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黄隘地段(YZ10)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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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黄隘地段(YZ10)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法定文件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鄞州区石碶街道,东南至奉化江、西至机场路,北至鄞州大道,规划面积为3.11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年限是2014-2020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宁波市总体规划、现状分析和因素分析,确定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市场服务、滨江生态涵养、区域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城市复合功能地段。
2.2发展目标
(1)高效的目标: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现代化和当地特色相结合,满足社会需求,美化城市空间的原则,合理划分空间结构及优化结构布局,形成布局相对均衡、多层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2)市场的目标: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投资者开辟理想的投资环境,为规划建设管理制定灵活、有效的手段和可操作的规范。
2.3规模
本规划范围规划可容纳人口1440户、约0.375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89.11
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22.31公顷),占总用地的92.84%。
2.4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是引导本片区长远发展的主导思想,结构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本片区聚集效益和综合功能的发挥。影响规划结构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因素有:现状基础条件、地形与生态环境的制约、交通的导向、区位功能的转变,以及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与生活方式的转变等。
本片区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一心、两轴、多组团”构成的空间结构框架。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依据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内在关联性等原则,规划将本规划区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YZ10-01至YZ10-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121.98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控制容量不得突破。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50%,人均居住用地27.01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13公顷。
规划可容纳居住人口1440户,0.375万人,分为一个基层社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按规范分级配套,建立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一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0.4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14%,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07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40公顷。
以菜场等标准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标准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6.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25%,人均71.28平方米。其中规划商业用地21.46公顷,规划商务用地5.00公顷,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27公顷。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择机发展用地、绿地及水域。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二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商贸服务、金融邮电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菜场等设施。
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沿河、沿奉化江绿带增加滨水滨江绿地、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122.77公顷,包括连续的大型滨江公园和多处小公园、街头绿地。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22.31公顷。规划增强基地的水网系统;为丰富的户外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创造高品质的水岸生活与休闲娱乐环境;协助建立各分区的独特个性;有助城市防洪排涝。本区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游憩绿道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1)自行车道、行人游憩步道: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宽10米,有利于组织步行、自行车休闲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商住组团规划打造环形连续游憩步道,结合现状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