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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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小区供电设施让居民用电无忧
——解读《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管理办法(试行)》
今年1月,在太原供电公司营销楼的一间会议室里,我市经信委电力处、物价局价格处有关领导,电力专家,恒大、绿地等房地产有关负责人,两家小区物业公司,4位小区居民业主和太原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共聚一堂,探讨出台了半年多的《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管理办法(试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大家对新政策的出台都表示支持并为如何更好地执行该办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市经信委、物价局和供电企业有关负责人对该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新政策诞生:惠民利民,提升城市功能。
“居民用电价格明明是每度电0.477元,为什么我们小区物业收六毛多?就没人管管吗?”“我们小区每户都向物业交了电费,可还是因欠费停电了,去供电公司一问才知道,物业压根儿就没把收齐的电费按时交到供电公司!”“如果居民没有缴纳小区物业收取的管理费和其他各项费用,物业就会给居民断电,这太不合理了!”“小区内部供电设施发生故障后,物业好几天才能修好设备,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居民小区的居住模式逐渐多了起来,但一些居民住宅小区的配套供电设施的建设逐渐暴露出设计标准起点不高、运行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我市居民小区之前大多采用总表计费模式,由供电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供电合同,约定管理与维护的分界点收取电费,再由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配电设施的维护,并应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向居民逐户收取电费。但我市大部分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的电费高于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也不到位,引发众多用电纠纷。上述问题在大多数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辽宁、江苏、上海、山东、陕西等多个省市采用收取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办法来解决该类问题。
从2009年开始,小区居民的用电问题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关注,有关领导责成市经信委、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解决小区乱收电费、搭车收费等问题。相关部门与供电企业成立了调研组,学习上海、江苏等先进省市的经验,走访了我市27个居民小区,与上海绿地、大连万达、恒大等进驻我市的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商座谈,征求开发商对于推行电力设施工程建设政策的意见,并与大连万达协商,新建住宅小区先行试点。
调研组将调研报告向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问题。2011年7月1日,市物价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经省物价局批准,出台了《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管理办法(试行)》。半年以来,办理用电手续的住宅小区有二十多家,这些小区的开发商按照该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一部分开发商已与供电企业签订建设协议。今后,入住新建住宅小区的居民们将享受到一户一表和可靠的电力供应带来的更高的生活质量。一户一表,按标准电价缴费:居民是最终受益者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八成的居民小区收取居民电费的电价达0.55元/千瓦时至0.65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高出国家规定的电价约0.1元,有的甚至高达每千瓦时0.7元。实行《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管理办法(试行)》后,新建住宅小区都将是一户一表,居民不再向物业缴纳电费,而是直接按每千瓦时0.477元的价格交到供电企业。
以小区普通居民户为例:若每月平均用电量150千瓦时(度),每千瓦时按照0.65元收取,则月缴纳电费为97.5元;按每千瓦时0.477元收取,则月缴纳电费71.55元,这样,居民一年可节省电费311.4元,相当于该居民4个月的电费。一位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他曾遇到的情况:“我刚出差回来,发现家里没电了,而当时是国庆节期间,物业当天无人值班,无法缴费购电。”这是总表计费的又一个弊端。小区居民需要按照物业的工作时间到物业办公室购电,遇到节假日、收费人员请假或居民在物业规定的购电日之外用完电等特殊情况,居民会“无处买电、无法用电”。推行该办法后,居民向供电企业缴费可享受网上银行、电费券、24小时自助营业厅等多种电费缴纳方式。而且,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是智能电表,居民可随时了解家中的用电情况,保证用电无忧。
总表计费时,向物业缴纳电费后,大多不能索取正规发票,同样是居民反映的问题之一。执行该办法后,居民缴纳电费时,可在供电营业厅取到正规的《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电费发票》。
多户一表的总表户名多是单位名或某个住户的名字,客户因房屋产权变更等原因需要变更户名时很不方便,推行该办法后,只要用户提供相关手续就可以顺利办理过户。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阶梯电价势在必行。但阶梯电价的前提是一户一表,出台《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管理办法(试行)》为执行阶梯电价,实现节能减排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科学测算、统一标准:供电可靠性有保障
办法中规定,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由原先的开发商自行建设和管理,变为由供电企业统一进行建设和管理,开发商需要缴纳每平方米120元的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这每平方米120元的建设费是太原市物价局按照市政府和省物价局的批复,参照周边省市建设费用标准,依据政府规定的供电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经认真测算,制定出的统一标准。
建设费由工程施工费和维护费两部分组成,其中施工费包含了电源点到居民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气设施施工费、设备费。供电设备投入运行后的维护、维修、管理全部由供电企业负责。
2001年,上海市首先出台了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之后,有十多个省、八十余个城市也相继出台。在近年来出台的办法中,大部分省市的建设费标准高于我市。例如:江苏省140元/平方米至230元/平方米,湖北省武汉市130元/平方米,广西省南宁市149元/平方米至158元/平方米,我省运城市120元/平方米至140元/平方米。
供电企业执行到位确保质量确保质量
与房地产开发商一样,供电企业也是执行《太原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管理办法(试行)》的一个主体。太原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说:“由于供电企业对供电设施运行承担更多的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必然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配套配电设施的建设,确保可靠优质供电。”
高质量施工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
供电企业是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成后的维护主体。在供电设备选型时,供电企业会首先确保安全性、先进性和前瞻性,选用低故障率、低停运率、低异常率的设备,还可以在满足负荷密度不断增长的同时,采用小型化、大容量、全密封、全绝缘、全天候的设备,科学有效地节省占地面积和空间,同时采用高集成度、高制造工艺、高运行效率、智能化程度高的设备,保证电能质量优良,电网损耗降低,供电可靠性高。