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最新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规程北京市汇总

最新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规程北京市汇总

D 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北
京市
精品资料
附录 A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注:1 ●为归档保存资料;○为过程控制保存资料,可根据需要归档保存。

精品资料
附录 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精品资料
47
精品资料
续表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续表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续表
精品资料
精品资料
续表
精品资料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1。

DB11T695-2009资料规程

DB11T695-2009资料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4、分类与编号4.1 分类4.1.1 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4.1.2 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及类别见本规程附录A。

4.2 编号4.2.1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确定编号原则。

4.2.2 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2.3 施工资料应按以下形式编号:╳╳─╳╳─╳╳─╳╳╳1 2 3 4注:1 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2 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3 为资料的类别编号 (2位),按附录A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4 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

4.2.4 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

4.2.5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

4.2.6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4.2.7 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2.8 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同步编写;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在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写。

4.2.9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

管理目录分为通用管理目录和专项管理目录,格式见本规程附录C。

4.2.10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写;4 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8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北京市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北京市

物 资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 资 料 砖(砌块)试验报告 C4 轻集料试验报告
表 C4—13 ● 表 C4—14 ● 表 C4—15 ●
○● ○● ○●
其他材料试验报告 预应力筋复试报告 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门窗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花岗石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安全玻璃复试报告

○○
钢结构用焊接材料检测报告

○○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测报告

○○
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检测报告

○○
幕墙性能检测报告(三性试验)

○○
幕墙用硅酮结构胶检测报告

○○
幕墙用玻璃性能检测报告

○○
幕墙用石材性能检测报告

○○
幕墙用金属板性能检测报告

○○
40
类别 编号
工程资料名称

○○
物 资 吊顶材料性能检测报告 资 料 饰面板材性能检测报告 C4 饰面石材性能检测报告
饰面砖性能检测报告

○○

○○

○○

○○
涂料性能检测报告

○○
玻璃性能检测报告

○○
壁纸、墙布防火、阻燃性能检测报告 装修用粘结剂性能检测报告 防火涂料性能检测报告

○○

○○

○○
隔声/隔热/阻燃/防潮材料特殊性能检测报告
网架(索膜)施工记录
钢结构施工记录
施 工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试 验 回填土试验报告(应附图) 资料 C6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表 C6-1 表 C6-2 表 C6-3

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 (3)1、总则 (4)2、术语 (4)3、基本规定 (5)4、分类与编号 (5)5、基建文件 (6)6、监理资料 (9)7、施工资料 (10)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10)7.2 施工管理资料 (14)7.3 施工技术资料 (14)7.4 施工测量资料 (15)7.5 施工物资资料 (15)7.6 施工记录资料 (16)7.7 施工试验资料 (17)7.8 过程验收资料 (19)7.9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19)8、竣工图编制 (19)9、编制组卷 (20)6、监理资料 (21)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24)附录B 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33)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7)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7)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7)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37)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43)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 (46)引用标准名录 (61)本规程用词说明 (62)条文说明 (63)1、总则 (63)2、术语 (63)3、基本规定 (63)4、分类与编号 (65)5、基建文件 (66)6、监理资料 (66)7、施工资料 (67)8、竣工图编制 (68)9、编制组卷 (68)10、移交与归档 (68)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DB11∕T 695-200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DB11∕T 695-200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施工 物资 资料 C4
施工 物资 资料 C4
建筑工程使用的主要产品应提供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预应力筋复试报告 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门窗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花岗岩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安全玻璃复试报告 装饰装修用外墙面砖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钢材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焊接材料复试报告 钢结构防火涂料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高强度六大角头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复试报告 幕墙用铝塑板复试报告 幕墙用石材复试报告 幕墙用安全玻璃复试报告 幕墙用结构胶复试报告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机电通用)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机电通用)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交接检查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应附图)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混凝土拆模申请单 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附图)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附图) 构件吊装记录 施工 焊接材料烘烙记录 记录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C5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通风(烟)道检查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二) 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检查记录 幕墙注胶检查记录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 桩(地)基施工记录 网架(索膜)施工记录 钢结构施工记录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回填土试验报告(应附图)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表C4-17 表C4-18 表C4-19 表C5-1 表C5-2 表C5-3 表C5-4 表C5-5 表C5-6 表C5-7 表C5-8 表C5-9 表C5-10 表C5-11 表C5-12 表C5-13 表C5-14 表C5-15 表C5-16 表C5-17 表C5-18 表C5-1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XXXX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XXXX

