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文学自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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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文学自觉说”反思

在近年来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魏晋文学自觉说”是最有影响的一种说法,它甚至成为许多人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的一个常识性判断。但是,“魏晋文学自觉”的这种提法合适吗?它能很好地揭示中国文学史现象吗?近年来,陆续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特别是“汉代文学自觉说”的提出,是对“魏晋文学自觉说”的有力反驳。但总的来说,“魏晋文学自觉说”在学术界的影响仍然巨大。我以为,由日本学者铃木虎雄首倡的这一说法并不是一个科学的论断,而鲁迅先生接受这一说法本是一种有感而发,虽然具有一定的学术启发性,但是却不能把它上升为一种文学史规律性的理论判断。这样做的结果会影响我们对汉魏六朝文学的全面认识,也有碍于我们对于中国文学发展全过程和中国文学本质特征的认识,因此需要我们对

这一说法进行深入系统的讨论。

一、“魏晋文学自觉说”简述

“魏晋文学自觉说”的提出,源于日本人铃木虎雄1920年在日本《艺文》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名为《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后收入他的《中国诗论史》。铃木认为,汉末以前中国人都没有离开过道德论的文学观,按此路线发展,就不可能产生从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的倾向。他由此得出结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作为得出这一结论的主要证据,就是他对曹丕的《典论·论文》的分析。铃木强调了四点:第一,曹丕在《典论·论文》里开始了对于作家的评论;第二,曹丕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其所谓“经国”,恐非对道德的直接宣扬,而可以说是以文学为经纶国事之根基。这是从道德论的文艺观转向的重要标志;第三,曹丕提出的诗赋欲丽的观点,“这是根据不同的文体说明其归趋之异”;第四,曹丕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观点。可见,关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主要根据,铃木当时基本上都已经说到了。

但对于中国的学者来讲,最直接接受的还是鲁迅的观点。1927年9月,鲁迅应邀在广州夏期学术演讲会上作了题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著名演讲。他不仅沿用了铃木“文学的自觉”的说法,而且同样以曹丕的《典论·论文》为主要论证根据,包括对于曹植的分析,都与铃木的说法大致相同。以后,“魏晋文学自觉说”逐渐在一些人的论述中开始出现,但是由于都没有对鲁迅的观点作更多的展开,因而它的影响并不大。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如郭绍虞就指出:“(曹丕的)这种论调,虽则肯定了文章的价值,但是依旧不脱离儒家的见地。”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经过李泽厚的特别推重,以鲁迅为代表的“魏晋文学自觉说”,在学术界迅速产生了重要影响,大有“风靡天下”之势。其后,学者们对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具体内容也做了比较多的概括与补充,并在时间上也各有修正。最有代表性的是袁行霈的说法。他说:“从魏晋开始,历经南北朝,包括唐代前期,是中国文学中古期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文学的自觉”,他认为:“文学的自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贯穿于整个魏晋南北朝,是经过大约三百年才实现的。所谓文学的自觉有三个标志:第一,文学从广义的学术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一个门类。”“第二,对文学的各种体裁有了比较细致的区分,更重要的是对各种体裁的体制和风格特点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第三,对文学的审美特性有了自觉的追求。”袁行霈对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这种概括,比起李泽厚的论述更有条理性和系统性,也更为坚实地立足于文学本身,其论述随着由他主编的《中国文学

史》作为教育部面向21世纪高校文科教材的大量发行,正在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二、“汉代文学自觉说”的挑战

“魏晋文学自觉说”虽然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但是,由于自鲁迅以来对于“文学自觉”的具体内涵解释的并不清楚,而当代学者对于什么是“文学自觉”本身就存在着理解上的歧义,所以,近年来逐渐有人对这种说法提出了质疑,认为中国文学的“自觉”不是从魏晋时代开始,而是从汉代就开始了。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龚克昌。早在1981年,在《论汉赋》一文中,他就认为应该把文学自觉的时代,“提前到汉武帝时代的司马相如身上”。后来,他又专门就此问题发表了题为《汉赋——文学自觉时代的起点》的文章,认为从两个方面可以证明汉赋是“文学自觉时代的起点”,一是“文学意识的强烈涌动,文学特点的强烈表露”,二是“提出新的比较系统的文艺理论”。张少康在这方面论述得最为系统。他说:“文学的自觉和独立有一个发展过程,这是和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演变、文学创作的繁荣与各种文学体裁的成熟、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和专业文人队伍的形成直接相联系的。”以此而进行综合考察,“文学的独立和自觉是从战国后期《楚辞》的创作初露端倪,经过了一个较长的逐步发展过程,

到西汉中期就已经很明确了,这个过程的完成,我以为可以刘向校书而在《别录》中将诗赋专列一类作为标志。”詹福瑞也坚持汉代是中国文学自觉时代开始的观点。他认为,“两汉时期,文士的兴起和经生的文士化倾向,有力地推动了文学的自觉”。李炳海同样以汉赋创作实践的大量事实说明:“辞赋的出现……是文学独立和自觉的标志。”

如果进入现代学术界关于“文学自觉”的讨论范围的话,在以上两种观点中,我本人是赞成“汉代文学自觉说”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即便按袁行霈所说的三个标志来衡量,凡是“魏晋文学自觉说”所提出的诸多理论和事实佐证,在汉代我们都可以找到明显的存在。

首先,汉代的文学已经“从广义的学术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一个门类”。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把诗赋单列一类,就是一个明显的证据。而由刘向所编辑的楚辞,所收只限于屈原作品和汉人摹仿《离骚》、《九章》之作,说明当时人对于文体的区分已经非常细致。

其次,汉人不仅“对文学的各种体裁有了比较细致的区分,更重要的是对各种体裁的体制和风格特点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在这方面,扬雄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班固在《扬雄传赞》中说:“(扬雄)实好古而乐道,其意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于《仓颉》,作《训纂》;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赋莫深于《离骚》,反而广之;辞莫丽于相如,作四赋:皆斟酌其本,相与仿依而驰骋云。”可见,扬雄对于“易”、“传”、“史”、“箴”、“赋”等文体及其特点有了明确的认识,并有意识地去进行仿作。张衡是另一个明显的例子。他曾经写过多种文学作品,也体现了比较明显的文体区分意识。同时,从《后汉书·文苑列传》可知,汉代文人使用的文体不仅有诗与赋,还有书、铭、诔、吊、赞、颂、连珠、碑、策、箴、论、笺、奏、书、令、檄、谒文等等多种,每种都有明确的体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汉末蔡邕的《独断》里,不仅把天子号令群臣与群臣上奏天子之文各分为“策书”、“制书”、“诏书”、“戒书”和“章”、“奏”、“表”、“驳”四类,而且对上述文体的性质以及基本写作要求都做了细致的说明。可见,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并不是他的提倡和发明,不过是对汉人各种文章体裁风格与创作实践认识的一般性的简要总结而已。

其三,汉人已经“对文学的审美特性有了自觉的追求”。这一点,除了大家所熟知的司马相如关于作赋的论述外,其他赋家的创作也莫不如是,如扬雄在《解嘲》中自言“雄以为赋者,将以风也,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巨衍,竞于使人不能加也。”史称张衡作《二京赋》就是“精思傅会,十年乃成”。可见,即便是以袁行霈关于文学自觉说的三个标志来衡量,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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