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环境质量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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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环境质量季报

2017年2季度

(总第78期)

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7月11日

一、大气

2017年2季度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共监测91天,优良率达97.8%,其中优的天数为29天,占监测天数的31.9%,良的天数为60天,占监测天数的65.9%,轻度污染的天数为2天,占监测天数的2.2%。空气质量指数平均值为73,空气质量状况良,属Ⅱ级空气质量。

与去年同期相比,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下降 2.2个百分点,其中,优的天数比例下降了27.5个百分点,良的天数比例上升17.6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中度污染天数持平(2016年2季度优良率为100%,其中优的天数为40天,占监测天数的44%,良的天数为51天,占监测天数的56%)。

市中心城区2季度空气中污染物日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66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为34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为15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氮为22微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2季度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臭氧2季度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27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

降水pH平均值为7.22,未出现“酸雨”(pH≤5.6的降水)现象。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

我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玉舍水库,备用水源地为窑上水库、龙贵地水库、双桥水库。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均对以上四个水库进行监测。共监测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三氯甲烷等64项指标,2017年2季度每月4个水库所监测的指标全部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标准。

三、地面水

流经我市的地面水有:乌江水系的三岔河及其支流响水河、小河;北盘江水系的北盘江干流及其支流六枝河、拖长江、乌都河;本季度共对以上7条河流的15个省控以上断面、7个市控断面进行了水质监测。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3%,水质优良率为93.3%,比去年同期下降6.7个百分点。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水质规定类别的断面3个。22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规定类别的断面有17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77.3%,水质优良率为77.3%。2017年2季度六盘水市地面水河流断面水质状况见下表。

四、重点流域水质

流经我市的北盘江和三岔河,分别设置了发耳、龙场和叉河三个国控监测断面,共监测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汞、铅等项目,每月监测一次。

2017年2季度北盘江发耳断面(属Ⅲ类水功能区)4月、5月、6月所监测的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Ⅲ类、Ⅱ类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提升(去年同期发耳断面水质为Ⅲ类、Ⅲ类、Ⅱ类水质)。

2017年2季度三岔河龙场断面(属Ⅲ类水功能区)4月、5月、6月所监测的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

2017年2季度三岔河叉河断面(属Ⅱ类水功能区)4月、5月、6月所监测的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

五、噪声

1、市中心城区24小时功能区噪声

1类区(市师范点)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4.7分贝(A),夜间为44.1分贝(A),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噪声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2016年2季度昼间为55.9分贝,夜间为45.1分贝),昼间等效声级同比去年下降了1.2(分贝),夜间等效声级同比去年下降了1.0(分贝)。

2类区(黄土坡点)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5.5分贝(A),夜间为48.2分贝(A),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2类区噪声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2016年2季度昼间为54.0分贝,夜间为48.5分贝),昼间等效声级上升了1.5(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下降了0.3(分贝)。

3类区(水钢点)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7.4分贝(A),夜间为46.9分贝(A),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3类区噪声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2016年2季度昼间为59.2分贝,夜间为47.0分贝),昼间等效声级下降了1.8(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下降了0.1(分贝)。

4类区(环保局点)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4.5分贝(A),夜间为51.3分贝(A),昼、夜等效声级达到4类区4a类噪声标准,平均车流量昼间1549辆/小时,夜间944辆/小时。与去年同期相比(昼间为65.7分贝,夜间为52.4分贝,平均车流量昼间1585辆/小时,夜间1104辆/小时),昼间等效声级下降了1.2(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下降了1.1(分贝);平均车流量昼间下降36辆/小时,夜间下降160辆/小时。

4类区(老客车站点)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3.6分贝(A),夜间为53.6分贝(A),昼、夜等效声级达到4类区4a类噪声标准,平均车流量昼间1562辆/小时,夜间857辆/小时。与去年同期相比(2016年2季度昼间为62.5分贝,夜间为52.7分贝,平均车流量昼间1410

辆/小时,夜间849辆/小时),昼间等效声级上升了1.1(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上升了0.9分贝);平均车流量昼间上升152辆/小时,夜间上升8辆/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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