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权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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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权力理论

读书笔记(4)——关于福柯的话语和权力理论

对于福柯,曾经一度被认为是法国结构主义阵营中的一员,但是福柯却坚决反对别人对他如此的定位,在《知识考古学》一书中第五章的结束语开头,作者本人也提到了曾尽量避免“结构主义”的字眼,他遗弃了语言学描述的程序和范式展开自己对于形成实证性、知识和话语实践的概念讨论。在狭义上,我们一般对于话语的理解就是“语言的形式”,而从广义上来讲,话语则涵盖了“文化生活的所有形式和范畴”;在《知识考古学》一书中,话语这个术语被福柯定义为“隶属于同一的形成系统的陈述主体”。而福柯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突破了结构主义话语之内研究的方法,倾向于解构主义,他将断续性、差异与断裂引入现时的存在,他认为话语分析受制于却不局限于语言学的惯例,也不局限于语言学的基本单位,而只有与政治、文化、经济和社会等结构的相互联系中,话语分析才有意义;一个时代中,一系列不同的话语可以揭示话语的断续、断裂的形成史。而在对于话语理论的分析中,“考古学”是他前期考察和验证这种建构规则的重要方法。

所谓“知识考古学”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应用“考古学”的意识和方法来对“知识”和“观念”的构成(前提、条件、机制)与演变过程进行考察和分析的方法。在本书中,福柯明确使用“话语”一词来指称自己以前描述和分析的那些“知识”和“观念”。在此,我们需要结合福柯的理论界定话语的定义。福柯认为,话语是根据某些分析标准而被我们确认为是属于同一个系统的陈述群,而在这个陈述群中,个人的陈述或单个作者能够作出个人陈述的机会实际上不可能,每个说话机会的顶部和上方都耸立着一个规范的集体,福柯便称之为话语。福柯对于话语的定义是特别的,当然任何定义都是有自己统一的定义标准的,我们不免疑问福柯在确

认某些分散在不同时空区域内陈述能够属于同一“话语”类型或陈述群时的标准是什么,这也正是福柯在《知识考古学》中探讨的一个重要方面。

福柯对此有四个方面的结论。第一,我们可以根据对象方面的统一性;第二,根据表达形式和连贯类型方面的同一性;第三,根据所用概念系统的统一性;第四,根据主题方面的统一性。以上便是将某一陈述确定为同属一个话语单位的标准。但是这样的标准是存在缺陷的,因为不管是从陈述形式还是连贯类型上来讲,层次的不同、表达的相异都使得这样的行为无异于“缘木求鱼”,甚至同一主题的陈述在基本概念、分析类型和对象范围上都存在差异。为此,福柯对此又做了进一步分析,确立了新的标准,即为:对象构成规则的统一性,陈述模式构成规则的统一性,概念构成规则的统一性和主题构成规则的统一性。福柯将通过此种方式得到确认的话语单位称为“话语构成”。而这一话语构成规则恰好对应了福柯的话语建构理论:即话语的对象不是存在于话语之外或之前的纯“客观”对象,而是一定类型的陈述或话语本身建构起来的。界定一个话语构成系统就是要通过描述一种话语实践的规则来刻画一种话语或一个陈述群。在一个特定的话语实践中,它的对象、陈述模式、概念和理论策略都可以发生变化,但只要规定它们出现和转变的实践规则不变,所属的话语构成也就不变。从这些实践规则及其转换机制中去考察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各种言说与书写得以出现、保存、分布和流传的条件和过程,从而达到对这些言说和书写的一种适当理解,便是福柯在其早期著作中用“考古学”方法展开话语分析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对于“考古学”的方法,福柯还做了这样的论述:考古学方法据称是揭露话语——个人的、制度的、清晰地构型高度规范化的话语——是如何控制社会和监管文化生产的。福柯认为话语构型规则存在并被遵从是因为话语更主要的目的在于操纵知识、身体政治最终是国家。

