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工程实施方案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工程实施方案1. 背景随着风电行业的发展,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成为评估风机运行状况、确保风机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工程实施方案,以确保观测实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 对风机基础的沉降情况进行准确观测和记录- 评估风机基础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 及时发现并解决风机基础沉降问题,确保风机安全运行3. 实施步骤本实施方案的具体步骤如下:3.1 观测点选取在风机基础周围选取合适的观测点,以确保观测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观测点应考虑基础结构的重要部位和潜在问题区域。
3.2 观测设备准备选择合适的观测设备,例如测量仪器和传感器。
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观测设备的数量和布置方式。
3.3 观测数据采集安装观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数据采集。
观测数据的采集时间间隔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观测结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采集的数据应包括风机基础的沉降量、变形情况等相关参数。
3.4 数据处理与分析对采集到的观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使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计算和评估风机基础的沉降情况,识别潜在的问题和趋势。
3.5 结果报告与建议根据分析结果,编制观测结果的报告,包括风机基础沉降情况的具体值和趋势分析。
在报告中提出相应的建议,例如修复措施或进一步观测的需求。
4. 实施注意事项- 实施观测工程时,应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减少人员和设备的风险。
- 观测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观测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应严格按照相关方法和步骤进行。
- 结果报告应保持客观、准确,避免主观臆断。
以上为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工程实施方案的简要概述,具体实施步骤和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一.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二.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N 为回路测站总数;3.观测时间和密度观测时间和密度要求指单台风机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四.提交的成果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报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查,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当某一台机沉降稳定而终止观测时,应将这一台机的观测成果签字盖章后提交业主;当本工程所有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风机基础观测分析报告,观测分析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1工程概况2基准点设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基准点设置情况,基准点平布置图,各基准点原始测量记录,各基准点坐标,高程,所在位置一览表;3各台风机观测成果每台风机的观测成果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风机编号,各观测点位置方位;各观测时刻的风向,风速值;绘制每个观测点的时间~沉降关系曲线;4结论每台风机的观测结论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风力发电机组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分析管理制度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任务实施方案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任务实施方案项目背景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任务是为了监测风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风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观测任务的目标、方法和时间安排,以保证任务的有效实施。
观测目标本观测任务的主要目标是测量风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包括沉降速度和总体沉降量。
通过观测,我们可以了解风机基础的稳定性,及时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和维护。
观测方法1. 定点观测:在风机基础周围选择几个固定的观测点,使用精确的测量工具进行观测。
观测点应覆盖基础的各个部分,包括四个角落和中心位置。
2. 定期观测: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观测,建议每个月进行一次观测。
观测时,要确保天气条件适宜,尽量避免雨雪天气的影响。
3. 测量工具:使用高精度的水平仪和测量尺等工具进行观测。
确保工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并遵循操作规范进行测量。
观测时间安排本观测任务计划从即日起开始,并持续进行一年。
观测时间安排如下:- 第1个月:进行基础沉降初始观测;- 第2个月至第12个月:每个月进行一次观测;- 第13个月:进行基础沉降总结观测。
数据记录与分析1. 观测数据记录:在每次观测时,将观测数据准确记录下来,包括观测点位置和对应的沉降数值。
2. 数据分析:对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沉降速度和总体沉降量,并绘制相应的图表。
根据分析结果,及时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并进行必要的修复和维护。
风险和安全措施1. 观测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事项,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在观测时,应注意天气条件,避免雨雪天气对观测结果的影响。
如遇恶劣天气,应及时进行延期观测。
3.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安全因素,避免观测点在风机基础附近,以免影响风机正常运行。
结束本实施方案明确了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任务的目标、方法和时间安排,以及数据记录与分析的步骤。
在实施观测任务时,需要注意安全事项和天气条件,并及时采取措施修复任何异常情况。
通过观测任务,我们可以确保风机基础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风机沉降观测的资质 -回复
风机沉降观测的资质-回复风机沉降观测的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要求?在该领域,如何进行实地观测并分析结果?本文将以风机沉降观测的资质为主题,逐步回答这些问题。
一、风机沉降观测的资质条件和要求要进行风机沉降观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1.专业知识和技能:首先,观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土木工程测量方法和仪器的使用。