4 接地极 5 吊顶内的线槽
接地极的位置、间距、数量、材质、埋深、接地 极的连接方法、连接质量、防腐情况。
材料的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 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C5-2交接检查记录
• 1.相关规定及要求、填写要点 • 专业交接检查是指同一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同专
业施工单位之间应进行工程交接检查,移交单位、接收单 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 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交接检查,目的是 明确需交接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材质使用情况、 安装 质量、工序要求、以及成品保护要求等内容,以确保工程 的顺利实施以及工程的质量。 • 填写要求: • 1.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在不同专业施工单位进行 移交,应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共同对移交分部(子分部) 工程进行验收。 • 2.交接检查应及时,检查内容应齐全、检验结果和结论齐 全。 • 3.当检查满足规范要求时,复查意见栏不应填写。 • 表C5-2填写范例
• 3.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 值,进场时其截面和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两种。
• 4.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 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 和时间 。
电气工程物资产品对应的材质证明
序号
物资名称
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检测报告、复试报告
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荧光灯应有 节能检测报告、防爆灯具及开关应有防爆标志及防爆合格 证。 出厂合格证 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文件 出厂合格证、安装技术文件、 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 印件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培训课件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培训课件

工程资料的定义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应 该多注意收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工程报优、 方案报优、总结施工经验都需要)。
工程资料的分类和编号
按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 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编号:形式为XX/①-XX/②-XX/③-XXX/④ 其中:①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②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③为 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④为顺序号(按时间先后从001开始) 1.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该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时间顺序 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按时间顺序标号(即根据项 目的不同按形成的先后顺序编号)。 2.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 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主要是指C1类、 图纸会审记录表格)
④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供检验用的、 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划分原则: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主体部 分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 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按设计系统比如高区、低区或I区、II区、 III区或1号机组、2号机组划分一个检验批感觉比较合理,但实际施工中 大多数是按土建单位的楼层或施工流水段划分,视情况而定。)
4.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填写:①对定性类检查项目填写“符合要求” 或“√”、“×”。②对定量检查项目,可直接在表中填写数据。③无此 项时用“/”表示。④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 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达到。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 以上检测点的实测数据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倍。(即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 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倍)资料系统中,有数据的项目,将 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时,超企业标准单未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数字 会用“○”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数字用“△”圈住。

DB11/T69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解读

DB11/T695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解读

资料管理建筑工程的演变 和发展
1、1987年京建质字第255号 文件。 2、1990年京建质字第238号 文件。 3、1996年京建质字第418号 文件。
清理整顿规范性文件
4、DBJ-51-2000《建筑工程资 料管理规程》地方标准。 5、DBJ-51-2003《建筑工程资 料管理规程》 地方标准。 6、DB11/T695-2009《建筑工 程资料管理规程》地方标准。
1、原规程内容为十章, 新规程修改为七章。 2、进一步简练了施工资 料的内容, 取消了与智能建筑相关资 料。
3、增加资料信息化的要 求。 4、明确提出了工程资料 收集、整理及组卷应遵循 不重复原则。
本规程的最大亮点
1、主线明确,确定了谁 施工谁形成谁收集谁签字 谁管理基本原则; 2、明确了总包与专业承 包间的关系;
4.2.7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 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 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 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 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4.2.8 有专用表格的工程资 料,其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 上角的编号栏中;无专用表 格的工程资料,其编号应填 写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
4.2.9 施工资料中,当资料名 称及类别相同且数量较多时, 宜建立相应的资料管理清单。 资料管理清单格式宜符合本规 程附录C,附录C没有提供表样 的可自行设计。
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
准经历了“简单---复杂---简化”的 发展变化,这种变化是我们国家改 革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文件---标准,复杂----简化是从人治到法 制的变化。
地标与行标的关系
1、主要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 2、地标的更为细化 3、城建档案按地标要求归档 4、北京市工程应按地标执行
2.0.3 组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 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 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

