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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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SSOP·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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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部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采购□仓储□工程设备部□行政人事部□市场部□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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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1)
一、加工用水安全性 (2)
二、食品生产卫生控制 (4)
三、防止交叉污染 (9)
四、手部清洁、消毒和厕所设施的维持 (14)
五、防止掺杂物污染 (16)
六、有毒化学物品的标识、储存及使用 (19)
七、人员健康与卫生控制 (22)
八、虫害控制 (24)
一、加工用水的安全性
1.生产用水的卫生质量是影响食品卫生的关键因素,生产车间应保证与食品接触面有关的水的安全供应,加工用水与非加工用水无交叉连接,本文所指加工用水为自来水厂所提供的自来水,而工艺用水是指自来水经过滤、二级反渗透等工序制得的纯化水。
2.水质卫生控制程序
2.1目的
2.1.1保证与食品接触面有关的水的安全供应。
2.1.2保证加工用水与非加工用水无交叉连接。
2.2适用范围
加工用水、清洗用水、工艺用水
2.3职责
2.3.1 质量部负责水质监控。
2.3.2工程设备部负责供水设施的维修保养及使用水的检查及标识的维护。
2.4工作程序
2.4.1 检测
2.4.1.1 质量部每年至少两次取得当地自来水公司自来水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 5749)后方可投入生产,且存入档案。
2.4.1.2 质量部每月对活性炭过滤器后水检测余氯、软化器后水检测硬度,质量部照《工艺用水监控管理规程》每周对纯化水系统的总送水、总回水、储罐的纯化水按《纯化水质量标准》全项检测,每月各用水点按《纯化水质量标准》进行检测方法,并将结果记入《工艺用水检验报告书》。
监测频率:每天一次/每周一次
2.4.2 标识
2.4.2.1 根据供水设施实际情况,画出供水网络图和污水排放管道分布图。
2.4.2.2 加工用水管线用标识加以区别,车间使用的软水管用后盘挂于水管架上,不允放置地面上。
2.4.2.2.1 与产品直接接触用水管使用不锈钢管。
4.2.2.2 循环用水管为镀锌管。
4.2.2.3 车间使用的软水管为透明水管,禁用黑色橡胶管。
4.3 排水
4.3.1车间污水排放畅通,排水道内无垃圾,下脚料、废弃原料等杂物,并且按规定清洗消毒,且记录。
4.3.2 厂区污水排放畅通,并设专人加以管理。
5.加工用水检验方法和判定
5.1 按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 5749)执行。
5.2 余氯含量:在0.03-0.5ppm,硬度<50ml/L。
6.纠正措施
6.1 如果发现所使用的水源指标不符合要求,生产车间要首先中止使用此水源,并对使用此水源加工的产品要进行隔离评估。对此水源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质量部检验结果不合格应通知生产车间制订消毒方案,并进行连续监控,待指标正常后再转入正常检验。
6.2 若供水管道出现故障或停水,恢复供水后水较混浊,必须待水质澄清后经质量部检测确定能否生产。
6.3 检查时发现管道有交叉连接时,必须马上解决(工程设备部负责)。出现问题的部位若不能被隔离,生产应中止,直到修好为止。另外,在不合理的情况下生产的产品不能进行运销,除非其安全性得到验证。
6.4检查时发现如果有虹吸回流的现象,必须采取有效的行动来防止污染,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这种现象不再发生。
相关记录:《纯化水检验原始记录》
二、食品生产卫生控制
1.洁净区卫生控制
我公司食品生产车间(固体、液体和一般食品)均设计为10万级洁净车间,车间设计采用无毒无害无异味材料建造,地面采用不起尘PVC地坪,具有易清洁、不脱落、不起尘等优点,门窗设计符合要求。
1.1洁净区清洁消毒程序
1.1.1目的
清洁洁净区、对洁净区进行消毒,保持生产环境洁净,防止产品污染。
1.1.2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洁净车间的清洁及消毒。
1.1.3职责
1.1.3.1每班岗位操作员负责对操作执行;
1.1.3.2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剂贮存管理;操作员负责消毒剂的配置。
1.1.3.3班组长、现场QA负责检查督促;
1.1.3.4 QA定期对洁净区的环境进行监控。
1.1.4监控
1.1.4.1生产前及完成清洁后目测洁净区(操作间)的清洁状况;
1.1.4.2车间人员每周用消毒剂对车间进行一次擦拭消毒,消毒剂每月更换一次;1.1.4.3 QA室定期(每季度一次)对车间进行尘埃粒子、沉降菌进行监控。
1.1.5清洁消毒频次
1.1.5.1每班生产结束后或被污染后后立即进行清洁,照《洁净区清洁及消毒操作规程》进行
1.1.5.2门窗、墙面、室内用具、传递窗、设备外壁、地面每周进行一次擦拭消毒,每周换一次地漏、排水管道液封。
1.1.5.3室内天顶、照明、排风及其他附属装置每月进行一次擦拭消毒,清洁消毒剂使用照《洁净区清洁剂、消毒剂管理规程》。
1.1.6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依据《洁净区监控管理规程》要求进行;
10万级洁净区悬浮粒子:≥0.5um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浓度为3520000;≥5.0um
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浓度为29000;沉降菌(φ90mm)应≤10CFU/0.5小时;监控频次:1次/季度。
1.1.7纠偏
在监控发现问题时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及时纠正,如清洗初中效过滤器、进行熏蒸消毒、更换消毒方法等。
相关记录《洁净区悬浮粒子监测记录》、《洁净区沉降菌监测记录》。
2.食品接触表面卫生控制
所有工厂设施中的食品接触表面和工器具,其设施、材料和工艺须易于清洗且保持在卫生状况下。此类表面须由无毒材料组成,设计上耐用,不与清洁剂和消毒剂起反应。加工过程中所有接触产品的工器具和设备表面必须用有效的清洁剂和消毒液进行清洁和消毒,其频率为:
(1)在每天开始工作前确认是否在清洁有效期内(3天)。
(2)在每天工作之后进行清洁消毒。
(3)在生产中随时进行清洁。
与食品接触的手、手套和工作服,保持清洁和卫生。直接接触的包装物料,必须清洗和消毒。
2.1设备、工器具清洁消毒程序
2.1.1目的
清洁设备、工器具,防止交叉污染。
2.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设备及工器具。
2.1.3职责
2.1.
3.1 岗位操作员负责操作执行。
2.1.
3.2 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剂贮存管理;操作员负责消毒剂的配置。
2.1.
3.3 班组长、现场QA负责检查督促。
2.1.4监控
2.1.4.1 视觉检查其清洁度。
2.1.4.2 QA人员的巡回监督。
2.1.4.3 表面洁净,无残留物,无清洁剂残留;按《洁净区卫生管理规程》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