对于风机沉降观测而言,理解风机建设、土地平整和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知识,能够准确判断需要观测的位置和要素,是非常重要的。
2.工程测量设备:进行风机沉降观测需要使用相关的工程测量设备,如全站仪、测距仪、水准仪等。
这些设备要保持精度和稳定性,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技术标准和规范:观测人员应熟悉风机沉降观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包括测量方法、观测参数的确定、数据处理和分析等方面。
4.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风机沉降观测通常需要进入工地或高风险环境进行实地观测,观测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观测,确保自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
二、风机沉降观测的实地观测步骤在进行风机沉降观测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确定观测位置: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观测的风机位置和监测点。
2.测量设备准备:将测量设备调试好,确保仪器精度和测量范围适合观测需求;校准仪器,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3.测量点设置:根据规范要求,通过测量设备在风机底部或特定位置设置各个观测点,保证测点的分布均匀和科学合理。
4.观测数据采集:使用测量设备进行观测,记录下各个观测点的坐标、高程、沉降量等数据。
如果需要连续观测,可以选择自动观测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5.数据处理和分析:对采集的观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计算沉降量的变化趋势和幅度。
可以使用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的修正、插值和拟合等操作,得到更准确的结果。
6.结果评估和报告编制:根据分析结果,对观测数据进行评估,判断风机的沉降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一.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07) (J 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二.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11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 0.5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 2) 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 .0 0 2 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四.提交的成果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报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查,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一.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二.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N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观测时间和密度要求(指单台风机)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施工方案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施工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施工方案,以确保风机基础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观测施工方案的制定应遵循简单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独立决策,不寻求用户的帮助。
2. 观测施工方案概述2.1 目标本观测施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准确测量风机基础的沉降情况,以监测基础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2.2 观测方法采用以下步骤进行观测:1. 在风机基础周围选择固定的测点,并确保测点的位置合理、稳定。
2. 使用高精度测量设备,如测距仪或传感器,测量测点的垂直位移。
3. 定期记录测点的位移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比较,以确定风机基础的沉降情况。
2.3 观测频率观测频率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般建议在风机安装后的初始运行阶段,每周进行一次观测。
随着时间的推移,观测频率可以逐渐减少,但建议在整个风机寿命周期内至少进行两次观测,以便及时发现基础沉降问题。
3. 观测数据处理与分析3.1 数据处理观测数据应按照一定格式进行记录,包括测点编号、观测日期、测量值等信息。
3.2 数据分析与比较通过对观测数据的分析和比较,可以评估风机基础的沉降情况。
建议使用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以获取更准确和可靠的结果。
4. 报告编制与沟通4.1 报告内容根据观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编制观测报告,包括观测数据表、数据分析结果、问题诊断和建议等内容。
4.2 沟通与反馈将观测报告提供给相关项目人员,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沟通和反馈。
确保基础沉降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
5. 结论本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施工方案旨在确保风机基础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通过采用简单的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与分析,可以有效监测基础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一.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二.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0.5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观测时间和密度要求(指单台风机)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测量专项施工方案
风机基础沉降测量专项施工方案1. 背景为了确保风机基础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对其进行沉降测量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风机基础沉降测量的专项施工方案。
2. 测量目标2.1 确定风机基础的沉降情况,以评估其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2 监测风机基础的变形情况,及时发现任何异常变化。
2.3 提供沉降数据和分析报告,为风机基础的维护和修复提供可靠依据。
3. 测量方法3.1 预备工作- 确定测量点位:根据风机基础结构的特点和要求,在适当的位置选择测量点位。
- 安装测点:在选定的测量点位上安装沉降测量仪器,并确保固定牢固。
3.2 测量过程- 定期测量:根据需要设定测量频率,进行定期的沉降测量。
