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环境状况公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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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环境状况公报(2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镇江市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正泰
2017年5月31日
2016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职责,以推动绿色转型、深化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严格环境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颁布实施《镇江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重点工程;制定实施年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G20峰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环境信访明显下降,顺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环境质量
(一)空气环境
2016年,镇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5年上升11.4个百分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或保持稳定,其中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5.3%、较2013年下降30.6%,达到国家提出的“在2013年基
础上下降13%,同时比2015年下降3%”的目标要求。受颗粒物、臭氧和二氧化氮影响,7个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二级标准要求。
1、城市空气
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50微克/立方米、80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和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最大8小时)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0.878毫克/立方米和96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PM2.5、PM10、臭氧(最大8小时)和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下降15.3%、2.4%、8.6%和9.5%,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浓度保持稳定。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评价,7个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臭氧。其中,7个辖市区PM2.5均超标;除丹阳以外,各辖市区PM10均超标。
按日评价,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6.4%,较2015年上升4.2个百分点,7个辖市区达标率范围为67.6%~80.9%。
2016年,市区共发生6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共发布预警快报5期,预警短信六十余条。
2、酸雨
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5.9%,降水年均pH值为6.09。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酸雨发生率分别为2.7%、10%、15%,句
容市未采集到酸雨样品。与2015年相比,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0.7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
2016年,镇江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8个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5%,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5%。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20个流域地表水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0%,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5%。
1、饮用水源
市区金山水厂和金西水厂2座集中式供水厂共用的1个长江征润州取水口,是我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丹阳市和扬中市的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亦取自长江,句容市集中式饮用水主要取自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
2016年,镇江市区征润州水源地水量达标率为100%。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丹阳市长江江心洲水源地、扬中市二墩港水源地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句容市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取水量为2956万吨,占取水总量的92.3%。
2、太湖流域
采用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评价, 2016年我市太湖流域7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6.7%,较2015年下降4.7个百分点。
3、长江流域
镇江市长江干流水质为优, 4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与2015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10个控制断面中,除运粮河永庆桥断面因河道整治,未参与统计,其余9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Ⅳ类和Ⅴ类断面分别占77.8%、11.1%、11.1%。与2015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上升7.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30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明显改善。
(三)土壤环境
2016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7个,其中国控点位117个,省控点位10个。国控点位中,基础点位47个,风险点位61个,背景对照点位9个。2016年对12个土壤监测点位开展了监测,其中风险点位9个(主要针对污染企业周边土壤),背景对照点位3个。监测结果表明,12个监测点位中,有10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占83.3%;超标点位中,处于轻微和中度污染的点位分别为1个,各占8.33%。超标项目为汞和苯并[a]芘。
(四)声环境
2016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各类声源声强及分布情况无明显变化。声环境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等息息相关,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1、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5dB(A)。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市区和扬中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水平。丹阳和句容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三级水平。影响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仍为生活噪声,所占比例为74.3%;其余依次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19.4%、6.1%和0.2%。
2.功能区噪声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市1~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6.9%、97.9%、100%、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3.7%、97.9%、97.2%、85.0%。
全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时上升明显,8~18时维持在较高水平,18~21时逐步减弱。
3.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平均等效声级为66.1dB(A),达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全市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