在《知识考古学》等早期著作中,福柯侧重于描述和探讨话语本身的构成规则,虽然从中可以看出与结构主义接近的方法,但是他更注重贯彻后结构主义的语言规则,在他看来,话语不同于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而是一种实践,话语实践就是一个匿名的、历史的、有确定时空定位的规则体系,该理论一个重要关注点就是分析人们言谈时的话语、观点和立场的制度性基础,分析被这些话语、观点认可或预先设定的权力关系。

到目前为止,笔者在此提到了“权力”的概念,是因为福柯的话语分析理论并非一成不变的,1968 年,福柯的思想发生了主要变化。他认为话语构型和知识谱系的分析更依据权力战术和策略,在此引用一句觉得极为生动的话语:“知识以一个压迫式的暴君转化为知识和权力的战略性联接”。福柯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权力和知识之间是相互渗透、相互建构的。福柯话语分析工作的焦点也因此转向对现代社会中权力及其话语之间关系的探讨,试图获得对现代社会中权力运作和话语形成机制的一种恰当的理解。

福柯是在由“考古学”研究到“谱系学”研究中实现这一转变的,其中尼采哲学和威尔海姆?赖希命题对于福柯的权力模式产生了很大影响。首先,福柯一反马克思主义、法理主义的经济主义模式,认为尼采赖希的支配-压抑模式更为合理,他认为需要对权力作出非经济的解释,但是福柯对于自己的权力也没有固定的定义,只是从不同的角度作了阐释,他的这种权利阐释方式恰好符合了后现代性中对于社会问题的“视角主义”、“相对主义”态度。这种多样化、不确定性、连续性的权力解读方式恰恰是福柯对于权力的描述和他的理论立场。

福柯对于权力的认识有几个新鲜视角:第一,他认为权力是一种关系,不同于马克思主义、法理主义将权力看做物的观点,福柯的观点受到结构主义者阿尔都塞的影响,更注重对事物结构、关系的考察。第二,权力是一张网。个人在这张权力网上流动着,既是权力的服从者,又是使用者,他反对权力关系中统治阶级和被统

治阶级的二元对立。第三,权力是无主体的,福柯强调权力的关键不在于谁掌握权力,每个人都是权力关系网络中的一个点,即是权力实施者,又是权力实施的对象。第四,权力是非中心化的。福柯主张反权力中心化,强调微观权力,他的理论研究对象更关注社会边缘和底层的权力关系。

综上四点,福柯的权力分析有着独特的分析视角,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现实局限性。现代社会是少数人统治的社会,福柯对于统治权的淡化实质上悬置了权力由谁控制的根本问题,实际上就掩盖了现代社会中权力实际上由少数人控制的事实。他妄图避免权力作为中介统治的观念,同时也消除了仍潜藏在现代社会中的反对力量的中心辩证法。历史中存在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也存在纯粹的权力热爱者,而这些力量是福柯所忽视的。

在福柯的权力理论中,有这样一个脉络:权力关系作为最高系统控制着知识和文化的生产,知识与文化业又决定着人们的价值观和认知方式,而不同的认知方式产生相应的话语,这样看来,话语无疑便是社会权力关系的产物。福柯在其后期著作中也一直在表达这样的观念,强调权力对于知识和话语的建构作用,这种权力-话语分析理论事实上已经是一种彻底的“权力建构论”,而非他前期所述的“话语建构论”,这种实际意义上的“权力分析”不知是对于之前“话语分析”的颠覆还是更高层次的发展,

所以,与早期的思想非常不同,福柯后期更强调话语和权力之间的关联性,尤其是权力对于话语的优先支配地位和决定性。这是一个由“话语建构论”到“话语权力的互相建构”再到实质上的“权力建构论”的延展过程。而实际上,话语/知识并不是像福柯所描述的那样完全论为权力的产物,它

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并反过来支配权力,可见,从某种程度来讲,福柯在完成从话语分析到权力分析的转变中也走向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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