15.93%、14.76%、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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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康华农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组
虚增收入、虚列资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 21号)认定,康华农业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 1月至4月虚构对广西万里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种 业)销售收入12,068,133元、12,008,957.8元、 12,203,897元、9,579,332元;2012年、2013年虚构应收 万里种业款项889,915元、776,000元;2012年、2013年虚 构应收三亚金稻谷南繁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稻谷) 款项1,762,182元、2,007,900元。 康华农业2011年虚增银行存款163,948,934.5元,2012年 虚增银行存款309,704,967.33元,2013年虚增银行存款 418,598,990.8元,2014年1月至4月虚增银行存款 498,034,904.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