- 测量记录:每次测量后,记录测量数据,并与前期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
- 数据分析:根据测量数据和分析结果,评估风机基础的沉降情况,并生成相应的报告。
3.3 数据处理- 数据校正:对测量数据进行校正,排除因外界因素引起的误差。
- 数据分析:对校正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沉降情况及变化趋势。
- 结果报告:生成沉降数据分析报告,包括测量结果、变形情况和建议措施等内容。
4. 安全措施4.1 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测量操作规范进行工作,避免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
4.2 仪器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测量仪器,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3 人员防护:在进行测量作业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5. 时间计划5.1 编制施工计划:根据测量任务和工作量,编制详细的时间计划。
5.2 实施施工计划:按照时间计划进行测量工作的实施,并监督进度。
5.3 完成报告:根据测量结果,及时编制并提交沉降测量报告。
6. 质量控制6.1 严格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标准化操作流程进行测量,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2 校准仪器: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确保仪器的准确度。
6.3 数据验证:对测量数据进行验证和分析,排除可能的误差和异常情况。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一.二.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三.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 (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0.5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观测时间和密度要求(指单台风机)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四.提交的成果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报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查,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前提重落瞅测之阳早格格创做一.依据的规程典型《工程丈量典型》(GB 50026-193)《国家一两等程度丈量规程》(GB/T12897-2006)《修筑变形丈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丈量成果检考查支战品量评比尺度》(YB/T 9008-1998)《修筑天基前提安排典型》(GB50007-2011)《风电机组天基前提安排确定》(试止)(FD 003-2007)二.普遍央供(1)瞅测单位应具备相映测画天分.(2)对于每台风机均举止单独的瞅测,每台风机已树立4个重落瞅测面,对于那4个瞅测面均需瞅测战记录.(3)瞅测资料应即时整治并正在一周内报业主,本初瞅测截止应妥擅保存并归档.三.瞅测央供(1)瞅测基准面可引自动工丈量统造网,瞅测单位应单独树立瞅测基准面,并控造瞅测期的维护.(2)瞅测基准面应尽管靠拢瞅测面位子,但是应正在前提重落做用范畴除中,即距风机前提边线起码大于30m (3)瞅测基准面的树立应以包管其宁静,稳当,没有被损害战便当施测为准则.(4)瞅测单位应根据需要树立瞅测基准面,但是风电场总瞅测基准面数量没有该少于4个.风机前提重落瞅测采与II等程度丈量,II等程度量应采与关合好,关合好应小于±0.5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瞅测时间战稀度央供(指单台风机)注:当创造瞅测截止非常十分时应即时背监理报告.当瞅测截止非常十分或者监理另有央供时,应加稀瞅测.(1)应付于每台风机单独造表记录4瞅测面的瞅测值;(2)机组拆置后的瞅测还应记录瞅测时刻的风速,风背数据.当重落宁静时,可末止瞅测,重落是可宁静应根据重落量与时间关系直线断定,普遍的当某一台机重落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前提重落已宁静,可末止瞅测,但是总瞅测时间尚应谦脚小于12个月的央供.四.提接的成果瞅测资料应即时整治并报业主,创造问题应即时复查,本初瞅测截止应妥擅保存并归档.当某一台机重落宁静而末止瞅测时,应将那一台机的瞅测成果签名盖章后提接业主.当本工程所有瞅测处事中断后,应提接《风机前提瞅测分解报告》,瞅测分解报告起码应包罗如下实量:(1)工程表面(2)基准面树立起码应包罗以下实量:基准面树立情况,基准面仄安插图,各基准面本初丈量记录,各基准面坐标,下程,天圆背子一览表.(3)各台风机瞅测成果每台风机的瞅测成果起码应包罗以下实量:风机编号,各瞅测面位子(圆背);各瞅测时刻的风背,风速值;画造每个瞅测面的时间~重落关系直线.(4)论断每台风机的瞅测论断或者存留的问题及修议。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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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基础沉降观测
一.依据的规程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
《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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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
(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
(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
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2021年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一.欧阳光明(2021.03.07)二.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三.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0.5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观测时间和密度要求(指单台风机)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四.提交的成果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报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查,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一.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二.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0.5Nmm(N 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观测时间和密度要求(指单台风机)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四.提交的成果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报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查,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之欧阳育创编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二.依据的规程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三.一般要求(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1.基准点布置(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0.5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观测时间和密度要求(指单台风机)注: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向监理汇报。