资料管理规程

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11号文件、见证检测(DB11/T695-2009、京建发[2010]111号、京建质[2009]289号)一、DB11/T695-2009填空题:1.工程资料应()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2.工程资料应清晰并有()的签字盖章;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

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的公章,注明(),并有()签字;4.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并保证工程资料的()。

5.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和竣工图。

6.分部工程代号()位,按()规定的代号填写;7.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的表格()的资料()中;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8.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针对工程的()及()制定()方案;9.监理月报应由()签认并报送()和();10.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日记应有专人();1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所用的物资或施工质量进行()抽检时,应填写();12.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应填写();1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填写报()审查,并作出结论;14.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15.施工单位在基础垫层未做防水前,应依据()和基底平面图,对()()()()()和坡度等进行抄测并填写()记录‘16.建筑工程使用的各种主要物资应有();17.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CCC标志,生产厂家应提供(),认证证书应在()内;18.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对()()和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或()记录;19.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工程处检查项目的,应做()并填写()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资料;20.采用钢筋机械连接的工程应有钢筋机械连接质量的()记录;21.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等底模及冬季施工的柱墙侧模前,应填写()单;22.土方回填工程应进行()试验,测定回填土的()和();23.采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应有系统试运转和()记录;24.建筑物照明应有通电()记录;漏电开关应有()试验记录;25.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办理()手续;二、京建发[2010]111号填空题:1.建设工程监理实行()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责任。

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整理标准

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整理标准

关于执行新颁地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的通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由市市监督总站、市城建档案馆等单位联合修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已经由市技术监督局和市住建委联合颁发,并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新版规程中对于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归档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大大减少了施工过程资料的归档范围,加强了对竣工图的编制归档要求。

各参建单位应尽快了解和掌握新版规程的相关具体要求,凡在2010年4月1日新版规程实施后竣工的工程,其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及编制要求均可按照新标准执行。

按新版规程要求整理并提交预验收的工程档案,其内容包括:应归档的全部文件资料(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四方验收除外)。

各专业竣工图目录及部分样图,样图上应有绘制的变更内容和竣工图章并应按照要求折叠整齐。

为便于各参建单位了解和掌握新版规程对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相关要求,我馆将尽快编写“建筑工程档案编制范例”提供给各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2010-4-1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组卷范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说明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监理协会、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主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已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共同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代替原(DBJ01-51-2003)标准。

新标准是以原标准为基础,总结了北京近些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行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去繁从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进行修订的。

此次修订中,考虑到工程档案资料的分级管理,对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城建档案馆重点保存工程质量结论及成果性文件资料和竣工图。

而大量的施工过程资料应由建设和施工单位重点保存。

一、归档内容(城建档案馆)A类基建文件备注决策立项文件A1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重点工程专家对项目的有关论证文件重点工程项目评估研究资料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文件A2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勘察设计文件A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非备案类项目施工图审查通知书A类基建文件备注开工文件A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务文件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备案文件A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消防、人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消防为非备案类工程(公安部106号令)其它类文件A8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重点工程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工程概况表B 类监理文件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竣工移交证书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变更单C类施工文件备注工程概况表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笔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各专业工程洽商记录各专业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及附图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组入基建文件卷工程竣工质量报告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测报告(独立组卷)节能施工验收规范二、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基建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为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楚、内容完整且与原件比例相同,并应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前言1、总則2、术语3、基本规定4、分类与编号5、基建文件6、监理资料7、施工资料7、1施工资料得形成7.施工管理资料7.施工技术资料7、施工测量资料7、施工物资资料7、施工记录资料7、7施工试脸资料7、8过程脸收资料7、9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工程竣工质量脸收资料8.竣工a编制9、编制组卷6、监理资料附录A工程讼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附录B工程划分与代号表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 目录101014141515161719191920212433•穴料菅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建筑工程资料菅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较伴中)工程档案案卷封面.0录、备考表与移支书(此部分表格在耿件中)…竣工图得改绘及折査工程许料案卷编制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脸项a表37 37 37 37 43 46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施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硬益标发)〔2008]73号丸得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 京市建设监理协舍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舍同亦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栋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51 -2003)共同修订而辰。

