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控制程序6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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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QP-514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控制和减少变更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人员、关键供方、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
设计和开发更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更改执行《HKQP-503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HKQP-505 生产控制程序》,不适用本程序。
3.职责
3.1.经营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行政部负责组织机构的变更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和重要人员的变更管理。
3.4.采购组负责关键供应商的变更管理。
3.5.经营管理部负责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更。
4.工作流程
5.工作程序
5.1.变更的产生
5.1.1产生变更的因素有:
a)组织结构上的变更;
b)关键或重要人员的变更;
c)关键供应商的变更;
d)管理体系的程序的变更,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更;
e)其它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5.1.2对变更的管理,各责任部门应在计划和实施变更前对变更进行策划,包括:
a)明确变更目的;
b)确定变更的实施方案;
c)识别变更的潜在风险与机遇
d)所需的相关资源;
e)职责和权限的分配或再分配;
f)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
g)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等。
5.2.变更的申请、审批
5.2.1当计划或实施变更前,由变更因素所属部门通过办公平台【发文办理】流程,填写《变更申请审批单》(格式见QP514-B1),启动变更审批,变更申请的信息应包括:
a)变更的项目;
b)变更的目的;
c)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
d)变更所需的资源;
e)变更的依据;
f)变更的实施方案及各阶段的完成时限;
g)变更的潜在风险、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
h)变更机遇分析等。
5.2.2组织机构的变更、关键或重要人员的变更提交行政总监审核、关键供应商的变更提交生产总监审核、管理体系的程序的变更提交变更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5.2.3管理者代表根据提交的变更申请信息,组织总经理办公会及与变更相关的部门负责人评审,评审变更实施方案、风险及措施等,评审通过后由变更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5.2.4评审形式由管理者代表视变更因素决定采取会议评审或流程评审,评审应形成评审记录并在[变更申请审批]流程中保存。
5.3.变更的实施
5.3.1.变更实施部门应按照评审通过的变更实施方案实施,如实施方案更改,则应重新对实施进行评审。
5.3.2.在变更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变更潜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防止不期望结果的发生。
5.3.3.变更实施完成后,由变更实施部门填写变更实施情况,风险措施的控制情况,并评价变更实
施效果,
5.4.变更实施效果验证
5.4.1.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变更的实施以及风险控制的效果进行验证,并提交总经理以及与变更相关的部门负责人评审。当评价未达到预期效果时,由责任部门重新策划或评估变更,执行本程序“5.2”条款的要求。
5.4.2.与变更过程有关的文件、记录应予以保留,执行《HK/QP-405 文件控制程序》和《HK/QP-406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5.变更管理的告知
5.5.1.管理者代表、与变更因素有关的部门应考虑适当的时候,将本公司的变更情况对相关方告知,包括当合同要求时,告之顾客;
5.5.2.对就更的告之内容还应包括变更之后遗留的或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