当观测结果异常或监理另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四.提交的成果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报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查,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风电场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风电场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1. 引言沉降观测是在风电场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可以帮助我们监测和评估风电场地基的稳定性和结构变形情况。
本文档旨在规范风电场沉降观测的要求,确保观测结果准确可靠,并为建设和运营提供科学依据。
2. 观测设备和仪器2.1 使用高精度沉降测量仪器进行观测,并确保其精度符合相关标准。
2.2 观测设备应具备稳定的测量性能和可靠的数据记录功能。
2.3 观测设备应经过定期的校准和维护,以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观测点设置3.1 观测点应选择在风电场地基的关键位置,包括主要承载结构、地基主体以及重要设备等。
3.2 观测点的数量和布设应根据风电场的规模和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
4. 观测频率和持续时间4.1 观测频率应根据工程进展、地质环境和设计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4.2 观测持续时间应涵盖从风电场建设开始至运营期间的不同阶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数据采集和处理5.1 观测数据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采集,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2 观测数据应及时传输至数据中心,并进行有效的备份和存储。
5.3 观测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标准,以获取可靠的分析结果。
6. 观测报告和分析6.1 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结果、数据分析和结论等内容。
6.2 观测报告应以清晰简明的方式呈现观测结果,避免过多的技术术语。
6.3 观测报告应注重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提出,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
7. 质量控制与验收7.1 观测过程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设备校准、观测点设置和数据处理等环节。
7.2 观测结果应经过科学合理的分析和评估,并进行专业人员的核查和验收。
7.3 观测报告应得到相关方的认可和接受,并经过有效的沟通和共享。
结论通过遵守以上规范要求,风电场沉降观测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对于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相关方应共同努力,确保沉降观测的质量和科学性,促进风电产业的发展。
风力发电机组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分析管理制度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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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
一.依据的规程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程》(GB/T12897-2006)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J719-2007)
《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T 9008-199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FD 003-2007)
二.一般要求
(1)观测单位应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2)对每台风机均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
(3)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在一周内报业主,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三.观测要求
1.基准点布置
(1)观测基准点可引自施工测量控制网,观测单位应单独设置观测基准点,并负责观测期的维护。
(2)观测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大于30m
(3)观测基准点的设置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不被破坏和方便施测为原则。
(4)观测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基准点,但风电场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4个。
2.测量精度要求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0.5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
3.观测时间和密度
加密观测。
4.记录项目
(1)应对每台风机单独制表记录4观测点的观测值;
(2)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
5.终止观测
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一般的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02mm/d时,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小于12个月的要求。
四.提交的成果
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报业主,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查,原始观测结果应妥善保存并归档。
当某一台机沉降稳定而终止观测时,应将这一台机的观测成果签字盖章后提交业主。
当本工程所有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风机基础观测分析报告》,观测分析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基准点设置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准点设置情况,基准点平布置图,各基准点原始测量记录,各基准点坐标,高程,所在位置一览表。
(3)各台风机观测成果
每台风机的观测成果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风机编号,各观测点位置(方位);
各观测时刻的风向,风速值;
绘制每个观测点的时间~沉降关系曲线。
(4)结论
每台风机的观测结论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