农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稚许料管理得经脸,并充分考念了虔筑行业 施工管理得现状与发展■本寿••姑合实际.删緊就简、科学管理"碍指导原刘对斥规程进行了以下兀方面得住订。

第 -、原規程第三章“管理职责••修订为••基本規定",把对各方行为得管理转向对工稚資料本身得管體•便之更帕轩合 本规程得转性;第二.删除原规程第四拿••工程逢料管理••一幸.对其内容进疔修订后并入其她相关#节中;第三、原 规柱第十一章••验收与移交”中,“脸收”得娩念不明确•本规程将其修订为“移文归档”;第四、刪除原规程第十二 辛••计算机管理”一章,其內容修订后并入本规程第三章••基本规定八中;第五、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得内 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浙得管理吳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 (3)1、总则 (4)2、术语 (4)3、基本规定 (4)4、分类与编号 (5)5、基建文件 (5)6、监理资料 (8)7、施工资料 (9)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9)7.2 施工管理资料 (13)7.3 施工技术资料 (13)7.4 施工测量资料 (14)7.5 施工物资资料 (14)7.6 施工记录资料 (15)7.7 施工试验资料 (16)7.8 过程验收资料 (18)7.9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18)8、竣工图编制 (18)9、编制组卷 (19)6、监理资料 (20)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23)附录B 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32)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6)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6)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36)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36)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42)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 (45)引用标准名录 (60)本规程用词说明 (61)条文说明 (62)1、总则 (62)2、术语 (62)3、基本规定 (62)4、分类与编号 (64)5、基建文件 (65)6、监理资料 (65)7、施工资料 (66)8、竣工图编制 (66)9、编制组卷 (67)10、移交与归档 (67)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第一、原规程第三章“管理职责”修订为“基本规定”,把对各方行为的管理转向对工程资料本身的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本规程的特性;第二、删除原规程第四章“工程资料管理”一章,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后并入其他相关章节中;第三、原规程第十一章“验收与移交”中,“验收”的概念不明确,本规程将其修订为“移交归档”;第四、删除原规程第十二章“计算机管理”一章,其内容修订后并入本规程第三章“基本规定”中;第五、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新的管理要求。

最后经编制组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为十章和八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编制、编制组卷、移交与归档、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

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授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10007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北京银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编:高新京张元勃副主编:徐良胡耀林张斌编写人:胡耀林鲁锦成李向红高彩琼向阳郭莹张岩玉孙世如张浡杨秀云殷明娟程越张肇韵高峰江仟常军王林曹举胜黄慧王玉恒尚馨友刘福源审查人员:杨嗣信冯越焦永达郑伟革杨宪义吴培庆李晓光1、总则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1.0.3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术语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2.0.5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3、基本规定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

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0.5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3.0.6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3.0.7 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

3.0.8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3.0.9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0.10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0.11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3.0.12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

3.0.13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4、分类与编号4.1 分类4.1.1 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4.1.2 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及类别见本规程附录A。

4.2 编号4.2.1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确定编号原则。

4.2.2 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2.3 施工资料应按以下形式编号:╳╳─╳╳─╳╳─╳╳╳1 2 3 4注:1 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2 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B规定的代号填写。

3 为资料的类别编号 (2位),按附录A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4 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

4.2.4 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

4.2.5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

4.2.6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4.2.7 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2.8 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同步编写;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在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写。

4.2.9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

管理目录分为通用管理目录和专项管理目录,格式见本规程附录C。

4.2.10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写;4 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8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2.1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使用的各种表格见本规程附录D,附录D中没有提供表样的可自行设计。

5、基建文件5.0.1 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按其性质可分为:立项决策、建设用地、勘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竣工验收及其他备案文件。

5.0.2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5.0.3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

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5.0.4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5.0.5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

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5.0.6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5.0.7 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5.0.8 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