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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钼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矿山测量工作是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测量数据的精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了加强矿山测量的管理及业务保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一线,避免因测量工作失误给矿井造成损失,特制定本规定,若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立即进行更改。

第二章测量工作程序

第一条矿井基本控制测量

1、井下控制测量应当依照《冶金矿山测量规范》,各级井下控制导线必须布设成闭合、附合或复测支导线。

2、基本控制导线定向基点至少应埋设四个,基点应埋设稳固并进行挂牌管理。

3、利用基本控制导线进行测量时,必须对控制点进行点与点之间的长度、角度检查,确认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测量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井上、下永久性和临时性测量导线点及标志,若确需移动时,必须测量部批准。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把开口关

1、巷道开口,必须有完整设计图纸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否则测量人员不予标定。

2、设计图应提前交给测量员,以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时间准备资料,确保井下标定的正确性,否则应予延期标定。

3、在巷道标定开口位置之前,地质测量技术员必须对设计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4、设计图纸必须采钼业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矿总工程师签字。

5、标定巷道开口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首先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对设计图纸进行检查校对,确保测量资料和设计数据正确无误。

(2)、如对设计图纸和数据有疑问,测量部门应及时与设计、开拓掘进部门联系,并提请矿总工程师研究决定。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进行标定,施工单位不得开口施工。

6、巷道开口位置和方向的标定必须独立进行两次。

7、新开口巷道,在掘进4~8m时应重新进行标定。

8、在实测过程中必须有三人以上测量人员参加,观测者必须按照测量程序(后—前—前—后)进行观测,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测量工作,保证测量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条严把延线关

1、主巷掘进工作面每向前掘进50~60m必须延伸测量,在巷道中腰线延伸时,必须对原中腰线点进行检查,严格核实上次测量导线点之间距离和角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导线测设。

2、巷道中腰线点标定后必须设有明显标志,并在现场交由施工单位管理。

第四条严把变向关

1、严格按照设计及时下发变向通知书,若需变动,必须经设计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2、变向前15~30米必须对掘进巷道进行实测,依据设计距离下发变向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控制好掘进距离。

3、变向前必须进行复测、复算。

第五条严把贯通关

1、巷道贯通前20~30m,地质测量部必须及时下发“贯通通知书”,通知矿总工程师、安监、通风、调度、开拓、防突等部门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2、在巷道贯通剩余100m之前,测量部门必须对掘进巷道进行复

测,对复测

资料与原测量数据进行核对,发现数据有误时必须及时对有关测量导线点进行重测,找出数据错误的原因并及时对巷道的掘进方位及坡度进行调整。

3、每次贯通前,测量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准确贯通。

第六条严把资料整理及误差评定总结关

1、巷道贯通后必须进行联测,资料由主管技术员负责整理,主管副部长检核并签字。

2、巷道贯通后的联测数据要进行精度评定,未进行精度评定的数据不得在以后的测量工作中使用。

3、对于贯通后巷道必须编写总结报告,经主管副部长审核后归档。

4、对于井下测量标定的数据必须当天由两人单独计算并核对,及时填绘设计图纸,确保数据和设计图相符。

第三章测量工作管理

第七条测量人员要分工明确,主管副部长负总责,技术主管负直接责任,协助主管副部长搞好日常测量工作,其余人员要服从指挥,同时对施工单位要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第八条测量人员接到设计施工图后,必须先了解设计的巷道用途、支护方式、坡度等参数,进行严格审核,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九条测量人员要以《测量规程》和《集地质测量管理规定》为依据,记录、计算要认真细致,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测量工作。

第十条测量人员现场发现问题要及时以联系通知单形式通知

施工单位,并按规定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测量人员要保守机密,本矿以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测量资料时,必须填写借出记录,经主管矿领导批准,方可提供相关测量资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泄露。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三条在开拓掘进中出现巷道中线偏离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在测量人员标定中线后掘进的范围内(一般按上次前中点向里掘进50~60m后),施工单位偏离中线100-200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300元,负责人罚款5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20元;偏200-300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600元,负责人罚款1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偏300-400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900元,负责人罚款15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偏400-500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200元,负责人罚款2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50元;偏500mm以上,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500元,负责人罚款3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各施工单位在掘进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标定

的腰线施工,巷道向前掘进时施工单位负责及时延伸施工腰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标定腰线偏差50mm以上的,给予施工单位300元罚款,负责人罚款50元;偏差 80mm以上的,给予施工单位800

元罚款,负责人罚款1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偏差 100mm以上的,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负责人罚款2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测量导线点,对于不注意保护测点造成测量导线点损坏的施工单位,每破坏一个测量导线点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负责人罚款5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每破坏一个测量控制导线点给予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负责人罚款10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500元。各施工单位在掘进过程中,对于悬挂里程牌不及时或者不注意保护的,发现一处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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